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吓死你们了吧?”简英姿咬着肉包,忽闪着眼睛问道。
“嗯,有点儿,姐姐那声喊挺吓人的,惊到我们了,以前姐姐伤那么重,好像也没喊过。”
“昨天突然就好像有人拉住我伤口的肉,然后使劲一块儿一块儿的挖肉,太疼了!”简英姿眼下回忆,还觉得疼,一撇嘴,犹自嘶嘶地出着冷气,这种感觉,之前几乎没有过,要说真的有,那也仅仅是在阳家的时候,伤口骤然疼了一下,这种骤然的疼,持续的时间很短,虽然钻心,但是没有那么刻骨。
昨天,却是蚀骨一般的疼,无法忍受。
“没事,姐姐,已经掌握救你的方法了,见招拆招,不用担心。”罗小文说得简单轻松,丝毫不给简英姿任何压力,也一个字都不多问。
吃着油条,喝着豆浆,一时间,岁月静好。
……
廖沈书吃着保姆端过来的早餐。
“先生,这手,怎么有个伤口?”
“没事,昨天削平果切到了。”
“晚上?我十点走的时候,还没见您伤,以后还是我来吧。”
“好。”
廖沈书昨天凝望着血滴,觉得似乎一丝丝疼钻到刀口里。
“先生,啊呀,膝盖上也是一个大口子……”
保姆惊讶地喊道,猛地想到先生畸形的膝盖没知觉,赶紧收了口,拿来急救包包扎。
廖沈书看也不看,他一夜没上床安睡,坐在轮椅上望着自己的伤口直到伤口血液凝固。
简英姿的身边有了男朋友,应该还不至于是丈夫吧。
看着自己轮椅上膝盖以下空荡荡的裤腿,一阵莫名的痛苦和愤怒又层层袭来,层层被压制,又一浪接一浪过来,对简英姿的复杂的情绪,萦绕在脑海,激荡在胸怀。
这个孩子,已经不太受控了。
现在已经日渐感受到了她有了自己的意识,自己的决断。
领了任务,应了一声。
就没了声音。
然后就是,从雇主那里得到反馈。
她这个性子,越来越像东杏子。
这让廖沈书,又怕又恨。
……
简英姿听了罗小文的劝,直接用泡了药汤的纱布裹了脚腕,反正不出门,穿了睡衣就在家呆着。
所以,安静的四合院,早上鸽子飞过后,就是两个腿伤病号养伤。
简英姿坐在床边儿,身后是罗小文用被子搭起来的靠垫,靠在垫子上,趴在桌子上写着什么,脚一下下晃悠着,还哼小曲儿,罗小文在沙发坐着看球赛,两人互不干扰,饿了就叫外卖,跟两口子过日子差不多。
唯一需要出门的就是去厕所大小号,经常是两人穿着睡衣互相扶持而去,这道风景也足够靓丽。
显然简英姿的恢复力要强得多,看到简英姿换纱布后伤口的愈合的速度,罗小文都不止惊叹,“姐姐,这药是传说中失传很久的生肌丸吗?”
乐得简英姿咯咯的。
还有让罗小文感兴趣的就是简英姿在一张白纸上点了很多小点子,确切地说,有的是圈,有的是点,有的是叉,密密麻麻的,旁边,还放着她在包头写字的那个小破本子,那个本子很明显已经非常旧了,不服帖,浸渍过水,又干了,所以每一页和每一页都展现了顽强地不贴合,倔强地保持着自己的姿态。
“姐姐,我给你换一个新的本子好吗?”
“不用,这个上面有时候随手写的,看到的话,能回想起来当时的心情,换掉就忘记了。”
“嗯!”
显然本子马上就用光了,简英姿已经开始在背面写写画画。
她的字很美,也很大气,透着英挺的感觉,一点儿不像是小姑娘的字体。
“姐姐字如其人。”
这句话,简英姿从小听到了大学,流浪之后,就再也没人说了,那些浮华的东西,支撑了十几年,猛然绷断的时候,一点儿怀念都没有。
动了一个念头,要去阳东公司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但是,似乎冥冥之中,并不顺畅,那就不去挑战宿命,还是走自己该走的路。
这条路,总会走出来所以然。
比如,现在知道那些造成自己伤害的,应该是死亡气息,这种气息,罗小文他们是感受不到的,自己能够感受到,源于自己的基因不同,基因不同所以血液呈现出特殊形态,因此具有饵性。
这其实也很好理解。
大蜡螟拥有动物世界最强大的听觉,灵敏度是人类耳朵的150倍。耳朵虽然构造简单,但所能听到的声波频率最高可达到300000赫,动物界之最,而人类耳朵所能听到的频率范围在2到5000赫之间。
而大蜡螟的天敌——蝙蝠,能够利用生物声纳系统“回声定位”在完全漆黑的环境下搜寻猎物,在进行回声定位时,蝙蝠首先发射超声波,而后截获遇到物体或者其他动物后反射的声波,进而判断出目标方位,这种回声定位具有惊人准确性,不仅能够让蝙蝠了解物体的方位、大小和方向,同时还能让它们了解物体的物理属性。
