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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烟花柳巷风流地

    一座小小的平康坊,却是整个长安城,乃至于可能是整个嘉国最出名的地方,哪怕是香客如云的玄都观,兴善寺,甚至那座象征无上权力的皇宫,也不如这地方名气大。

    青楼勾栏,烟花巷陌,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一到夜里,就好似有一股看不见也摸不着的胭脂气盘旋在这一片屋舍之间,靡靡之音,销筋软骨,暗香霏霏,意乱情迷,让人情不自禁心神往之,忍不住就想把步子往里迈。

    其实来此之人,也未必都是欲行那苟且之事者,正相反,一见温香软玉便急不可耐者,只会被他人耻笑为不懂礼数的蛮子。

    绝大多数时候,客人们只是图个热闹,召集三五知己,一起喝喝小酒,听听小曲儿,一边聊些风花雪月的风雅事,一边看着那一位位青春洋溢的倌人们在场中摇曳生姿,连带着自己的身子骨似乎也轻了几分,进来前的一切烦恼与疲乏,似乎都随着乐声与酒气一起消泯了。

    难怪曾有人说,长安花可以不看,章台柳不可不闻。

    虽是销金窟,亦是风流处。

    达官显贵,文人士子,互与姑娘赠诗文,谈古论今,引为知己,其乐融融之处,又岂是什么下流事?

    官员们到了这,就算碰见朝中御史也无需担心,你带姑娘吟诗作画,他带姑娘抚琴唱曲,还能互相引荐,一起快活,就如那现代酒会一般,只是一种消遣与社交方式罢了。

    别的不说,那白居易,元稹,哪个不是风流种,就连后世所推崇的“樱桃嘴”,“小蛮腰”,也都是源于白居易府上豢养的家妓,可见在古代,这着实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在平康坊的南曲,有一座“花月楼”,占地着实不小,三层高楼沿河而建,喜庆的大红灯笼高挂,正门口,穿着“清凉”,涂抹着浓郁的胭脂水粉,几乎都要看不清本来面目的老鸨们正扎堆站在门口,挥舞着那能遮住半张脸的绣花团扇,扭动着腰肢,毫不避讳地大声招揽着客人。

    到了晚上,这平康坊的热闹程度,还真不比白日的西市差。

    用于观景的露台或走廊上,放肆大胆地露着香肩锁骨,穿红配绿的少女们正伸出自己那嫩白的藕臂,毫不避讳地高声调戏着底下路过的行人。

    若是那本就个没正形的,或是熟客,自然要扬起头,朝着上面高声回击两句,说些没皮没脸的荤话,那就要惹得楼上一阵莺莺燕燕的笑个不停。

    若是那些初来乍到,懂规矩,讲礼仪的年轻士子,多半是红着脸,低着头,抬起袖,捂着脑袋快步走过去,深怕听见了那些销魂蚀骨的声音后,一个没忍住,一脚踩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而每当这时候,楼上的姑娘们就笑得更大声了。

    风尘女子,落魄文人,有区别吗?没区别的。

    姑娘们也只是想着能多快活一天便快活一天罢,不再蹉跎几年,这些小姑娘又怎知生活的艰难呢,不被那些巧言令色的花花公子们多骗上几回,连着辛苦攒下的养老本儿都赔了进去,她们又哪儿会晓得这些连说句话都害羞的年轻人的好呢?

    数百年来,人来人往,这座城,似乎从来就留不住真情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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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上柳梢头,人站灯笼口。

    虽说朝廷官员们来此狎妓消遣实属平常之事,可钟子期在长安这么多年了,这竟是第二次来此,要说上一次,还是那年中了进士,被同年们一起裹挟着来此潇洒,之后十余年,他都再未如那晚一样大醉过了。

    在他身旁,是与他相交多年,也算是他在长安唯一的朋友,俞瑞,也就是前天审赵王府管事打人一案时,在一旁坐着的书记员,刀笔吏,二人今天皆是受宋琅所邀来此。

    接到宋琅的邀约时,钟子期本欲直接拒绝,他这十多年都没再碰过的事,自然不会因为宋琅在公堂上那一番话说的漂亮,就兴高采烈地破了戒,那也太小瞧他钟子期了。

    最后还是俞瑞劝动了他。

    理由有两个,第一,你钟子期在朝中的地位与影响力,和那位陈王殿下又有什么分别呢,一个一路被贬,就差直接滚出长安城了,另一个则是所有人都当他不存在,也素来没什么野心,你们二人一起饮酒聊天,谅谁也不会说闲话,结党营私根本就谈不上嘛,说是难兄难弟臭味相投倒差不多。

    既然还算投缘,又不至于落人口舌,那么就算应约也无妨,再者,您已经得罪了那赵王府,将来总得需要个靠山不是,陈王其他的未必行,可帮您求求情总算不难。

    我也知道您这臭脾气,换作齐王殿下,您肯定也不愿意,当然了,齐王殿下也看不上您就是。

    钟子期听得窝火,却也没法反驳。

    总之,许是俞瑞说的的确有理,也许是命运使然,二人今日便应约来到了这花月楼前,只不过这二人一个是从八品的主簿,一个连正经的官都算不上,二人租住的地方还没苏玄真一个草民的院子大,穿着自然也很是寻常,到了这之后,竟好似格格不入的局外人,根本没人多眼看。

