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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北宋(九)

    作者有话要说:  科普小知识:(装逼利器)

    首先,铡刀不是皇帝赐下给包拯的,皇帝赐下的是三道御札(札铡同音),是公孙策机智得搞出了铡刀,(但是那时候他也就是皮一下,没想到包拯真的交上去了,还真的被批了)

    铡刀在《七五》or《三五》里面,不是砍头的。

    是腰斩的。

    腰!斩!

    理论来说,你们听到的各种古装剧里头“来人,将这人拖出去斩了”其实都是腰斩。清朝雍正之后似乎废了腰斩(来自百度)之前杀,是杀头。当然,斩首也是杀头。

    铡刀一开始是给马切割马草用的,从他的受力角度你们就知道,省力,切割力强,但是铡刀这东西在公孙策发明之前似乎还真是单纯的寻常工具,因为原著里面写了诸位大臣皇帝围观铡刀并且双击666

    本文设定借鉴一部分《少年包青天》,庞太师有个漂亮温柔正义的闺女嫁给皇帝,有个屁颠屁颠跑去从军结果变成杀神但是不和他一派的正义儿砸,有个傻得要死的小儿子。

    庞昱此人,本文设定有部分被怂恿的原因是毕竟小说就那么几句话,而且作者君一直想不通的是:这丫,去,陈州赈灾,赈灾啊,你说他去陈州赈灾的不用多久就要回来的,在那造违章建筑干嘛?建道观干嘛?找妹子干嘛?

    你又不是当地能久呆的当地官员,就那么三五个月……

    但是,哪怕是被怂恿,干了坏事就是干了坏事。作者君对他唯一的好感就是这人对老爹还有些孝顺,而且……最后也是悔改了。

    为什么设定庞统……因为要一个给力的也是强势的武将。

    为什么设定太平王……因为这是陆小凤,有宫九。

    好了,夏喵的身体你们这下知道是谁了吧。

    哎,让你们别猜,现在不是一点惊喜都木有啦。

    真是白惊喜。

    第九章,给你们看看攻……看完了再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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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包包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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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宝宝们的灌溉!!作者君欢快得蹭蹭,然后继续求!灌!溉!

    感谢 g.g.、鹤莱、君寒x2 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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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你们却少不了作者君的安利呀!之前还嘤嘤嘤看文太花钱,你们能不能诚实得面对自己的心?

    乘着黑五,今年最后一次特价啦!赶紧把暖被机和欧姆龙的微电流按摩仪买回家吧!评论区一片好评呀!哼唧。

    今天再给你们安利一个你们可能觉得没啥必要但是我觉得很好用的东东——年底啦,多花些钱吧,反正要发年终奖。

    1、狮王部屋干洗衣粉,阴干专用,30多1kg,为嘛推荐这个……首先便宜,其次他是阴干无味道的,哪怕是黄梅天回南天甚至你放在空调房里面干,它就是木有味道!旅游时候、宿舍、潮湿天气室内阴干必备啊!我旅游时候会带些散装的出去,洗内衣啊、毛巾啊都很方便。(内裤和袜子我都会买一次性可丢弃的)

    2、便携式洁牙器,300米吧,用水流的力道清洗牙结石的,作者君洗牙过,所以牙缝……无可避免的大了,(因为小时候不注意牙结石堆积)牙签我是不敢用了,牙线有时候不方便,这种水脉冲击的还不错,牌子就不推荐啦,这个也没哪家好哪家不好的。

    3、便携漱口水

    这个国内比较火的是okina这个牌子,差不多一次一个,一个1.3元?随身携带放在包包里面很方便,吃完饭上厕所的时候赶紧漱口,毕竟你永远不知道今天会吃什么,会遇到什么,还有长途旅行乘飞机什么的时候随身携带漱口水或是香口喷雾可以避免尴尬……而且漱口水本身也益于口腔卫生,当然,漱口水无法替代牙刷啊!别偷懒不刷牙,会蛀牙的哦,补牙很疼哒。

    4、欧普感应usb充电插电小夜灯。

    这个你买啥牌子都行,一个20块左右(搞活动时候再买哦)一次充电,我放厕所和走道里面的,毕竟我家有一只黄猫,颜色和地板一模一样,到了冬天那真是……踩上去都不知道。家里有老人小孩或者是节约晚上不愿意开灯的家庭必备,很省电,在人靠近3m左右发光(白天不亮)还有电池款和插电款,usb更方便一些,推荐欧普是因为我家买的这个,去年六月买的,到现在都还正常使用,放浴室的,质量还不错。(当然如果你到手的质量有问题记得去退换啊)

