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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光头佬

    地窖里没有天黑,也无法听到村里打更人的梆子声,只能推测和感觉着时间。“时候差不多了,我们走吧。”汪自清说道。任何习惯时间长了,都会形成生物钟,他是根据自己大概每半个时辰吸一次啖巴枯来推测的。

    其他两人点了点头。

    “嗯,保重,有事到铁匠铺找我,别忘了给我带啖巴枯。”汪自清故作轻松的说着,不禁又想起了巫马心带来的龙碾草,心中一阵难受。

    汪自清出了地窖,果然已经是深夜,山上的风很凉,吹得伤口一阵阵的疼。或许是符兵们打了一场大胜仗,竟然连一个留守的人都没有,只有一地的死尸。汪自清小心翼翼的从小路回到村里,没有惊动任何人。挂在门口的农具已经被付了定金的客人取走了,钱也放到了门边的水桶中,一切都和原来一样,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程净之背着“娄一鸣”和“巫马心”走出地窖。藏身的山洞距此并不远,他趁着夜色用长枪挖了两个坑,分别将“娄一鸣”和“巫马心”放进去,每盖上一捧土,都仿佛是无数碎玻璃划自己五脏六腑一般疼痛。做完这一切,程净之倒头便睡。

    马伟良最后走出地窖,吸了两口冷空气,感觉心中的浊气少了许多。他抬头向天上看去,十五是月亮最圆的时刻,今晚竟然是血月,如同一个红盘挂在黑暗天际,上面布满暗红色血丝。

    红丝血月,十分罕见。

    不沾大师曾讲过,月若变色,将有灾殃,青为饥与忧,赤为争与兵,黄为德与喜,白为旱与丧,黑为病与死。

    马伟良不免感到有点悲凉,他不想回谷,却又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沿着与桥洞村不同的一个方向走着,他只需要找一个暖和的地方,可以呆到与九钱联络上就好。

    山中有很多不规则的天然洞穴,洞壁很密实,常有樵夫和采药人在此避风躲雨。山洞中多有蛇虫鼠蚁,但对于常在山中生活的人来说,并不算什么。马伟良并不敢生火,只是找了一些野草铺在洞中,勉强取暖。

    上次分别之时,九钱和马伟良讲了与他的联络方式。鼠庄的人都视老鼠为兄弟,他们可以与老鼠沟通,通过老鼠来传递消息,并且教给了马伟良几句简单的鼠语。

    自古以来,老鼠是繁殖最快、生存能力最强的动物。它们适应能力很强,几乎什么都吃,在什么地方都能住,无论城内、村外、荒山、野岭都有它们的足迹。它们嗅觉很灵敏,尤其对人的气味更是熟悉,只要闻到便远远地避开,巢穴也同样在不为人知的地方,用它们通风报信十分隐蔽且速度惊人。

    马伟良也无心安睡,眼神空洞的望向洞外,几只老鼠来到洞口前面的空地,面向血月排成一排,像虔诚的教徒一样,双爪握着,似乎是在祈祷什么。

    传说中的拜月?之前听师叔讲起过,很多有灵性的动物都会在十五月圆之日拜月,为了吸取月中的极阴之气。今天是难得的红丝血月,当然更加要拜。

    马伟良不敢打扰,只静静的看着。待它们叩拜完毕,排成一队准备下山时,马伟良轻轻的叨念出九钱教的那句“唤兄弟帮助”的鼠语。

    其中一只停住脚步,朝这边望来,看来是自己说的不够熟练,所以老鼠不敢确定。马伟良赶紧又说了一遍,那只老鼠转头来到他的面前,眼睛眯起,双颊鼓起,双耳向后,胡须顺垂,一副亲切的表情。

    九钱说的竟然是真的,看来斗兽山果然有非凡手段,马伟良激动万分,继续用不太熟练的鼠语说道:“告诉九钱,我在这儿。”

    “吱吱。”那只老鼠似乎听懂了一般,飞也似的蹿了出去。

    马伟良呼了口气,揉了揉酸胀的脸颊,心中暗想:“等我学会了鼠语,一定要问问它们拜月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山中多鼠,在昏红的月光下,每一牛吼的距离,便有一只老鼠与另一只老鼠交头接耳,之后另一个老鼠急速奔跑,原来的老鼠则似乎完成了重大任务一样,缓慢的挪回巢穴中休息。

    马伟良又岂会知道,九钱教他的并不是普通的鼠语,而是带着威慑的发号施令,它们使出最快的速度来传递信息,身体稍稍弱一些的,回巢之后甚至会吐血身亡。

    不知道自己是何时睡着的,醒来时天已经亮了,嘴唇干裂疼痛,马伟良费力的站起身,准备去找水。在山里找个小溪并不困难,出了山洞,远远的便可看到清溪如带。

    山上地势高,可以隐约看到山下村中的动静。一队人马朝村外走去,身上的盔甲在太阳下闪动金光,看来这是押解风王的队伍,难道小五并没有杀掉风王?马伟良几乎要叫出声来,但换来的是嗓子里火烧一般的疼痛。

    马伟良木然的站着,身后忽然传来踩动野草的咔咔声。马伟良警觉的回头,只见一条大狗朝他跑来,一身金黄色的毛,闪闪发亮,身体十分健壮,腿又直又粗,远处一个粉衣女子,头上系着粉色丝带,衬的女子肌肤都透着一股淡淡的粉色,但脸上的表情却冷若冰霜。

    “死光头佬!看你往哪里逃!”粉衣女子怒喝道。

    马伟良心中一惊,将匕首紧紧的攥在手中。他天生没有头发,莫非这是来抓他的?

