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正不断的追着自己尾巴玩的大狗狗看到突然从开口处出来的人之后,还没有看清到底来的是谁,先是做出一副准备攻击的姿态,咧开满嘴锋利的白牙,微微屈下前肢牢牢地抓住地面,再是弓起后腿保证可以用最快的速度跳出最大的距离,然后就是一嗓子的“汪汪汪!”的凄厉犬吠。
金妮的脸皮禁不住抽了抽,虽然早就知道面前的这只大狗到底是谁,虽然也早就知道它(他)在阿兹卡班中为了勉强维生一直变成比较单纯的狗的形态,虽然早就知道……但是该死的!sirius?black,你已经完全被狗同化了么?居然完全进入了看家狗的模式!?
不过金妮转念想了想,向着好的一面猜测也许可能大概是他故意装的,就为了让别人以为他是只真正的普普通通的狗而已?
但是转头令她啼笑皆非的是,她看到看那只狗停止狂吠,开始蹲下来,用瘦骨嶙峋的后腿不断挠着掩藏在脏兮兮还结成一团一团的皮毛――金妮毫不怀疑其中一定群聚着许多的跳蚤!――下面的耳后,发出了一阵阵细微的“沙沙沙”声音,那张狗脸上面甚至可以看到享受的表情……金妮立刻否决了自己的怀疑。
要知道尖叫棚屋可是位于霍格莫德这个巫师村庄的知名景点,而巫师对于这种大黑狗的唯一概念可是“不祥”啊!
估计被人看到之后,很有可能会为了以防万一被宰掉!
――再怎么“不祥”,杀掉就ok了嘛。
如果杀不掉真是“不祥”的话,反正已经“不祥”了,24小时里面会死掉,那么再“不祥”一点也无所谓啊!
然后,她看到了那只狗扑通一下翻了个身体,将软绵绵还长着细细绒毛的肚皮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大黑黑亮亮的眼睛微微眯起,舒舒坦坦没心没肺地晒着从破屋的裂缝中照射下来的些许夕阳红光……
金妮不禁无力地抚额一叹。
不会是她真的搞错了,这其实是只真真正正的狗,而不是用了违禁魔法变身的魔法界兼麻瓜世界通缉犯?
等等,等等!她记得似乎有一个强迫将阿尼玛格斯变回原形的魔法来着。
在原著里,这只狗和卢平(虽然金妮很想说“那个狼人”,然而在没有确切的判定之前,她并不想这么简单的蔑视一个思维与能力都相当出众的人物)两个人联手,就是用了那个魔法将那只老鼠变回了原形。
有了那个的话,应该就可以轻易地将面前这只大狗的原形给现出来了吧!
不过……
那到底是怎么念的来着?
似乎在原著里面也没有详细的写出来,而她似乎也从来没有看到过相关的文献。
那很有可能是记载在阿尼玛格斯的文献上面,然而她却并不认为自己有必要去学这种魔法,因为她的特殊能力更加好用,所以看到这一方面的魔法记载时就毫不犹豫的跳过了……
那么现在怎么办?
如果去问voldy的话,一定可以得到答案,这是绝对毋庸置疑的,论在魔法上面的深厚造诣,在整个英国魔法界能比voldy强的人不会超过一个手。
然而她却并不愿意连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都不得不依靠他,毕竟那样也未免显得她太过于无能了一些。
只是一个阿尼玛格斯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甚至连那个丽塔?斯基特都能够轻松掌握的魔法而已。
更何况,如果以为她这样就无能为力那就大错特错了!
金妮嘴角缓缓扯起了一个诡异的弧度,左手扯着袍子下摆防止沾上地面的灰尘,轻轻地在那条狗的旁边蹲下,右手拢在嘴边做扩声器状,用舒缓优雅温柔得仿佛三月吹拂的樱花雨般的语调说――
“喂,你下面的xx露出来了……”
那只大狗没有任何特殊的反应,金妮有些惊讶的稍微挑了挑眉。
哦呀?
就在金妮怀疑自己的判定的同时,只见那只狗猛的跳了起来,诡异的用两只前爪挡住了自己下半身两腿中间的那个!
她甚至能够看出它那对浑圆乌亮的眼中流露出的羞愧气急与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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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金妮用双手捂住自己的嘴,努力的想要压低笑声,然而片刻后,她的脸越涨越红,脸颊鼓鼓的像只小金花鼠……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金妮不复刚才的端庄典雅,终于捧腹狂笑起来。
直到那只狗被她笑得快要恼羞成怒的时候,她才努力的制住自己笑声,伸出手指抹了抹自己笑出的眼泪,努力的维持正经说。
“你大概不知道,狗只有面对臣服的对象时才会露出自己的腹部和咽喉,因为那是它们的要害,一旦被攻击就必死无疑。所以……”对着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做出露肚皮这种举动的狗不是胆小鬼就是那根本不是狗!
虽然很想和多半是sirius?black的阿尼玛格斯好好地交谈一番,但是时间上快要来不及了,她还得赶快赶到女贞路去。
这次就先放过他!
金妮假装不知道自己面前的是谁,提起衣摆施施然的站了起来。
“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是这种形态的阿尼玛格斯居然敢出现在霍格莫德……”她耸了耸肩,有些嫌恶的看了看那一身脏兮兮的皮毛。“一定生活的很不好,我奉劝你还是找个机会变成人吧。”
说完她继续小心翼翼的单手提着袍子下摆,另一只手则推开了尖叫棚屋的门。
外面正是一轮红彤彤的夕阳西下,照着她的脸畔,显得格外娇艳。
在大狗疑惑的眼神中,她回头笑着说,“我回来会带一点东西给你,不要逃哦!”
