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尽忠,挡在此日,尔等皆为朝廷治下的兵丁,食君之禄,点滴皆是天恩,可敢于我一道赴死否?!”
傅传珠此人,谈不上军法谋略有多强,治军带兵也同样不是多么出彩,更别提他的后台了,这人近四十,只混了个参将职衔,足以证明他本身并未有多出色。·
可是国民万万,难免有仗义执言,慷慨赴死之辈,荥阳得此人把守,抗拒流贼,幸甚,幸甚也。
“愿为将军一道赴死。”
城里的军民,也知道最后的时刻即将到来了,流贼的厉害,谁都知道,他们一旦破城,就是要屠杀全城百姓的,作为主军,他们的家人就在城里,所以他们才能维持伤亡了一半之后,仍旧还能坚持作战。
可惜现在回顾城头,尽皆带伤疲惫之人,即便勉强拿起武器,也不能与贼激战了,缺乏必要的训练和纯了的兵器盔甲,就是这副样子了,他们压根就不是什么强军,只是一群临时纠集起来的乌合之众,
甚至比不得城下被驱赶送死的流贼,更别提和流贼青壮作战了,他们只是凭借守城的优势,暂时和流贼进行着拉锯作战,可是要让他们拼死出击,打破流贼的包围,那就是抓瞎了,
奇兵营三个字,就足以说明,这支军队,在明军中,也是作为辅兵存在的,至于军户兵,那还是军队么?
“傅德全,安能再战否?!”
“大人,末将手头还有二百死士,可堪一战,贼若登城,末将必拼杀杀敌也。”
在场的诸人。知道最后的时刻就要到了,但是没人会选择求饶或者别的,因为城池打了四天,双方死伤都很惨重,贼寇的怒火想必已经滔天,破了城他们一个也别想好好活着了。·
“如此甚好。陈大人,你早做准备吧,城中军粮,点齐完备,待城池被破之时,点燃硝烟,绝不能将一粒粮食送给贼军。”
陈应龙面带苦涩的点了点头,可是他实在不甘心啊,自己作为荥阳县令。却不得不下令点燃支撑前线的军粮,不过现在他连自己的性命也保不住了,哪里还能管其他的。
“大人~城外射来一支暗箭,上有书信。”
突然,一将飞奔而来,手持文书奉上,人之将死牵挂了了,傅传珠惨然一笑。轻轻取过一瞧,笑容更甚。“贼寇命我等不得焚烧军粮,否则城破之后,屠尽全城也。”
“都什么时候了,这帮贼人居然还敢如此欺辱我等,将军,请下令吧。末将愿先焚军粮,再开城门与贼死战也。”
打出了火气的傅德全已经不在乎了,反正对于他们来说,无非是死路一条,绝不会有其他的结果。既然贼人想要,那就绝不能让他们得到。
“且慢,傅将军,万石军粮,换我荥阳百姓数万苟活,此上善之策也。”
陈应龙却在此时发出了不同的声音,虽然他往日为官,勾结乡绅欺压地方,但是本质上,读过圣贤书,官职也不大,所以对官场黑暗还没沾染太深,起码还有抢救的希望,现在一听城里数万军民有活路可走,
他哪能不动心啊,反正他也是注定要死,可是能留的清名在,能活全城数万人的性命,那就比什么都值得。
“陈知县,贼人的话,你岂能相信啊。”
守御千户王至元一条左臂被活生生削去一块血肉,要不是城里的郎中好歹给他医治一下,恐怕现在都给好生生痛死了,但是这人到绝境,反而迸发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力量,起码王至元现在一改以前的懦弱和畏惧,变成了一力主战的强硬派了。·
“贼人说要粮食,便不杀城中军民,贼人说要咱们闪开,难道咱们就拱手将城池让给贼人吗?”
他身上受创数次,即便贼寇此时退去,恐怕也活不了几天了,这还是咬着牙让人抬着上来的,所以说起话来,对谁都没好脸色了。
“这话岂能如此说,城中军民数万之众,皆手无缚鸡之力,上不能扛鼎,下不能守备城池,安能叫他们活活为贼人所害啊?!”
陈应龙身上的迂腐劲头一下爆发出来了,圣贤书嘛,看看就成,真去学,也算是昏了脑子了,起码没见哪个进士靠着一本圣贤书治理天下和为官的,要真这样,一大早就被人吃的连骨头都剩不下了。
“可是谁敢保证贼寇得了军粮,就不会残害城中军民了?陈大人届时做了刀下亡魂,莫不是化作厉鬼,来保全全城的百姓?”
