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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前尘往事不可追(下)

    一直捱到了可闻清脆鸟鸣的后半夜,因这具身体原主人过去二十年的记忆一窝蜂涌出而被迫昏厥的宋琅方才复转醒。

    在大概消化掉了这一份漫长,琐碎,并且陌生的记忆之后,靠坐在床头的宋琅才总算是明白了自己当下的处境,一时间竟情不自禁地生出一种恍若隔世之感。

    两世为人的记忆交错在一起,让他一时间有些迷惘。

    到底当下所发生的一切是梦,还是之前的那三十七年是梦,这个问题恐怕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总之,他当下唯一能够确定的是,如今的自己虽然还叫宋琅,但已不再是原先那个乐善好施的慈善家,而是嘉国国君的第四子,当朝的陈王!

    他的母亲乃是前朝陈国的皇女,在二十年前生下他后,便撒手人寰,匆匆离世,故而原本的宋琅对她也无丝毫记忆,不过这位素未谋面的母亲虽未留下一张半张的画像以作追思之用,却留下了两个人照顾他。

    一位,就是如今府上的老管家,已近花甲之龄的老人梅若水,他一般称其为“梅伯”,而另一位,就是翠绿屏风后,在小榻上正睡着的,自己的贴身婢女,梅清秋。

    这位温婉知性的梅姐姐比他大七岁,今年他二十,而梅清秋却已是二十有七,也正是因为从小就是她在照顾自己,故而宋琅并不将她当做普通的下人来看待,再者双方的关系如果放在其他地方,也多少会默认为他将来的妾室,只是原本的宋琅一向不喜欢她苦口婆心的规劝与管教,故而时常与其产生争执。

    说是争执,起先往往都是梅清秋如半个母亲一样耐心地劝说他不要沉溺于玩乐,而他则犹如一个叛逆的孩子,朝对方大声呵斥,乃至于出口成脏不说,生起气来,夺门而出也不是罕事,而到最后都是梅清秋一个人暗自抹泪,到了第二天,还是继续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

    除开这两个自小在身边照顾自己长大,已算是亲人的人外,乖巧懂事,忠心耿耿的小少年梅晨则是在三年前才被卖进陈王府为奴,最早本是老管家梅若水的一时心软,再者老人家年纪已经大了,而王府未来总归是需要新人,买下还是个半大孩子的梅晨,便是作此想。

    至于那正值壮年的马卫,虽是半年前才刚刚入府,却因常陪他去烟花柳巷寻欢作乐而与先前那个宋琅十分投缘,乃至于日常进出府邸,身边都是由马卫陪着。

    以上,便是这座陈王府中,除他自己以外的全部人手了,这对于一国亲王而言,着实是有些寒碜和凄凉,不过也是没法子的事,嘉国一共有九位亲王,其中就属他的爵位最低,月俸最少,能够维持起整个府邸的日常运转,供他挥霍之余,逢年过节在送礼还礼一事上还能不丢面子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嘉国严令禁止皇亲国戚,朱紫公卿们私下经商,而他又无母族可以依靠,想偷偷做点事都没本钱,所以相对而言,自然是要潦倒许多,这一点,从梅清秋身上就能看得出来,其他王爷家的贴身侍女,哪个不是穿金戴玉,全然不输富贵人家的小姐,但梅姐姐身上不但没什么值钱的饰品,就连衣服也都是些旧物。

    想到这,宋琅不禁重重地叹了口气,别说是亲王了,哪怕一地富商都没这么落魄的,何况自己都已经这么惨了,竟还有人要害自己,这却是让他无论如何都想不通的事。

    原主人留给他的记忆很是零碎,需要他好似拼图一样去拼凑起来,尤其是离现在越近的记忆,反倒越是模糊,勉强回忆起一点,昏迷前的最后一个画面,就是被人从后面用帕巾捂住了嘴,大概是蒙汗药一类的东西吧,所以自己没怎么挣扎就失去了意识,再醒来时,就已经在这里了。

    如果自己没猜测错的话,那个真正的陈王宋琅,应该是已经因此而死了,自己不过是鸠占鹊巢罢了,但总归是老天可怜,让自己又重活了一回,无论如何,这一次,自己是绝不可能再重蹈前世覆辙了。

