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铿~铿~
齐整的步伐,洪亮的声音,矫健的身姿。
清晨,圣诺城,贝尔诺大道上,五组方阵按序排列,每组五列十二排,组组前后相接,衔为长龙,气势汹汹地往南而去。
清一色的银白盔甲,黑色长矛,背负大剑,但凡城中之人见到,都能叫出这支队伍的名号:
银色利刃。
圣诺城五大家族之一,盖斯家族族长,豪威斯·盖斯的亲卫队。
这支队伍,称得上是盖斯家族实力的象征。全军300,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五大军长,尽是武爵,其余众人,全部勇者。
平日里,几乎不见他们全员出动过。
然而今天,那个男人,那个走在队伍最前面的男人,一身蓝白盔甲的中年男子,却带领着他们奔赴南城。
一时间,城内谣言四起,议论纷纷。
“诶,你们听说了没,盖斯家族的那个祸害嗝儿屁了,连尸体都找不到呢。”
“当真?不可能吧,在这圣诺城,谁敢动他。”
“当然是真的,你没看见吗,那个……那个穿蓝白盔甲的男人就是豪威斯族长,这支队伍是他的亲卫队‘银色利刃’。你想,
连他们都出动了,还能有假?”
“真神在上,谁这么嚣张,敢在圣诺城杀人,杀的还是那个祸害,这下有好戏看了。”
“走走走,咱们也去看看……”
“你去吧,我可不想死,那种层次的交锋,你我这种三阶渣渣,最好是有多远跑多远。”
耳中听着这些流言蜚语,豪威斯·盖斯心中一阵绞痛。身为盖斯家族之主,他从没想过,自己也会有经历丧子之痛的一天。
真神保佑,想他辛苦百年,才在年届九十之数喜得一子,原本还想着靠他开枝散叶。
谁料到,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人间至哀。
他不是不知道,自己那个儿子不堪其用,可称大恶,深为圣诺城民众所憎。
但一直以来,因他的强势,以及盖斯家族的实力,无人敢伤他儿子一根汗毛,哪怕是同为五大家族的其他四家族。
众所周知,
大陆上,普通人族的寿命,一般都在100到150岁之间,几乎只有王者才能打破这个极限。
天可怜见,别看他外表年轻,如果不能趁这几年进入四星王者境的话,他恐怕将止步于此。到时候,只剩下几十年好活的他,
将没有机会为自己培养出合格的接班人。
所以他一直放任儿子欺男霸女,反正出了事有他兜着,只要他乖乖儿听话,早日给自己多生几个孙子就成。
可这一切,都在昨天下午破灭了。
他的儿子,据说被人打成了渣渣,连一箩筐灰灰都收不回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他先是觉得荒谬,继而一阵恐惧,再然后,他亲自带人赶到了事发现场。
果然,呈现在他眼前的只有一片空地,以及满地骨灰。另外,一窝食腐虫,正津津有味地吞吸着那片骨灰,贼欢乐的样子。
凭着神奇的父子感应,他能感觉到内心的悸动,就好像,他的儿子,正躺在那尘埃间唤他老子。
那一刻,几十年未曾流泪的豪威斯族长,流下两行老泪。
夜幕之下,他咬破嘴唇,向儿子起誓,一定会找到凶手。
这不,天不亮他就带着忙活了一夜的银色利刃,赶往了嫌疑人的所在。据说,他儿子是在与三个外地人发生争执后才失踪的。
而那三人,如果消息不差,应该正在剑歌佣兵团。
剑歌……哼,杀子之仇,谁来也不行。畜生,我要你们凄凄惨惨戚戚。
怀着这样的念头,老豪威斯一脸煞气,满目寒冰,一言不发地驾驭着坐骑,朝剑歌佣兵团总部疾驰而去。
与此同时,剑歌佣兵团,剑塔之内,一处专用的会议室中。
椭圆形的长桌边,围坐十道华丽身影,各负铠甲,银白红绿,各色尽有。不过,最显目的,还是位于首座的那道金灿灿的身影。
他们正是剑歌佣兵团的十大天行者,也是该团的核心实力。
八位队长,两位团长。毫不夸张地说,在众多一流佣兵团中,剑歌佣兵团能有今日的地位,完全是因为这十位天行者的存在。
若非至今没有王者出现,以剑歌佣兵团的高层实力,早就可以荣登超一流的领域了。
