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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人世间

    河边乱石丛生,云烨走得很稳,就在昨夜,他发誓不再懦弱,妻儿装在心间,暖暖的溢满整个胸间。

    他要带着全家在这未知的世界闯荡,他相信,只要不在蛮荒世界,凭借自己灵巧的双手,在这里安一个家不是难事。

    他不再畏惧什么猛兽,情况再糟也不过如此。离开马群,独自在这荒原求生。云烨把它当作在这里生活的第一步。

    脚在黄沙上留下深深地印痕,后面一匹小马一瘸一拐地紧紧跟随。这是一匹被马群遗弃的伤马,狼撕裂了它后腿的皮肤,在烈日下,很快就腐烂了。

    清晨,马群去草原吃草,独留下它在河边等死。云烨清理了它的伤口,用珍贵的白药敷在伤口,相信用不了几日,伤口就会复原。云烨把这当作对马群的最后报答。

    然后,挥手和它作别,踏上寻找人群的道路。不知为什么,小马挣扎着站起来,望了马群里去的地方一眼,艰难的向云烨的方向走来。云烨听到了小马的脚步声,却未回头,只是放慢了脚步。云烨停,小马停,云烨走,小马走。走走停停,一人一马,在这长河边,走的颇有情意。

    中午的阳光变得猛烈起来,汗水湿透了衣衫,云烨找了一片树荫,那是一颗巨大的槐树,弯曲的枝干笼罩了足足半亩地,树下只有短短的青草,是一个休憩的好地方。

    云烨重重地坐在突起的树根上,解开衣衫,美美地喝了一大口水,暑热尽去。刚打算小憩片刻,小马走了过来,用头轻轻地拱来拱去,看起来想要喝水的样子。

    云烨拿出平底锅,倒满了水,小马也不客气,低头畅饮起来。云烨放下背包,查看它的伤口,还好,伤口没有挣裂,也不知是药品奇效还是小马体质好,伤口居然长了一层膜,怪不得它能跟随这么久。云烨头枕着背包,嘴里嚼着剩下的狼肉,粮食不多了,能省就省吧,小马就躺在云烨边上,嘴里有一口没一口的嚼着云烨割来的青草。

    “你就这么跟着我?我还不知道去哪呢,活该你倒霉,”

    “你知道么,跟了一个没前途的老大,说好了,跟了我就不许后悔。”

    “贼老天不声不响地把我扔在荒原上自生自灭,老子现在认了,咱哥俩就在这世上活个精彩,以后吃香喝辣,有你小子享福的时候。”

    “你以后就叫旺财吧,给咱两带来滚滚财运,怎么样?”

    “这名字太拉风了,没有一定涵养,起不出这名字的”

    "别喷唾沫,反正我超喜欢这名字,你看你,全身都是泥点,不叫这名字都亏了。“

    云烨絮絮叨叨地说,旺财闭着眼睛听,不多时,云烨声音越来越低,渐不可闻.........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惊醒了云烨,他一骨碌爬起,吃惊的望向右侧的密林,声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旺财也站起来,很乖的站在旁边,摔着尾巴不叫不动。是两匹马,马蹄声急促而有规律,这不是野马在奔跑。云烨只觉得血往头上涌,拿起工兵铲风一样的冲向树林,砍开杂草,劈断灌木,惊飞无数鸟雀,旺财离得远远的,不理解自己的主人兼大哥发什么疯。待到云烨气喘吁吁的砍倒最后一片灌木。

    马蹄声已渐渐远去。看着黄土大道逐渐平息的尘埃,云烨放声大笑起来。眼泪和着鼻涕糊的满脸,他却不管不顾,扑倒在黄土地上,又放声大哭。

    这是人类文明的痕迹,它蜿蜒的伸向远方,与黄河并行,云烨断定这是连接兰州的大道,现在,也许叫驰道。刚刚骑马过去了两位古人,云烨觉得怪怪的,虽然见过很多古人,但那时木乃伊和干尸,马王堆美女辛追也不过如此吗。

    午后的阳光照在无人的古道上,显得静谧而苍凉,他对云烨来说,是一条通往未知的路,一步天堂一步地狱。

    云烨找到了人烟,在这即将回到人群的时刻,他却显得犹豫,天堂还是地狱?踏步踏这一步呢?