    作者君呢,冬天呢,不是节约不想开灯,而是……灯的按键,冷呀。所以有了这个之后我就飘过去又飘回来,反正全程不抬手哒。

    5、继续推荐鞋拔子。

    一米长的那种,每个老人都需要它,我认真的。10块买不到亏本买不到上当,这是我外公少数给我好评点赞的东西。

    6、优衣库,带bra的背心,或者无钢丝的那个,或者运动款的。

    冬天

    真是,太好用了!双手大拇指疯狂比赞。

    对啦买了脚踩加热板的宝宝们有没有回来rep的!是不是很好用!!

    好了你们看正文吧。别忘了回复作者君哦!挥挥爪

    ps:最近回复很合算哒,因为jj一抽可能随即抽出n条,就有可能一次得到n个红包包呀~

    一定有幸运的宝宝这几天都是连发哒。

    pps:总是怀疑评论区里面有崽精通黑客技能能看到我的存稿箱……

    你们是咋猜到多多这次是鹦鹉的?

    选择鹦鹉是因为……鹦鹉,就是鸟中的狗子呀。而且鹦鹉活的久。

    皇城司=宋朝的情报机构=锦衣卫

    不过皇城司木有审理的资格,他们查到案件之后还是要移交正规政府,没错,这是攻的老本行。

    攻的名字,我真的努力了。

    他哥白锦堂,他弟白玉堂。

    理论来说,他应该叫白银堂……hmmmmmm

    不用怕尴尬,反正他们叫名字都是叫字的,不行还有号呢。

    是的……记得吗,苏轼,字子瞻,又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

    当年作者君的背诵项目,那时候我就在想,男神你为啥子要取那么多名字,现在我知道了……可能是和谁重名了吧。

    “嘎嘎嘎呱!”

    一阵阵堪称聒噪的穿脑魔音袭来, 其巨大的穿透力引得夏安然不由自主看了过去。

    那儿应当是售卖禽鸟的铺子, 远远他就能看到一个个鸟笼子,夏安然心中一动, 他快步上前, 虽然心中想着这儿不可能有卖大鹅, 但是那叫法实在太熟。

    那是无数次将他从梦中唤醒的叫声。

    也是他在红楼世界听到的最后一声。

    夏安然拨开了后退的民众, 逆流而上, 然而他看到的不是一身雪白又有长脖子的神气大鹅,而是一只灰色的……小鸟。

    个子不大,中气却是十足,看着像是鹦鹉,但是叫出来的却是鹅叫,此时它正扑棱着翅膀,叫的异常欢快。

    夏安然觉得这可能是凑巧, 但是, 他还是一撩下摆, 蹲在了这只鸟的面前。这只鸟没有管夏安然,它兀自叫着非常开心, 叫声从嘎转为呱, 又转成啾。

    “多多?”夏安然沉默了一下, 试探着叫了一声, 而如他意料的,这只鸟并没有理会他。

    也是,哪儿就能有这般巧。

    夏安然一时间说不清此时心情如何, 他虽不抱希望,但是多少还是感觉到了失望。

    夏安然微垂眼睑,带着淡淡的苦意。

    他手撑膝盖想要站起,却发现一个中年人挂着和善的商业化笑容,正立在他身旁。

    见夏安然看过来,那人微微一拍手“官人,在下觉得您同这鸟儿有缘。”

    夏安然稍稍一愣,他起身后展扇,折扇上头绘的是一幅写意山水景画,于此时车水马龙的街景格外不应。

    他拇指按压在扇柄处,凉风徐徐吹动了他的发丝,“掌柜何来此说?”

    在旁人看不到的地方,扇子的扇钉正刺在他的拇指肉上。

    这个扇钉是他定做的,寻常的折扇扇钉多为圆护,为了不让主人感到难受,但是夏安然的扇钉是锥子形。

    会如此做的原因是,夏安然要用这种最不显眼的方法来提醒自己——谨慎。

    抵抗身体的本能很难,但是想要在这个君权神授的时代活到任务结束,他就必须改掉自己这个身体嘴比脑子快的毛病。

    没有比使用这个方法更隐蔽也更雅致的方式了。

    这摊子掌柜一手平摊,在空中划过一个半圆,他示意夏安然看一下周围,然后苦笑着说“客人们都被这鸟儿赶走了,唯有官人留下,可不是官人同这鸟有缘分吗?”

