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立刻给我收拾东西走人!”郑时颁眼睛瞪得牛大,手指着门朝乐言之大声道。
正在炮制药材的乐言之一缩脖子装没听到,继续给自己手里的黄连一根一根的去须,还时不时抬头看看旁边正涂好酥油上火烤用来去毛的鹿茸。
最近一段时间,郑时颁总这么催着乐言之离开这里。
“我收的只是一个徒弟,而不是要管他一辈子的儿子!你已出师,我这个破院子已经留不下你,择日就赶紧走!”郑时颁又一次被无视了,气的直想跳脚。
这个徒弟怎么收的这么闹心,除了学习专业知识听话外,其他的时候都是跟他对着干的!你看看别人家的徒弟,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师父,您收我跟收一儿子有什么区别?人家都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乐言之头也不抬的忙活手里的工作。
“你已经有父亲了,不需要我这个多余的!”郑时颁一急,就顺着乐言之的说了下来。
“父亲不在多,有用就行。师父,”乐言之抬起头来,配合的说着这些天来重复了无数遍的对话,“要不您当我干爹?”
“哼!”郑时颁气的胡子往起一吹,“总之!我绝不会姑息你在我这里吃闲饭!”说罢一甩袖子转身回屋。
刚准备跨入门槛,听见乐言之在那里幽幽一句,“让我走,也得给嫁妆啊……”
“……”一口老血卡在郑时颁喉咙口。
“这么多年我把青春全耗这儿了,六年啊师父,我连个姑娘都没有机会认识,一个人出去打拼,也总得带些聘礼什么的防身啊……”乐言之继续幽幽道。
郑时颁明白了,他这是不想空手而走啊!于是又踱回去,“说吧,想要什么?除了我屋子里的书不能给你,就连我这条老命,想要随便拿!”
“我才不要您的书,我早就全背下来了,您得答应我,我想要什么您都给,不然我就真不走了,我就赖这儿了!”乐言之抬眼悲伤的看着郑时颁。
郑时颁青筋鼓起来,“……好!就这么定了!但是条件是一个月之内必须彻底离开这里,否则你要什么我都不给!”
乐言之马上从凳子上跳了起来,扔下手里的黄连,顺便把鹿茸塞到郑时颁手里,蹬蹬两步回屋,还没等郑时颁眨眼睛,他又从屋里跑了出来,手里多了一个包袱,“我先去京城探路,一个月之内回来接我爹!”
郑时颁看着乐言之迅速离去的身影,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这家伙原来早就安排好了……
这天早晨,唐依秋照往常一样给郑先生做早饭,听到门口有马车声的时候赶紧放下手中的东西就往门口跑。
这一个月来她天天伸着脖子往门口看,仔细听院外传来的声音,乐言之这个臭小子一走就是一个月,具体什么情况她也没法知道,是否还安全他也没捎个话回来。
打开门唐依秋跨出门外,一辆六人座的马车就停在门口,前面一个马夫,乐言之从车厢里跳了下来,唐依秋跑过去就抱住了乐言之,仿佛在确认眼前的这个是不是幻觉一样。
乐言之这个时候身高已经比唐依秋高了许多,他此时被唐依秋一抱,立刻觉得自己就是唐依秋的靠山一样,责任感立刻充满全身。
按照约定,要是想让乐言之彻底的离开这里,郑时颁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东西。而那些相应的东西就是……
郑时颁看着乐言之装满了整整一马车的药材和这几年他们制好的所有的丸散膏丹,立刻就觉得心慌气短――
这哪是收了个徒弟,这分明就是收了一匹狼,临走的时候非但没给自己留下什么孝敬的东西,反而还打劫走了这么多!
终于,这辆满载的马车风尘仆仆的离开了。
老者转身回屋,坐在那里端着茶杯愣神,表情却是笑着的。
乐言之的雇的这辆马车渐渐走远,就快要看不清老者的房屋的时候,乐言之停车下马,跪在地上恭恭敬敬的给老者磕了三个响头。
到京城这段路,如果是脚程的话不知道要走多久,但是马车,只用了一天半就到达了目的地。
唐依秋这下子也终于能恢复久别了的本色打扮,乐言之看着坐在梳妆台前略施粉黛的唐依秋,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扳指头算算,唐依秋也要快四十岁了,这么多年都是男装打扮,干着粗重又繁琐的家务活,一点都没有给她的姿色打折扣。男装打扮时看着顶多是个秀气的柔弱书生,但是一恢复了女装,就有种无法阻挡的魅力由内而外的散发出来。
乐言之还不曾见过唐依秋这样的打扮,他像个愣头小子一样站在那里看着唐依秋的样子张大嘴巴惊得发呆,惹得唐依秋不好意思的笑了出来,“只是好久不曾梳妆,看到这些东西突然想再试一试看看。”
乐言之独自来京城的这一个月的时间里,走街串巷的找着合适的住房,又要价格低廉,还要清静安全,这可不好找,不过最终也让乐言之找到了。
这个院落比他们在柳沟镇住过的地方稍微大一些,不但有正房,东西厢房,就连柴房都有两个。乐言之把这两个都收拾出来放置草药和制作工具,他这次寻找房子可是做了十足的准备,就连租房契约,签的都是半年一付,而不是一年一付的。
唯一的一点比较不满意的就是离闹市区远了些。不过只有这样的价格才能便宜。
这次乐言之主动把唐依秋的房间安排在了正房,里面的家具也是他打听了周围的邻居找到手工精细而且价格实惠的木匠专门打制,给唐依秋的一张简洁的床,一个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定做的双开门的衣柜,还有一个梳妆台。另外梳妆台里面还有一些首饰和梳妆打扮的东西,也是乐言之去亲自挑选的。
张罗好这所有的一切,一共花了他不到一百两银子,于是,乐言之的资产只?剩下了一千五百两。
唐依秋此时就坐在这张梳妆台前检测成果,检验梳妆台的耐用成果和自己的老化成果。
乐言之跟唐依秋争取到了上次打赌赢得的一千六百二十两的使用权,除去二十两是两人在郑时颁那里六年的开销,其他基本没有花钱的地方,而且就算花,也是极少极少的。
现在他就像一个财主一样,不但主动承担了唐依秋的日常生活开销,而且还主动跟唐依秋说,唐依秋为了他操劳那么多年,现在到了该他孝敬唐依秋的时候了。所以她不必再去外出做活,只要自己过的开心就好,挣钱的事情,完全可以仰仗他乐言之了!