    花月楼正门外,站着迎客的,虽都是些年老色衰,已经做不了姑娘活计的落魄老鸨,但那也分个三六九等,她们会视客人的穿着打扮,举止言谈,眼神气度,乃至于各自背后所代表的势力而决定迎接的人和规格。

    若是最普通的,那些新来的外地公子,身上又没几件值钱的装点,那自然就是最差的那一批来迎接,能勉强给你挤个笑脸已是不易,若碰上脾气不好的,只怕还要冷嘲热讽地念上两句呢。

    可若是碰上那些穿金戴银,腰衔玉佩,一见便气度不凡之人,自然就是那些年轻时候起码都是青楼台柱子老妈妈们来接待,其中有些,哪怕老了,也能看出年轻时候的样子,必然是人人争相示好的大美人嘞。

    不过,这二人也没尴尬太久,因为很快,一身白衣,贵气逼人的宋琅便带着一位美妇人从里面走了出来,双方见面,宋琅一拱手,笑眯眯地道:“钟兄,俞兄。”

    他身旁那美妇人也跟着委身行礼。

    “奴家郑晴儿,见过二位大人。”

    这郑晴儿单从面相上来看,至多不过三十,就连脸上的脂粉涂抹得也不是很重,不像其他老鸨,需要厚厚的粉来抹平皱纹,给人的感觉自然清新许多,而且她不管是头饰,还是衣裳,都可称一丝不苟,绝无任何艳丽或暴露的感觉,若不是出现在这种地方,只怕谁也想不到她竟是个入了歧途的风尘女,莫不是哪家的主母才对。

    不过,她既不是唱曲儿的,也不是抚琴的,而是“都知”,也称作“席纠”,用现代话说,就是主持人,负责把控和主持宴会,譬如行酒令时,评判对错,再让负责倒酒的姑娘给输家倒酒等等,也要安排节目单,为客人找乐子,力求宾主尽欢,如果有人砸场子,也得由她出面,处理妥当,可想而知,这必是位能说会道,八面玲珑的角色。

    宋琅突然道:“晴儿妹妹,我这可就要说你两句了。来者都是客,岂有尊卑上下之别?你又何必称‘大人’呢?”

    郑晴儿以扇遮面,乐开了怀。

    “哎哟,四郎,这一声‘妹妹’呀,奴家可得有十年未曾听过了呢。”

    宋琅疑惑道:“啊?这是为何?”

    随即又作出恍然大悟的样子。

    “哦,我明白了,我看妹妹今年最多二八,这十年前,那还是小孩子呢吧。”

    郑晴儿轻轻一拍宋琅的手,连白眼都翻得自有一股纯天然的娇媚之意。

    “四郎可真会说话。不过呀,奴家六年前就满三十了,按规矩,你得叫声‘姐姐’才行呢。”

    宋琅哈哈一笑。

    “我看呀,还是叫‘妹妹’的好,省得等下有人要骂我‘装嫩’了。”

    宋琅和郑晴儿在这边聊得开心,对面那两人就不免有些尴尬了,尤其是俞瑞,他从未来过最为繁华的南曲,心态上不免有些紧张,赶紧先跟着钟子期行了个礼。

    宋琅见状,亦是反应过来,赶紧招呼道:“抱歉,怠慢了二位,来,钟兄,俞兄,请随我走吧。”

    来都来了,钟子期和俞瑞自然不会拒绝,只是多少觉得开了眼界,外界传闻懦弱无能的陈王,公堂上慷慨陈词的陈王,如今与女子打情骂俏的陈王,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他,亦或许,这些都是他?

    三人跟着打头的郑晴儿往里走,几步便已到了楼下的大厅处。

    郑晴儿一回头,眼见俞瑞盯着正中央一位身段窈窕,头戴白色面纱,正在轻轻抚琴,柔声唱曲的女子,眼珠子都快瞪了出来,不禁笑道:“俞大人可真是好眼光,这可是咱们这最有名的姑娘呢。”

    芙蓉不及美人妆,水殿风来珠翠香,抚琴之人就犹如一朵盛开在红尘俗地的清香白莲,直教人想要将其折下,放在手中细细品玩。

    俞瑞惊醒过来,一转头,咽了口唾沫,有些羞赧。

    钟子期见状,刚想张口说他两句,却又闭上了嘴。

    俞瑞与他,既是官场上的上下级,也是唯一的朋友与知音。

    作为其副手,俞瑞无怨无悔,无欲无求地跟了钟子期六年,陪着钟子期从大理寺调去京兆府,仕途也算跟着毁了个干净,他钟子期也不是一点人情味没有的人,心中的歉疚平日里不好说,可在这时候,自然不会砸好朋友的场子。

    宋琅嘴角一勾,装作无意道:“哦?既然俞兄对她有兴趣,那就叫上那位姑娘吧。”

    俞瑞耳根子都红了,连连摆手。

    “没,没有的事,只是我,我听她唱的曲,是,是我家乡那边的调子,很多年没听到了,一时失态,您,您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