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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处理方案

    “正方这么做也是情有可原,我当时远在雒县,要是等你把情况汇报,然后我再告诉你如何去做,估计这一会儿成都已经不是我们的地盘了,所以你这么做没有错,按例当赏。但又怕别人把你当做先例,擅自调兵,因此也当罚。”

    刘焉说了李严这么做的正确之处,又说了他这么做的错误之处,最后下了一个定论:

    “既然如此,便不给你升官,但也不能让人寒心,就赏你黄金一百斤,你看如何?”

    “主公赏罚明确,臣哪有异议。”

    这件事情就这样和平的解决了,虽然不知道李严到底是不是心悦诚服,但是谅他也不敢在背后搞事,李严可以坑诸葛亮,但是不能坑刘备啊。

    刘焉进了城,让人先把家眷安顿好,自己带着人前往府衙,那边还有一大堆事情等着刘焉处理。

    首先是那些豪强世族的仆人家丁。

    “这些人不过是一群下人,连自己在做什么都不知道,就算把他们全都处死也无济于事,但是要把他们放了的话,未免执法太轻。罚他们做三年的苦力去吧,三年期满,可以让他们自己选择去留。”

    本着以人为本、能少杀人就少杀人、能不杀人就不杀人的想法,刘焉对待这些家丁还是比较宽容的。

    “那些侍女怎么办?也让她们去做苦力?”李严发现了这个漏洞并提了出来,等待刘焉解决。

    侍女?那确实不能去做苦力,力气太小。哪有什么地方适合女子受罚呢?

    有了,就让她们去……

    “让她们去做刺绣吧,让她们帮忙去生产蜀锦,还能发挥点作用。”

    那些颜色变了的人,自觉去站墙角。

    这样一来,那些下人就处理完毕,处理的方式虽然称不上最好,但也属于那种相对合理的范围。

    接着就是那些主谋。

    “我在信中让你审问这些人,把一些不知道情况的人分离出来,你做得怎么样了?”

    刘焉并不打算把所有人都一网打尽,毕竟这都算是素质比较高的人才,全都杀掉未免太可惜,还是想留下一部分人来。

    “臣已经审讯过他们,发现有一部分人确实完全不知情,臣已经将这些人单独放在一个地方,但还有一些人谎称自己不知情,被臣察觉出来,剩下的人还在询问中。”

    李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相当不错,这才几天就已经初见成效,还能够分辨出来谁在说谎,真是难得的人才。

    刘焉分出来这些完全不知道发生什么的人,可不是简简单单放了就完事儿的。因为这些人都是认识字的,因此刘焉有一个完整的计划要让他们去实行。

    等到彻底查出来之后,就把他们分成两人一组,每一组派到各个县里去教小孩子们读书写字,纸笔书籍费用全由官府负责,要是还有剩余,就让他们前往南中之地,教导当地的小孩子们学习汉字。

    这样的教育普及,相信在未来会看到效果。

    至于那些主谋之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也不足以平刘焉之愤,虽然刘焉一直秉承着不杀人的想法,刑法尽量以劳动改造为替代,但是面对意图谋反的罪行,还是杀掉为好。

    接下来就是任岐。

    现在任岐还在黄忠军中,黄忠还在路上,所以现在没有办法处置。

    之前也说过,刘焉并不想杀掉这个任岐,倒不是说这个人本事有多强,只是感觉任岐这个人,能够在黄巾贼肆虐的时候选择站出来抗击,已经是一件非常难能可贵的事情。

    刘焉对于那些在危难之际挺身而出的能人志士,还是比较尊重的,他们是真正重视国家的人,单凭这一点,就比现在躺在监狱里面瑟瑟发抖的一群人强。

    但是任岐是什么态度刘焉不知道,如果他要是一心求死,刘焉也不会强行让他活。

    刘焉在穿越之前,曾经玩过一个叫做《三国志姜维传》的游戏,里面有一个剧情让刘焉记忆深刻。

    马谡在丢失街亭之后,原本想以死谢罪,却在多方势力的洽谈之下找人替罪,他自己改名为宁随,加入到姜维的常败军中,为姜维出谋划策。

    如果任岐也愿意这样改名换姓活下来,刘焉自然非常乐意,不过刘焉也不会强求。

    一切都得等到黄忠到来再做定夺。

    现在时候还早,直接回家找老婆好像不太好,让别人知道之后会说刘焉是一个声色犬马之徒,其实刘焉还没感觉什么,但是这样的话难免会牵扯到费盼,要是一不小心让费盼也在历史上留下一个狐媚的名声可就不好了。

    刘焉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好久没有这么用心地去做一件事了,还真有点不适应。

    “正方。”

    “臣在。”

    “前面带路,我要去看看那些乱臣贼子。”

    李严知道刘焉是要过去视察工作,忙起身在前面带路。

    一般来说西方白虎位,主要主凶杀征伐之事,所以这种杀气比较大的地方——像是兵营、监狱、刑场——都会建在城市的西边。

    好在距离府衙不是太远,刘焉一路骑马过来,不想再骑马过去,正好路途不远,,走路溜达溜达也不错。

    两旁都是道路,倒是有不少人来来往往,还有不少小孩子在路边玩耍,但总感觉少了些东西。

    好像没有在路边摆摊的?

    坊市制度自西周创立,一直被历朝历代所沿用,坊内置宅而不设店,市内设店交易而不置宅,“城市”之名便是因此而来。

    刘焉在之前就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来自后代的他不怎么欣赏这种划区域经营的政策,还有宵禁,晚上都没有办法出去玩,夜生活极其匮乏。

    可惜夜市草市要在宋代才会出现,距离现在还差了七八百年。

    如果……

    如果是政府主动打破这一制度呢?

    或许是一个可行之策,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各方面的变动,首先得增加商品的种类,不然你去卖什么东西?

    其次,相应的管理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改善,毕竟夜市草市出现之后,每个地方都有隐患,不得不防。

    最后就是税务改革,经营方式不一样了,税收制度自然也要变上一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