    在这个世界他是一个不存在的人,就像一汪潭水,投下一颗石子,泛起的涟漪能否把他淹没?未知是恐怖的,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他,竟生出极大的恐惧来。满头的汗水顺着下巴颚往下淌。旺财把头伸过来,用舌头舔我的汗水,似乎在安慰他。

    站在河边,仔细的用河水洗去身上的污浊,衣服已破烂不堪,近一个月的摸爬滚打,现在只堪堪遮体而已。还是清洗干净,绑在身上,幸好背包是软牛皮的,没有任何破损。见旺财满身泥,顺便给他也洗一洗,冰凉的河水浇在身上,旺财喜欢的”咴咴“直叫。

    迈开大步走在黄土路上,已无所谓到哪,顺着这条大路总能见到人烟。路上的脚印,蹄印,车辙越来越密,相信离村庄,城市,越来越近。心中早没了恐慌,事到临头须放胆。转过一片草甸,人的嘈杂声传来。

    循声望去,只见十几辆牛车围成圈停在路边,车上插一面旗子,斗大的一个唐字迎风招展。云烨的心抽了一下。

    果然,回到唐朝且不知皇帝是谁。云烨饶有趣味的看着这群古人,蓝色袍服直达膝盖,麻布做的裤搭档,脚下牛耳麻鞋,头上高高地挽了发髻,用木棍暂定。这就是平民的装束么?

    还有几人身穿皮甲,腰胯横刀,显得威风凛凛。为首一满脸胡须的壮汉云烨在旁边窥视,遂手握横刀大踏步向他走来。

    “羌人小子,敢来劫粮车,真真好大的胆子》”说完,雪亮的横刀一出鞘,就要往下劈。

    太好了,熟悉的关中腔。云烨赶紧退后,双手乱扬,陕西话随口而出;“这位壮士,谁是羌人,你认错人了吧。”

    大汉手中刀不撒手,停在半空,眼中全是狐疑;“咦,关中娃子,咋跑到陇右来了,你家大人呢?”

    “没有大人,师傅过世了,我一个人从山中出来,就我一个。”

    大汉拔刀插回刀鞘,上上下下地盯着云烨看,还走到跟前闻闻,

    “没有羊骚味,是关中人,不大的娃子乱跑个啥嘛》”

    “喂狼咋办。”

    旺财見壮汉揪着云烨不放,不干了,张嘴就咬。那壮汉一松手,左手一抬闪过,右手闪电般的抓住旺财下巴,旺财疼的直叫唤,壮汉哈哈大笑松手,在旺财背上按一下,叫了声:“好马“。

    而另外几个大汉,见云烨和旺财如此狼狈也哈哈大笑起来。旺财怕见生人,躲在云烨背后偷偷看这些人。

    为首的壮汉也在看云烨,见云烨身上的衣服被树枝荆棘划得如布条一般,虽破,却做工精良,式样古怪,料子似麻非麻,绝不普通,再见云烨眉目清秀皮肤细嫩,双手纤细,明显不是普通人家的子弟。脚下穿一双皮靴,看的古怪,却又合脚。不禁为自己刚才的无礼有些后悔。遂放缓语气:

    “少郎君欲往何处?”

    “在下自幼随恩师居于深山,不久前,家师亡故,云烨为亡师守灵三月后,所居之地被山洪冲垮,无奈只有下山,想不到山下遇到狼群,幸而逃脱,便成了目前这种样子,在下决定欲往长安,还望军爷告知兰州还有多远。”

    “兰州距此只有不到六十里,就你这身板,带着一匹伤马,得两天。”

    “诸位大哥这是运粮到何地?现在是何年?山中不知岁月,还请告知。”

    “胡涂师傅带胡涂徒弟连陛下去年登基都不知道,记住了,现在是贞观二年,至于运粮往何处,此为军机。”壮汉对云烨的问题充满了不屑,仿佛全天下谁都应该知道他伟大的皇帝陛下李二去年登基了。

    云烨只觉头仿佛被巨锤重重砸了一下,贞观二年,李世民。秦王,到底没逃过虫洞的暗算,到底被扔到一千三百年前。想想彻底远离的妻儿,这叫他情何以堪啊。嘴里喃喃自语:“我如何才能活这么久?”

    “你不喜欢吗?陛下登基难道不是大好事吗?”那壮汉云烨脸色苍白,摇摇欲坠,用看普志高的眼神恶狠狠地盯着他,只要云烨口里迸出半个不字,那把横刀一定会砍在他脖子上。

    “喜欢,怎么会不喜欢,陛下登基应该普天同庆。”

    “那你哭什么?”

    “喜极而泣”

    “那你多泣会,顺便帮你师傅也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