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心,这两部功法我没有做丝毫手脚,你也不用怀疑,那小天宫炼雷诀是天雷宗内门弟子才有资格修炼的功法,对于现在的你来说正是合适。”
看见何湘似乎有所迟疑,鬼十三知道何湘在担心什么,不少大修士,在传下功法时,会在功法上下文章,当修炼者将功法修炼到一定程度之后,便会受制于大修士。
何湘显然是有这样的顾虑,毕竟鬼十三与他初次见面,他不可能凭着对方片面之词就相信对方,在鬼十三这样的老怪物面前,必须小心再小心,一步走错,便会万劫不复。
“当年天雷宗与我十三地狱都是封魔宗一员,我哥哥也是天雷宗内门弟子,因为天雷宗的雷法对我十三地狱门下弟子有着不小的克制,为了减缓这一事实,这小天宫炼雷诀,便是我拜托我哥哥拓印了副本,交到我的手里,用来研究,不想今日却便宜了你。”鬼十三陷入了回忆,迈开脚步,抬起手掌,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光滑的岩壁,脸上却露出了苦笑。
“经过我的研究,也初步掌握了一些法门,可天雷始终是鬼道克星,要想降低相克,却是不大可能,我也就放弃了,至于我为何只传你炼体的法诀,我想你多少也能猜出几分。”
手指轻轻在岩壁上划过,然后放下转身看向何湘的鬼十三,神色不温不火。
“要想得到后面的法诀,我是有条件的,并且传给你小天宫炼雷诀与鬼骨这两部功法,也是有条件的,若是你能在百年之内,本尊将小天宫炼体诀修炼到第三重天,不化骨修炼至鬼骨入门,或许有资格达成我的第一个条件。”
此刻何湘虽然对鬼十三还是不太相信,可比起之前疑虑倒是消除了不少,因为自己对小天宫炼体诀与鬼骨这两部功法也经过了多番研究,并未发现任何不妥之处,但这小天宫炼体诀在灵气充裕且星光荟聚之地修炼最佳,在寻常之地修炼,进步异常缓慢。
看了看四周环境,何湘的心一下子就沉入了谷底,此地灵气全无,寻常修士被困在此地不多时便会被困死,倒是鬼十三身上那浓郁的煞气以及死气,对自己的不化骨修炼鬼骨,帮助极大。
小天宫炼雷诀的炼体部分分为九重天,每一重天,肉身都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出手间更有雷霆之力,强横无比,修炼到九重天,便能气海归元,成就无上大道。
一重天洗毛伐髓,以天地灵力洗刷全身,排出杂质,完成之后再引星辰之光,洗刷筋骨等等,光是这第一重天,便需要经历九十九次对肉身的洗刷。
根据功法所言,修炼小天宫炼雷诀必须散去之前肉身修为,方可修炼,因为小天宫炼雷诀凝出的气旋与普通气旋有着很大的差异,二者无法兼容,强行修炼修炼者定会爆体而亡。
这一点令何湘有些迟疑,不过若真如小天宫炼雷诀描述的那样,那么比起玄黄真人所给的天罡诀都要强上不少。
最为重要的是何湘也感觉自己所修炼的功法太过于杂乱,小天宫炼雷诀根据何湘的判断,应该是自己目前得到的除了聿灵法外最好的功法。
据鬼十三所言,此功法集肉身,法力,神魂三者一体,就算在天雷宗,也只有天骄中的天骄方有资格修炼。
虽是如此,小天宫炼雷诀的修炼难度也远非寻常功法能够比拟,对修士自身的要求也是极高的。
比如洗伐肉身的过程极为痛苦,对修士的意志力以及神魂要求极高,才不至于在洗伐肉身的过程中因为太过于痛苦导致意识丧失。
对此,何湘倒是没有什么太大的担忧,自己历经千难万险,又修炼了三魂混元功,神魂不弱,这点儿痛苦难不倒自己。
