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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种花写诗自得闲

    立秋之后,阳光便已不再炙热如夏,但在露天处做些体力活儿,依旧免不得要出身汗。

    宋琅脱了上衣,只穿了一条黑色的阔腿裤,连头发也只是用木钗子随便缠了一下,他手持锄头,正在努力给地面松土,光溜溜的上身,清晰可见肌肉纹路的优美线条,而这具精壮的肉身,让人很难想象,这竟是位养尊处优的朝廷亲王,而非日夜操练的边关将士。

    随着他不断挥动锄头,坚实的土地在被掘开的同时,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亦不断从他身上滑落,滚到地上,一下便浸进了土里,消失不见。

    这是片新开垦出来的园子,而宋琅正在用最原始,同时也是最费劲的方法来松土,播种。

    他被天子提为三珠亲王,所居住的宅邸规格自然也跟着上了一层,而且户部亏空的案子,天子于心有愧,便下令将陈王府旁边一大块土地都划给了他,但宋琅只是将地用栅栏圈住了,并未建屋,随后又托人从外面运了些沃土,将这一片改成了露天花园,这一个多月来,他被天子禁足,闲着没事做,便专心致志地种花种菜。

    一切都是亲力亲为,绝无任何的取巧。

    既是打发自己多余的精力与时间,也是特意做给外人看的,这也算学自张清正,而且老人还曾亲自来到宋琅府上,手把手教他开垦土地,怎么种菜,种花之类的,一老一少,相谈甚欢。

    本也不是真打算当个园艺家,也根本不在乎花的长势,弄差不多了,宋琅便直起身来,转了转佝久了,有些酸痛的脖子和腰。

    到底不是真正的庄稼汉,在发力技巧上差多了,所以哪怕他天天锻炼,这农活也很难做得久。

    正当宋琅用搭在肩头的白色巾帕擦汗的同时,一位身穿黛紫色长裙,发丝微卷,眼珠略带一点褐色,明显有胡人血统的年轻女子捧着茶,朝宋琅款款走来。

    为了配上宋琅三珠亲王的身份,陈王府新招了一批下人,拢共有二十来个,一下子便使得陈王府的人味儿多了起来,而这位面容姣好,五官颇具异域风情的女子姓潘名蕊儿,在宋琅刻意疏远梅清秋后,便成了宋琅的贴身婢女。

    潘蕊儿今年二十有五,正是*****,尤其身段极其妖娆,生得那是前凸后翘,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酥胸半露,雪白一片,长腿撩拨,若隐若现,这是那种只教男人看上一眼,便会情不自禁想入非非的红颜祸水。

    在相貌上,与宋琅前世的妻子,倒是颇有几分相似。

    潘蕊儿走到近处后,一张口,那嗓音软糯,带着六分魅惑,四分柔弱,让人一听便忍不住升出无限的保护欲。

    “老爷,请用茶。”

    潘蕊儿低着头,那胸前饱满的雪白,简直令人目眩神迷。

    然而,宋琅的目光甚至没在对方衣裙上的凸起处多停留哪怕一刻,伸手接过茶碗后,一仰头,一口气便饮下了大半碗茶水。

    “呼!”

    半碗凉茶下肚,那是既解渴,又解暑,宋琅舒坦地出了口气后,见潘蕊儿一直盯着自己上身看,却并未如普通男人那般,自以为是对方相中了自己的身子,由此骄傲自得,从而落入对方编制好的陷阱中,反而略有不满地呵斥道:“愣着做什么,还不快去将本王的衣服取来?”

    潘蕊儿好似刚刚惊醒,俏脸微红,答应一声后,去接茶碗的时候,还有意无意地碰了碰宋琅的手指,那偷瞄宋琅的眼神,亦带着男人都懂的暗示,见宋琅看来后,方才低下头,转过身,去替宋琅取衣物去了。

    宋琅伸了个懒腰后,朝着不远处招招手。

    “林骁!”

    男人得到命令,赶紧扶着刀,小跑着赶了过来。

    此人姓林名骁,是如今陈王府的侍卫头子,这些日子在宋琅的刻意为之下,他也成功取代了小侍卫沈川的位置,成了宋琅的贴身保镖,每日宋琅在这里劳作时,他便在旁持刀护卫。

    当然,其实这在长安是完全没必要的。

    林骁今年三十有四,无论长相还是武艺,都属于是中规中矩,没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但也不弱,自称年轻时是地方上的拳师,后来才跑到京城来讨生活,来长安有六七年了,但乡音未改,一听便知不是长安本地人。

    “四爷。”