    心里这么想着,宋琅的脸色渐冷,眼瞳之中凶光内敛,犹如一头潜伏在黑夜之中,正待狩猎的凶恶老狼,已全然没了当初那个滥好人的半分影子。

    这种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的变化,究竟是好,还是坏,或许最后只能用时间来证明。

    忽然间,原本就睡得极浅,在隐隐约约听到了一声叹息后,骤然惊醒的梅清秋迅速下了榻,竟连单衣也来不及披上,便绕过屏风,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

    二十年来,她已经养成了习惯,宋琅房间里任何一点细微的小动静都足以弄醒她,不过她依旧担心是否是自己的错觉,不想惊扰了宋琅,所以她只是试探性地小声呼唤了一句。

    “四郎?”

    这是一个很合乎规矩的称呼,宋琅行四,而双方在名义上虽是主仆,但因为关系亲近,故而私下里梅清秋都是以四郎相称,只有在外才会称呼“主子”或是“四爷”。

    宋琅回过神来,两世被害所积攒的怨气往里一收,扭过头去,望向了黑暗之中,那隐约可见的曼妙轮廓,不过他的心中却未升起丝毫淫邪之念。

    梅清秋让他想起了自己还在孤儿院里的时候,也曾遇见过这么一个大姐姐,她当时是附近大学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来孤儿院做义工,对自己很是照顾,不光经常会给自己带些美味的零食,并且偶尔还会赠予自己一些书籍,教导自己要与人为善,将来一定要做个好人云云。

    她就像是一道温暖的阳光,照亮了宋琅整个童年,也正是因为她的存在,宋琅在长大后才没有变得偏激或是堕落,并且在拥有了一定财富之后,甘愿投入自己全部的热情去做慈善,回馈社会。

    只可惜,天不怜好人,等到宋琅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罹患癌症,病入膏肓,哪怕有宋琅的全力资助,可在几次化疗后,终究未能撑过去,很快便离世了。

    当时他哭了整整一天,之后得有小半年都未缓过劲来,如今再看到同样是自小便悉心照料“自己”,甘愿独自吃苦受累,穿旧衣,用旧物,一枚铜板掰成两半花,却从未让他这个主子过得有多窘迫的梅姐姐,不禁生出一股又逢故人的怜惜感,记忆里的两个人影重合在了一起,帮助他一下子拉近了与这个本来陌生的世界之间的距离。

    宋琅一开口,声音无比温柔。

    “梅姐姐,我睡了多久了?”

    再度听到那熟悉无比的称呼,梅清秋顿时面露喜色,只当是白天主子大病初愈,精神还有些恍惚,才未能认出自己,当下心中欢喜,赶紧走了过来。

    她在这里服侍宋琅多年,早已养成了习惯,无需点灯,仅凭记忆便轻松绕过了拦路的屏风与小案几,快步走到了宋琅的床边,侧身坐在床沿上,很是关切地询问道:“还昏么?可有哪里不舒服?饿不饿,可要吃些东西?”

    梅清秋全然忘了自己因起得太急,身上只穿了一件简单的亵衣,大片雪白都露在外面,因为靠得太近,故而哪怕是在夜里也清晰可见,害得宋琅不得不立马挪开了视线。

    他吞了口唾沫,方才道:“我不饿,梅姐姐,我睡了有多久了?”

    梅清秋黯然道:“算上之前,拢共有三天了。”

    一提起这事,她便忍不住埋怨了起来。

    “你说,你为什么深更半夜要偷偷跑出府去,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若是真出了事,我可......”