    手持折扇的青年人却是摇头笑道“在下也只是一时好奇过来看看,”他见这掌柜一时也空了下来,便索性用折扇点了点这只灰羽小鸟“这鸟……可是鹦鹉?”

    于北宋而言,鹦鹉是彻彻底底的稀有物种,在华夏大地,原生鹦鹉唯分布在广西那块地域,这种鸟儿是典型的热带动物,唯有少部分能够接受温带和亚热带的气候,他们色彩艳丽,明艳的毛色,较之别的鸟类更为亲人,且其为攀禽,飞翔能力较弱,养在家中也更加的合适,并不需要太大的空间,因此得到了许多爱鸟人士的欢迎。

    更何况它们还有学舌这个本事。

    教会几句吉祥话,当做礼物送出,双方都极有面子,还带几分雅趣,之后还能以此为话题,可谓送礼上品。

    虽然这只鸟全身只有尾巴那一块儿是红色的,其余均是灰扑扑,这与夏安然印象中鹦鹉色彩斑斓的羽毛不同,但是从其特殊的鸟喙形状看来,应当的确是鹦鹉。

    鹦鹉以种子果实为食,受制于地理环境,热带的果树果实坚硬,因此鹦鹉的鸟喙咬合力巨大。同时,鹦鹉的活动方式也以攀爬为主,它们的鸟喙起到了人类双手的作用,帮助固定攀爬物,这使得鹦鹉的鸟喙弯度较之其余鸟类更加明显。

    夏安然也是以此辨别它的身份的。

    掌柜一揖“官人聪慧,这的确是鹦鹉,只是,并非是我的鹦鹉。”

    “说来,还真是在下一时贪心,”这人看起来有几分似真似假的懊恼,他并指点向了这只灰色鹦鹉“我家的鸟儿都是自南边来,这一批更是在下亲自押送,一日在山中歇息喝水之时,一个没留神,这鸟儿便来偷食我家的鸟食,实不相瞒当时在下一看这是只没见过的鹦哥儿,便起了歹心,就拿了网将它逮住,想要看看这模样指不定也能讨了京城贵人们的好,谁知……”

    他一脸悲愤得说“这鸟儿吃得忒多,一有客人想要市它,它便学鹅叫,硬生生得将客人赶走,我供不起这尊佛,想要将它放飞,它却愣是不走。”

    果然,夏安然方才便注意到这只鸟儿脚下确实并无脚环,换言之,它要是想走随时可以离开,他之前倒是以为这鸟通人性,被驯养的极好,现在听来,似乎只是一个单纯来蹭饭的?

    夏安然默默看向了这只昂着小脑袋看起来有些得意的鸟,那小模样就活像是写了:没错,小爷就是这么厉害。

    “在下没办法,生意被它搅匀了几次,我就想着把这祖宗放到后面去,谁料它不干,一定要待在最前头,我是卖也卖不掉,赶也赶不走,今日看官人似乎是对它有兴趣,看官人您这样的人品相貌,它跟了您也是福气,不若您行行好,将它带走试试?”

    这人凑近了些小声说道“您若是不喜,便寻个地方将它放了也成,它本是野外捕来的,自也能在外头过活。”

    “官人莫要担心,这鹦未被剪羽,丢出去它也是能飞的……”

    “嘎哦~~~~嘎嘎嘎”

    二人齐齐沉默了下,低头一看,灰色的鹦鹉正扯着脖子高歌,等看到两个人看了过来,他发出了一个小弹舌音之后又安静了下来,这抗议的态度已经不能更明显了。

    夏安然有些吃惊,他遇到的通人性的动物真的不算少了,戏精的也不缺,但是到了像这只鹦鹉这种能听懂人话并且给与情绪反应的,还真是第一次。

    他试着将扇子放到了这只鹦鹉面前,后者看了扇子半响,在夏安然想要收回来之前,矜持得迈出爪子踩在了扇骨上头。

    夏安然平举扇子,将这只鸟送到自己面前,“你当真要跟着我走?”

    鹦鹉没有看他,只是歪着头,夏安然叹了口气,对着掌柜的说“劳烦……这只鸟多少钱?”

