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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入密林人狼共舞

    秋狝猎场极大,内部的地貌也很丰富,可以说有山有水有河流,简直就是一座加大版的御花园。

    虽已入秋,但一眼望去,仍是翠绿一片。

    嗅着清香的空气,吹着迎面而来的凉风,宋琅骑着马,好似又回到了当初去梁州的时候。

    如果旁边跟着的还是梅清秋的话,那就更好了。

    这厢林骁跟着宋琅走了一段时间后,见宋琅那一副出来游山玩水,好似根本没将秋狝放在心上的惬意模样,不免有些着急,轻轻一夹马腹上前,道:“四爷,咱们不是要赶去第九猎区么?这路线似乎绕远了呀。”

    宋琅迎着阳光,眯缝着眼,两只手扯着缰绳,整个人跟着马儿摇摇晃晃,保持着一种另类的平衡,随后漫不经心地回了句让林骁背后一凉的话。

    “猎场地图可是机密,要被人知晓,你这脑袋,我看难保住。”

    林骁闻言,赶紧放缓了马速,落在后面,闭上嘴,不敢再说了,不过心中自然是少不得要腹诽两句的。

    还不都是你偷懒。

    望着前方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宋琅想了想,突然道:“走吧,看你比本王还急,那就去过把打猎的瘾。”

    说罢,一扬鞭,抽在马屁股上,胯下新换的战马甩头嘶鸣,带着宋琅快速朝前方的树林冲去,而刚刚才放缓速度,落在后面的林骁见状,吓了一跳,赶紧也跟着一夹马腹,追了上去。

    “四爷,您慢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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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是个极其复杂的环境,与在视野开阔,一览无余的平原上完全不同,要想在这里狩猎成功,要么靠经验,早早在猎物的必经之路上布下陷阱,耐心等候,要么,就得有极佳的眼神以及极其精湛的射术,否则,必定无功而返。

    这也是为什么宋承乾一定要带上猎犬,可不光是因为猎犬嗅觉灵敏,能帮助他更快地找到猎物,更因为狗与狼一样,天生擅长围猎,越是碰到复杂的环境,反而越有用,尤其森林不好骑马,光靠人力要想追上猎物,基本上就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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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抬头看不见多少阳光的森林中,虽然虫鸣鸟叫一刻不断,偶尔还有什么东西从草丛过去,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但这倒也可以说是一种另类的静谧。

    一种不属于人类的静谧。

    “咻!”

    陡然间,一支表面淬了麻醉药的箭矢脱离弓弦,飞射出去,打破了这种美好!

    箭矢看似歪歪扭扭,其实中心一直是一条直线,显然射手的射术不俗。

    只可惜,饶是箭矢飞射的速度已经极快,但这一下依旧是落到了空处,一下子扎进了地里,而露在外面的箭尾竟还在微微颤动,至于本作为目标的一只灰兔,却早在箭矢离弦的刹那,便已经机警地跳开,几下蹦进草丛,迅速消失不见。

    一击不中,便已经宣告了此次行动的失败,因为兔子小,又会打洞,而且速度极快,一旦躲进草丛,或者找到洞的入口,瞬间便会消失不见,光靠人,哪怕脚力再好,也不可能追上。

    “刷拉拉”。

    草丛一分,头上还粘着几片叶子的林骁从中钻出,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前,将箭矢从地上拔出,随后转过身,双手捧着箭,小跑到宋琅跟前,单膝下跪。

    “四爷。”

    宋琅没去接那还可以再用的羽箭,而是将嘴角一扯。

    “什么意思?笑本王箭术不精?”

    林骁马屁拍在了马腿上,只能无奈道:“小的不敢。”

    等到宋琅已经转过身,往森林深处走去,林骁慌忙站起身,快步跟上去,可没走两步,便又忍不住问道:“四爷,咱们为什么不带上猎犬呀,这树林里,草又深,没狗可难办呢。”

    宋琅头也不回。

    “你问题很多嘛。”

    林骁讨好地道:“小的也是为您着想呀。”

    他在陈王府已经待了一个来月,自以为已经完全摸透了宋琅的脾气,所以并不害怕,在他看来,陈王殿下虽然瞧着或许是冷漠了些,但其实并不会对他们这些下人如何,而这种冷漠,应当是久居上位者特有的东西,也或许是太有才华,所以性子才孤僻了些,完全可以理解。

    他不知道的是,他所想的,其实与真实的情况南辕北辙,一个也对不上。

    宋琅走在前面,懒得搭理他,如今临时起意跑进森林里狩猎,想的是随便打个兔子什么的回去应付交差罢了,他的心里,尤在思考着秋狝之后的事。

    一些真正重要的事。

    不过,让他也未曾料到的是,这林子太大,他心分二用,一时不察,竟是越走越深,正当他刚走过一颗大树时,却忽听前方草丛传来一阵异常的响动。

    宋琅刚刚惊醒过来,只当是兔子之类的东西,赶紧张弓搭箭,抬手欲射,却有一大团黑色的东西从草丛中突然跳起,猛地扑了过来。

    宋琅下意识手一松,箭矢应声而出,正中目标,但旋即他却被一股从背后传来的大力给推开。

    “四爷小心!”

