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家老三姜万鹏带着几个子侄正在指挥抵抗。已经有流寇跳过墙来了,但是乡勇们还尽能抵挡得住。这里是乡下,姜家可以尽自己最大的财力去修建防御工事,姜家大院四角及大门两旁都有砖砌的塔楼,有人在里面向下放铳放箭。大院只有前后两门,大门极为厚重,急切难以撞开,后门也已经完全堵死了。
先后有七八人跳过墙去,但是因为寡不敌众,皆被家丁杀死。王文耀还要亲自带队爬墙,李自成制止了他,要大家各找掩护,躲避塔楼上的火力,命刘宗敏把庄内的燃料都收集过来。
很快,姜家大门前就堆了不少柴草,还在门上泼了油,一个火把扔过去,大门便熊熊燃烧起来。
大门做得再结实,毕竟也是木质的,在熏风吹拂之下,火越烧越旺,浓烟上窜,大门旁的塔楼里也待不住人了。有人想从墙头泼水救火,李过一枚石子甩出,正中那人左眼,他是放羊娃出身,甩石百发百中。陆续还有人探头出来,李自成等人竭力放铳放箭压制他们。终于,但听喀喇一声,有半扇大门倒下了。
李自成大吼一声,率先冲上,众人用沙土压灭火焰,一拥而入。姜家的族人、家丁们在院子里拼命抵抗,战况十分激烈,没多大一会儿工夫,双方便有三十多人倒下,李过、田见秀、李明义各自带伤。但姜家人也抵挡不住了,开始向内宅退却。
谷可成带人从后院也翻墙进来了,姜家人的防线被逐渐压缩,斗志也开始颓唐。只听流寇们不断高呼“投降免死”,很多人都开始抛下武器。
王瑾在寨墙上望着姜家大院的战斗,换成他来指挥,也不可能打得更好,他作为一个官军老兵所能用语言传授的经验,已经全部教给了李自成,接下来的一切都看李自成自己的选择了,李自成很快会成为比他王瑾强大得多的人。王瑾甚至考虑,在将来的某一天,自己是不是应当离开李自成,当帮助闯军更好地渡过幼年期之后,他能做到的事刘宗敏、田见秀等人也一样能做到,毕竟他们较于王瑾缺少的只是见识而不是智力,以天赋而论,这些能经过残酷战争的筛选,在十余年的反明战争中幸存下来的人没有一个不是精英,每一个都比王瑾强得多。
不过那也是很久以后的事了,至少几年的时间内,闯军离不开他,他除了闯军之外也无处可去。
最终,姜家大院被彻底拿下。老大姜万春自杀,老三姜万鹏、老七姜万里在战斗中被击毙,老四姜万祥、老五姜万楚、老八姜万景都被活捉了。在这场战斗中,姜家庄乡勇有大约三百人被杀,七队和八队的死者则接近两百人。损失了近十分之一的兵力,这一仗真是够惨烈了。
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伤亡,是因为敌人是聚族而居,而且在本村作战,站着地利人和,加之地形狭窄,很多地方都不得不死拼硬打,这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但是收获也是和伤亡成正比的,姜家仓库中的粮食草料堆积如山,车马也缴获了不少,还有乡勇们使用的武器,有不少不比官军差。杨高两姓的农民也参与到了瓜分战利品的行动当中,姜家的地租多达六成,将佃户们压得透不过气来,只是勉强维持着不饿死而已。眼见姜家完了,流寇又不乱杀人,除了有亲人阵亡的之外,都兴奋起来,争相把农民军带不走的东西全搬回自己家。
李自成审问了姜家的三个老爷,问他们为什么在大灾之年还能积累如此之多的物资,还有马匹和武器是从哪来的,得到的回答很惊人。一方面当然是因为他家是本地最大的地主和包税人,靠收租、放贷和在征税过程中上下其手就足以聚敛大量的财富。另一方面,新上任的洪督师已经得知了不沾泥南下的消息,号召各地士绅结寨自保,官军还拨给他们一部分武器弹药。近日官军就要围剿不沾泥,要各县供给粮草,姜万载仗着武举身份,成为了本县团练的负责人,又借机在全县范围内征收了一笔“办团费”,是以小小的姜家庄才会如此之富。
据村民所说,姜万祥是个书呆子,埋首穷经,平时连门都不出,姜万景年纪尚轻,虽然纨绔,倒也没什么真正劣迹,但是姜万楚却是姜家八兄弟中最凶恶的,平素欺男霸女,手上有好几桩血债。刘宗敏对姜万楚严刑拷问,最终姜万楚在交待出四个地窖的位置之后被活活打死了,从地窖里又起出了大量的金银细软。李自成召集了村中所有六十岁以上的老人,要他们评定所有姜家族人和奴仆的为人,最终将十余人斩首。姜万祥、姜万景等没有被杀的姜家族人也不敢在杨高村待了,否则一定会被杨姓和高姓的人报复。李自成允许他们每人带几件衣服和一点干粮离开,残余的姜家族人带着老幼妇孺都逃去县城了。要是依着王文耀,应该把所有姜家的近支成年男丁都杀掉,至少姜家八兄弟和他们的儿子绝不能留。李自成放走他们,他们也不会感激李自成,只会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杀敌人全家在大明朝从来都不被认为是什么不对的事情,朱明皇族对待政敌也动辄满门抄斩,王文耀这种只对成年男丁下手的做法已经比官府文明不知多少倍了。李自成则是哈哈一笑:“他们若敢来报复,那倒也是好汉,捉住之后不妨再放一次。”
在另一时空,闯军对敌人的株连程度是有很强的随意性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李自成当时的心情,有时是只诛首恶其余不论,有时则是将敌人满门尽诛,有时明明有罪却也饶了。因此王瑾一开始就强调要形成标准,奉行“战场之外,无罪不诛”的原则。在战场上,不管对手是什么身份,是自愿来的还是被胁迫来的,都是会威胁自己和友军生命的敌人,只要没抛下兵刃跪地投降,就先砍死再说。而在战场之外,则不杀任何无罪之人。其实就算执行了这样的规章,杀人也同样有极大的随意性,俘虏被判为有罪还是无罪,会取决于将领的主观判断甚至围观群众的起哄。就算在闯军内部的执法上,有没有罪还不就是李自成一句话的事。但不管怎么说,有规矩总比没规矩强,就算是这种简陋的规矩,只要能坚持下去,迟早有一天能进化成真正的法律,成为真正维护公平正义的制度。这个过程或许需要几百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