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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奢比

    地面看守的符兵被下面突然发出的巨响吓了一跳,连忙透过金板上的缝隙向下看,却只看到一个大火球在空中漂浮,火光熊熊,被吓得魂飞魄散,几个负责联络的符兵连忙蹦上马背,惊慌失措的跑回去通报。

    巫马心聚神凝视,鬼才之眼使他可以清晰的看到缝隙之上的无数双惊恐的眼睛,透过他们的瞳孔,更可以看到他们大脑,一片空白,完全是被吓傻了。

    巫马心回忆着巫马平川的话,自己的生身父亲竟在王城之内,而巫启只是为了历练自己而选中的父亲。待解救了汪自清,他要去王城找他的父亲。这个与亲疏无关,他只是知道了自己的使命,要去完成它,或许他能够给他一些建议,就向一个晚辈向长辈请教一样。在他的心里,只有一个父亲,他叫巫启,二十年前已经死了。

    要去王城,或许有一个人可以帮忙,他下意识的摸了摸怀里小心收着的那根坚硬头发,心头不免一惊,头发竟然不见了。他并不怕嵬名粉粉怪罪自己,而是怕因此给她带来危险,毕竟这个头发的神奇,他是见识过的。

    必须马上出去!

    巫马心现在的能力,完全可以将这块金板溶为金水,自己借机逃出裂缝,不过他转念一想,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毕竟自己是被从革族长拍落此地,如果他知道自己还活着,恐怕还会平添很多麻烦。尽管自己吸收了赤鱬之心,能力的提升让人震惊,但毕竟即墨予非是与巫马平川同辈的大神,能力岂是自己可以推测的,之前一战,若非他的不屑,若非自己的姓氏,恐怕自己早已魂飞魄散,根本没有机会掉落在这里苟延残喘。

    地下有土,不知道自己能否用一下稼穑族的土遁之术。

    土壤并非铁板一块,中间多有空隙,上层因常年被雨水浸泡导致空隙减少,因而显得紧密,但下面雨水不及之处仍然十分疏松,对于五行高手,里面的空气足够支撑一段时间的呼吸,这便是土遁之术的秘诀所在。

    巫马心调动魄力,操纵土元素,硬是在地下开辟出一条道路来,土石挪移,毫无憋闷之感,不断飞速狂奔,体力也依然充沛,他在头脑中推测,似乎已经进入了兵州地界。

    五行之力,果然嚣张。

    巫马心正在疾速遁行,忽然感觉前面的泥土变得越来越疏松湿粘,与之前的土质完全不同,不禁提高警惕,放慢了脚步。果然,前面的土自己开始掉落,冒出灰白色的烟雾,一阵百合花香扑鼻而来,巫马心连忙屏气慑息,在地下深处有如此诡异的雾瘴香气,恐怕不是善类。巫马心虽然有鬼才之眼,但里面太过漆黑,依然无法通过这个小窟窿看到里面是什么怪物。

    突然,一条如同碗口粗的白色肉-棍从里面飞了出来,直扑巫马心面门,白如凝脂,头部略尖,布满银色环状斑纹,皮上分泌着透明的粘液,所过之处的土壤被浸湿,它却不会粘到半点。

    莫非是什么妖物的触手?

    巫马心向后疾退,身后的土石朝前面抛洒,阻挡在自己与那怪物中间,同时也让他更能看得更清楚。这个肉-棍并非触手,而是一条大虫,足有一丈多长,盘曲在泥土中。此虫呈管状,两头尖细,中间略粗,身体分成几百个体节,之前看到的银色斑纹便是体节纹,除前两节外,其他各节均长有钢毛,如同刷子一般,在第十一节以后每节都带有背孔,以此来分辨前胸和后背。此虫通体雪白,皮肤是半透明的,裸露的体表裹着一层粘液,隐约可以看到里面像是套了另外一层管子,靠的前面的一侧开了一个孔洞,想必便是它的嘴,口中一圈尖牙无比锋利,这也是头和尾的唯一区别。

    竟然是一条蚯蚓!蚯蚓又称土龙,虽然其貌不扬,却是土中真正的王者。

    巫马心大吃一惊,小时候他们兄弟几人常常捉蚯蚓来钓鱼,倒也十分熟悉,但体型如此巨大的还从未见过。无论土地还是海洋,深处都存在巨怪,人们极少能见到罢了。一般蚯蚓都是深棕、淡红或者紫色,之前娄一鸣曾经捉到一条绿色的蚯蚓,已经让大家吃惊了好几天,眼前这条皮色如此雪白的蚯蚓更是闻所未闻。

    莫非是蚯蚓之王?

    蚯蚓王一击不中,浑身一抖,散发出白色荧光,想必是有些发怒了。它的头部一扭,指向巫马心,口中喷出一股透明的唾液,散发着百合花香。巫马心连忙向旁边一闪,躲过粘液,那股粘液碰上土石,冒出灰白色的烟,石头瞬间化为泥水,土中硕大的白蚁和马陆直接灰飞烟灭。

    好恐怖的唾液!

