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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第二节 沐清浴

    楼昫送来的这提咸鸭蛋,成为了天依和乐正绫自到了汉地以来吃到的第一只咸鸭蛋。虽然比起两千年后成熟的工艺来说,这个时期咸鸭蛋的口味稍有不同,但是两个人早已经忘了咸鸭蛋的味道是怎么样的。能够吃到冒着红油的鸭蛋,将这股感觉再次提到舌尖的味蕾上,两人已经非常满足了。

    角黍的状况也同咸鸭蛋一样。由于被填入漏斗状楝叶的是黍米而不是糯米,二人在打开煮熟的角黍的时候,米团的粘度并不似糯米这么大。这个纯是由地方差异带来的——这个时期长江地区的下民中已经可以用上糯米,但是在长安一带还没有很多人有这个条件。不过,就总体来说,端午节美食的味道可以在两千年时光的前端和末端之间搭起一座桥,让二人以汉时的美食,一浇现代的块垒。

    天依看着为桂用小手打开绑着角黍的五色绳结,小心翼翼地剥开叶片,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毋奴韦坐在一旁,他吃一口熟黍,母亲就向他嘴里送一口菜。在一月底从草原上被通书什带回上林苑后,这对母子的营养水平——尤其是儿子,整体提升了许多。比起一月中旬在毡帐中见到他时,他现在已经长高了数公分——在半年之内。就他当前的年纪和身高来看,为桂日后很有可能长成一个高俊壮实的青年,作为一个身上同时流着印欧人群和汉藏人群之血的人,在长安谋事。不过那是十多年之后的事情了——霍去病早已死去,司马迁继承了父亲太史令的禄位,自己和阿绫,如果还在汉朝的话,也已经人至中年,或许已各为人妇许多载。

    “毋奴韦,你也吃一点儿吧!尝尝这蛋、角黍。为桂我来照顾。”坐在一旁的乐正绫对她说,“光照看为桂,自己都没吃多少。”

    毋奴韦遂将孩子抱到阿绫怀里。乐正绫放下筷子,轻轻地晃着自己的身体,给为桂又剥了一只小角黍,喂着他吃。恍惚之间,天依仿佛看到了日后阿绫小心细致地抚育孩子的样子。但是天依不知道,到了那个时候,那名可爱而又幸运的孩子会出自谁家。

    家奴营中的聚餐持续了半个多小时。乐正绫和天依作为通书什的什官,并没有吃得太多。当为桂吃饱以后,乐正绫向众人轻揖,说要去通书什的营房看一看,同什士们见个面。随后,她和天依用随身带的麻纸擦了擦嘴,洗了个手,走向大营的西侧去。

    由于有酒这一款饮料的存在,当洛绫二人从营门口走进院子的时候,士兵们的宴饮还处在方盛的时段。

    “什正!”什士们见两位女什官来了,纷纷请她们到祁叔身边坐下。

    “什正,喝两口酒吧!”齐渊撺掇道。

    “我到这儿,就是同你们喝酒来的。”乐正绫向他们笑着。楼昫端来两只碗,她自己从祁叔那边接过酒壶,将绿色的浊酿倒入自己这只浅底的碗。

    “今天是端阳节,虽然是号称恶月恶日,但是我们在天子脚下,于馆阁任事,享着天子的雄威。从前仓颉做语言文字的工作,创制汉字,‘天雨粟,鬼夜哭’,而现在我们也是做着语言文字的工作,沟通的是地上诸多人等之间的交际和风俗,那些千妖百鬼,自然更是不敢扰之。”乐正绫举着漆碗,向众人祝道,“今天不去管那些幽冥之事,大家尽意快活!仆一介斗食,先敬大家一碗。”

    “好!”

