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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那个时代的英雄

    “1503年的几场春雨过后,苍澜迎来了真正的春天,年轻的人们开始野蛮生长,迸发出耀眼的光芒。这个时代,注定星光璀璨。”

    BY:苍澜大陆著名诗人傲夜马兹郝勒

    苍澜大陆数千年历史的天空里,曾有无数星辰闪烁。

    它们或照亮一段岁月,或激荡一个时代,给后人留下了迷之景仰和无限追忆。

    每一颗星辰,都是一个伟大的传说。

    每一颗星辰的诞生和陨落,都是一段荡气回肠的史诗。

    他们的每一次出现,对大陆历史都会造成深刻的影响,一些人,一些国家,又或者整个大陆的命运,都因他们而改变。

    只是,相对于浩瀚缥缈的夜空,星辰的数量实在太少。所以大多数时间里,人们只能在黑夜里摸索前行,盼望着星光的降临。

    那种感觉,套用一句话应该就是:天不生XXX,万古如长夜。

    二十年多年前,苍澜的天空升了两颗星辰,他们绚丽的光芒不仅照亮了整个大陆,还挽救了人类的命运。

    那时,生活在遥远东方荒漠深处的紫血族,在沉寂百年后突然集结百万大军,越过血魂原向人类国家发动了猛攻。

    数日间,紧邻血魂原的几个小国被占领,大越和青云大片国土落入敌手。

    在青云和大越两国的倡议下,在唇亡齿寒的压力下,东大陆国家很快携手出兵抗击异族入侵,西大陆国家则提供了强力的后勤保障。

    在那个被世人称为远东的战场上,人类国度里出现了两个天才的统帅。

    一个是青云远征军统帅蒙毅,另一个是大越边军统领轩辕长歌。

    他们各率一路大军,兵分两路横扫远东,并在血魂原上完成了对紫血族大军的合围。在最后的决战中,轩辕长歌陨落,蒙毅击退紫血族。

    遭受重创的紫血族遣使求和,同意将驻军撤至血魂原千里以外,大陆迎来和平。

    蒙毅凯旋归来,成了那个年代最耀眼的将星,青云帝国一跃成为大陆一流军事强国。

    而轩辕长歌的陨落,却令大越帝国元气大伤,不仅失去了复兴的机会,甚至连曾经傲视整个大陆的边军,也逐渐沦为了三流部队。

    一国,因一人而兴。

    一国,因一人而衰。

    活着的蒙毅,逝去的轩辕长歌,毫无疑问都是那个时代的最强者,是真正的英雄。

    人们在追忆轩辕长歌时,目光都死死地盯着蒙毅,生怕这位天才统帅会继续发动战争,完成制霸大陆的伟业。

    可是,蒙毅什么都没做,他回到青云后便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直到人们把他忘记。

    血魂原之战后二十年,大陆也曾出现不少青年才俊,但终没有一人能步入星空耀世。大陆历史的天空,进入了一个至暗的时刻。

    事情到了1503年,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

    对于大陆民众来说,这一年,和过去无数个年份一样平常。

    生活在尘埃下的平民们,终日为生济奔波,为温饱努力,在命运的煎熬中挣扎求存。

    生活在金字塔上面的上等人呢,依旧花天酒地,依旧纵情享乐,在欲望的驱使下为所欲为。

    一切看似寻常。

    但从这年春天开始,在一些地方发生了一些事情,许久以后回头看来,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

    3月。

    大越。

    大越帝国与落日帝国签订割地赔款的《风城协议》,大越三皇子楚天狂留仙楼上千金买笑,酒后口出狂言,沦为大陆笑话。回到华京城后,楚天狂被夺权降爵,彻底退出皇位之争,从此消失于人们的视野。受风城之事牵连,中央军一名营长被贬到边军服役。据说,此人随后自暴自弃跑去嫖宿,被贬为列兵发配至蓝关某兵站服役。

    北境。

    青云凌无双率寒霜军团击杀紫月狼王,收服七原铁蹄。无双战神一出手,便轻松将大陆最强骑兵之一的七原铁骑和拥有制造一流骑兵装备资源的大草原收入青云的囊中。

    4月初。

    雪原。

    落日帝国皇子十三郎,率血屠营潜伏雪原一月后,在雪神祭期间突然出击,生擒了雪原二十个部族的族长。

    降者,全族迁居落日腹地,不降者,从族长到族人直接杀干净。

    年轻的皇子,用暴烈血腥的手段一举平定雪原,结束了落日与雪原部族绵延了数百年的战争。

    北方联盟。

    商业巨擘们集结庞大商队三路南下,拉开了打造南大陆黄金商道的序幕。

    出身商业世家,年仅22岁的美丽女郎花依云,成为了这支商队的领袖。

    她带着神秘的使命走向了大越,那个夕阳残照下风雨飘摇中的古老帝国。

    月神山。

    一个全身缟素的青年站在月光下,用十根尖锐的指甲划破了自己俊美的面容,带上了一个银色的面具。回首望着火光中的家园,他仰天发出凄厉的狼嚎,眼中流下两行血泪。

    ……

    还有一些事,在一些不为知的地方上演着。

    许多优秀的青年人如雨后春笋一样出现,在这些事件里悄然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这似乎意味着,一个波澜壮阔风起云涌的大时代,就要降临了。

    对年轻人们来说,这样的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生于这样的时代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

    他们将拥有前所未有的成长机遇,也将承受更加痛苦的破茧成蝶。在这场漫长的大浪淘沙里,有些人会一路走向辉煌,有些人会被时代的湍流湮灭。

    他们当中,有一个很特别的存在,此时并不为人所知。

    他就是大越边军少尉林云。

    刚刚率部重创冥王雇佣兵,亲自下场击杀了冥王,创造了一个战争神话的他,选择了把自己埋起来,默默继续着王者扮青铜的练级之路,继续不要脸地虐菜。

    至于他为什么这样做,后世学者们有诸多猜测,但最后达成了一个统一的看法:彼时的他,大概脸皮还不够厚,还不够无耻,所以不愿出来见人。

    但林云对这样的说法嗤之以鼻。

    “其实那个时候,我只是躺在溪边的大石头上晒太阳,谈恋爱,实在忙不过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