    掌柜的搓搓手“咳,官人,您也知道,这鸟不是咱的,我也就收您一个成本费吧,就把它吃掉的粮儿钱给付了就行,这鸟总是挑着最好的吃,您就付个十贯就好…………”

    “嘎嗷!!”

    被托在夏安然扇子上的鸟冲着掌柜发出了愤怒的鸭叫。

    “咳,今年是咱摆摊第五年,给官人打个折,您给个八贯……”

    “嘎!”

    “五……”

    “行吧行吧,两贯行了吧!”

    “好了好了,送给你送给你。哎哟小爷,别叫啦!再给你带上你喜欢小零食行了吧!!”

    “哎哟喂祖宗,祖宗,我叫你祖宗了,行了行了这个也给你带上。”

    “不不不这不行,这个可贵了,你居然连架子都要带走,不可能不可能。”

    “啊啊我的天,祖宗,祖宗,好歹我也养了你这些日子了,给留条活路吧。”

    夏安然收回了横挡的伞骨,将这只鹦揣在了怀里面,他缓缓伸手按住了又想要仰脖子的鹦,道“他想要的那些算我买了,既然是我的小宠,总不好让掌柜破费。”青年唇边的笑淡淡的,“东西有些多,在下接着还要逛夜市……掌柜可否等市结束后送到在下下榻之处?”

    片刻后,留下了送货地址的夏安然的肩上驾着一只灰底红尾鹦鹉消失在了人流之中,直到这一人一鸟再也看不见,掌柜的才喘了口气“哎哟喂,可算是把这祖宗送走了。”

    他看了看夏安然写着地址的纸张,眼珠一转,摸了摸下巴,叫来了一个伙计。

    另一头,夏安然肩膀上架着一只半成年的鹦鹉,走路姿势多少也受了些影响,他倒是也不在意,反倒带上了淡淡笑意。

    “你爹这辈子姓白。”

    “要是还叫多多那多没意思,你不如就叫……白得得(白得的)?”

    皮一下的夏安然得到了在他发间一个轻轻的啄咬,还真是多多啊。

    他手一伸将鸟搂在怀里,一边撸鸟一边穿过了人群之中,这次他走的方向,是离开集市的方向。

    他已经找到了最好的伙伴,自然不再需要去买一只宠物,夏安然面上带笑,他五指成爪状在鹦鹉的头颈处给它顺毛,等到他回到了下榻的旅舍时,便有些吃惊的发现他订货的物品都已经被送到了。

    他是提前回来的,本以为还要等一会夜市结束后,这些东西才会被送到呢,这服务态度……是不是也太好了些?

    旅舍的掌柜看到夏安然抱着鸟回来,面上倒也没有什么惊奇之色,他已经从这些鸟类的用品上面猜到了这位出手阔绰的客人准备养什么宠物了。

    汴京人都爱养宠,店家本身在庭院之中养了几尾锦鲤,若是夏安然养了猫犬,或是猎鹰之类的,掌柜难免要多防着点,但是就那么一丁点大的小鹦倒是无妨。他也只是淡淡的提醒了一句夏安然莫要让鸟叫骚扰到周边的顾客,便帮着清点完货物之后的夏安然将东西提上去了。

    夏安然点头应允,表示自家的鸟很乖的,休息时间不会乱叫。

    因为这只鸟等于说是白送的,夏安然预备花费在宠物市场的资产比他想象中的少得多,这一笔多出来的财产他计划给夏多多买一些配备的生活用品。

    几日之后,大相国寺夜市再次开幕之时,夏安然便带着趾高气昂的夏多多荣归故里。

    夏多多常年混迹于大相国寺宠物市场,再精明的掌柜也不会防备一只鸟,故而他对于这些商品的成本价非常清楚,但凡夏安然吃亏,他便立刻大叫着提醒。

    逼得宠物商人们对这一人一鸟头痛不已,这公子哥倒是阔气,但是这鸟……他们纷纷斥责夏多多吃里扒外。

    夏安然却对他勤俭持家的行为特别的赞赏,作为奖励,他还买了一个昂贵的蜜柚和夏多多分着吃。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夏多多这一具身体既然是鹦鹉,明明应当是可以学人说话的,也不需要像八哥一样要预先处理舌头,但是他却一直不开口。

