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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魔域森林

    次日早晨,雷克斯照常练功吃饭之后,才和家人告别。在阿特丽斯担心不舍的目光中,开始了今生第一次外出之旅。

    雷霆部落是全大陆最北边的城市,也是离魔域森林最近的城市。从雷霆部落出发,向北走一天,就到达魔域森林的外围边缘。

    雷克斯背着巨剑和包裹,独自一人不紧不慢的走在路上。以雷克斯的速度,全力赶路一定可以在日落之前到达森林边缘,但他不想今天就进入森林,他打算在森林边休息一夜,调整到最好状态,明天正式进入魔域森林,开始他的试练之旅。

    一路上,雷克斯没有遇到任何魔兽,碰到的几头野兽看雷克斯的样子,知道不好惹,躲在远处观望一阵之后就离开了,让雷克斯没有出手的机会。

    在日落之前,雷克斯终于到达森林入口。看着眼前一望无际的森林,雷克斯心中感慨,在前世,地球被严重污染,植被早已被人类破坏殆尽,全球都找不出一片像样的原始森林。也只有在冷兵器世界,这样茂密原始的森林才能得以保存。

    雷克斯抬头看了看,太阳再过不久就要落山,立刻探察了附近的地形,在森林的边缘找到一棵三人合抱的大树,大树在离地约十米高的地方有大量分叉,雷克斯折了大把树枝铺在树杈上,将兽皮帐蓬牢牢的固定在树杈上,在树下和帐蓬附近撒了一圈风雷雕的粪便,高阶魔兽的粪便的气味可以吓退大部分魔兽,免受惊扰。

    做完这一切,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也来不及做陷阱,雷克斯想在这附近没有低阶以上的魔兽,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便钻进了帐蓬进食休息。

    第二天一早,雷克斯睁开双眼看到帐蓬顶部,这才想起已经不在家里。

    爬出帐蓬,从树上跳下,一股大自然的气息扑面而来。目光所到之处,皆是一片翠绿之色,朝阳通红似火,阳光透过树林的缝隙照射在露珠之上,发出五彩的莹光,令人眩目。

    雷克斯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清新的空气让他的心情舒畅了许多。立即在树下找了块空地,热身,打拳,练剑,站桩。

    练功结束之后随便吃了点干粮,雷克斯便拆下帐蓬重新折叠收起,然后又仔细的把风雷雕的粪便捡起,装到一个小袋子里收藏好,这东西可不多。

    重新整好行装,太阳已经升到半空中,气温开始逐渐回升。雷克斯再次出发,正式踏入魔域森林。

    魔域森林不愧为圣兰大陆最大的森林。森林中上百米高的大树随处可见,厚厚的树冠挡住了阳光,让森林显得有些阴翳,地上铺满了不知有多厚的枯枝烂叶,脚踩上去,周围一片地方就会下陷,发出‘嗄吱嗄吱’的响声,大片大片连绵不绝的灌木丛更是加大了步行的难度。

    由于现在是夏天,森林内部极为闷热,正是蚊虫肆虐的时候,大量的蚊虫叮咬让雷克斯苦不堪言,如果只有一两只倒所谓,可是几百只蚊虫一起上,谁也顶不住啊!雷克斯按照卡帕斯特所说,找到一种发出辛辣气味的驱蚊草,把驱蚊草碾碎涂在皮肤上,这才重重的舒了一口气。

    临近中午,雷克斯终于碰上了第一头魔兽。

    雷克斯看着眼前的魔兽,牛犊子般大小的身体,青黑色的皮毛油光滑亮,松蓬的长尾垂在臀后,四只粗壮有力的巨爪,微微张大的巨嘴中露出两排三寸长的锐利獠牙,一双绿眼如同两团燃烧的鬼火紧紧地盯着他,眼中尽是残暴之色,显然,它把雷克斯当成了猎物。

    这是一头疾风魔狼,属于低阶魔兽,生性嗜血,速度极快,能够释放风刃,在森林和草原上大量繁殖,兽人帝国狼族中名闻大陆的狼骑兵的座骑就是疾风魔狼。

    雷克斯还在遗憾自己击杀的第一头魔兽居然是这种小角色的时候,疾风魔狼就已经开始行动。它张开大嘴,嘴里出现一团气流,气流瞬间形成一道半月形的青色风刃,魔狼把风刃吐向雷克斯,然后迅速跳起,紧跟在风刃之后扑向雷克斯的咽喉。

    风刃将一大片树枝削断,枝叶飞扬,魔狼也扑了个空,它正疑惑猎物怎么突然消失的时候,小腹传来一阵剧痛,接着下颚又遭到一记重击,发出‘咔嚓’的一声暴响,将它的惨叫声扼杀在咽喉中,然后它就失去了知觉。