就是修炼的环境成为了一个最大的问题,可鬼十三既然拿出了这部功法,想必也有他的用意,何湘不想多问,鬼十三估计也不愿多说。
“既然如此,晚辈现在就开始修炼。”没有丝毫拖拉,何湘从储物袋内取出了大量的灵石,丹药,用灵石在四周布置出了一个聚灵阵与不化骨分身一起盘膝而坐,开始修炼小天宫炼雷诀与鬼骨。
不化骨本是一具骨架,按道理来讲是没有办法修炼的,可根据鬼骨的描述,不化骨需要牵动本身魂元中若有若无的一丝修为,融入全身,也就是说,何湘将分魂完全融入不化骨的骨架中。
这样做,才能真正做到神形一体,因为不化骨中的神魂是何湘的分魂,所以分魂中含有一丝何湘的修为,待身形一体之后,便可牵动这一丝修为,按照鬼骨法诀,触摸鬼道。
如此一来,不化骨修为不再受到限制,日后有很大的可能化神,可神形一体,是修炼鬼骨的门槛,若是失败,不光何湘神魂受损,不化骨也会在瞬间化为枯骨,飞灰烟灭。
鬼骨一法,乃是鬼十三自创法门,鬼骨入门以后,不化骨可生鬼体,不化骨本就水火不惧,对天雷自然也有不小的免疫力,天雷虽然克制鬼体,可并不克制鬼体之内的不化骨。
鬼十三创造这法门,灵感就来自于小天宫炼雷诀,因为他自己就修炼过小天宫炼雷诀,自然知道其中利害。
再者不化骨乃是何湘分身,虽是同一人,但却是两具不同的身体,二者所修炼的功法也并不会有任何冲突。
就在何湘入定不久,鬼十三再次抬起了手掌,食指上血光淡淡,轻轻触碰了一下岩壁。
“叮。。。”
清脆如玉碎的声音,从其指尖处向四周缓缓扩散,光滑的岩壁,也随之掀起了一阵阵水波,在这水波之中折射出一点点黝黑的光芒,这些光芒,并非直射,而是如同水波一般蜿蜒,然后仿佛绳索,向鬼十三缠绕而去。
仔细一看,这些黝黑的光芒,其实是一道道米粒大小的黑色符文,这些符文相符连接,缠绕,且落到鬼十三的皮肤之上,鬼十三身上立刻就冒出了阵阵血色烟雾,还伴随着滋滋的声音,而鬼十三却没有因此露出任何表情。
随着岩壁与地面上冒出的黑色符文越来越多,鬼十三身体“嘭”的一声,爆裂开来,化作无数血浆,铺满了整片空间。
待黑色符文完全消散之后,过了整整十天,血浆才又开始缓缓蠕动,开始了融合,不多时,便再次凝成了一具血影,然后,重新化作了鬼十三的模样,只不过,现在的鬼十三眉宇之间多了几分虚弱无力之感。
几经皱眉之下,鬼十三再次抬起指尖,血光晕晕,点在了岩壁,无数密密麻麻的黑色符文,顷刻间蜂拥而出,将鬼十三团团包裹,滋滋之声再次响起,阵阵血雾,直接在鬼十三身上炸开。
终于,鬼十三的身体,轰然爆开,化作了血浆,铺满了整片空间,那些黝黑的符文,再次消失。
这一次,过了整整一个月,血浆才开始蠕动,融合,鬼十三的身影,再次出现,只不过他显得更为虚弱了。
“陨星石中的法则之力,尽管在数百万年前法则之力开始减弱,可就算只剩下一丝一毫,也非我所能打破,这,便是灵与仙之间的差距么?”望着漆黑如墨的岩壁,鬼十三如同陷入深渊,眼中充满了绝望。
这片空间,乃是特意为他打造的,就算是当年的真魔,也不曾享受过这等待遇,真魔虽然狡诈,但面对的是整个修真界,可鬼十三不一样。
他镇压真魔有功,是修真界的功臣,他所创的十三地狱一门,弟子人数众多,虽然修炼的是鬼道,可行的却是正道之事,不似邪魔外道,吞食凡人修士,反而四方行正义之事,捕杀凶名在外的恶徒。
至于那些恶徒的下场,无外乎被抽走魂魄,以供修炼,虽然也有不走正道之辈,可毕竟是少数,修真界本就弱肉强食,正派之中,邪修也不在少数,邪派中,也不乏善良之人。