    搞得夏安然有时候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又一次认错了,毕竟他在此事上有前科,但是他认识的鸟就只有夏多多和大黑两只,在鹦鹉夏多多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夏安然还有在背后暗戳戳得喊过大黑试探过这只鸟。

    在人毫无防备之时,自然会对自己的名字有所反应,然而,当他称呼大黑的时候,鹦鹉也没有任何反应。见状,他便不再多试,他心中想着是否是多多有所苦衷,他跟着自己穿梭各个世界只怕也是要付出些代价的。

    夏安然捏了捏鹦鹉的小红尾巴,小声得吐槽它是不是当真除了鹅叫就不会别的啦?理所当然的没有得到答复。

    红尾巴鹦鹉挪了挪小屁股,继续将自己缩在夏安然的颈项之中安眠,实在被骚扰得烦了,才用翅膀给夏安然扇几下凉风,再送给他小细腿的爱的踹踹。

    最后总要被夏安然捏在手心里头戳小肚肚告终。

    失去了鹅的战斗力,还有马的大体型之后的多多鹦每每被如此对待,总是歪着脖子,小黑眼珠里头满是悲怆。

    接下来的日子里面,夏安然白天起床之后便在屋里写稿,早中两顿饭旅社是承包的,晚餐则是要出去食用,毕竟北宋初年三餐制尚未普及开。

    每逢此时,夏安然便带着鸟出去,一人一鸟摇摇摆摆走在汴京的大街上,你别说,他手执折扇、肩停一鸟的模样,若非他长得好看,真是格外有纨绔的风格。

    尽管如此,夏安然依然感觉衙役们看他的眼神都带着点微妙。

    话说回来……这开封府的治安当真是好,只是是不是有一些过于严肃了?还是说如今有什么敏感事件正在发生?夏安然总觉得巡逻的兵士有些多……

    他常盯着这些个衙役们看,就想要找找里头有没有出名的开封府f4,他虽然不知道开封府张赵王马四人长什么样子,但是道理很简单啊,f4是包大人的亲信,理论来说带着衙役行动时候应该是最前面的吧,衣裳也应当有所不同呢,但是以他的眼力目前尚未发现像这四人的存在。

    见找不到人,夏安然很快就放弃了,他这些日子以来,所选择的晚饭地点都是一家酒楼,倒不是这家的菜色格外好吃,而是因为这间酒楼的老板似乎在朝堂里头有些面子,总能得到一些有趣的小道消息。

    老板当然也不傻,他不会将官府的秘密消息说出来,无非就是讲一些宫闱八卦,譬如某某世子因为读书没有读好竟然被夫子罚写抄大字,他老爹命令他没有抄好之前不准出王府。某某宫妃听闻外头有了好看的绸缎想要买来做衣服,结果竟然发现买不起之类的小道消息罢了。

    还说一些市井消息,比如如今从南边流传过来的一种字体,很是方正,给小孩儿描摹特别好,或是东边出了一种云朵糖,格外好吃之类的。

    夏安然津津有味得听八卦听了足足五、六日,之后终于听到了一个他感兴趣的新闻。

    据说开封府尹包拯被加封龙图阁大学士,即将派往陈州查赈,官家还赐下了三道御札,包龙图感悟圣恩,便将之制成御铡,正是那三把龙虎犬三斩刀。

    龙头铡可铡皇亲国戚、龙子凤孙;虎头铡可铡贪官污吏、祸国奸臣;狗头铡可铡土豪劣绅、恶霸无赖。

    此可谓之——如有犯法者,各按品级行法。

    这一消息一出当下堂内众人议论纷纷,但总体来说还是觉得大快人心的为多,但大部分百姓都觉得没甚所谓。

    其实说实话,宋朝的宗室都属于比较低调的那一种。原因当然是因为建国之初几个总是为了夺得至尊皇位,曾经斗得不可开交,加上宋朝的皇位为兄死弟及制,年轻的皇帝自然会看同龄的兄弟不太顺眼。