    雷克斯轻松地击杀了这头倒霉的疾风魔狼,用巨剑剖开魔狼的脑袋,一阵鼓捣之后,失望地骂了一声:“切,连个晶核都没有。”

    魔兽晶核是圣兰大陆上的一大消耗品。尤其是魔法师,他们在修炼过程和施法中会消耗大量的魔兽晶核,不管是制作魔法道具,还是魔法武器,都需要魔兽晶核;即使是战士修炼斗气也需要少量的晶核,贵族的日常生活中很多奢侈品也要用到魔兽晶核。因此魔兽晶核一直供不应求,价格居高不下,每年都有大量的佣兵为了金币,悍不畏死的进入魔域森林猎杀魔兽,获取晶核。

    雷霆部落常年有一支队伍在魔域森林中猎杀魔兽,获得大量晶核,通过特殊渠道换回精良的武器和装备。

    其实雷克斯也知道,一般低阶魔兽是没有晶核的,只实力超出正常水准的低阶魔兽才可能会产生晶核,而且价格也不高,远不如中阶魔兽的晶核实用。虽然中阶魔兽大多都有晶核,但是中阶魔兽的实力比低阶魔兽强太多,不是一般人所能够对付的,不知有多少佣兵因此而丧命。高阶魔兽实力更加强悍,就算是实力强大的佣兵团碰上高阶魔兽,即便能够将之击杀,也要付出极大的生命代价,佣兵团的实力大降在所难免。

    如果你霉星高照,碰上超阶魔兽,拔腿就跑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雷克斯挥起巨剑,切下一大块狼肉,准备晚饭的时候吃烤肉。没有贡献出晶核,贡献一顿晚餐也是好的,正好我也不想再吃干粮了。雷克斯心中愤愤地想着。

    森林中飘荡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雷克斯知道血腥味肯定会引来其它魔兽,摘下一片不知名的大树叶将狼肉包好,放进包裹中,迅速离开了这个地方。

    之后的旅程变得十分精彩,一路上时不时有魔兽袭击雷克斯,但这里还是魔域森林的最外围,只有实力最差的低价魔兽,对雷克斯没有任何威胁,全都是一击毙命,连巨剑都没有拔出来过。一整下午,雷克斯只得到一枚低阶的火系晶核,令他十分郁闷。

    雷克斯在天黑前找到一条小溪,在附近的树上布置好帐蓬,又在树下制作了几个预警陷阱之后,来到了小溪边。确定周边和水下没有危险之后,雷克斯才跳进水潭,洗去了身上的污垢,一身清爽的回到岸上。

    雷克斯找了块空旷的地方开始烤狼肉。钻木取火对他来说易如反掌,不到一分钟就生起了一堆篝火,将狼肉在水中清洗之后,用树枝串好,架在火堆上慢慢烧烤。雷克斯前世经常在野外烧烤,手艺娴熟,狼肉很快发出香味,雷克斯耐着性子等狼肉熟透,撒上一层家里带来的细盐,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大口,又烫又香,让他大呼过瘾。

    熟悉的味道不禁让他想起了前世当雇佣兵的经历,曾几何时,他也是在劳累了一天之后,在野外烧烤,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他突然开始怀念起自己珍藏的名酒名烟。

    吃完足足五斤重的烤肉,雷克斯才满足的打了个饱嗝。天已经完全黑下来,雷克斯在水中洗去手上的油腻,将火熄灭,小心翼翼的绕过陷阱,上树钻进帐蓬。

    帐蓬中,雷克斯盘腿坐着,托着下巴,脑中考虑自己的计划。

    魔域森林外围肯定是不适合自己,低阶魔兽实力太差,构不成威胁。中阶魔兽还没有碰到过,不知道实力如何。最好能够再往北走,两个月就可以达到内部地区,那里大多是中阶魔兽,自己应该也可以对付,但如果是中阶魔兽群的话,还是先溜为妙。至于高阶魔兽,按照实力对比,大概比大剑师厉害一些,就算打不过,逃跑总可以吧,看来实力还有待提高啊!

    现在的原力修为刚刚达到白色阶段,想要进阶到银白色,没个几年是不用想了。内劲在第二重阶段也快两年了,一点突破的迹象都没有,不知道第三重阶段的威力怎么样。身体力量经过上次的强化之后,几乎没有任何进步,不会是到极限了吧!这柄巨剑现在用起来也有些轻了,出来的时候忘了再铸造一柄,下次回部落的时候再说吧。还有战斗时那种奇怪的状态,研究了半年也没头绪,算了,以后再说吧。

    雷克斯停止了思绪,摆正姿势,提起内劲和原力在体内不断循环,雷克斯可以感觉到,每循环一圈,就有一丝极为微小的进步,进步虽小,但积少成多,总有一天可以从量变达到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