    蚯蚓王盘转着身体,不断的向巫马心靠近,口中粘液不断喷出,土石融化,发出“滋滋”的声音。

    巫马心操纵魄力,试图逃离蚯蚓王,他吸收赤鱬之心,控土之力已强横无比。即便如此,依然比不过这常年生活在土中的蚯蚓妖王,周围全被它的唾液腐化,几乎避无可避。正在此时,这个怪虫忽然颤抖起来,将头一转,朝另一侧的泥土中钻去,根本不再理睬巫马心。

    巫马心心中一紧,如果它是在逃跑,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来了更为恐怖的东西!

    巫马心刚要转头,却感觉背后土石翻动,铺天盖地,一股恶臭随之而来,夹杂着血腥气味。

    巫马心头皮一阵发麻,看来自己还是太过轻妄,地下并非自己擅长之处,竟然一再贪心不肯回到地面,自己全力操控土元素才能不至于憋死在这土里,根本无力再顾其他,眼下别说反击,就连逃跑都余力不足,甚至连回头看一眼自己被什么妖物所杀都成了奢望。

    这就是命!算了。

    正在此时,一只大手伸到土中,一把抓起巫马心,将他扯出地面,土中的碎石磨得脸颊生疼,身下土石翻滚,想必是那妖物看到美食被夺而大发雷霆。

    什么人救了自己?

    不对!没有人知道我在这地下才对,况且,我现在在哪儿?

    巫马心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恨不得把口腔中的土腥味都呼出去,尽管在地下依然可以呼吸,但毕竟只是土壤缝隙渗透进来的一丝空气,远没有地面上这般畅快淋漓。

    巫马心稳住心神,这才发现自己面前站着一个穿着黑袍的人,散发着一股熟悉的气息。

    夜殇!巫马心瞬间反应过来,没想到竟然是他救了自己,恐怕现在已经不能用“救”这个字了,而是用“抓”更合适。

    “赤鱬,别来无恙呀。”夜殇一开口,语气尖细,与之前在迷宫山所听到的判若两人。

    巫马心盯着他的眼睛,夜殇眼神空洞涣散,他知道夜叉军号称皆为死人,但并非真正的死,只不过是隐藏了名头身份罢了,可如今看夜殇的眼神,却真的和死人一般无二。

    “夜殇。”巫马心叫道,“我不去找你,你反倒来找我,看来是时候让你偿还血债了。”

    “血债?哦,你说那个呀。”夜殇毫不在意的讥笑道,“就凭你?就凭你体内的赤鱬之心?”

    “你到底是谁?”巫马心越发奇怪起来,眼前这个人既不像鬼王,也不像夜殇,而是另外一个陌生人。

    “我是谁有那么重要么?”夜殇嘿嘿一笑,说道,“你不认识我,可是你体内的赤鱬之心可对我熟悉得很呀。”

    巫马心一愣,赤鱬之心已经被自己完全吸收,自然无法跳出来回答这个问题,他望着夜殇的冷笑,似乎想到了主意,既然自己吸收了赤鱬之心,而心主神志,那么自己岂不就是赤鱬?人之三魂七魄,天魂存储先天与前世记忆,恐怕赤鱬应该便在天魂之中。

    如何打开天魂?

    不需要!天魂同样只是一种记忆,只要你不去努力遗忘,那么它就不会消失!

    他既然这么说,那么肯定便是熟悉的人,可现在他寄居于夜殇体内,声音相貌皆已改变,只能根据一丝气息来寻找了。巫马心屏气凝神,在大脑中努力搜寻。

    啊!他竟然是上古魔神奢比!

    ……

    洪荒之初,世间多生魔神妖兽。在历史的定义中,奢比是魔神,蚩尤是魔神,银灵子同样的是魔神,而在他们的眼中,自己才是正神,黄帝是魔神,应龙是魔神。神本无性,只是看你活在谁写的历史中而已。

    神之间的战争并不比人类的高级,或为自己的利益,或为自己的脾气,战争没有对错,只有输赢,赢的人最大的权力,便是可以按他的想法书写历史。

    奢比同样是一场战争的输者,只留下一具尸体,耳朵上挂着的两条死掉的青蛇。但凡是神,便有信徒,便有神庙,气具成形,形散成气,奢比虽死,其气不灭,在世间游荡,有庙便有了归宿,有了重生的可能。奢比庙,鬼王忏悔了二十年的地方。

    赤鱬与奢比是老相识,早在上古之时便打过交道,非敌非友,一魔一兽,谈不上有什么交情。奢比身死,赤鱬毫无感觉,没有开心,也没有掉一滴眼泪。

    “原来是上古魔神奢比,怪不得有这般手段。”巫马心淡淡的说道。

    “鬼王身死成夜殇,夜殇魂亡成奢比,外形只是躯壳罢了。”

    巫马心惊异的问道:“你杀死夜殇?”

    “确切的说,是你杀死的他。”夜殇说道,“在迷宫山,你将他打落入水,那水中满是獓狠之血,正是他的克星,我感念当初对我祭祀的虔诚,这才挽救了他,不至于魂飞魄散。”

    巫马心冷笑一声:“恐怕是你趁人之危,霸占他的身体吧?”

    “难怪夜殇想杀你,现在我也想杀你了!”夜殇忽然脸色一变,大喝一声,身形一晃已来到巫马心近前,仅是一丝残魂便有如此力量,看来上古魔神不能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