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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

    高逡此人性子古怪,按他自己的话来说,对自己看得顺眼的人,即便对方只是一名小兵都能无所不谈,但对那些文人士子乃至于大部分文官却是从来不给以好脸色,鄙夷之情从来不作掩饰,哪怕对方官职比自己更高也是一样,这种毛病不光是他,京城中绝大多数勋贵子弟都差不多,只是程度有所不同而已。因此出京还不到一日,周同和他已是十分熟络,此前周同被沈扩无端训斥,也是高逡替他出头,将沈扩顶得十分尴尬。

    此刻他纵马来到周同面前,大声吼道:“小子,打起精神来,病恹恹的像个娘们可不行,去,到队伍前面去,让那姓沈的看看,咱们军人可不是几句话便能被打败的!”说罢扬手一鞭抽在大黑马屁股上:“给我跑起来!”大黑马吃痛,甩开四蹄跑了起来,周同无奈夹紧马腹,操纵马儿避开前方的队伍,高逡跟在其后哈哈大笑。

    沈扩听着队伍后方传来的笑声,心中更是不悦,眉头更是皱紧了几分,旁边的侍从还只以为他沈少卿乃是在思考什么难题,没人知晓他此刻心中正恼怒不已。这高逡不过只是渤海郡王的三子,竟然敢顶撞于自己,丝毫不顾自己才是此次出使的主官,竟然敢嘲笑自己见了金人会腿软站不直,真是岂有此理!

    沈扩其人乃是河北高阳人,自幼聪慧过人,但因家中实在贫困,在他十岁的时候将他送到城中一户大户人家使唤,不指望他能挣钱补贴家用,但求能有一口饭吃即可。沈扩人小瘦弱,做不了许多粗活,那老管家心善,见他平日里聪明伶俐,又识得几个字,便派他去伺候四少爷读书也好做个伴读。三年之后,这赵家四公子参与县考自觉成绩不佳,回到家中与兄长讨论试题,便连考上举人了的长兄都觉得题目太难。他们讨论的题目被侍奉在一旁的沈扩记在心里,第二日他便递了几篇文章给自家公子看,自家公子又转给举人兄长,均是赞不绝口,于是他得到了一个自己也没想到的机遇,赵老爷不再让他做工,而是花钱资助他去读书。又过了几年,沈扩不负众望,一路考中了秀才、举人、进士,最后在殿试中取得二甲第二名的好成绩。

    正当他金榜题名春风得意之际,一道噩耗传来:金人再一次从河北破关南下一直打到了肃宁,他的家乡高阳县城也没逃脱沦陷的命运,父母及大哥、二姐和两个妹妹全部下落不明,恩主赵老爷一家更是因为住在城中全家都遭了难。至此以后,沈扩时刻不敢或忘对金人的仇恨,甚至做官之后一直于都在家中效仿勾践卧薪尝胆,每日起床时都让老仆向他喝问:“沈扩,你可曾忘了金人的仇了吗?”他也总是恭敬回答:“沈扩不敢忘记。”以此提醒自己要记得向金人报仇雪恨,此事不光朝堂上下,便连民间百姓也都皆知。

    他因为自身经历,工作起来十分勤奋努力,而且非常洁身自好。十余年的功夫,便从一名下县的县令升职到了从四品的鸿胪寺少卿。但也正是因同样的原因,让他极度看不起武人,认为就是武人无用,以致于让金人频频破关南下,造成百姓生灵涂炭。慢慢的,他将自己家破人亡的原因也归咎到了武人身上,以至于他在朝中时常越俎代庖,弹劾那些犯了错的勋贵,不管是大错小错,一律从重弹劾,这更导致了他被勋贵群体所集体敌视,但他依然是我行我素。

    此次出使大金,本来他并非是永兴心中的第一人选,因为皇帝担心他控制不住自己对金人的仇恨,将差事办砸。但他竭力为自己辩解,说是正因为自己仇恨金人,所以才更知道自控,决计不敢为一己之私,坏了朝廷的大事;又加上吏部尚书宋池的担保,永兴最终还是选择了他。有传言说,宋池有意让他进入吏部,接替即将体弱多病的右侍郎韦宽。

    此次出使北国,沈扩还有一个目的,他想看看能否寻找到自己的亲人,毕竟当初他家不在城中,也没听说过金人在城外进行了屠杀,或许自己家人只是被抓到了北国,还活在这世上呢?无数次从梦中醒来,父母慈爱的笑容仍是那么清晰,沈扩不愿意放弃去哪怕只有一丝一毫可能的寻找。

