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魔的学名是巨魔,是一种体型庞大的亚人,严格来说,巨魔并非是专门食用人类的怪物,他是迟缓且智力不足的肉食性种族,捕食人类,是因为人类最好捕获。同提醒下,羚羊和驯鹿比人类更快,野狼和老虎比人类更难寻找,为了生存的更舒服,巨魔多了一个食人魔的别称。
唯独人类,不光遍地都是,而且个体战斗力普遍不足——特别是在巨魔那让人惊愕的恢复力下,人类的钢铁武器也变得不痛不痒了。
暴躁的食人魔挥动着他手里的战斧,几乎比哈特整个胸腔都要大的车轮斧在巨魔强悍的力量下呼啸生风,向着哈特脑袋砸了过去。
巨魔的智力的确不高,可即便是十岁的孩子,也是懂得怎么挥动自己手里的树枝的。
眼看呼啸的斧面就要砍在哈特头上了,少年吓得闭上了眼,这和勇气啊,荣耀啊什么的不一样,单纯的是自然反应。下意识的,哈特架起了剑。
弗利德的圣剑基于骑士剑改造,剑刃大约一米,圣洁的银白色上映出哈特战战兢兢的表情。剑翼则是金色和红色交接,构造成类似翅膀的造型,剑柄通红,剑尾是金色的配重球,上面纹刻着教会圣洁的符号。
这把剑融入了很多稀有的金属,非常沉重,大约有四公斤,比一般的大剑都要沉重。哈特必须双手紧握,才能保证自己能够撑住。
咣!
金属交击的声音。
紧随其后的,是食人魔不甘心的怒吼。
“哎?”
挡住了么?!
哈特心里一喜,赶紧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漆黑的披风和漆黑的发丝,银色的长剑从披风里延伸出来,挡在哈特面前。
这把剑的剑刃和哈特的额头仅有五厘米左右的距离,而这把剑和巨魔的斧刃,零距离接触。
是弗利德!
他在哈特吓得瑟瑟发抖,不敢出手的时候,举剑替他挡住了这一击!
两人体型差距巨大,和巨魔一比,弗利德的身体简直像是个小孩子。幸亏这个逢魔境修建的够大,要不然,以食人魔的体型,乱挥刀刃最可能出现的结果就是地宫崩塌。
“哈特,战斗的时候,怎么能不好好看着对方呢?”
弗利德回过头,惨白的脸上却是温柔的笑容,漆黑的眸子里,满是坚韧的光辉。
“抱,抱歉!”
“没关系,那么,下一次要自己上了。”
弗利德说着,声音里透出力量的感觉,眉头微皱,亡灵骑士的手腕上迅速暴起一块结实的、坚硬的肌肉。
“吼!”
食人魔在咆哮,力量上的绝对,这种庞大的怪物还从没输过——当然了,如果他输了不就被对方屠戮了嘛!
“再来,哈特。好好的刺过去。”
银色的剑刃顶着宽厚的斧刃,缓缓上升。刃口交接处,无数的黑气飞散开来,这把剑是弗利德用死气创造的,被破坏的时候,自然会这样。可,即便如此,剑刃的宽度没有变化,剑刃的去势没有停止。
这个又黑又小的人类,居然用剑,把食人魔的斧刃硬生生的给逼了回去!
何等可怕的力量!
哈特双目圆瞪,看得呆了,这可比书上写的真实多了!也精彩多了!
随着亡灵骑士手腕的挥舞,食人魔硬生生的被他推回了三四步!
“哈特,集中。该你了。”
“啊……啊!是!”
哈特赶紧架好剑,心里大为慰藉,得知自己身边有一个肯定不会让自己出事的人,哈特心里有了底气。
“啊——”
少年下意识的大喊了一声给自己鼓劲,虽然弗利德跟他说过,这是错误的,可是习惯这东西,可没法说改就改,特别是延续了三年的习惯。
少年感觉自己的双手充满了力量,手心里沉甸甸的重量,让他倍感真实。
他从没这么真切的接触过骑士的世界。
在弗利德来之前,他的世界仅仅是这个小村子。
双手持剑,皮靴仓仓两步,少年高举着剑,没有什么花哨的,对着食人魔迎面就是一击!
