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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节离石的婚礼

    离石这个老混蛋居然有脸要求嫁妆越多越好,还说自己的小楼过于寒酸,没有前后院子,种个草,养个花都没地方,将来有了孩子,全家挤在小楼里恓惶。

    既然侄子是富家翁,那就不客气了,听说侄子在靠近山脚的地方有一个小院子,修得极为雅致,开门就可见山,东羊河就从后院流过,有一个专门的小码头,空着也是空着,这就搬进去,当新房,闲来无事泛舟河上不亦快哉?

    云烨怒发冲冠跳着脚就要去找离石的麻烦,谁知被婶婶,奶奶硬给架到屋子里,婶婶给云烨捋着前胸顺气,怕把他气坏了。

    奶奶若无其事的说:“乖孙啊,一座小宅子而已,他想要就给他,一个学问宗师身份上哪里都是人上人,一座宅子算得什么,有的是人抢着给他。奶奶知道你嫌弃离石的年纪太大,配不上你姑姑,可你姑姑愿意啊,离石今年五十九岁了,又是练过武的人,身子骨强健,你姑姑那时候受的罪太多,就是需要一个年纪大的人来疼,听奶奶的,不要胡闹,好好地把你姑姑送出门,这是一门好亲事。”

    离石喜欢古礼,三媒六聘一样不缺,虽然钱财少了些,当他把自己家传的一副铜镯子当作聘礼送过来之后,李纲,玉山,元章先生都说礼重了。

    他家里累世清贫,直到他这一代才可以吃上饱饭,耕读传家说起来好听,实际上全是血泪。农夫一年到头能填饱肚子就邀天之幸了,还要供自家的孩子读书,前隋的烽火岁月里都没有断绝。

    这幅铜镯子是离石先生亡母的东西,进出当铺不下十回。家里三餐不继的时候。他的母亲就会把镯子送到当铺里,然后他父亲就会拼命的干活把镯子再赎回来,父亲故去后。赎回镯子的重任就落在离石的身上,为了这副镯子,离石放过牛。当过苦力,甚至做过人家的寄约书童,可以说吃尽了苦头。

    母亲亡故前,亲手把镯子从手腕上褪下来,不让离石把它当陪葬,说是给未来的儿媳留个念想,就这样一口薄棺就把母亲送走,棺中别无长物。

    离石一直把这幅铜镯子视为生命,从不离身。经常从怀里掏出来擦拭,可无论怎擦拭,全家的血泪永远也擦拭不去。

    迎亲那天。离石穿着一袭农户的衣衫。赶着牛车,牛瘦得厉害。身上还长着疥癣,要多寒酸有多寒酸,几位老先生一副果然如此的深情让云烨有些狂怒,都不是什么好人,这么重要的婚礼场面,你赶着一头让人恶心的快死的牛来让云家难堪。

    离石仿佛看不见云烨铁青的脸,也不顾众人惊讶的神情,自己进到云家后院,找着全身珠光宝气的姑姑,抓住云姑姑的手,把那副铜制的镯子给云姑姑带上,对她说:“我出身微寒,如今能娶到你这样的高

    门良媛是我的福气,只是方家身无长物,只有此物相赠,家母曾经视他如命,家父也曾视他如命,此物也为我之性命,如今送与你,只盼你我不离不弃,生同衾,死同椁。”

    云姑姑盈盈下拜,泣不成声,感谢郎君的深情厚谊,在离石吟吟笑意中,还把身上的所有的金玉之物统统卸了下来,只保留了那副铜镯,洗去了脸上的华妆,只穿了她一针一线绣成的嫁衣,再没有带走任何东西。

    就这样被葛衣阑珊的离石抱上了牛车,弃云家的豪华大马车如同无物,临走之时,离石对云烨说:“过几天你到家里来,我设酒款待。”说完就唱着歌,如同得胜的大将军,得意洋洋的回家了。

    辛月早就被感动的泪水长流,抓着云烨的衣襟不松手,看看哭得如同花猫的辛月,云烨恶狠狠地说:

    “再过半个月,我就学离石,也找个破铜镯子这么去娶你,如何?”

    辛月惊叫一声:“不成的,会被人家笑话。”

    “为什么没人笑话离石,却都来笑话云家?”

    “因为那是离石先生啊,他能做,你不能做。”

    “我看你哭的稀里哗啦的,以为你也喜欢,真是气死我了。”

    云烨没兴趣再守在门边看热闹,拖着辛月就回了府,还没走两步,就听后面李纲问:“云家酒宴在哪里?老夫预备痛饮三百杯。”

    云烨哆嗦着手安排家里的仆役准备开席,没有新郎,没有新娘子,只有一群老酒鬼互相庆贺,酒喝多了还作诗,做的很长,很多。

    辛月在云家比在自己家还长气,指挥着云家大大小小的管事和仆役,把前来道贺的客人安排的周到,被程夫人,牛夫人她们转着圈的夸奖,小脸红扑扑的,也很得意。

    客人散尽,辛月端着红漆的木盘来给云烨送饭,见云烨正在指挥伺候云姑姑的丫鬟把姑姑扔得满地的首饰往盒子里装,还打好包裹,就问:“姑姑不是不要了吗?”