来自儿子的体贴和男人的尊严,唐依秋欣然答应了乐言之的提议。不过她就算再不用出去做活,她也没有打算经常走出院子,毕竟这里还是她想要回避的地方。现如今,给乐言之打理好他的生活也就足够。
乐言之现在……也成为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没过几日,屋子的事情收拾的一切都妥当,乐言之随即开始了他的正式行医之路。
他照着标准的郎中打扮,蓝色纯棉布衣,带着一小部分从郑时颁那里强行要来的丸散膏丹,手里多了一个铃铛,开始一边摇铃,一边走街串巷寻找需要治病之人的铃医之路。
这么做的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寻找合适的位置开店。
在这个时代,如果不是特别有家底的能开得起药店的郎中,大多都是选择铃医,也就是走街串巷的行医方式。边走边摇铃,人们听到这个声响,就知道有郎中来了。
市井里或者穷苦人家有生病的,没有那么多钱去药店看郎中抓药,于是只能等着铃医摇铃从门前路过。
铃医水平参差不齐,有些艺术高明,他们常用秘不示人的秘方制作丸散膏丹,医治一些疑难杂症,效果不错价格还低廉。
铃医中也不缺滥竽充数,坑蒙拐骗的,他们不会管病人的死活,只要骗到钱了就马上销声匿迹。
所以,铃医的地位,在这个社会,是非常低下的。
乐言之第一天的铃医事业,没有人找他看病,也没有看到合适的开店位置,以一无所获而告终。
第二天,乐言之照旧外出,这次他决定往闹市方向去边摇铃边打听。
照旧一席蓝色棉布长衫,一盒丸散膏丹和一个铃铛,乐言之告别唐依秋后,就满怀希望的走出家门。他希望遇到自己的第一位患者,不知道第一个患者会是什么样的人呢?
乐言之边走边想着。
大概快到正午,乐言之终于走到这个京城最繁华的商业街。
这条街东起刑部街,西至当时最大的庙会城隍庙,长达整整三里,许多大商号都开在这里。
乐言之看着这样热闹景象的街市,心情开始荡漾,这样人流多的地方,才是开药店的首选。可是……这么热闹的街市,会有空着的店铺吗?
路边小巷子里一个斜靠在躺椅上晒太阳的中年男人,抬眼瞄了一下这个看起来很年轻的郎中打扮的年轻人,接着继续闭眼晒太阳。
突然感觉身上的阳光被挡住了,这个男人又一次睁开眼,晃了一下神,刚刚看到的那个年轻的郎中就站在自己面前,被头顶的阳光一照,反而显得这个郎中身形很高大。
乐言之站在这个中年人的面前仔细的看着他的面色。
中年人被看的有些发毛。
刚想站起来发火,乐言之开口道:“观你面相,你最近会有病痛缠身。”
中年男人侧了个身没搭理他,不耐烦的挥了挥手,“我不需要算命消灾,你找其他人吧!”
乐言之无奈的叹了口气,“我不是算命的啊,我是郎中!我已经郎中了两天了,你认不出来这身郎中打扮吗?我跟你说,你这面色晦暗,下巴……那什么,你体内有毒素,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你肯定会腹痛难忍,这个耽误不得,不然到时候会要命的!”
中年男人又才睁开眼睛仔细的打量眼前的乐言之。
这乐言之虽然一身标准的布衣郎中打扮,但是面相却不像是街市上常见的郎中,他肤色白而细腻,长相清秀,甚至可以说长相非常好,文质斌斌,衣着也干净得体,不如说更像一个家境不错的公子来的更合适,而且看这年龄,更不可能是经验老道的郎中。
撑死也就是刚出师就不知死活的出来混世面的吧!
乐言之看着顽固的中年人,气不打一处来,指着他的鼻子道:“子都曰过:操!你不要这个样子!”
中年人一骨碌坐了起来,“你骂谁呢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