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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八章 身后之名

    叶鸣听完白杰的话,低下头沉思了片刻,这才说:“白书记,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您能不能答应?”

    白杰忙说:“叶科长,你有什么事只管直说,只要我做得到,我一定帮忙。”

    叶鸣说:“刚刚您也说了:根据周碧辉的交代,洪熙是在醉酒的情况下,被人诱骗到洗浴中心嫖娼,然后又被早有预谋的公安干警抓了现场。您也知道:作为一个省委督查室的年轻干部,如果嫖娼的事被单位知道,洪熙肯定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更何况,陈建立他们还威胁要将他送到劳教所去,这就更加令他恐慌了。在这种情况下,洪熙迫不得已选择背叛我,并成为陈建立等人的帮凶,这是形势所迫,被逼无奈。所以,我想请求您:昨天晚上周碧辉交代的关于洪熙的事情,请您叮嘱一下审讯人员,千万不要再向任何人透露。除了你们专案组的成员以及你们必须如实汇报的李书记等人之外,洪熙的事情就不要再扩散外传,尤其不要让他的家属知道。”

    白杰有点为难地说:“我们如果不将洪熙的真面目公之于众,他的家属就肯定会去省委办闹事,会逼迫我们将洪熙评为烈士,并且会要求很高的抚恤金。到了那时候,我们该怎么办?如果不揭露洪熙,那我们就只能认定他因公殉职,他的家属要求评为烈士,也不过份。但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啊:他本来就是一个犯罪分子,而且还开枪打伤了你。如果评他为烈士,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鹿书记、李书记等领导也不会答应啊!”

    叶鸣觉得白杰说的也很有道理,一时有点踌躇起来,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在低头思索了片刻后,他抬起头来,对白杰说:“白书记,我们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洪熙与陈建立他们是一伙的?”

    “这个证据有两个方面:第一,是周碧辉和陈建立的供词,他们都在交代材料里面提及了此事,而且两个人的供词完全一致,可以互相印证;第二,洪熙的手机我们也得到了,并且从移动公司打出了他的通话清单,还恢复了他删除的一些短信。其中,有好几条短信都是他发给郑晓亮的。这些短信,大都是向郑晓亮通报你的行踪和动向。尤其是你和他去天西市后,他与郑晓亮短信联系频繁,并且在有一条短信里直接告诉了郑晓亮你和刘贤见面的地点。此外,最重要的证据是:郑晓亮曾经发了一条短信给他,要他在方便的时候,开枪将你击毙。”

    叶鸣点了点头,说:“白书记,我有一个想法:等下我就想见一见洪熙的家属,观察一下她们的人品和性格,并问一下她们对洪熙的后事处理有什么要求。如果她们母女蛮横胡闹,是不讲理的人,想要通过吵闹来达到目的,那我们就公布洪熙的罪状;但是,如果她们母女很本分、很老实,那我们就要采取另一种处理方式。您放心,在洪熙的后事处理上,我不会麻烦组织,不会要组织承担不该承担的费用,也不会给洪熙什么荣誉。”

    白杰见他不听自己的劝告,叹了一口气说:“好吧,等下我就安排人带洪熙的母亲和妹妹过来。不过,在你处理这件事之前,我必须先将你的处理意见报告给李书记,征求他的意见。毕竟,洪熙是罪犯,而李书记又是个嫉恶如仇的领导。如果你想要替洪熙隐瞒罪行,必须征得李书记的同意。”

    叶鸣点点头,说:“白书记,在见洪熙的母亲和妹妹之前,我想请您将洪熙与郑晓亮短信联系的那些罪证复印一份给我,最好是将陈建立和周碧辉关于洪熙的供词也复印一份给我,到时候我有用。”

    白杰猜到了他的用意,点点头说:“可以,但这些复印件你在用完后,必须交给我们销毁,不能外传。”

    走出病房后,白杰打了一个电话给专案组的资料保管员,吩咐他复印一份周碧辉和陈建立关于洪熙的供词,还有洪熙与郑晓亮短信联系的内容,立即送到他的手里来。

    下午五点,在叶鸣得到了有关洪熙违法犯罪的那些的证据材料后,白杰安排一个手下,带着洪熙的母亲和妹妹来到了叶鸣的病房。

    当洪熙的母亲和妹妹走进病房的一霎那,叶鸣只觉得自己的心里一紧,一股强烈的同情和怜悯之情蓦然袭上心头:只见一个形容憔悴、眼睛红肿得像一个水蜜桃的女孩子,搀扶着一位头发灰白、身材干瘦、满脸都是眼泪鼻涕的老妇人,脚步蹒跚地走进病房。那个老妇人可能是伤心过度,整个脸上没有半丝神采,并且枯瘦得吓人,咋一看,还以为是一具木乃伊。

    在那个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这母女俩走到叶鸣病床边,摇摇晃晃地站住,都用无神的目光盯着正在输液的叶鸣,许久都不说话。

    叶鸣忙欠身坐起来,指指病床边一条凳子,对那个老夫人说:“大妈,您就是洪熙同志的妈妈吧!来,您先坐下!”

    洪熙母亲凄然摇摇头,张开嘴想说什么,但因为这几天哭得太多,嗓子已经完全嘶哑,嘴巴张了好几次,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这时候,洪熙的妹妹在她旁边用同样嘶哑的嗓门问:“你是我哥的领导,是吗?”

    叶鸣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点点头说:“没错,我是洪熙同志所在的督察一科科长,我姓叶,叫叶鸣。”

    洪熙的妹妹盯着叶鸣看了许久,这才说:“我哥是跟着你一起出的事。他已经死了好几天了,但你们单位还没有给我们家里一个说法。我们的要求也不高:我哥既然是在工作中被歹徒打死的,那他就是因公殉职,也应该被评为烈士,并按照规定为他召开一个追悼会,给我们发放抚恤金。我们的这个要求,应该不算过分吧!但是,你们督查室的领导却迟迟不给我们答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是我哥的直接领导,又是和他一起出的事,所以,我和我母亲过来,就是想请你给我哥做个见证,证明他是因公殉职的,证明他是配得上烈士的称号的。人死不能复生,我们也不怪单位。但是,如果你们连个荣誉称号都不给我们,我们心里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