    大家皆将碗中的甜酒倒入自己的喉中。乐正绫盘算了一下酒的浓度,在酒精影响脑部活动之前,自己应该还能喝它二十多碗。

    “什正,那咸杬子好吃么?”楼昫问道。

    “好吃。我们在海国时就喜欢吃这个。我们那儿管它叫‘咸鸭蛋’。”乐正绫说,“想不到在汉地,还能吃上这种蛋,也是满足了我的一个怀乡之情。非常感谢大家的厚爱。”

    什士们都以为她们原先没有吃过咸鸭蛋。听说海国也有咸鸭蛋,不少人犯了糊涂。不过楼昫已经对此种事情颇为接受。

    “在海国,你们过五月五的时候,一般吃些什么?”他继续问什正。

    乐正绫闻此,抬头想了想。

    “粽子,我昨日跟你们提及了。咸杬子,汉地也有。我们那边也有端午节吃鸡子的,也是用五彩线包着。”乐正绫向他们说,“也喝酒,用艾叶泡的酒,或者喝雄黄酒。不过那几种酒在我们那边不多见了。”

    “海国在夏时的时候喝什么?”

    “啤酒。冰啤酒,特别好喝。”天依同士兵们介绍,“用麦芽,加上那个啤酒花发酵得到的。啤酒花一般在roma和波斯种植得多,所以他们那边喝啤酒喝得多。”

    “在比西域更西数千里的地方都有种植,然后海国都有种植?”齐渊问道。

    “对。”

    “奇怪,就汉地没有。”什士们都摸不着头脑,“看来之后朝廷经略西域,得让人带一些回来,我们自己种种都是好的。”

    “那啤酒喝起来是什么样的?”

    “它是由麦芽酿成的,故喝起来比较甜,酒精也不浓郁;主要有一个特点来自于,它里面含了一些物质——二氧化碳。”乐正绫扶扶自己的额头,“哎,这就要跟你们讲到另外一种格致之学。就是我们海国的学者,经过显微镜——之前跟你们提过,看病菌的那种放大镜子,观察,发现世界上的任何东西,包括我们,都是由一些很小很小的粒子排列组成的。比如我手上这块皮肤,可能就有上亿个分子组成。分子又由原子组成,用目力看不到那么微察。那么这些粒子是有属性的,像不同属性的词承担不同的意义一样,不同属性的粒子构成不同的事物。比如大家平日里一呼一吸,为什么不呼吸就会气绝而亡?因为我们这个地球的空气中有氧气,我们人和禽兽,都是要靠氧气进入身体,经由心脏,通过脉中的血液抵达身体的四支,来维持生命的。每一个氧气分子,就是由两个氧气原子组成。我们每日呼进去氧气,空气进入肺,肺把氧气吸收进脉,由心脏传到身体各处,然后各处吸收氧气,产生一种物质,叫二氧化碳,它们又沿着脉汇聚到肺部,我们再一呼,将它呼出来。一个二氧化碳分子,就是由两个氧原子和一个碳原子组成。酿出来的啤酒里就有这种东西,它原先在酒里,但是你一摇,它就变成气泡浮上来。我们如果喝了太多啤酒的话,那些气体也会嗝上来,打啤酒嗝是很爽的一件事情。”

    这么一大段话听下来,楼昫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了打啤酒嗝是很爽的一件事情。

    “怪不得心不跳了,或者脉中的血流得多了,人很快就死了。”齐渊倒是有所领悟,“原来是气没法借它们到五脏六腑。”

    “对。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在战场上保护好我们的心肺、喉管、大腿的原因。大腿和脖颈,动脉接近皮肤,更容易受伤。”乐正绫说,“这本来是出征的时候要向你们说的,但是反倒是在聊啤酒的时候说成了。”

    “有了这个经验,以后我们就知道了。”什士们纷纷点头,“海国还真是学风盛大。”

    “现在西域之西的、海国的人,都喝啤酒打嗝,我们却享受不了。”楼昫抱怨起来。

    “大家今后的人生还很长呢。待凿穿了河西,通了西域,如果汉国的需要够多的话,商旅肯定会把这些作物带进来。这也是大家随骠骑将军出征,给自己带来的好处之一。”