    粉衣女子似乎没有看到马伟良一般,手中皮鞭一甩,将那条金毛大犬打的嗷嗷直叫,浑身颤抖几下,金色毛发四下纷飞,又几鞭下去,才温顺的趴在路边不敢动了。

    金毛犬是最温顺的狗,但这只却十分凶悍,十足猎犬气派。个头也出奇的大,同狮子相似,浑身金色长毛如同钢针一般粗壮,一般的人根本承受不住它的一扑。据说动物的脾气秉性和它的主人相似,这只金毛犬这么凶,想必是因为有这么凶的主人。

    这么漂亮的女孩,要是温柔一点儿的话……马伟良不敢再想下去,依然没有放松警惕,死死的盯着那一人一犬。

    粉衣女子看到马伟良的眼神,再看看他的光头,仿佛明白了什么,“扑哧”一声笑了,收起皮鞭,朝他走来。

    “我叫曹丙南,这是我养的狗,叫光头佬。”粉衣女子说话干脆爽快,落落大方。

    “哦,哦,我叫……”马伟良这才明白不是在说他,但毕竟还有些顾虑,没敢报自己的真实姓名,“我叫陈大良,叫我大良就好。”

    “你受伤了?”

    “嗯,上山采药的时候摔了一下,不打紧的。”

    曹丙南盯着他若有所思的看了一会儿,说道:“看在你和它同名的份上,我带你去我家治伤,走吧。”

    “不打扰了,我就是来打点水。”马伟良经过这一场战斗之后,如同受惊的小鼠一般,生怕被任何人看穿身份。此时在他眼中,仿佛所有人都是敌非友。

    见他拒绝,曹丙南怒目圆睁,手中皮鞭一指道:“本仙子主动要给你治伤,你还敢拒绝,是不是也和光头佬一样,不打不老实?”说罢,朝着马伟良走了过来。

    马伟良向后躲闪,身体刚一动便刺骨般的疼痛,豆大的汗珠直往下掉。

    “我是想死么?”曹丙南气得紧咬嘴唇,“你受伤过重,再不医治恐怕性命难保。”

    “多谢姑娘好意。”马伟良吃力的说道,心中有些苦涩,“在下的性命,自己自会作主。”

    “被我碰到,就我说了算。”曹丙南霸道的说着,眼睛打量着马伟良,“这么扭捏,难道你是逃犯?”

    “不是,我怎么可能是逃犯呢。”马伟良目光有些闪烁。

    “不是逃犯,怎么身上会有那么多刀伤?”

    马伟良惊出一身冷汗,一时语塞。

    曹丙南却不以为然,冷冷的说道:“端王欺民,怒王无道,即使是逃犯又有何不敢承认的?”

    马伟良有些羞愧,脸色微红的说道:“姑娘说的没错,我的确是刚刚逃出怒王的魔爪,在此等待朋友来接应。”

    “那就跟我回去,我替你求求我奶奶,她老人家若大发慈悲,或许可以救你一命。”曹丙南倒是大开大合,丝毫没有女孩的羞涩。

    “我……”

    “我这人善良,看不得别人疼痛,你若不去,我就帮你了结。”曹丙南说着,双眼露出凶光。

    “好吧,我和你去。”马伟良只好答应道。

    马伟良很喜欢这样直爽的女孩子,不像其他女孩那么矫揉造作,就是——有点太凶,分明是想帮助人,却说的和打劫一样。

    睡了一夜阴冷潮湿的山洞,马伟良感觉比之前更加难受,走路也步履蹒跚。曹丙南丝毫没有想扶着他的意思,只是扬着皮鞭看着光头佬不许乱跑,这让马伟良很崩溃,难道她不知道该怎么关心一个病人么,唉。

    曹丙南的家住在一个小山谷中,风景秀丽,两边山上满是红红绿绿黄黄的树,树上缀满串串果实。偶尔有风吹过,叶子一片片飘落,一幅深秋的美景。

    “我们谷美吧?”曹丙南冰冷的脸上难得出现了一丝笑容。

    “嗯,美。”马伟良由衷的赞叹道。

    不对!现在才是初春,怎么会有深秋的景色?马伟良紧张得又是心脏一阵狂跳,大脑中努力回忆着。没错,刚才一路走来,满山都是绿树,很多树才刚抽出枝丫,怎么进了这个谷之后,景色全都变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