    尤其在当今已经大婚,却还没有子嗣诞生的时候,当今的几个表兄弟家个个都是安静如鸡,能不惹事绝不出头,存在感低到当街上遇到了民众都不认识的程度。

    此举自然是王室自保的手段。

    在众人看来,当今虽然尚未亲政,但自其登基以来,大宋子民的日子过得日日升,由此来看,民众们觉得官家亲政后也当会是个好皇帝,此刻众人基本都对官家及冠之日充满了期待。

    寻常的平民百姓在听到这一开封府的调动之时自然感觉大快人心,而在有心人士看来这实则是小皇帝在为自己的亲政做准备。

    开封府尹这一个位置是一个重中之重的位置,不仅仅是因为其职权管辖范围是皇城,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开封府尹这个位置在周朝便是准继承人练手的位置,宋承周制,五代、宋初,但凡任开封府尹者,多为事实上的储君。

    如今包拯作为一届臣子任职开封府,他不过一个官场新人,却已经位于大宋尚书下、侍郎上,官至二品,凭的无非是天子的看重。

    而天子又为何看重这一毛头小子……

    因为他好用。

    刘后掌权,于权臣、帝王的势力成三足鼎立之势,三角固然是一个稳定的姿态,但是前提是己方不在其中。

    于仁宗而言,之前他未亲政之时,对于如今状态尚且可以忍受。

    但他还有一年就要亲政,再见到如此乌烟瘴气的朝堂,自然需要竖立起自己的威信,然而赵祯此人性格柔软仁慈,一个是虽摄政,却并不霸权的亲母,一方是赵家宗室,无论哪一方他都无法狠心对待。

    所以他扶持了包拯,以包拯的个性,若为他抓住了臣子有违法之处,他定不会去管朝堂平衡,而是一通乱打。

    而这一通乱打,正是赵祯所要的。

    包龙图一旦将这勉强保持清澈的池水搅匀,其中魑魅魍魉为了呼吸,必须要探头,一旦探了头便有了可乘之机。也能让他看看,潜在淤泥之下的有哪些个人。

    这,才是赵祯默许包拯将他的三道御札改为三道御铡的原因。

    陈州遇灾,皇帝赵祯派了自己的小舅子就赈灾此行,本就违背了多方意愿,皇母刘太后和权臣本都有自己推荐之人,然赵祯想要扶持庞家,便一意孤行点了庞昱。

    谁知庞昱竟连此简单之事都给办砸,将这本可轻易摘到手的功劳变成了催命符。在将包拯派出去的一瞬间,仁宗便知,庞昱怕是保不住了。

    他虽有多方暗示包拯,然而却不知包卿是否当真讲他的话听了进去……只希望,庞昱莫要干的过了分,若他仅是侵吞灾粮也罢……要是在灾区鱼肉百姓……

    他长叹一口气,思及正在北边领兵的庞统……内心更是生出了几分煎熬。

    恰是此时,有宦官前来禀报,皇城司有事禀奏。

    赵祯指尖一点,示意召见,不过片刻,一伟岸男儿自殿外入内,立于御前十步,以佩刀扣地,揖曰“勾当皇城司公事,白锦羲见过官家。”

    青年周身清冷,一揖一起之间姿态却极为端雅好看,赵祯见是心腹爱将,忙赐座,“泽玿可是刚从陈州归来?何不稍作歇息再来禀。”

    “事关重大,下官不敢耽搁。”白锦羲并未坐下,肃容冲着官家抱拳,他如此姿态,让赵祯表情也严肃了起来……他沉吟片刻“很严重?”

    “是。”他最信任的皇城司公事臣上来了一份奏报,经太监转手后被送到赵祯手中,他展开,入目的便是白锦羲工整又劲挺的字迹,然而仁宗此次全然却没心思欣赏,他一目十行,只感气自丹田生,直冲喉间,他一合奏折将之放到御案上,忍了忍,没忍住,手一甩,将桌案上的笔墨全数扫至地上,他站起身在堂内来回踱步。

    他咬着牙,压着声音“拿吾的钱,铸道观?”

    “求长生?”

    “求普度?”

    “任由灾民活活饿死,求他的长生?还顺便替朕求了,朕是不是要感谢他还记得吾这个姐夫?”他越说声音越大,却被强自压在一个仅在室内可闻的范围内,皇帝最终实在没能忍住,一脚飞起,踢在了堂柱上“飞星将军,飞星将军怎会有如此弟弟?”

    他的手气到颤抖“庞妃温顺可人,飞星将军尽忠职守,太师虽常有私心,但于正事尚且可用,这一家子怎么就出了个庞昱此人?”

