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林默低头望着手里的龙晶,寻思道:“不过,这个要怎么用?”
“用你的心去感受它的力量,就行了。”顿了顿,千羽接着道:“据说,想要吞噬龙晶,就必须要面对被束缚在龙晶里的一个强大的敌人,只有杀了他才能成功得到龙晶的力量,反之,被龙晶反噬的人都是因为败在了那个敌人的手下。”
“强大的敌人?那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随着林默的询问,千羽摇了摇头道:“我只知道,你必须要战胜它,才能吞噬龙晶。”
“去吧,我会为你守关的,加油!”
“嗯。”点了点头,眼见着千羽提着水晶弓,展开双翼腾飞而起,林默便双手捧着龙晶,闭上眼睛,按照千羽所说,仔细的感受起龙晶的力量来。
果然,林默能够深深地感觉到,来自龙晶里的强大力量,好像遨游在宇宙中一般,那股力量的强大,有些超乎林默的预料,更是一下子,就让林默失去了意识。
只当林默恢复意识之时,发现自己此刻居然身处于一片大峡谷之中!
林默知道,这就是来自龙晶的挑战,而千羽所说的那个强大的敌人,应该就是在这片峡谷当中,接下来,林默所需要做的,就是杀了那个所谓的强大敌人。
于是,林默便悄然取下后背上的长弓,紧握于手中,做好应战的准备,一边环视着四周。
至于那个强大的敌人,究竟有多强大,林默无法揣测,只是希望,不是像灵魂守护者那样,是个八星的**oss!毕竟击杀灵魂守护者主要靠的都是千羽的功劳,现在,千羽已经不在了,就只能靠林默自己了,如果再来一只什么**oss,别说八星的,就算是七星的,凭着林默一个人,也根本不可能打得过。
怀揣着有些忐忑的心情,林默开始打量着这片峡谷。
只是,在四周巡视了许久,都没有找到一个敌人的身影,甚至是连一只虫子都没有看见,这个地方,简直安静得可怕。
正当林默独自一人漫无目的的徘徊在这片,被高山包围的偌大峡谷中时,忽然看见有一道身影,正从前面缓缓走了过来!
远远的看到那道身影,林默的警惕心立马就警觉起来,握紧手中的长弓,对准了远处那道正在接近过来的身影。
直觉告诉林默,那就是最后的挑战,也就是千羽口中所说,强大的敌人,杀了它,便能够吞噬龙晶!
于是,林默做好了十足的准备,用来对付这最后的敌人!
只是,只当那道身影越发走近过来之时,林默眼底的神色,却是变得越发震惊,与不可思议!xdw8
因为随着那道身影的逼近,林默已经能够渐渐看清楚那道身影,愕然的发现,走近过来的那个人,居然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
一身银色的龙皇锁甲套装,背系一张银色机械长弓,头戴一顶银色全封闭式金属头盔,头顶一个蓝色的id标识——
lv71二转猎魂师·林默!
“怎么可能……”
看到眼前的这个“林默”,林默顿时一阵无比的惊讶,最后的敌人,为什么会是自己?难道说,又是谁利用变形龙石的天赋,变成自己的样子的?
这也没可能啊,因为这场游戏中,每个龙石的天赋都是独一无二的,唯一一个拥有变形天赋的龙石,在自己身上,而且现在已经被林默拿来兑换复活卷轴了,不可能会有第二颗的,何况就算有,也不可能会有其他玩家能够闯入这里的!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只是,并没有林默多想的时间,那冒牌货林默,已然隔着大概三四十米的距离,取下后背上的长弓,举起长弓对准了林默。
见得弓玄上泛起一阵蓝色的光芒,并且散发出一阵越发强烈的能量汇聚声,林默立马意识到,这是释放【百步穿杨】技能的前兆,连忙向着右侧跳跃开来。
下一刻,赫然见得“嗖”的一声,冰蓝色的利箭从弓玄上飞射而出,隔着三十多米的距离,从林默刚刚所处的位置,穿射而过!
正当林默感到无比纳闷之时,对阵的冒牌货“林默”,忽然开口说话了。
“想要得到龙晶的力量吗?击败我。”
言罢,那套着林默皮囊的猎魂师,一度拉起手中的弓玄对准了林默。
果然,这便是林默最后的强敌!
虽然还是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是至少现在林默已知的是,只要杀死这个冒牌货自己,便可以成功吞噬龙晶的力量!
于此,林默也没有了什么后顾之忧,一心想着杀死这个冒牌货,吞噬龙晶,迅速提起手中的长弓,对准了远在三十多米有效射程以外的“自己”,拉弓蓄力“百步穿杨”。
“嗖”的一箭,那冒牌货居然没有任何躲闪操作,径直站在原地,正中林默一箭,然而让林默感到更加不可置信的是,冰蓝色的箭矢命中那冒牌货之后,居然在其头顶打出一个大大的miss!
被闪避掉了!
根据未来战场这个游戏的规则,林默知道,玩家除了可以利用走位来躲避敌人的攻击以外,还有一种miss攻击的方法,就是靠自身的闪避几率!只要闪避率足够高,即便被敌人准确击中,也会出现miss。
而影响玩家闪避率的属性,就是行动力,如果说这个冒牌货不仅盗了林默的外形,而且还复制了林默的属性的话,那无可厚非,毕竟林默的行动力属性高达1300点,在二转猎魂师180%的闪避成长率加持下,那闪避率自然不低。
于此,林默接着从包里取出一张鉴定卡,利用鉴定卡获取那冒牌货的属性看了看,果然发现他的属性跟自己完全一样!物理伤害、防御力、生命值,一丝不差!
掌握了对方的数据之后,林默便继续持起了手中的长弓,一边向着对方迈进过去:“既然如此,那就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