    “这么说来,我们远征绝国真是有意义多了!”夷邕哈哈大笑。

    乐正绫还向他们介绍了冰啤酒。这更令众人艳羡。在听说夏日的劳作以后,喝上气泡满满的冰啤酒,悠然地吐出几口气,能够让整个人瞬间安逸下来以后,士兵们对西域和海国这种酒水的向往也增添了数倍。

    大家觥筹交错,一直到将近午时结束的时候,大家的脸上或白或红,通书什中的宴饮才告一段落。虽然绿浊的酒精浓度并不是很高,但是乐正绫和天依也基本上喝到了她们酒量所在的位置。孔子说“唯酒无量不及罪”,通书什的这顿宴饮是见好就收,大家点到为止,故众人都没有上头。

    两人在宴饮结束以后,又被士兵们带着看了一圈营房里做的迎接端午的陈设,从士兵们那听闻了许多汉国各地在这一天的风俗和禁忌,方才回到家奴营中自己的屋内,躺在榻上,休息醒酒。

    “那句广告语怎么说来着?”乐正绫不停地眨着眼,看着眼前支撑着屋顶的椽檩,“‘劲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哟’……”

    “劲酒是白酒,那个贪了杯真的容易出问题。”天依趴在她床边,“下午本来还要沐浴的,只能先往后延一延了。毕竟喝了酒洗澡不太好。”

    “嗯。”乐正绫扶着尚温的额头。

    “说起来,我才发现,原来角黍包楝叶子,以五色线缠之的习俗还是挺早的。”洛天依说道,“我记得在《续齐谐记》里面,作者提到粽子文化,似乎说是建武年间,有人见了三闾大夫的幽灵,说竹筒包饭常为蛟龙所食,才改用现在的粽子形态的。”

    “我也不是专门人士。不过从这个事上可以看出,习俗总是比传说早。”乐正绫长舒一口气,“就好像早在屈原投江之前,大家就已经开始过五月五了。”

    “比如吧,屈原投江大概是公元前278年或者277年。”天依将双手合到一块,摆弄着手指,“但是齐国的孟尝君田文,他出生是在五月五日,大约是公元前三百多年。当时就有了‘五月五,子杀父,女杀母’的谣传,他差点就被扔掉了,所幸没有,才有了后来的孟尝君故事。”

    “嗯。”乐正绫点点头。

    “现在家奴们虽然过着端午节,吃着楝叶包的粽子,系五色绳,但是我们还从来没在她们的口中听到有关于纪念屈原的事——而且在司马迁的《屈原贾生列传》里面,也未提到屈原是在五月五日投江的。”天依继续说,“但是与此相关的端午节投江故事却层出不迭。这显然是一个民间故事的母题,在各地演进出现以后,与屈原投江的事情结合到了一块,变成了一个亦真亦假的东西。”

    “看来我们现在过端午还不能纯然按照两千年后的文化来。”

    “那无所谓,”天依乐道,“文化不文化的,是后面的事。就好像总有一些人,要在大家放假快乐的时候,说某个节日‘安康’一样。硬要说的话,重阳得‘安康’,夏至得‘安康’,所有从上古发源的节日,恐怕都要‘安康’了!反正我们来就是吃吃喝喝、洗洗睡睡的。”

    “晚上也要睡么?”乐正绫忽然提了这样一个问题。

    “晚上……”天依咬着嘴唇,“到时候再说!毕竟我们还是要尊敬一下这会端午节的恐怖氛围的。”

    正聊着,两人忽然听得窗外响起一阵树声。这阵树声是从家奴营庭院里发出来的,和平日里闷热午后热浪席卷苑营时所吹出的风不同,那声音显得非常黏着和潮湿。天依和阿绫都爬起来,往窗外一看,原来是天色已经悄悄地变得晦暗,雨线在檐外密密地布起来。

    “下雨了。”

