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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鼠难

    红毛老鼠长约三寸,膘肥体壮,尾短而细,尾毛蓬松,后背棕红色,体侧黄灰色,腹面污白色,虽然四肢短小,但爪子比一般老鼠要宽阔尖利许多,正是挖土掘地的好手。

    一只毛色明显暗淡,胡须发白的红毛老鼠蹒跚的走到鼠群前面,看样子已经十分衰老。鼠群顿时鸦雀无声,老红毛“吱吱叽叽”的叫了几声,鼠群立刻骚动起来,四肢乱刨,尘土飞扬,老鼠的身体被尘土掩盖,越陷越深,半柱香的工夫,地上已然出了一个九尺见方的深坑,看得马伟良目瞪口呆。

    白毛鼠王安抚众鼠一番,便让它们退下了,毕竟自己刚刚逃出生天,如此场面定然会引起鼠庄的警觉,反倒会陷入不可预料的危机,要想报仇,必须懂得隐忍,从长计议。

    众鼠答应一声,四散而去,白毛鼠王叫住了一只年老的杂毛老鼠,说道:“毛奇,一切可都准备好了?”

    “回鼠王,全都蓄势待发,只等鼠王您归来了。”老毛奇激动的说道,“老天有眼,我们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嗯,那就好,你先回去吧,务必小心。”

    “是。”

    鼠族在鼠王以下设置五个官职,分别是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和中官。春官又称木相,负责祭祀拜月;夏官又称火相,掌管军队,维持秩序;秋官又称金相,掌管规则刑罚;冬官又称水相,负责建造巢穴,储藏食物;中官又称土相,负责管理族内事务,教化鼠民。

    这只叫毛奇的老鼠是鼠族的中官,一鼠之下,万鼠之上。

    马伟良明白这是鼠王在酝酿复仇,但这些与他无关。他将牛一蒡和点火伯的尸身小心的掩埋好,又重重的磕了三个头,这才转身离开。毕竟这里是鼠庄的地盘,马伟良不敢太过张扬,未封未树,远远看去仍是一片平地,与之前毫无二致。

    处理好了一切,马伟良前来与鼠王道别。

    马伟良抱拳问道:“鼠王前辈,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我要夺回属于我的一切,当这鼠庄的王!”鼠王眼睛通红,仿佛燃火一般。

    “鼠庄高手如云,这……”马伟良听到鼠王这么说,心中半信半疑,准确的说是怀疑的成分更多。虽然鼠王有些神通,鼠奴众多,但毕竟鼠庄势力强大,上面还有同气连枝的另外七峰照应,岂是它想占便可以占的。

    白毛鼠王并不争辩,也并不急躁,而是淡然的讲述起鼠族历史来。

    我们鼠族同样分有多个部落,端国贫瘠,各个部落常常为了食物大打出手,我自登位以来,最大的梦想便是实现鼠族的统一,经过多年争战,除了长爪沙鼠部落以外,全都臣服于我,建立了黄鼠、红毛鼠、布氏田鼠、黑线姬鼠、子午沙鼠、褐家鼠、家鼠、鼢鼠八支主力大军,放眼端国,无鼠争锋。

    老鼠弱小,但团结起来足以敌猫。

    白毛鼠王说到此处,不由得昂首挺胸,沉浸在光辉的历史中。

    长爪沙鼠生活在西边沙漠之中,干旱缺水,风沙漫天,依赖天险与我对峙,久攻不下成了我最大的一块心病。

    忽然有一天,八座山峰从天而降,便是这斗兽山。八峰中人都是子宋志招募的奇能异士,能力非凡。最低的一峰叫做鼠庄,能通鼠语,派使者带了厚礼前来拜见我,我对人类并无好感,因此统统拒绝了。

    直到有一次,鼠庄的头领二沐亲自前来,并且带来了我期待已久的大礼——长爪沙鼠。它们的首领及全部鼠兵鼠将都被关在一个铁笼之内,放到巢前任我宰割。我欣喜若狂,自然笑纳了这份礼物,并且将二沐奉为上宾,他邀请我进鼠庄参观,我也欣然应允,不成想因此葬送了我全体鼠民的自由。

    鼠庄稻粟满仓,果香四溢,棉麻锦缎,应有尽有,着实让我大开眼界,若能居于此山,我鼠民便可不必终日为了温饱而奔波。

    庄主舒书与我结为盟友,邀请我入驻鼠庄,通工易事,我自然也欣然应允。

    起初大家平等相处,各行其事,倒也十分融洽,时间长了虽然常有嫌隙,却无伤大雅,我也并未在意,直到那个非常恶劣的事情出现,才使我们正式决裂。

    那一日我正在饮酒,手下的红毛将军急匆匆的来向我报告,说有人盗取刚出生的幼鼠,我们鼠族的繁殖力很强,起初只是丢失几只并未在意,现在却是一窝一窝的丢失,如此下去我族岂不是后继无鼠了。

    我下令严加彻查,果然抓到了盗窃的人,竟然是我们的盟友,庄主舒书的亲信。我们咬断他的四肢筋脉,得到了真相,猫坞坞主毛师师得到一个偏方,用初生幼鼠的血抹脸可以青春永驻,舒书与毛师师私通,为讨好奉承竟不惜做此卑鄙之事。我自然前去与他理论,结果不欢而散,于是我下令搬离此地,从此鼠族不再听命于斗兽山。

