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回寿桃
天未亮,费娇娇就起床了。\.qb⑤.\\先在楼前练拳,然后回房间沐浴后,换了一身衣服,便开始给公孙成田准备寿桃,昨晚已经发好面了,只等今天早上起来就做给他。
雪雁忙完四个孩子,这才来到厨房,看到费娇娇已经捏好寿桃的形状,敬佩的看着她说道:“姐姐,你总是带给别人惊讶,我真想知道,这世上还有没有你不会的?”
费娇娇侧头一笑,莞尔道:“有啊,我不会轻功,不会做衣服,不会绣花,不会刀枪剑戟,哦,看来我不会的太多了。”
寿桃蒸上锅,两人开始忙碌做早饭,之前。雪雁几乎不会做饭的,别的女孩子在学针黹女红的时候,她正在舞刀弄剑。
“费雍来了以后就跟着韩林吗?”
“嗯,费雍那孩子有些不合群,长锦也不合群,姐姐,四个孩子,你有没有觉得费力?”
费娇娇摇头,累吗?她的心里,想的更多的是如何带好四个孩子,从来不觉得累。
费雍跑进厨房,吸吸鼻子,笑道:“姑姑,有肉粥?”
费娇焦点点他的小鼻子,宠溺的笑道:“就你的鼻子最灵,都赶上小狗了。”
费雍撅着小嘴反驳,“姑姑,我不喜欢小狗,我喜欢猴子,那只猴子什么时候能来呀?”
“等你吃过饭就来了,诺,姑姑跟你说,不能只顾着玩,现在姑姑回来了,要跟着姑姑学东西。”
费雍点点头,认真的想了想,问道:“做饭也要学吗?”
费娇娇忍不住笑道:“不必。不过学会做饭也有好处,以后不会饿着自己。”
“可是,姑姑,难道你不知道君子远庖厨吗?”
费娇娇哑然失笑,拧拧他肉乎乎的小脸说道:“可是,小君子,你现在就在厨房啊,好了,现在去洗手,我们马上开饭。”
费雍的笑脸就像秋天的苹果,红彤彤的,有些不自然的点点头,转身跑了,到了门口,才想起来找姑姑做什么,看了一眼忙碌的费娇娇,又忍住了。
爹爹说,男子汉大丈夫,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不是求救,而是自己果断而又勇敢的处理问题。他应该自己处理问题,不应烦着姑姑。
费娇娇低着头,没有留意费雍的举动,给寿桃上好颜色,费娇娇满意的装在食盒里,剩下几个,让雪雁端过去给几个人尝。
她准备了两份饭菜,今天是公孙成田的生日,今天所做的一切,就算是补偿了。
来到大门口,费娇娇看到公孙成田一身簇新的玄色云纹锦袍,倒背这手站在石头上,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斑驳的光点,仿若给公孙成田披上了一件金光闪闪的外衣,那睥睨天下的气势,有着震慑人心的力量。
看着费娇娇一步一步走到他的面前,公孙成田再也无法伪装下去,跳下石头奔了过去,“娇娇,你真的来了。”
“只要我答应的一定会做到,怎样?饿了吧?”费娇娇打开食盒,公孙成田伸手抓了一个寿桃,放在手心上,半晌不忍下肚。
“你做了六个?”
“不够吗?我做了一锅,只给你带了六个,里面的红豆沙是昨晚磨出来的,你尝尝,很好吃的。”
“娇娇。你跟我回宫吧,我会保护你的。”
“先吃寿桃吧,对了,我还带了一壶酒,六兄不知道,我们喝一杯酒。”费娇娇打开酒坛,取了杯子,倒了两满杯,递给公孙成田其中一杯,公孙成田嘻笑道:“是交杯酒吗?”
“公孙成田,生日快乐,十八岁,就意味着你成*人了。小男孩和男子汉不一样,祝你以后能够成为一个有担当的男子汉。”
公孙成田挫败的看着费娇娇,明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可每次见到费娇娇,他就忍不住想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思。
“你还不到十六岁,怎么就喝酒,女子还是不要喝酒。”
“我已经十六岁了,公孙成田,因为今天是你生日,我才会喝酒,否则这样的酒。我是不会喝的。”
公孙成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沉默良久,方才说道:“娇娇,我会等你,不管多少年。我向你承诺,一生一世一双人,永远不变!”