王至元也是急了,他的想法已经很明了了,那就是自己反正也活不成了,再说了,杀了这么多贼人,仇恨大过天去,破了城,他的族人是绝对保不住的,既然这样,何必要给贼人留下救命的粮食,
于是,他逼问了这一句之后,甚至连傅传珠都没有请示,立即传令自己身后的一个百户,“你给我带人上去,点燃全城的粮仓,不要留下一丝一毫给贼人。”
“喏!”
这百户也同样知道自己活不下去,于是立即准备领命而去,陈应龙一看,顿时急了,指着这人道,“与本官滚下去。”
他乃本县的知县,大明素来以文制武,别说七品的百户,就是王至元这种六品官,甚至傅传珠这种参将,他也是可以责骂的,再说了,进士出身的鄙夷没念过书的泥腿子,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这。”
王至元一愣,看着愤怒的陈应龙,他却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可是伤口隐隐作疼之下,也管不得那么多了,直接心一横,“我是六品,负责荥阳守备,乃是朝廷钦点的守将,你不过一介亲民官,安能管我,勿要听他的,立即下去焚烧军粮。”
“我看谁敢,本官奉天子之命,牧民荥阳,一应军民之事,本官皆有权管辖,你要造反吗?”
陈应龙大声的说了这一句,然后盯着傅传珠看了一眼道,“将军在此,可不兴弃我数万军民于不顾,不然届时留万世骂名也。”
“军粮乃国之重器,军之根基,若贼取用,届时必然肆虐地方更甚,活荥阳数万百姓,茶毒四方,何至于此也。”
傅传珠虽武官出身,但自由饱读诗文,可惜时运不济,没有关系打点,只能继承了自家父亲的军职,但事情的轻重缓急,他是知道的,军粮落到流贼手里,迟早要出大霍乱,搞不好,朝廷都要在他死后算账,与其这样,还不如果断的一把火给烧了。
但素来的文官优势,让身为参将的他,也不敢轻易的造次,正纠结之间,突然见东面烽烟四起,似乎有精骑冲击贼寇阵型,故而大惊失色道,“莫非是援军到了?”
“真是援军?!”
正在争执的数人顿时狂喜,也奔走上来观望,只见东方郑州来军,正攻破了贼军的后营,来人正是清水营副将王继勋,其引八百骑兵为全军先锋,乘着贼寇大举出营列阵准备攻城的天赐良机,当机立断的冲击贼寇,
果然大获全胜,王自用本亲自领兵督战,后营只留八千老弱妇孺看守营寨和军粮,但是军中向来没有丝毫戒备,等到守寨的青壮看到来势汹汹的明军骑兵时,距离已经不足五百步了,骑兵冲击的速度何其之快,
片刻之间,就马踏联营,将流贼的后营本队主力直接打的溃散逃跑,到处都是哭喊声和求救声,压根没人敢回身抵抗,毕竟手无寸铁和有限的青壮,压根就没有做好准备,仓促上阵都算不上,根本就是遭到了突然袭击。
“杀贼~杀贼!”
王继勋心中狂喜,他以八百人大破八千人,而麾下死伤不过落马四五人而已,如此狂胜,当计首功也,于是奋力驱赶麾下兵马,不辞辛苦,直接冲击王自用戒备好的大阵。
“快转向,迎接来敌~!”
这时候,贼寇大军中也发现来后面的来敌,这一下,军阵彻底的慌乱了,要知道在冷兵器时代,无论是乱糟糟的流寇,还是正规的边军,尤其都看重阵型,流贼一般的打法,就是遇到明军,在前边摆上送死消耗的老弱,
不断消耗明军的体力,有逃跑的,就直接斩杀,这样不断的驱使老弱去送死,等官军疲惫了,他们的主力青壮和老营兵马就趁机出动,一举打垮疲惫的官军,然后获胜,可是这样的情况,大多数时候都要预先准备,
如果遇到人少的流寇打人多的官军,那就从来没赢过,仓促遭遇也同样如此,流寇毕竟不如训练有素的官军,加上这样被突然袭击,官军的兵力甚至不比流寇的少,那事情在一开始就注定了,
大溃散,已经再所难免了。
“大元帅,快走,官军骑兵来啦。”
有那忠心护主的义军头目,哪怕逃跑也不忘护着王自用往南跑,至于为什么不去和北边的另一支主力汇合,那是因为北面照样升起了烽烟,喊杀声甚至比东面更甚,这让处于惊弓之鸟状态的贼军,不敢往北跑,只能往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