    云烨没好气的说:“谁说她不要了。”

    “我看姑姑把东西都扔了,以为她不要了。”

    “你知道个屁,离石临走的时候给我说他要置酒请我,那意思就是催我快点把姑姑的东西早点给他送过去,还有丫鬟,老混蛋,不但要名声,连实惠也要,过来,让我靠一会,气的受不了了。”

    只要辛月在,老奶奶就绝对不让小丫她们前来打扰,尽量给两人留下一片自己的空间,现在倒是不出那些奇怪的主意了,看来奶奶的耐心也只有十几天。

    “烨哥儿,你会不会说离石先生给姑姑说的那些话,一想到那些话,我就心里发酸。”辛月趴在云烨背上,看他吃饭。

    “当然会说,说的比他好一千倍,如果我用一头破牛就可以把你娶回家,我保证说到让你呕吐为止,心里发酸算的了什么。”

    “其实我也不是非要那么些东西,就是想让人家看看,你是如何的疼我,我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我心爱的男子用最好的婚礼来娶我。”

    这话把云烨噎住了,转过身对辛月说:“你是我老婆,这已经是定了的事,上天把你安排给我,我就会保证你一生一世的幸福安康,男人家只会把甜言蜜语讲给情人听,不会讲给老婆听得,他认为没这个必要,甜言蜜语太空泛,把命交到老婆手里才是真的爱她,你见过几个男人家把外面的女人弄回家,再把婆娘休了的?”

    “哼,那叫宠妾灭妻,被官府抓到会把妾活活打死的,这就是王法的好处。”辛月是大唐婚姻法的坚定支持者,对于条文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她知道李安澜的存在,也知道那日暮的存在,但是她很骄傲,哪怕是公主就算嫁过来也只能做妾,更何况从她知道的那些事情的里可以知道,云烨对公主并没有那么喜欢,这让她窃喜良久。

    至于那日暮,辛月还没放在心里,一个突厥人凭什么和自己争,云烨之所以关心那日暮无非是为了家里的基业,是为了将来有一天孩子们有一个躲避战火的地方,那日暮作妾,辛月举双手双脚赞成。

    别的男人成亲前就有了孩子,通房丫鬟不知道祸祸了多少,自己的男人从来没有过什么通房丫鬟,一直都是家里的长辈在照顾,听孙先生说,烨子到现在居然还是童子之身。

    他没有在婚前就肆意胡为,连那日暮都没碰,就等着和自己成亲,只要做一下对比,辛月就满足无比,别看他总是对自己呼来喝去的,对别人却彬彬有礼,只因为自己是他妻子,没必要装出一副假样子给其他人看,这样的日子才能过的长久,娘早就告诉过我了。

    “想什么呢,口水都流下来了,一会去帮奶奶把家里的账目理一下,昨天我看了,真是一团糟,奶奶年纪大了,这些事情已经管不过来了,以后都要交到你手里的,她老人家也该歇歇,好好享几天清福。”

    云烨的声音吧辛月从胡思乱想里拽了出来,忽然在云烨脸上啄一口,就匆匆的跑了。

    没打算去追,脚还是疼得厉害,辛月是一个非常明事理的女孩子,云烨庆幸自己选择了辛月,要不然光是家里的一摊子事情就摆不平,想想李安澜的怪脾气,就心里发寒,要是把她娶过来,这一大家子的人

    还有活路么?

    摇摇头把这些心思抛诸于脑后,云烨一瘸一拐的来到前院,老庄的身体不知道怎么样了,不知那些溃烂的地方有没有结痂,他那个小媳妇实在是让人不放心,粗手粗脚的,笨得要死,老庄就是看在她身体好,易生养的份上才花了大价钱娶了过来,谁知道一年多没动静,但愿老庄还没有被那个婆娘活活气死。

    云烨多虑了,进门的时候,老庄正在婆娘的伺候下喝粥,见侯爷进来,赶紧起身见礼,云烨把老庄扶住,不让他起来,示意他老婆继续给老庄喂饭。

    他老婆好几次都差点把饭喂到老庄鼻子里,云烨给那个婆娘的精神压力太大了,老庄惭愧的一笑,伸出完好的另一条胳膊,抓着粥碗,一口就灌了下去,让自己的婆娘回里屋不许出来。

    “让侯爷见笑了,小家子出来的没见过世面,干什么都磁笨,教不过来。”老庄还不停地为自己的婆娘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