    鼠庄若是没有了我们的支持便如同老鼠没了尖牙利爪,舒书这时才害怕起来,于是亲自负荆请罪,痛哭流涕,百般赔礼。我们胸无城府的鼠族岂是卑鄙狡诈的人类的对手,我被他的虚情假意所迷惑,竟然听信了他的话,结果他偷偷在我的酒中下了迷药,将我关押在水潭下的监牢之中。

    老鼠生性忠诚,一旦认我为王,便会把对我的忠诚融入灵魂,随着血液流淌。这种忠诚直到它死去都不会改变,还会遗传给下一代继续尽忠。它们知道我被俘以后,担心我的安危,不敢不听命于鼠庄,即使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初生的幼鼠更是一半都献给了毛师师。

    白毛鼠王讲到此节,牙齿咬得“咯咯”直响。

    我糊涂,却不代表我们鼠族没有明白人。我们鼠族的中官毛奇为人谨慎,安不忘危,它一直不相信人类会真的视我为友,因此暗中培养了一只力量,以防不测。这只军队在鼠庄并无记录,因此不会被征调做事,只需安心训练即可。

    它们并不知道我被关押在何处,无法与我通信,但每逢初一和十五,鼠庄会给犯人吃一种树叶做的馒头,它们偷偷将信息写在树叶上,借机塞进食物中,我这才得以知晓。唉,若非毛奇有此英明之举让我看到复仇的希望,恐怕我早已以死谢罪了。

    白毛鼠王讲完,难掩内心的悲痛,竟然泪流满面,马伟良站在旁边,一时也不知道如何开解,只好静静的看着。

    过了片刻,白毛鼠王情绪恢复如常,脸上露出骇人的恐怖表情,充满了愤怒与杀气,让人看了不由得脊背发凉。

    “血债血偿是自然界最古老的法则之一,我要让鼠庄与猫坞的人也尝尝同样的滋味,因为我有它们。”白毛鼠王手掌一摊,说道,“蚀魂使者。”

    马伟良向白毛鼠王的手掌看去,几个金色米粒大小的小虫,延着它的掌纹不断的移动。

    “这是什么虫子?”马伟良好奇的问道。

    “你才是虫子,你们全家都是虫子!”白毛鼠王瞪起眼睛翘起胡子,装做一副很生气的样子说道,“这是我们鼠族神秘的巢鼠部落。你这眼神儿也太不济,都不如我这老人家。你看这粗壮的四肢,看这顺滑的金色毛发,看这三角形的耳瓣,看这洁白有力的中齿,啧啧,它将是我们的大杀器。”

    鼠子鼠孙都不在的时候,这只白毛大老鼠又露出了老顽童的嘴脸。

    马伟良使劲揉了揉眼睛,贴进它的手掌,勉强分出了头尾四肢,但其他的依然看不清楚,听完鼠王刚才的描述,真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需要治疗一下。

    巢鼠是世界上最小的老鼠,在麦穗和蒲公英上筑巢,身轻如燕,人的肉眼几乎无法分辨。巢鼠的头骨小而窄,耳壳短且圆,尾巴细又长,十分可爱,但你如果觉得它只是有着萌萌外表的宠物,可就大错特错了。巢鼠身体微小,极难捕捉,可以在猫的爪间以及人的牙缝中逃之夭夭。巢鼠听觉十分灵敏,细小的声音都能捕捉到,还能将耳孔关闭,不受任何声音的干扰,几乎可以躲避掉一切伤害。巢鼠最恐怖的能力,是可以穿透人的皮肤进入五脏六腑甚至大脑,因此被称为蚀魂使者。

    马伟良吃惊得下巴都几乎掉下来,有这么诡谲的手下,难怪鼠王会如此有持无恐。

    白毛鼠王“嘿嘿”一笑,伸出三个手指说道:“三天以后请回来做客,我将还你一个全新的鼠庄。”

    “好,我相信前辈的本领,若有需要之处,伟良必尽全力。”马伟良发自内心的钦佩,无论哪一族,的确都不可小觑。

    “接下来鼠庄会有大事发生,我不希望你牵扯其中,你只需如约前来即可。”白毛鼠王摇摇头,面色凝重的叮嘱道:“斗兽山并非凡境,各峰按高低排名,一象、二狮、三虎、四豹、五狼、六狗、七猫、八鼠,越向上走能力越强。鼠庄之能在于沟通,能言鼠语,以遍地鼠族为其爪牙;猫坞之能在于模仿,机灵敏捷,婀娜妩媚,桃腮柳眼,妖娆多姿,呼吸之间便使得好色之徒拜倒在石榴裙下,言听计从;狗堡之能在于驯化,无论家宠还是野犬,均俯首听命,从令如流,万死不敢有辞;狼壕之能在于幻化,均可变身巨狼,有了狼的本领,牙尖爪利,嗅觉灵敏,听觉发达,凶残暴虐;豹丘之能在于超越,敏捷、矫健、灵活、速度均超越猎豹的人才能有一席之地。至于上三峰,我们鼠族也无法踏足,因此并不十分了解,只是听说它们早已超越常人所能想象的范围,随心所欲,听虚见识,操生纵死,甚至已达通古之境。你此去豹丘,已是进入中二峰首,还需谨慎才是。”

    如同雷轰电掣一般,马伟良瞬间呆住了,它怎么知道自己要去豹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