    “完了,我们的衣服还挂在檐下呢!”乐正绫一拍大腿。二人急忙从榻上爬起来,到屋外去收昨日涤洗的衣物。

    “这关中也有梅雨?”天依蹙起眉头,“不应该啊。”

    “公元前121年,气候跟我们那边完全不一样。谁知道呢!”乐正绫收拾着挂着的常服,“或许在这会,梅雨是下在京洛山东一带的,而长江流域跟广东似的。”

    “可不得跟广东似的么!我去年来的时候,洛阳周围的荒原上甚至还看得到大象。”

    “那也太夸张了。”乐正绫噗嗤一声笑了起来,“我还没注意到过。”

    经过了中午的粽子会、酒会,以及收纳衣服的忙碌以后,一直到下午四点钟,外面的雨下得一塌糊涂,天色更加冥暗的时候,两个人才开始张罗今日的沐浴。天依从水瓮里打来水,乐正绫烧起屋内的火来,将水置于其上烧。

    “烧一盆应该也够了。”天依说,“今天闷得很,温水就行。反正水瓮里的水,不如井里的水冰凉的。”

    “嗯。一会儿是我们俩互相搓着,还是共浴呢?”乐正绫忽然问了她这个问题。

    “共浴吧。这端午节的风俗也没有规定一定要单独地洗。”天依歪起头,眨了眨眼,“先前平日里洗得简单,今天用了大盆,两个人各洗一次的话,光备水也蛮累的。”

    还没说完,她嘴角的笑意就已经藏纳不住。

    “我知道你内里的意思了。”乐正绫也被她的笑颜传染,“但是帘子要拉上哦……”

    “一会儿,外面还有雨声相助,我们就着外头的风雨,好好地在水里泡一泡。”

    每当下雨的时候,天依就会特别地黏上阿绫。在现代就是如此。每次她们在家中,或者在外地的雨夜里相拥入睡的时候,天依都会有一种除了斗室之外,天地间皆被雨水沾湿的感觉。而眼前人则像潮湿世界中的唯一一只温暖干燥的灵物,将自己暖暖地护在怀里。而自己穿越到汉地的最初半年之间,这种雨天的依恋非但没有减少,反而随着恋人的不得而加深了。今天适逢端午,又赶上雨季,黄昏时节的这次沐浴,注定要在她的脑海里留下美妙的一页。

    “霭霭停云,濛濛时雨。

    八表同昏,平路伊阻。

    静寄东轩,春醪独抚。

    良朋悠邈,搔首延伫。”

    当二人泡在温汤中的时候,天依一边撩水擦着乐正绫的右肩,一边吟出了陶渊明的这首四言。

    “天依对这首诗特别有感觉么?”乐正绫问她。坐在她的对面,乐正绫也在清洗天依的身子。两个人的双髀互相交叉着。

    “从前第一次见到的时候,我就感觉,它和我想象中的雨天一模一样。”天依看向帘幕缝隙外的雨景,“窗户外面是山冈和平地,一场雨下来,把路都给泥泞了。而我坐在窗前,喝着淡甜的米酒,想着我的故人。”

    “这意境可同现在不同了。”乐正绫轻轻地亲了她一下,“我已经回家啦。”

    “阿绫是回家了,可是我们还没有回到我们真正的家。”天依的睫眉低垂下来,“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还想和你,在丽江的那家小木旅馆里面,无忧无虑地再度过一次雨夜。那才是我们真正心安的地方。”

    “既然殿下发话了,那末将必定会赴汤蹈火,将殿下安然地带回去的!”

    “不要赴汤蹈火……”天依拥住她,“我们俩都好好地,不管在两千年后还是现在,就已经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分了。”

    乐正绫轻轻地将她的全部身体揽入怀抱之中。两个人渐渐地在不高的水面上伏下去。窗外夏雨沥沥,上林苑中茂盛的绿叶们被风吹着,像室内乐演奏现场的大提琴一般,沙沙地奏着有律的和声。

    ——第二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