    宋琅“嗯”了一声后,一边朝前走,从潘蕊儿手中接过单衣,随便披在了身上,便带着二人一起,从后门回了府。

    刚回府上,宋琅本打算先去洗个澡,去去汗,顺带解解乏,没想到刚得到消息的令狐貂便从前门迎了过来。

    “四爷,有人求见。”

    虽被户部亏空的案子所波及,但宋琅依旧是今非昔比,再不是当初那个位卑权轻,谁都敢踩上一脚的可怜虫了,外加如今太子党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已是七珠亲王的宋齐光身上,所以令狐貂也能在府上堂而皇之地露面了。

    他如今是陈王府的大总管,虽说相貌差强人意,个头儿又矮,但整个王府上下都知道他是陈王殿下的心腹,故而就连林骁与潘蕊儿见了,也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道了声“总管大人”。

    宋琅眉毛一挑。

    “谁来了?”

    令狐貂也没刻意避着两个外人。

    “是国子监的段先生。”

    宋琅眉头微蹙,有些不耐烦。

    “怎么又是他。”

    令狐貂擦了擦鬓角的汗水,颇有些无奈地道:“都是四爷您那本诗集传得太广,如今整个长安城,多少人都想见您一面呢。”

    这一个多月来,宋琅被天子禁足在府上,暂时出不了门,除了种花外,还抽空写了本诗集,当然,严格来说,应当是“抄”了,只是因为原作者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罢了。

    诗集一共收录了十二首,风格多变,不过多是直抒旷达胸臆的作品,从当初送给钟子期的那首送别诗,到豪放壮丽的边塞风光,细腻精美的花间美人,淳朴自然的田园风景,这一下子便在嘉国文坛引起了极大的震动。

    写一首好诗不难,难的是一整本诗集都是佳品,甚至不少还被张清正当众评为绝品!

    更绝的,还在于风格多变,而非完全拘泥于一种,故而丝毫不会让人产生审美疲劳,反倒让人感受到了这位陈王殿下海纳百川的独特心境。

    可以花前月下对弹琴,可以策马长驱射匈奴,可以悠闲自然锄作田,可以无语凝噎惜离别,文采斐然,千古无二!

    而这位段先生乃是在国子监授课的讲郎,完全是慕名而来,希望面见这位才高八斗的陈王殿下,用现代话来说,就是追星罢了。

    宋琅叹了口气,挥挥手,道:“跟他说,本王刚耕地回来,一身臭汗,不好见人,请他改日再来吧。”

    毕竟是抄来的,哪怕根本没人知道,但有没有那么厚的脸皮,可以恬不知耻地跟所有人说是自己写的暂且不谈,要跟这种真正的文化人坐下来聊天,还是很容易露馅的。

    令狐貂答应了一声后,也不问自家主子为什么不想见,更不会劝宋琅见对方一面,而是直接转身走了。

    一旁的潘蕊儿忽然掩嘴笑道:“老爷生得如此好看,又这般有文采,我看那宋玉潘安,也及不上老爷半分呢。”

    宋琅却道:“宋玉潘安真才子,本王不能及也。”

    真心话,这两位青史留名的美男子,其实都是自身才学比容貌更惊艳者,只不过世人愚昧,只记住了那表象的美罢了。

    林骁也在一旁道:“四爷谦虚了,如今外面都在传,您是本朝头等的大才子呢。哦,对了,就是前天,您让我去西市替您买酒的时候,有姑娘认出了我的腰牌,便吵着要我从您这讨一副亲笔手书的诗呢,说是要,要那什么,什么良辰美景,虚设,什么千种风情......”

    说到最后,他自己也想不起来了,便只能一边挠头,一边尴尬地笑。

    宋琅翻了个白眼。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是不是这句?”

    林骁赶紧点头道:“正是!还是老爷厉害!”

    潘蕊儿明显要比林骁这莽夫更懂诗词,这时便在一旁试探性地道:“老爷这是舍不得哪家姑娘呀?”

    宋琅漫不经心地道:“一定得是本王舍不得哪家姑娘么?肤浅。”

    潘蕊儿媚眼如丝。

    “要奴婢说也是,似老爷这般姿容,哪家姑娘不得抛下一切,心甘情愿地跟着老爷您走呀。”

    宋琅突然一扭头,看向她,微笑道:“那你呢?”

    潘蕊儿全然没料到宋琅会这样做,霎时间心都漏跳了一拍。

    “奴,奴婢当,当然愿意。”

    宋琅满意地转过身。

    “那挺好,下个月开始,你就别跟令狐貂领钱了。”

    潘蕊儿一愣。

    “啊?”

    旁边林骁憋着笑,惹得潘蕊儿狠狠剜了他一眼,随后赶紧甩动着那一对“凶器”追了上去。

    “老爷,奴,奴婢不是这个意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