出色的听觉帮助大蜡螟发现蝙蝠的踪迹。在正在进行的蝙蝠与大蜡螟的进化战争中,在蝙蝠能够发出频率更高的叫声前,大蜡螟已经武装好自己,应对蝙蝠的威胁。
那么,进化出别人没有的感知功能也许能解释自己的特殊性。
而这种特殊性可能属于基因变异,所以没有遗传性,也许人类进化史中,很多人具备这样的属性,但是没有遗传性的话,也许就湮灭在茫茫人海之中,甚至可能自己都不知道。
但是,自己并非一个人在战斗。
知道自己有问题的人最起码有两个——
老朋友。
大和尚。
老朋友是敌是友尚且无法判断,最初的日子里,对他是惧怕的,从骨子里害怕。
但是这么多年来,发现他也并没有特殊的动向,连面都不见,让简英姿难免想起来x-man,那些特种人组成的队伍,为了保护人类与特种人的友善关系,极力与邪恶力量作斗争,挑战一系列的任务。
电影自然增加了想象力,现实可能就是很骨感,就像是自己一样,零星的几个不知道功能的特殊人群,在赚钱谋生的道路上行走,根本没有什么伟大的事业和梦想。
比如自己这个功能,从青岛回来,就觉得直接放到笼子里,沉到海底炸梭子蟹和海参比较合适,炸出来的还都是活蹦乱跳的。
一个月下去三次,其他时间睡觉。
这工种,也蛮幸福的。
大和尚呢,虽然好善良,好亲切,但是终究是隐隐地说不清道不明。
简英姿不觉得他是不想说,而是不能说,这个倒是各有各的立场,简英姿一点儿也不埋怨。
看着纸上的圈圈点点,简英姿也没看出来什么门道,把本子又翻了翻,看着一页一页自己走过的名山大川,祖国河山,也是潇洒走一回。
还有一件事就是不知道跟自己有没有关联。
那就是“爸爸”。
这是一个她不敢触碰的疑问。
因为没有尸体,所以,她始终都觉得,这件事并没有个终了。
在凤凰古城寻到了勘探队的遗体之后,简英姿就更觉得,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是没办法让人不惦念的。
但是,惦念着,总比找到尸体要好。
薛美英没有找到乔先生尸体的话,就会一直存着希望找下去,但是恍然之间一下子找到,就彻底断了一切的心思。
人,有的时候,是需要一个目标,一个信仰,一个力量支撑活下去的。
所以,简英姿不敢触碰。
那是潘多拉的盒子,薛定谔的猫。
永远,不知道结果。
……
初春,什刹海的柳树刚刚发芽儿。
不想躺着,不想睡觉,不想骑车。
从被窝睁开眼就知道今儿的天。
是最美的。
初春的风把天空刮的干干净净。
偶尔那么一小丁点儿的云。
阳光那么刺眼,于是北平最好的季节来了。
就那么特别特别懒的穿着最舒服的运动服和趿拉板儿。
有的大妈穿着睡衣。
别嫌人家不修边幅,人家也从来不为着谁。
拖鞋拖擦着地,一定要踢踏出响声儿来。
挺着小腰杆儿,双手插在兜儿里,腆着小肚子,走。
你能知道的,真的北平,就是这么慵懒的。
于是就那么范儿着,就那么架儿着,在皇城根儿活着。
没追求!
就是没追求!
平凡的世界,活着也平凡,死了也平凡。
这样的日子,不能带单反装模作样的采风。
拿着那么重的玩意儿,累。
心,是跟着眼走的。
什么都不带着。
眼,是跟着心走的。
最好的天气就是风把海面刮的波光粼粼,就是要把人吹的忘了神儿。
执子之手,路上傻走。
是的,就那么懒洋洋没什么形象和顾及的走。
北平最好的日子。
拿着画板的美女和帅哥有的是!xdw8
拉着美女的帅哥有的是!
遛着狗的大爷大妈有的是!
唱歌跳舞的文艺青年有的是!
嬉皮士行为男女有的是!
你在我的眼中,我在你的画里。
你偷走了我的风景,我记下了你的身影。
夏天的游人如织,摩肩接踵,太烦躁。
冬天的萧瑟寒冷,落叶纷纷,太凄清。
只有今天最美,风和嫩芽儿甜言蜜语,你快长大,我便勾搭。
没有障碍眼睛的东西。
没有压住视线的东西。
站在水边儿。
听着陌路擦肩的人们不同的话语。
把刚刚路过文宇奶酪买的大碗双皮奶拿出来大口大口的塞到嘴里,嘴角儿,沾着奶酪皮子,别嫌弃,咱就是这么邋遢!
不知道什么叫忧愁,也不知道什么叫烦恼。
抱着热腾腾的栗子,回到前海沿儿。
听着一个乐队敲鼓,非常韵律。
那鼓点儿,只在新疆听过。
不能围着他们,那样更像看耍猴儿的。
需远远的,远远的,静静的,静静的,找个风吹不着的小亭子,用最懒的姿势靠在柱子上坐着。
一边儿吃栗子,一边儿听着悠扬的鼓点儿。
整个世界都是懒的。
吃一斤栗子嘴巴里甜腻腻的。
生活在北平。
只是。
因为。
在这里。
每天,都能享受到这么一个平常的天!
【皇城根】至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