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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交城三杰”

    只靠原来的壮班来守卫县城,在这个年代就是找死,所以各县都编制了一定数量的团练。以各处村寨的乡勇作为基础,全县联防联保,也会抽调一部分力量到县城轮值守卫。

    负责全县团练事务的团总一般是县里的官员兼任的,但一般来说,这些官员既不懂军事,在本地又没有多少威信,只是挂个名,让这些队伍有个官府的名义而已。实际掌事的都是由本地士绅出任的副团总,而这些老爷们也不见得亲自带着乡勇出操训练,多半是从自家子侄里挑几个年轻力壮,喜欢舞枪弄棒的来代行职务。

    所以,交城县的团练实际上由三个人负责。第一个名叫郑经仁,他的叔叔是本县的一个举人,出任副团总,由他代行职务。第二个名叫孙大胜,是杨家底村的杨老爷的家丁头目。第三个名叫梁半杰,原本是本地的一个地痞无赖,后来做了交城王府的爪牙,在一个村子挂了个乡勇教师的名头,也跻身为县里防务的主要负责人之一。一帮拍马屁的闲汉狗腿子还给他们送了个绰号,叫“交城三杰”。

    郑经仁是个纨绔子弟,平素好耍枪棒,曾经在械斗的时候以一敌三大获全胜。虽然是拿着一杆大枪打三个赤手空拳、瘦骨嶙峋的老百姓,但他还是逢人便吹,而且每年换一个版本,每个版本敌人的数目都会增加。号称熟读兵书,实战经验却是零,偏偏又好发大言,瞧不起另外两个出身低微的同事。闯军要打县城,这位不说是帮手也差不多。

    梁半杰此人足够狡猾凶狠,是帮朱敏漕刮地皮的得力干将。虽说对打仗一窍不通,好歹他还知道自己一窍不通,懂得什么时候该听孙大胜这个内行的意见。而且多有诡计,算是个挺厉害的人物。

    孙大胜是交山军之前无法打下县城的最大障碍,他是阳和边军的逃兵,也参加过一个小反王的队伍,后来那个反王被官军消灭,他又当了土匪。再后来,匪伙中分赃不均,他伙同一批人杀了头领到县衙请赏,于是又到杨老爷麾下当了乡勇,转头灭了原来的匪伙。此人履历丰富,武艺高强,既熟悉军旅又熟悉土匪流寇,还足够心狠手辣,是团练之中最难对付的一个人。

    这位杨老爷也不是善茬,原本是一个土霸,靠着行事狠辣、能打能杀逐渐积累了财富和势力,到了五十岁左右开始洗白,花钱捐了个功名,结交县里的官员士绅,给自己的儿子娶了个秀才的女儿。他这个亲家祖上也是本地望族,到最近一两代才败落。后来亲家在他的资助下居然中了举,现在也在外地做个小官。经过这一番折腾,他也成了交城县有头有脸的人物,在组建团练时成为副团总之一。他家里本来就有一群族人、家丁,是当地一霸,行事和土匪也没多少区别,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驾驭孙大胜这样的恶棍。

    之前交山军也曾经计划过攻击县城,但是孙大胜在县城的各处要点都部署了自己的亲信。交山军固然能很轻地夺取城门,但立刻就会遭到团练的反击。对于交山军来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利用人数优势淹没对手,但这就需要事先到各村去串联。可偏偏梁半杰到处收买流氓无赖作为沿线,侦察交山军的情报。虽然他们无力阻止交山军发动老百姓,但攻击县城的突然性也就没有了。

    其实孙大胜手下真正能打的只是跟他一起杀了原来老大的二十多个悍匪而已,但是团练有他们作为核心,就不同于一般的乌合之众。日常在县城执勤的乡勇民壮总计在四百人左右,接受过一定的正规训练,至少打顺风仗没问题。最近官民矛盾紧张,增加到了五六百人。城门口一带有大量私搭乱建的建筑,导致地形逼仄狭窄。交山军就算夺取了城门,他们根本没有经过任何训练,在城门附近遭到近距离的火铳射击,再加上团练有秩序的反击,一定会一败涂地。交山众寨主虽然不大懂军事,但见识和判断力不错,知道这种程度的防御已经超过了自己的能力上限,所以才决定邀请闯军。

    现在有了闯军,很多问题就不复存在了。交山军有两大优势,一个是人数,一个是内应。所以,刘宗敏制订的计划是同时打开四座城门,各用一个中队的闯军打头阵。以城内团练的水平,堵住一个城门算正常发挥,堵住两个城门就是老天保佑。这种水平的队伍,只要背后受到攻击,肯定会发生混乱,所以只要四路人马有一路能成功进城,这仗就赢定了。

    刘宗敏的目标不仅仅是一个县城而已,而是整个交城县。在山寨之中,众寨主对全县所有士绅进行了一场缺席审判,决定了有那些人该杀。当然,他们的决定是有倾向性的。比如有的士绅可能本身并不做那些贪赃枉法的事,但是特别地“忠君爱国”,敌视所有造反的人,在清剿交山军的战斗中非常卖力,这些“低配版孙传庭”,也都被列入了“罪大恶极”之列。

    总体来看,交山军对本地的士绅豪强是比较仇视的,除了少数公认人品端方的善人,大部分的大户都被认为应该抄家,被认为该杀的差不多占到了一半。刘宗敏也带了一个文书,让他连夜把交山军提供的这些材料都记录下来,准备打下县城之后在大堂审案。

    有很多人没有什么能定罪的证据,只是县内百姓都传说此人如何坏。但是交山众寨主表示无所谓,本地的大老爷审案也从来不看证据,就是谁不使钱便打谁,打出口供来就可以结案了。

    闯军现在每次杀戮官绅,都要把对方拉到县衙或者祠堂、庙宇先进行公开审判。一开始王瑾定这个规矩时,刘宗敏还觉得太过麻烦,但是现在,他体会到了其中的快乐和意义。

    把那些贪官劣绅直接打杀了,与寻常的饥民吃大户并无分别,只是为了求生和发泄愤怒而做出的本能行为。但王瑾搞的这一套杀人仪式,无论多么粗糙,都意味着对大明朝旧有秩序的否定和颠覆。

    这是一种旗帜鲜明的挑衅,明白地宣告,闯军不仅仅要活命,还要让这天下按照他们制定的法则来运转。从这一点来说,闯营造反的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封授一大堆官职的王嘉胤。他们不是劫富济贫的绿林好汉,而是新秩序的建立者。哪怕只能占领县城一两天,这种“天道变易,贵贱颠倒”的做法对大明朝权威的打击也是惊人的。

    然而,这种做法也同样把闯军带上了一条最艰难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