不过,如今正有一个天大的机会摆在他们面前:落星森林,独角兽现,捕风计划。
没错,所谓的“捕风计划”,正是捕捉独角兽。
事实上,这头独角兽并非近日才被发现。据说,早在剑歌佣兵团成立之前,初代团长和现任副团长就已经知晓了它的存在。
甚至,剑歌佣兵团之所以能成立,跟其还有直接的关系。
只是当时,两人的实力都未大成,而那只独角兽也不过刚刚出生,没什么实力。
所以才暂时搁置,留待后议。
一转眼,50年过去了,初代团长已经逝世,现任团长也已经成为了强大的天行者,团内更有十大天行者助阵,较之50年前,已不可同日而语。
终于,一个月前,团长公布了这个消息,跨越了50年的“捕风计划”正式启动。
他们相信,十大天行者齐至,更有数名强大的援手和上千佣兵,这样的强大阵容,即使那只独角兽已经成年,恐怕也难逃罗网。
更何况,区区50年,根本不够独角兽跨越成长期,成为成熟体。
一句话,这次行动,必然凯旋而归。
作为这一切的见证人和参与人,他们是十分激动的。以至于这一个月来,众人精力过剩,恨不能立刻与那独角兽大战一番。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团长一直按兵不动,说是还要等一名援手,有了这个人,才能真正保证行动无恙。
起初,众人还可忍耐,可这一连等了一个月,大家就有点儿怨言了。
等待总是变数,万一拖久了,走漏了风声,到时候那些超级佣兵团也横插一脚的话,以剑歌佣兵团如今的实力,如何争得过?
是以,随着等待的日子越久,众人对团长的意见也就越大。
就在快要压不住的时候,团长召集众人,说,那个人已经到了,可以出发了。
于是,就有了这大清早不睡觉,聚在一起打嘴炮的戏码。
“所以说,团长所等的人,就是那个什么涅音圣茨家族的二少爷?”说话的是一位长相粗犷的大汉,满脸横肉,分外吓人。只见他满是不屑,嗤笑道:
“不过是个新成立的小家族,都没出过什么人物,这种家族出来的少爷,能有什么本事。”
“嘿,泰兹,这你就不懂了,也许这位少爷其他的能力很强呢,比如……长得俊,懂女人,你说是不是。”
又一个人开口了,却是一目光阴鸷的小老头儿。
“哦,老萨,你这么说我就懂了,嘿嘿……”泰兹也阴阳怪气地笑了起来。
这两人一唱一和,看似针对那个从未见面的‘二少爷’,实则将矛头指向了首座那位。其明目张胆,让另外几位队长侧目。
不过,当他们看到这二人与副团长安德罗尔眉来眼去时,已然明白了什么。一个个沉默不语,坐山观虎斗。
首座,杜尔邦辰整个人隐藏在金色铠甲之下,没人知道他此时的表情如何。
只见他默默扫视着众人,待到泰兹和老萨笑无可笑,这才淡淡道:
“那么,就这么定了,从今天算起,三天后,我们正式出发。副团长,你那边没问题吧。”说完,一双金瞳看向安德罗尔。
离开了黑暗,安德罗尔一脸温和,两鬓飘白,颇有一股忧郁老帅哥的气质。
但见他微微一笑,道:“团长放心,我请的三位朋友已经做好一切准备,只待团长发令了。”
“好,其他几位队长呢?”点点头,杜尔邦辰继续看向其他人。那淡定的姿态,倒让泰兹和老萨面现尴尬。
“也没问题。”其他几位队长也答道。
“哼,我们也没问题。”赖不过,泰兹和老萨也梗着声回到。
“唔,那就各自待命吧。”说罢,杜尔邦辰一抬手,敲了敲桌面,轻轻起身,就欲离开。身后,安德罗尔双目生寒。
正在这时,门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何事?”杜尔邦辰看了众人一眼,单手一引,打开房门。
就见一名侍女疾奔而来,禀道:
“团长,各位大人,豪威斯族长率领银色利刃闯了进来,说是前来捉拿杀他儿子的凶手,现在已经快到大厅了。”
“你说什么,豪威斯这混蛋,这是在向我们挑衅吗?”未等杜尔邦辰发话,其中几位队长已然暴怒。
“团长,我们先去杀杀他的气焰。狗屁的五大家族,今天叫他来得去不得。”在杜尔邦辰的默许下,有三位队长率先离开。
随后,剩下的人才在杜尔邦辰的带领下,慢悠悠地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