    身后的马蹄声接近得异常快速,沈扩从思念中回过神来,刚才又想起了父母。他装作扶正帽子,轻轻擦拭去了眼角的些许湿润。

    两道迅猛的身影一前一后超过了他的身旁,完全无视自己这个使臣,沈扩压抑下心中的怒意,看了看天色,对侍从吩咐道:“再行几里,寻个避风之处歇息一下。”

    这一日使团离开定襄,才午后不久,突然卷来一阵强劲的北风,随后便下起雪来。这是忻州今年来的第三场雪了,厚实的雪花如鹅毛般从云层中飘荡出来,不多时大地便成了白茫茫一片。在这样的道路上行进,休说队伍中有不少车辆不时还需要人去推动,就算是轻装前进也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

    这并不是所有人所希望看到的,除了周同。

    他从小在蜀地长大,何曾见过如此大雪?那赤诚山上虽然每年也会下雪,但都只是薄薄一层,又多是在夜间下的,太阳一出便融了。即便是对于当时还小的他来说,除了给出行增添不便之外,也是毫无任何乐趣可言。此刻见到漫天飞雪,远近一片苍茫的镜像,周同一扫几日来的无聊心情,也不在乎会被那个讨厌的鸿胪寺少卿训斥,疯了一般迎着凌冽的寒风前后不停纵马奔驰。

    这几日来,偶尔遇到车辆陷入坑中无法前行时,周同都展示出了他的神力:只需他轻轻一抬,三四人都无法推出来的马车便重又上路,在加上他年纪轻轻,又毫无架子,很快也和士兵们熟络了起来。前两日有一名士兵受寒生病,他还将自己的坐骑让给对方骑乘,自己步行。这一举动很快便赢得了士兵们的尊敬,也受到高逡的大力赞扬,就连一直没有给他好脸色的沈扩,冰冷的面庞似乎也变得柔和了些。

    他此刻手中拿了一副弓箭,不停左右观望,试图能在这漫天风雪的荒野中寻出个猎物,那支马槊因为一直拿在手里显得太傻,早就被放到了车上。似乎被队伍的喧闹声所惊动,道路前方十余步的灌木丛中跳出一只野兔,他眼疾手快,早已搭在弓上的箭支离脱弦而出,将野兔斜着钉在了地上。周同催马上前,一个镫里藏身将野兔连同箭杆拔起,在士兵们的欢呼声里回到了队列中。

    他拔出箭支,将野兔扔进一名士兵怀里:“晚上给大伙儿加个汤,可惜没看到大家伙。”周围的士兵欢呼了几声,那接到野兔的士兵笑道:“兄弟们有口热汤已经很好了,若是能遇到大家伙,那不就是天上掉块肉到咱们碗里啦?”他正说笑,没注意周同凝神侧耳,似乎在仔细分辨什么响动。

    “注意!有埋伏!”周同突然竖起手掌,高声喝道。他这一声猛喝,声若洪钟,震得身后几匹驮马都嘶鸣起来。

    随着他喝声落下,前方距离两三百步的小树林中冲出十余匹马,后面又跟了一大群人出来,堵住了前方的道路。周同定睛观看,这一群人总数约在五六百人的模样,大多数人都是衣衫褴褛,身上布条兽皮穿什么的都有,共同之处便是手中都持有武器,还好都是些朴刀和木矛,没有弓箭,只有马上几人穿着要体面一些,也仅仅是身上的补丁没有那么多。

    早已有机灵的士兵从后方将周同的马槊取了过来,又有人高呼列阵,士兵们纷纷从马车上取下兵刃。不愧是禁军精锐,不过片刻呼吸便已提刀上马,只不过因为时间匆忙,所有人都还没来得及着甲。

    高逡并未到队伍前方来,他坐镇中央防止贼寇从其他方向偷袭,并派人命令后面的队伍快速跟上。有周同在前阵,他没什么好担心的,当然也没空闲担心。这几日来两人早已切磋过数次,高逡对周同这东卫后起之秀的武艺是佩服到了极点,若不是周同坚持不允,只怕他早已拉着对方拜了师傅,此刻队伍前方虽然出现了贼寇,但一来周同正在队伍最前方,这是个完败自己的猛将不说,前队的三十人也都是自己的部下,战力如何他还是有着足够的信心,二来他也要在队伍中央保护那位手无缚鸡之力的使臣,虽然看他不顺眼,但毕竟是自己职责所在,不敢有个万一。

    不得不说他的判断非常正确,就在前方队伍出现贼寇后不久,后队也有士兵来报,说是队伍后方也出现了异常,一股贼寇出现在来路一两里开外。高逡当机立断,一面派人到前面去通知周同,一面命令队伍抢占道路右侧一座不高的小山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