    屋内并无人回答于他。

    庞妃是仁宗心爱的妃子。

    这其中还有种种缘由,当年赵祯在到了择后年龄之时,他与刘太后在皇后人选上发生了争执,刘后看中了家世更好,人也端庄的郭氏,而赵祯则看上了一同参选模样乖顺灵巧,颜色也好的庞氏,然而在这件事上,他没能争过刘太后,庞氏只得为妃。

    婚后,郭氏性格蛮横,又是刘后所点,自觉有所依仗,赵祯虽试图与之培养感情,奈何实在没有共同语言,加之庞氏被教的好,柔顺可爱,又聪明伶俐善良,他便难免更为宠爱庞氏。

    庞氏还有个好哥哥,飞星将军庞统少年时便离家出走,隐瞒身份悄自从军,后扶摇直上,成为是大宋插在北边的一柱镇北神针,加之太平王铁卫镇守,才保得大宋在辽国虎视眈眈之下有平稳之态以图发展。

    赵祯虽无用外戚之心,但是确实想要扶持庞昱接庞太师的位置,故而才点齐了充足的物资和兵马派他去赈灾,却万万没想到,这一本是保其镀金之策,却成了他在当地中饱私囊为所欲为的保护伞。

    他派去的亲兵被他指挥去镇压平民,庞府的私兵则被他用来强抢民女、民男……嗯?

    “他抢男人作甚?”

    殿内本无表情之人沉默了下,道“炼丹……需要童子……的精华。”

    君臣二人齐齐不言,不知为何,赵祯只觉忽然没了生气的力道,只感全身疲软,他回身坐到了御座之上,单手撑住了额头,眼神放空。

    此时,他脑中回想起的,是庞昱离京之时入宫谢恩时候说的话,他说他定会好好干,不让官家失望。

    按照皇城司递上的奏折,赵祯基本已经能猜到包希仁到了徐州后会是如何场景了,单单私吞赈灾粮款一事,已是踩着包拯的死线,其余事情更是……

    他苦笑一声。

    包拯是他养出来的刀,但是这把刀现在对着自己咽喉的感觉,还真是难受啊。

    不错,包拯为开封府尹,明明是开封府一地之长,此次却被派去陈州治灾,外人只道是帝王心系黎民,却不想莫非当真朝中无人只能派他前去?

    自然并非如此,大宋官场冗员严重,只有人太多,万万没有不够用的问题。

    之所以这次会派了包龙图前去,正是朝中官员对赵祯此前纵着包拯清理旧案,剪除他们羽翼的报复,也谈不上报复,不过是反制罢了。

    庞昱此举,有多少是他自己出的主意,又有几分是被人怂恿,那个道士又是哪儿来的,这些赵祯心中都有几分数目,一个长在京中,亲姐入宫前不过是寻常官吏小童的安乐候,哪来的胆子挪用赈灾物资,又哪来的自信帝皇能够保住他。

    还用多说吗?

    庞昱,是宗亲、权臣所利用的一招棋,没别的作用,就是让赵祯感觉到难受,如噎在喉,让他亲自感受一下准备扶起来的小树被亲自磨出来的斧子一下子斩断的痛楚罢了。

    而包拯的性子,即便他看透了这一切,在到了陈州地界,见到奏折中所书之惨景时,只怕也是按捺不住的。

    这是赵祯往常最欣赏的一点,此时也是他最遗憾的一点。

    还有没有办法……能够救庞昱一命?

    他将视线转向了安静立在堂中的白锦羲。“泽玿……”

    “臣在。”

    帝王嘴唇翕动,然其最终也是未能将那一句话说出口,只是长长叹息后,令人下了谕旨,让包拯务必将首恶带回京中再审理。

    唯有如此,他才有可能保下庞昱的性命。

    再不济……他也能保住庞昱全尸,不让其受铡刑之苦。

    见他神色黯然,白锦羲在久久的沉默之后,还是说道“官家当保重贵体。”

    “我知。”皇帝此时有些意兴阑珊,他挥了挥手“你先下去歇息吧,让吾自己呆一会。”

    只是,他的皇城司公事并未告退,反倒是稍稍犹豫之后又谏道“官家,您身份贵重,如今又是敏感之时,若要白龙鱼服……于明暗之间,都带上些兵士吧。”

    “我知道了。”

    赵祯有些漫不经心得点了点头,直至片刻后,他意识到白锦羲究竟说了什么之时,才有些疑惑得抬起了头。

    他满脸不解,公事为何有此说,他最近,都不曾微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