    说着,便又要哭。

    其实她从来都不是个爱哭的女人,正相反,她年仅七岁便开始伺候起当时还是婴儿的宋琅,二十年风吹雨打,她远比一般的女子要坚强,奈何此生唯一的要害就是他,也唯有在他的面前,她才敢卸下那份故作的坚强。

    梅清秋这一哭,宋琅心中那片仅剩的柔软之地也好似下了一场大雨,他情不自禁地握住了梅清秋的手,柔声宽慰道:“以后不会再让梅姐姐你担心了,绝不会,我保证。”

    梅清秋垂着脑袋,也注意到了自己眼下“衣衫不整”的样子,一道羞红迅速蹿上脸颊,就好似火烧一般炙热,好在夜里没点灯,倒也看不大出来。

    恍惚间她觉得自家王爷似乎有些不一样了,以前的他就像是个被宠坏了的孩子,是绝说不出这种话来的,却也只当是受了一难,人变得懂事了些,顿时大觉宽慰。

    她倒不像梅伯那样,心心念念的都是不负娘娘重托,她所求的,只是他平安无事即可,其他倒都是次要的。

    梅清秋支支吾吾的,声音小得就跟蚊子叫一样。

    “那,那就好。”

    宋琅松开手,又问道:“几点了?”

    梅清秋一愣,宋琅随即反应了过来,改口道:“外面是什么时辰了?”

    用现代人的话来说,梅清秋已经养成了生物钟,哪怕没有钟表,她也能估摸个大概的时间。

    “天应该快亮了,四郎想吃什么,我去做。”

    宋琅摇了摇头,道:“我不饿,帮我将衣服拿来吧,我想出去走走。”

    梅清秋面露忧色,劝道:“主子在床上躺了这么久,白日醒来,便又昏倒,定是身子还未好全乎,还是再多休息几日吧。年末宫里赐下的山参和鹿茸都还未动过呢,梅伯下午又买了乌鸡和枸杞,给你炖汤来吃,可好?”

    宋琅心中迫切地想要出门走走,看看这个崭新的世界,这种欲望是如此的强烈,以至于全然无法熄灭,不过他与原本的自己所不同的是,他的语气中全然没有不耐烦的意思,反倒隐含关切之意,让梅清秋大感宽慰。

    “躺得久了,就想出去走走,随便活动活动筋骨罢了,不碍事的。倒是梅姐姐,我常听人说,女人多睡会儿对皮肤好,梅姐姐这几天定然是日夜操劳不休,不如多休息休息,不然我刚好了,你又病倒,那可不美。”

    梅清秋了解他的性子,加之这一番话情真意切,便没有再劝,只是听话地取来了衣物,要帮他穿上,可宋琅哪儿受得了这个,在极力推辞了一番后,见她又要哭,才勉为其难地享受了一番这“王爷”待遇。

    宋琅在心中不住叹息,这顶好的姑娘,倒真是因“自己”而耽搁了,可叹原本的宋琅还是个最典型的窝里横,在外懦弱无能,受人欺负也赔个笑脸,在自家府上倒是颐气指使,喜欢耍些少爷脾气,倒是没让梅伯与梅姐姐受委屈。

    这边在服侍宋琅穿衣之前,梅清秋便绕回了屏风后,为自己裹上了一件外衣,遮住了那满屋的春色。

    用火石点燃了烛台后,整个房间顿时大亮,待得宋琅终于穿好了衣服,借着那明亮的烛火,朝铜镜里一瞧,饶是以他的心性,也情不自禁变得有些自得。

    就这扮相,若是放在前世,那真不知会引得多少女子竞相追逐。

    黑纱幞头罩头顶,后山作半镂空的设计,正中镶有一朵精致小巧的金丝海棠,花蕊处嵌有一颗拇指大小的南海珍珠,上身着一件纯白色的圆领窄袖袍衫,正中绣着一条威严大气的四爪金龙这叫衮龙服!

    腰缠革带,左手边挂着两块入手温润的玉玦,右手边则是一个由梅清秋亲手缝制的香囊,下身着一条洁净的白裤,脚下踩的是云头缎面白底靴,这从头到脚,无一不是上佳之物,而且都是手工所制,极为贴身,顿时衬托得本就俊美不凡的他,更多了几分卓尔不凡的勋贵气息。

    嘉国受胡人文化影响颇深,从皇帝到百姓,都喜欢这种贴身窄袖的打扮,并不推崇传统的宽袍大袖,这点倒是让身为现代人的宋琅很快适应了这些古人衣裳。

    站在镜前,伸手抚摸着自己并无丝毫胡渣的下巴,宋琅已经开始适应起了这个全新的身份,恰好梅清秋用叉杆支起了窗户,一股春日的凉风吹进来,他顺势朝外看了眼天色,果然已经蒙蒙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