――就算想要逃也是逃不掉的,因为借着蹲在它身边的机会,她已经将一颗浸过她的鲜血的种子弹到了它的身上。
xxxxxxxxxxxx幻影移形必须遵守三d原则。
――目标(destination),决心(determination),从容(deliberation)。
这个是出自jk的理论,然而在金妮看来却有些奇怪。
根据原著所说,幻影移形的具体步骤是――
“第一步:将你的意识集中到你的目标上。”
“第二步,下定决心,想着自己一定要移动到目标处!让想去那里的想法从大脑充斥到你的全身。”
“第三步,在原地转个身感觉你的身体变得虚无,从容地移动!”
老实话说,这种解释实在是有够语焉不详且兼莫名其妙的。
一般来说,幻影移形通常用于中长距离的移动,那么目的地的定位就很重要。
这到底是根据目的地的地理坐标,还是图像匹配,抑或是参照物等等完全都没有说清楚。
而且“原地转个身”?
这难道是用来耍帅的?
抑或是其中暗含了什么神秘的原理。
金妮此刻就为了这些感到了相当的疑惑。
老实话说,幻影移形这个移动方式她用过很多次,然而去的目的地全部都是之前已经去过的地方,因此使用幻影移形时也是非常的自然而然的就到底了目的地。
可是,女贞路4号?
见鬼的这个防卫异常严密的地方她可一次都没去过啊!
结果就是,站在由于并不是周末而显得有些空空荡荡的霍格莫德大街中央,金妮开始迷茫了。
从来没去的地方,她到底该怎么才能“将你的意识集中到你的目标上”啊?目标在哪儿根本就是完全没概念啊……
方便快捷的飞天扫帚基于同样的理由被排除――不过她好像也没怎么看到过自家的人或者食死徒骑飞天扫帚出门的。
而另外一种移动方式,也就是飞路粉则是必须开通飞路网的壁炉才能够使用――这对于一个极度厌恶巫师的麻瓜家庭来说是想也别想了。
还好魔法界的交通手段并不是只有这三种,还有一种号称专为落难巫师准备的骑士公交车。
不过众所皆知的,它的舒适性也是与其速度呈反比,如果不想被甩的满头包腹中翻江倒海的话,还是不要搭乘会比较好!
但是金妮却有着最后一种也是最好的选择――找voldy一起看主魂如何被消灭顺便让他带着随从显形!
至于到底哪个是主要目的,哪个是顺带的……想必大家心里都有数。
――voldy,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去过女贞路4号哦!
用灵魂连系这种方便的联系方法,金妮的眉眼弯弯,头上仿佛长着渐渐身后仿佛长出了一条隐形的猫尾巴,正不断忽东忽西的摇晃中。
事实证明,像是哈利波特居住地这种重要地点,深谋远虑的voldy――这个也许很快就要更名为voldemort的男人――的确曾经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专门前去探视过。
当然也很可能是他想要看看到底有没有办法解决掉莉莉?波特的血缘魔法也说不定,毕竟他可是一向都非常怨念自己的主魂就这么败在了一个刚从霍格沃兹毕业没多久的女人手中。
要知道在这之前,反抗voldemort的人不是没有,更可以说是比比皆是,因此才能在每天开展那么多的恐怖行动,将不服从的人全家杀死。
然而,在这些人之中,魔法造诣比voldemort更深,能够对voldemort造成威胁的人一个都没有。
只见一个又一个号称名家大师的人要么害怕的瑟瑟发抖趴在地上臣服,要么抵死反抗最后被他毫不吝惜的杀死,一切都进行的如同砍瓜切菜一般的轻松写意。
所以voldy才要怨念。
一个刚毕业的学生!
一个gryffindor的刚毕业的学生!!
一个泥巴种的gryffindor的刚毕业的女学生!!!
voldy绝对不能原谅的,就是主魂居然输给了这么一个渺小的甚至连对手都称不上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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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一身华贵之气前来的,是暗夜的君王。
名家设计的最新款巫师袍让他修长的身形显得更加欣长优雅,由名贵的宝石精雕细琢出来袖扣与领扣。特别是其中利用折射点精妙的构成的一条活灵活现的蛇形纹路,没有最资深最灵巧的工匠是绝对无法打磨出来的,更是珍贵得让人忍不住倒抽一口气。罗马尼亚龙皮制成的皮带和皮靴款式经典简练,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无比的贵气。
柔顺的黑发在发尾有着些微的卷曲起伏,如同撩人心魂的纤纤细指轻轻地抚触着修长白皙的脖颈,性感惑人。
斜飞的眉更为他平添了几分英伟之气,却又不会引人侧目,挺直的鼻梁,深邃的漆黑双眸之中闪耀着智慧的光芒,薄薄的嘴唇显示他是一个相当薄情的男人。
不过,看来他的薄情注定了无法对她而去。
金妮露出阳光般灿烂的笑容,欢快地扑入了他平举的双臂之中。
没有说任何一句话,两人默契地对视一笑之后,分别施展魔法就立刻向着女贞路4号启程了。
幻影移形所花费的时间几乎感觉不出来,似乎只是一眨眼,就到了目的地。
那是一条典型的英国中等家庭聚居的街道,虽然称不上奢华贵丽,看上去却也是相当的温馨。
刚完成了随从显形的金妮只来得及环顾了一下四周,就感觉到了一股异常熟悉的魔力的波动。
绝望、愤恨、嫉妒、憎恶、杀意、恐惧、鄙夷……
这股熟悉的魔力中所包含的感情却是如此的陌生。
金妮立刻就知道了,这就是从来没有正是面对过的voldemort主魂所传来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