若是鬼十三被算计囚禁一事公然于众,修真界必然掀起轩然大波,十三地狱中忠心于鬼十三的弟子门人必定坐不住。
要知道当时的封魔宗尽管由七百九十二个势力组成,但这七百九十二个势力中十三地狱足以排进百名以内,且这些势力之间并不似表面上那般和睦,暗地里为了己方利益依然是勾心斗角。
此事一出,偌大的封魔宗联盟,在极短的时间内便会土崩瓦解,十三地狱也会在此时发难,向算计鬼十三之人进行讨伐。
算计鬼十三之人在修真界会被所有人嗤之以鼻,再加上十三地狱门人弟子无尽的追杀,估计修真界再无容身之地。
因此,算计鬼十三一事需要做到算无遗算,万无一失,密不透风,最重要的是,要让鬼十三永远消失。
这才有了算计鬼十三之人不惜以珍贵无比的陨星石来打造牢笼,要知道,整颗清流星上被仙界老祖赐下的陨星石也不多,且都被当时的超然势力掌控。
陨星石在仙界也并不是寻常之物,由金仙仙君炼制,其内含有仙君所掌控的法则之力,仙君不死,法则不灭。
通常仙君会将炼制好的陨星石赐给座下之人,乃是仙君身份标识的重要信物,仙君以下者无不视若珍宝。
仙人们可以用陨星石自行炼制仙器,若有剩余的粉末,则会将其融入仙界普通的石头中,赐给自己在灵界的道统。
但就是这融入了一丝粉末的普通仙界石头,在普通仙人眼中也是珍贵无比,因为,里面含有仙君的法则之力。
在灵界顶尖修士的眼中,陨星石就更不得了,因为本门仙界老祖对石头祭炼过,因此灵界修士也可以对陨星石进行祭炼,可惜的是不能像仙界老祖那样牵动法则,但陨星石的用途依然广泛。
这囚禁鬼十三的陨星石,乃是天雷宗仙界老祖赐下,利用仙界老祖传下道法,被炼制成为一座牢笼,囚禁了鬼十三近乎百万年的岁月。
对于真仙来说,百万年的时间,也是一段悠久的岁月了,更何况鬼十三,若非他修炼的是天外超然势力地狱黄泉道的功法十八地狱,修为凝道,断然不会历经近乎百万年的岁月还能保持神魂不散。
他身上的枷锁,并非陨星石打造,而是用附魂石铸造而成,凡是被此枷锁锁住的神魂,不到飞灰烟灭,枷锁不会脱落。
在鬼十三突破十四地狱后,这枷锁便再也无法束缚鬼十三,之所以鬼十三没有取下,是因为他要时时刻刻地记住这枷锁的由来。
鬼十三明知这陨星石自己无法打破,却依旧不死心地向陨星石发起攻击,并不是因为鬼十三妄图打破囚笼。
其真正原因是因为,这陨星石囚笼,是在天雷宗的天星台炼制而成,鬼十三还参与了那一场炼制,没想到自己的哥哥竟然用这块陨星石来囚禁自己,现在想想,着实觉得有些可笑。
不断地让陨星石激起法则之力,能够变相地将陨星石中的天地之力与星辰之力牵引出来,如此一来,小天宫炼雷诀的修炼环境,就形成了,至于鬼骨,有自己这尊大鬼在此,倒也用不着其他东西。
至于何湘布置的法阵,鬼十三一眼便看出了用处,除了用极微小的聚集灵气作用之外,还有防御的作用,看这模样是没有完全相信自己。
鬼十三对此丝毫不以为意,反而对何湘多了几分兴趣。
修炼小天宫炼雷诀的何湘每每感觉需要星辰之光时便有精纯的星辰之力环绕在自己身体四周,只需要稍微运转功法,便能将它们吸入体内。
不得不说,小天宫炼雷诀的修炼难度是除了聿灵法外何湘所遇到的最难的功法,可所得回报却也成比例上升,经过几次洗毛伐髓之后,何湘明显感觉自己的肉身有了惊人的变化,“不愧是天雷宗内门弟子才能修炼的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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