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弘才口中,这些似乎都是非常浅显易懂的道理,他多年以前就听王瑾说过不知多少次了。殊不知,这些在三百多年后也就中学生水平的道理,也是无数人的牺牲换来的。其中,也包括他自己的牺牲。
酒足饭饱,一个幕僚小心翼翼地说:“东翁,巩臬台送来的文书,尚未批复。”刘弘才的脸顿时沉了下来,调整了一下情绪,用和缓的语气说:“你拿我的姓名章盖上就是了。”闯军要求将领必须识字,刘弘才现在也认得几百个字,写自己的名字还是没问题的,但是他的字实在写得太烂,又根本不爱写字,因此一般还是直接盖章。
孙可望问道:“军中又有案子了?”幕僚所说的“巩臬台”是新任的福建刑官巩恒,由临江府刑官升任。“臬台”在明朝本来是用于称呼按察使的,也可以泛称与司法有关的官员,奉天倡义营没有按察使,所以这个称呼一般用来称呼省刑官。
按照闯军的制度,军中违纪如果达到需要流放甚至处决的程度,要有刑科参与,上报中枢核准。不仅军队主动申报的需要刑科调查,刑科本身也有权监督军队。
刘弘才说:“还不就是那些事。抢劫财物,强奸妇女,打死人命,贪赃受贿,克扣军饷……巩刑官的处分我没意见,得按规矩来。现在的刑罚已然比过去轻了,只要不出人命就是流放。”
闯军中的各种违纪现象,从米脂起兵到现在从来就没停过。不管那些试图加强闯军军纪的人多么努力,都只是将违纪问题限制在可控的范围内而已。整体来看,仍然是大事偶发,小事不断。
简单来说,可以靠赔钱解决的都是小事,闹出人命的就是大事。现在向各地派出卫戍部队,队伍分散,纪律约束变得更难,除了多派人巡查之外,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
刘弘才说:“过去有人犯事,是抢劫偷盗,杀人放火,现在我们的人也学会贪赃枉法了。唉,这人做了官,便不一样了。”
孙可望说:“不管谁掌权,贪官污吏总是要有的,若是穷人坐了江山,天下就没有贪官了,当年汉朝时贪官就该死绝才对。不管怎么说,我们造这一次反,贪官污吏比之前少多了,大约能再让老百姓凑合过二百年。自从当年陈王大泽乡首义,老百姓隔个两百来年就得来一次大起义,不管成败与否,都能让贪官污吏们消停一阵。一百年后,故态复萌,再一百年,又把老百姓逼到走投无路,再揭竿而起做流寇。”
刘弘才叹道:“是啊,汉高祖坐了江山,二百年后有了绿林、赤眉,明太祖坐了江山,二百年后有了我们。倘若我们这次造反,也能让天下太平二百年,那也是很了不起了。”
刘弘才和孙可望赶到了军营,巩恒已经等在那里。此人三十来岁年纪,相对于一个四品官来说算是比较年轻的。但孙可望都已经是四品官了,他这个年纪官居四品在闯军这边也没什么稀奇的。瘦高的个子,面黑眼大,很有辨识度。
巩恒向刘弘才和孙可望拱手为礼,他今天是来抓人的。军事主官不在,他无权逮捕军人,当然,让他逮捕他也不敢。闯军的军官和士兵可从来没有怕文官这一说,你亮绳子,他就敢亮刀子。
但刘弘才来了之后,所有人都像小狗崽子一样老实。刘弘才只是站在那里,一句话没说,刑科的衙役就非常顺利地把人带走了。巩恒的话不多,拱了拱手,先离开了,刘弘才等他走远了,这才开口道:“来到福建,去台北方便了,你们是想去看看?”
刘弘才在另一时空名声不显,但就算是在原本的历史上,他这个在史书上只有寥寥数笔的人也是万里挑一的人杰。论本领,打了这么多仗还活着就说明一切了。这是真正意义上的万里挑一,和他一起造反,没混出头的人都死了。论人品,他在李自成死后还在陕西坚持游击,而且军纪不乱。和李自成、张献忠比起来他是小人物,但是对普通士兵来说,这个身经百战的将军简直是半神一样的人物。
所有人默默低头挨训,没有一个敢有丝毫怨怼之色。刘弘才的威望是战场上打出来的,他能像对待亲儿子一样对待士兵,自然也能像亲爹一样想怎么骂就怎么骂。
刘弘才说:“我知道,你们中还有没被揪出的。我们执法的原则是宁可放过,绝不错抓,所以我也不再深究了。不过你们给我记住了,别他妈忘了自己是谁,都是饿得快死的穷棒子,披上这身皮也变不成老爷。真拿自己当官兵了?官兵有朱皇帝的军饷,你们有吗?得罪了老百姓,吃什么喝什么?抢?抢他妈能抢几天?郑家的人也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你们在这儿犯事,老百姓可就要欢迎郑家来赶我们走了,闯军还从来没丢过这个人。”
刘弘才这个思想教育方式着实不太符合王瑾的路线,但孙可望知道这确实有用。刘弘才又骂了几个有领导责任的军官一番,抽这个两耳光,踹那个一脚,有个都尉还被抽了好几鞭子。
这是封建军队,家长制、军阀作风在这个年代才是主流价值观,李自成教训部下的时候也经常拿拳头脚丫子说话。像王瑾这样永远严格按照纪律来的,也能得军心,但效果反而不如这些简单粗暴的好。
打过骂过,事情也就过去了。要是指望刘弘才因为部下有人犯罪就搞个整风运动,那也是想太多了。就连王瑾都坚决反对那样的做法,他一贯认为运动式的纪律整顿的就是制造冤假错案,“宁可放过,绝不错抓”那句话就是他说的。
这就是王瑾奇怪的政治观点:“我造反,我组织兵变和农民起义,还有矿工和奴仆的暴动,但我是个保守的改良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