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再嫁之心
罗氏正哭得声嘶气短,林捕头一摆手,两个衙役上前不容分说的把她给拽了起来。她慌乱中还没有闹清是怎么一回事,就被两个人架着往外拖。
“放开我。”罗氏用力的挣扎着,她还没有好好的祭一祭他们,还没有给他们点一根香,没有给他们烧一张纸。
衙役可不理会她是哭是喊,任凭她怎么连踢带踹也逃不过被硬拖出去的命运。她挣扎中就只看到林捕头命人把白布重又盖好。
罗氏被拖出义庄,重又被塞进了马车中。过了一会儿林捕头也钻进了车内,赶车的一扬马鞭,马车轱辘辘的又踏上了归程。
罗氏不像来时那么安静的坐着了,她慌张的哭着喊着要下车,然而换来的只是衙役的喝斥。
“不是说让我料理他们的后事的吗?怎么又抓我上车了?”罗氏无助的环视了一周,最终把目光定到了林捕头身上。
林捕头淡然的回了一句:“刚才有人过来传话说是大人的意思,要先带你回去。”
罗氏抽了抽鼻子,县太爷的意思她不敢忤逆,就是衙役她也不敢顶撞。不知道县太爷为什么出尔反尔,明明说让她料理陈、吴二人的后事,现在又把她抓回县衙。
她心中有疑惑却不敢问,只能是硬着头皮捱时间。来的时候一路忐忑,回去的时候一路伤悲。
几天的牢狱生活本来就过得很是焦心,加上陈、吴二人的突然离世,罗氏悲伤之余只觉得头昏脑沉,加上快一天没吃饭了,她浑身发软的靠着车厢,渐渐的眼皮都挑不起来了。
不知不觉中罗氏睡着了,她醒来的时候马车已经快到县衙了。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受了这么大的打击居然睡得着。
睡醒之后头脑还更清醒了些,除了肚子咕噜噜乱叫之外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比睡着之前感觉要好的多了。
她觉得嗓子有点干,忍不住干咳了两声。无意中她发现林捕头手里握着一个手炉,一个很精致的鎏金手炉。
罗氏不由得轻轻的皱了一下眉头,想不明白林捕头一个大男人拿个手炉干嘛?再说这夏末秋初时节,天气还是很热的,用得着手炉?
打碎罗氏的头她也想不到,林捕头的手炉不是取暖用的,她之所以能踏踏实实睡上一个好觉,正是因为手炉中燃烧的是一种特制的安神香。
这香是陆清亲自配制的,周宁每天睡觉的时间很短,全仗着这香能让他进入深度睡眠,唯有深度睡眠才能让人休息得好,醒来才会神清气爽。
这香很神奇,神思疲倦需要休息的人闻了就会睡着,而且睡得很沉。反之神思并不疲倦的人闻了会更加的精神。
下了车罗氏并没有被带回大牢,而是被带到了县衙的偏堂。等了一会儿,有个衙役过来传唤她。
她以为是要上大堂,没想到衙役一路把她给带到了后衙。后衙当然不会是正式升堂,但罗氏的紧张并没有减少,又平白的添了几分忐忑。
上大堂那是正常的,打官司告状都得上大堂,只要敲响鸣冤鼓,谁都有机会上大堂。进后衙就不太正常了,后衙在老百姓的心中通常被理解为是县太爷的生活区。
其实后衙之后还有个后宅,那才是县太爷的生活区。后衙是处理公务和接待宾客的地方。
不管怎么说,进后衙的都是跟县太爷或多或少能攀上点交情的。罗氏跟县太爷有多少交情?
县太爷知道她姓罗单名一个珍字,她连县太爷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只知道他是云江县令。
无缘无故的召她进后衙,她心里开始莫名的发慌,又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想想也没什么可怕的了,还有什么比陈、吴二人同时丧命来得更可怕?
心慌胆怯的跟着衙役穿宅越院,七扭八拐的总算来到了老爷的门前。衙役在门外报了一声:“禀大人,民妇罗氏带到。”
罗氏提着罗裙准备迈步进屋,却迟迟不见门打开。衙役报过一声之后就跟泥塑木雕一般不再言语也不再动了。
罗氏心里咚咚的打鼓,想让衙役问问屋里到有人没人,她又不敢说,只是望了衙役一眼又一眼。
她感觉身上都直冒虚汗,抬手擦了擦额头,并没有想像中的汗水。这时房门打开,一个六十多岁的老者看了罗氏一眼,说道:“进去吧。”
“是”罗氏低头一福,心马上提到了嗓子眼,她缓缓的抬起脚,轻轻的走进屋里。
还以为县太爷的后衙有多么的奢华,没想到简朴得很。无外乎就是桌子、椅子、柜子,跟平常百姓家差不太多。
周宁穿的也不是升堂时的官服,显得随和了许多。罗氏刚要跪拜,周宁开口道:“不必多礼,坐吧。”
免跪已经是望外之喜了,还坐?罗氏就算借两个胆子也不敢跟县太爷平起平坐,她急忙慌乱的摇手道:“不,不不不。”
周宁见她拘谨也没有强迫她坐,就任由她站在下面了。“陈福禄、吴庆,他们二人已死,你们的官司也就结了,你画个押就可以走了。”
罗氏轻轻的点了点头,这是正常程序。难不成县官大老爷把她从义庄弄回来就为了说这么句废话?
“唉”周宁叹了口气,摇了摇头,非常惋惜的口气说道:“可惜了两条人命,真应了那句红颜祸水,这场塌天祸患都是因你而起呀。”
说的没错,从一开始这就是一桩争妻案,罗氏一直是矛盾的核心。周宁这样说她,她根本就无言以对。
罗氏自己也是这样想的,这场祸事就是因她而起。所谓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陈、吴二人虽然不是罗氏所杀,但的确是因罗氏而死。
“如今你又是自由之身了,可有再嫁之心么?”周宁的语气中充满讥讽之意。
罗氏正是悲痛难耐之际,哪有什么再嫁之心?在那个‘一女不配二夫’占据主流思想的年代,罗氏这种自主再婚的行为,已经被人所唾弃,若是再嫁与娼妇何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