“吼!!”
鲜血和怒吼一同从食人魔的肩膀喷了出来。
食人魔太高了,哈特虽然试图砍中他的头,可是够不到,最后高举的剑仅仅是落在了它的肩膀。
圣剑不愧是圣剑,锋利度一流,即便是哈特这样新手,刀刃依旧轻松的切开了皮肉,深可见骨。
食人魔吃痛,下意识的后退了三四步。
“成,成功了吗?”
“嗯,成功了。”
面对少年的惊魂未定的询问,弗利德笑了笑,给出了回答。少年心里迅速涌起了勇气:自己现在,正和小说里的骑士老爷们一样除魔卫道!!之前被格伦四人组背叛抛弃的心情早就抛诸脑后。现在,只有兴奋了。
不过,还没等少年享受片刻的喜悦,食人魔肩膀的伤口已经迅速愈合了起来,一样的肉眼可见,被切开的组织里迅速萌发出粉嫩的肉芽,刚刚深可见骨的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
“别怕哈特,继续上。”
“是!我,我知道了!”
————————
“啊——”
少年哈特的声音在砖石走廊里回响着,明明是热血的狂吼,却在无数次被腐旧的砖石的传音中,渐渐失去了本意。传到格伦耳朵里的时候,这已经是单纯的惨叫了。
“嘿,格伦,你听见了么?”
女冒险莱温颇为嘲弄的问道。
“听见了,不过你可别想让我去救他,赶紧趁着那怪物被引走的时候,把队长他们的装备回收了!那可都是好东西!”
四个人现在正在全力奔跑,走的,自然是之前和弗利德他们分开的另一条路。
格伦他们的冒险者队伍被食人魔歼灭了,最后活下来的,只有他们四个人。
或者说,这四个人临阵脱逃了。
可是,人心这东西,最说不好。能够影响它的因素太多了。
如果之前葬身于此的十多个冒险者能有一个活着出去,格伦四人都会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生死关头背叛自己的同伴,这个罪过实在是太大了。而逃走之后,还要用石头把其他人逃走的道路封锁起来……那更是罪无可赦。
可是啊,如果这十多个冒险者一个都没活,那么格伦四人就是全力在和食人魔交锋的时候挣脱出来的勇士,为了向后人传达这个食人魔有多危险。过街老鼠瞬间变成了冒险者的英雄和勇士,改变的何其之快。
格伦他们当然相当英雄,但是,他们更想当一个有钱又体面的英雄。死人不需要武器和装备,更不需要金钱和首饰。格伦他们这次雇佣弗利德,就是为了能够没有风险的寻到队长他们的尸体,然后回收他们的装备,能用的就穿上,用不到的就交换,坏掉的就卖给铁匠铺,怎么看都是不赔本的买卖。
冒险者的资金往往很短缺,所以大部分人都没有全副武装,而是添置自己最迫切需要的装备。
前卫一般是铁甲,剑士则是护腕,有些人会选择铁靴。而现在,他们都死了,只要能找到,这些都是格伦的。
而且,格伦记得很清楚,自己的队长,手里拿的是一把附加了魔法的车轮大斧!乖乖,那可是好东西!不管格伦是以后改用斧头,还是卖了换一把魔法战锤,都值得一赌。
至于两人身后一言不发的人,其实,是奴隶。
在格罗斯帝国之前,某个不被允许提起名字的王国是支持奴隶贸易的。大多数的冒险团都会雇用自己的奴隶——当然,冒险者买奴隶,仅仅是用来维持补给线,换言之,就是负责背包的,团队人员达到20人的话,光是必要的食物和水就足够沉重了,冒险者还要保存体力应对战斗,所以大团都会有自己的奴隶。
而奴隶,自然也不需要武器。在格罗斯帝国攻破王国之后,对奴隶贸易的态度,变得很暧昧,聪明人马上选择了观望,给奴隶穿上衣服,配上武器,模棱两可的静候帝国的态度。