费娇娇心弦一震,说不动容,那是假的,一生一世一双人,从这个大男孩嘴里说出来。尤其珍贵,因为,他是高高在上的皇子,甚至可能是将来的一国之君。
这个时空的人,重信守诺,一旦说出来的话,决不反悔。
只是,她不能因为公孙成田的一句话,就把自己的心交出去,她还没有做好准备去爱一个人。
费娇娇再倒了两杯酒,举起酒杯道:“公孙成田,你知道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为何要做劳而无功的事情,今天是你的生辰,我只想单纯想让你快乐一天,并真心的感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
“我不会放弃,还没有努力就放弃,不是我公孙成田做的事情,从小到大,只要我想要的,从来没有失败过,包括你,费娇娇,你终究是我的。”
费娇娇笑了笑,绕开了这个话题,“公孙成田,今天我陪你玩一天,我还带了棋来,先下两盘怎样?”
公孙成田摇头,他每次都是费娇娇的手下败将,总被一个女人打败,会让他丧失信心,如果面前站的是他的妻子,无所谓,费娇娇现在是别人的女人,所以,他不要让她看到自己无能的那一面。
“既然你能陪我一天。不如去爬山吧,滴翠山的山顶有一块风动石,很神奇的。”
“风动石?”费娇娇来了兴致,她曾经去缅甸看过看过风动石,很神奇。收拾好了食盒,交给谷口的看门人,跟公孙成田出了谷。
滴翠山并没有正经上山的路,平常百姓也只是在山脚下捡些干树枝换些钱,真正敢上山的人,是没有的。
就算有六指毒箫的允许,也找不出几个有胆量的人。
滴翠山上的云豹,金猫,山狼,都是极其凶猛的野兽,一旦遇上,没有几个人能够生还的。
费娇娇和公孙成田都不知道这其中的厉害,公孙成田艺高人胆大,兼之又不能带着费娇娇出现在人前,所以,爬山,是最好的选择。
自从修习吐纳,练拳以后,费娇娇的体质已经达到了她十六年以来的巅峰状态。
“费娇娇,你这两个月怎么过的,是不是喝金风吃玉露,不但瘦了,身体也比以前好了。”
费娇娇有些得意,她一向是个幸运的人,六指毒箫说,小金丝猴给他们找来的紫玉灵芝,不仅解百毒,还有延年益寿的功效,再加上自己勤于锻炼,身体素质当然好了。
两人很快爬到半山腰,回首望去,苍茫林海,郁郁葱葱,群山朝拱,云海茫茫。看流云翻飞,听松涛阵阵,赏奇花异草,观绿海翻波,聆百鸟鸣叫,令人如入仙境,心旷神怡,乐而忘返。
“费娇娇,你累不累,我们坐一会儿。”
费娇焦点点头,两人选了一块地势平坦的地方,坐下来边休息,边欣赏美景。
“你渴不渴,前面好像有水声,我去给你打水。”
费娇娇笑道:“算了,我没有那么娇弱,一起去。”
公孙成田感概道:“你真的和原来不一样了,我宁愿你是从前那个别人眼中什么都不懂的大胖子。”
费娇娇睨她一眼,娇嗔道:“心肠恶毒的家伙。”
公孙成田一滞,喃喃道:“胖子笑起来也会这么好看吗?费娇娇,如果你以后敢对别的男人这么笑,我一定把那人的眼珠子剜下来。”
费娇娇只当他是在发疯,起身循着水声走去。
或许,人生就像这大山一样,转个弯,就是另一番天地。
过了那片比人还高的灌木丛,两人都被眼前的景致惊呆了。
这是一片如茵如盖的半山草甸,虽然已经入冬,依然万花开遍,流水潺潺,宛若梦中的香格里拉。
因为地处滴翠山的南坡,常年阳光充足,草甸的碧草颇为丰茂,费娇娇跑进去以后,一人多高的草很快就把她包围其中了。
公孙成田跟在她的身后,不停地说着让她放慢脚步,费娇娇哪里有多余的耳朵听他讲废话,仰头看,蓝天纯净,云卷云舒,顾盼左右,呼啸的风声,禽鸟的婉转,叮咚的水声,树叶与草儿的缠绵声,无一不是美到了极致。
费娇娇的双手捂住嘴,形成喇叭状,仰头高喊,啊……
声音传出很远很远,不一刻,群山跟着呼应起来,清脆的声音绵延千里,不绝于耳。
公孙成田看到她少有的天真的表情,一时迷醉,静静的站在她的身后,只想把这一刻当作天长地久。
最初想与她纠缠,是因为挫败感,现在呢?公孙成田迷失了,他知道,这一生,都难以走出费娇娇带给他的震动,如果得不到她,这一生,将无半点意义,所以,他不会放弃。
习武之人,就算是在玩的时候,也会留一只耳朵,警惕危险的声音。
公孙成田亦如是。
当身后传来野兽的低吼声,公孙成田第一个反应就是保护着费娇娇赶快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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