    宋琅猝不及防,一下子被推得往旁边倒去,跌跌撞撞几步,手忙脚乱地扶着旁边的大树才勉强站稳,再抬起头,望过去时,这才发现那哪儿是什么人畜无害的小兔子,那分明就是一头野狼!

    灰棕色的毛发硬得就好似一根根钢针,那凶残狡猾的眼神,让人望而生畏,往外龇出的牙齿,直欲择人而噬。

    比狗要大上一圈,虽说腹部中了一箭,可一是因为一切发生的太快,那张弓并未完全被拉开,所以箭矢没能造成太多伤害,只是稍稍刺破了点皮罢了,那箭头上的麻药短时间内也发挥不了作用,二者累加,使得这头狡猾的恶狼凶性不减,并未知难而退。

    显然,这头狼是打上了自己的主意,刚刚潜伏在草丛中,只差一点,便可一击致命。

    宋琅想到这,倒还真有些后怕。

    若被这东西给扑倒,被咬到脖子之类的要害,真是不死都要去半条命了。

    再看林骁,他反应及时,一把推开了宋琅,自己却不慎被这头恶狼扑倒,不过他倒也聪明,情急之中,立马抬起手臂,挡住了恶狼那一口势在必得的咬击不说,更将手臂使劲往狼嘴深处塞。

    这可不是给狼送肉吃,而是为了让它的颌骨无法合拢,咬不下来,这样一来,狼面对人时最优势的尖牙利爪便等于废了一半,不过林骁肩膀上却被狼爪给扣住,没几下便已经见红。

    一人一狼,滚在了一处。

    林骁被狼给压在身上,另一只手虽然空着,但因为地方太小,使不上力,也没法去拔刀,而狼虽然占了先机,但嘴却被林骁的手给卡住,那两颗硕大的犬齿暴露在外,却只能不断发出低沉的嘶吼,腥臭的口水顺着牙齿滴滴答答地落下,爪子胡乱地抓来抓去,短时间内也无法一击致命,场面看似激烈,实际上却僵住了。

    古代有“硬气功”一说,听起来厉害,实际上没那么玄幻,简单来说就是鼓足中气,绷紧肌肉,所以又有“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的说法,这一口气只要崩住了,皮肉都会紧实许多,就连这凶残的野兽也无法迅速制胜,竟只能比拼耐力颤斗,看来林骁当初说自己是武师出身,还真不是谎话。

    再看宋琅,他反应也快,似乎根本未被这险象环生的场景给吓住,甚至连表情都没多大变化,他先迅速地捡起林骁落在地上的刀,然后冷静地环视了一圈周围,确认这头狼并无任何同伴后,这才松了口气,走上前,运足力气,找准方向,对着狼头便狠狠一刀斩下。

    有了砍邱燮那厮的经验,再加上这一个多月来做农活儿练出来的力气,这一刀可谓是干脆利落,完美诠释了“稳准狠”三个字,一刀将狼头斩落,竟并未伤及底下的林骁分毫!

    狼头落下,咬劲不止,甚至失去头颅的身体还在乱刨,只是这一切终究是负隅顽抗,死尸很快就不再动弹,只是鲜血还在不断地喷涌,浇了林骁满头满身。

    而林骁呢,他本全身心都放在了与恶狼的搏斗上,既不敢,也没那多余的心思放在外面,猛然间狼头掉下,狼血喷了自己满脸,他倒吓了一大跳,过了好半晌,直到宋琅已经将那失去头颅的狼尸给拖开,他这才惊魂未定地抬起头,看向了宋琅。

    他到底是人,不是野兽,刚刚完全是凭着一股狠劲与狼搏杀,如今一泄气,这才知道害怕,尤其现在身上到处都疼,手臂上还挂着个狰狞可恶的大狼头,害得他一边尖叫,一边将狼头掰下,丢开。

    宋琅却只是在一旁警戒,他知道,秋狝不会太危险,所以就算有狼也是形单影只,而人却都是两个一组,再加上一般都会带上猎犬,所以像他俩这样的情况,实属有此传统以来的头一遭,如今狼已经死了,危机解除,他自然不会如林骁一样失态。

    说到底,还是心性上的差别。

    “别叫了,省得引来第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