这就是为什么弗利德借来的剑那么粗糙——奴隶不需要好武器,他们根本没有战斗力。
这也是为什么两人一言不发——奴隶也不需要说话。
至于那张精致的角弓,则是那个女人的逃走之时,从某个团员身上抢来的。
挂在奴隶身上,仅仅是因为她担心角弓的弓弦会割伤自己的手。
四个人跑了一阵,轻车熟路。
他们毕竟探索过这里一次,对于自己的队伍去了哪里,还是清楚的。
尤其是食人魔这个生物,有着把猎物拖回家里再享受的习惯。而很巧合的是,之前的探索中,格伦正好跟着前锋直达了食人魔的住处。当时他正在睡觉,原本准备一鼓作气消灭它,却没想到,被它那恐怖的恢复力给打垮了。
四人沿着熟悉的路途,迅速冲到了之前食人魔用作巢穴的房间。
那是一个酷似神殿的地方,不过年久失修,里面的精美装饰坏的坏,烂的烂,堆积这食人魔的粪便,猎物的血污,还有吃剩下的骨头残渣……逢魔境逢魔境,这里总算有点魔境的意思了。
果不其然,食人魔不在。
果不其然!队长他们的尸体也在!
格伦一眼就看出队长那华丽的盔甲了!
果不其然!就算是食人魔,也没法几天里吃完十几个人。
“太好了!哈哈,出去之后,一定要好好感谢他们啊!”
格伦兴奋的难以自制,这个世界很少有比不劳而获更让人觉着幸福的事情了。虽然他花了五个金币,可是很奇怪的,他一点都不心疼。这只能解释为,他认为自己获得的远远超过了五个金币。
“好了,赶紧去吧,我可不想等那傻大个杀回来——哎,你说,有没有可能,那个黑头发的把那怪物给杀了?”
忽然,莱温想到了这个可能,他怯生生的问道。
“怎么可能,那可是食人魔!还是魔化的!那个恢复力!你看见了,咱们砍了它脑袋!他居然长了个新的!这TM有人能宰了他就见鬼了!——成了,你要是不放心,咱们出去的时候把那洞口轰的炸了,一了百了嘛!我记得炸药还剩下了不少吧?”
格伦笑嘻嘻的跟莱温打趣,说着,还趁机在她屁股上捏了一把,莱温咯咯娇笑,推了他一把,忽然转过头,脸上的笑意忽然消失,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怒骂:“你们两个,愣着干嘛!赶紧撑起袋子去装!看着值钱的全给我拿过来!一个子儿都不能少!”
带着兜帽的两人瑟瑟发抖,赶紧点点头,赶紧从腰上解下来两个麻袋,逃也似的冲进了食人魔那肮脏的“寝宫”。
“啊!”
“啊!”
而几乎同时,两个奴隶一起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哀嚎!
“怎么?!”
格伦吓了一跳,赶紧把战锤提到手里。而莱温也抽出了两把匕首,刀刃隐约泛着绿光。做出作战姿势的两人,姿势都有点奇怪。
格伦侧着身体,左脚不自然的后踏,挡在莱温的腿后。而莱温的刀刃也不自然的接近了格伦的肚子。
面对危机,两人的决策惊人的一致,真不愧是队友:必要的时候,牺牲掉对方,也要赢得逃走的时间。
“什么人!”
壮着担子,格伦大吼了一声。
昏暗的空间里,回应两人的,是轻微的窸窣声,还有此起彼伏的轻微呼吸声,几双泛着浑浊光彩的小眼睛,在黑暗中缓缓走了过来!
——————————
PS:关于【巨魔】和【食人魔】的称呼,可能读者们会觉着无所适从,举例来说,就好像【人类】和【杀人犯】。杀人犯是人类,但不是所有人都是杀人犯。吃人的【巨魔】是【食人魔】,但不是所有的【巨魔】都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