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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 对屠杀的第一次报复

    吞明0537对屠杀的第一次报复经过反复搜索,舰队确定没有漏网之鱼了,水手们就将被捆绑好的西班牙人推到船舷边射杀,尸体直接丢进大海!西班牙人虽然试图反抗,但还是被干净利索的全部杀掉了!

    动手的陆战队士兵不仅对对屠杀西班牙人很感兴趣,还纷纷争抢动手的机会。因为在战前刘佩就让教导员们告诉过士兵们,我们不是杀俘,而是正义的复仇!

    教导员们从各种史料中翻出了不少东西,给大家讲的就是西班牙屠杀华人的事情!

    1574年,大海盗林凤率众进攻吕宋岛,目标直指马尼拉城,但两次进攻均以失败告终。西班牙殖民当局虽然击退林凤的进犯,但由此也对华人的能量产生恐惧。

    1593年,菲律宾总督达斯马里纳斯在远征摩鹿加群岛期间,因虐待华工被潘和五等人杀死,更是强化了殖民当局这种认知。在这种情况下,殖民当局开始煽动排华浪潮,使得双方的关系日益激化。

    虽然殖民当局对华人的迫害越来越严厉,但通过偷渡的方式来菲谋生的华人仍然是越来越多,到1602年时,在菲的华人总数已增至四万余人,而西班牙人仅有二千多人。华人数量的激增,引起殖民当局的恐惧,为消除这种恐惧,唯一可行的办法便是进行残酷的驱逐或屠杀。

    恰在此时,明政府的一个“无厘头”举动,给殖民当局带来实施大屠杀的良机。原来在1603年,一个名叫张嶷的男子,为希求富贵,便向明神宗上书,妄言菲律宾岛上有一座机易山盛产金豆,如果派人前往开发,可获得难以估量的收益。神宗本是个嗜钱如命的主儿,看到张嶷的上书后欣喜若狂,不管大臣们如何力陈这种说法的荒谬,毅然决定派王时和等人前往勘察。

    其后又有机易山之事,自采金中贵虿尾四,出一妄男子张嶷更为新奇。其说上疏曰:吕宋有机易山,其上金豆自生,遣人采取之,可得巨万,无禁。有诏下闽,廷臣力言其谬,不报。闽当事持之,乃遣海澄丞王时和及百户干一成往勘其地。见《东西洋考·卷五·吕宋》。

    王时和一行人到达菲律宾后,经过向当地华人求证,发现根本没有“金豆自生”的机易山,张嶷所说纯属胡言乱语。王时和等人自讨没趣,随即回国复命。虽然此事件以戏剧性结局收场,但西班牙殖民当局却以此为借口,造谣说华商阴谋叛乱,将配合明朝军队入侵菲律宾。

    同年10月,殖民军对当地华人展开大屠杀,用大炮将华商的聚居地“涧内”轰为平地,迫使华人纷纷逃往大仑山避难。然而大仑山的华人由于缺衣少粮,很快便陷入大饥饿当中,最终只能铤而走险,冒死进攻马尼拉城。但面对殖民军优势火力,仅以血肉之躯与之对抗的华人很快败下阵来,被杀及饿死山谷者多达2.5万人,而侥幸存活下来的不过300人而已。

    初三日,华人在大仑山饥甚,不得食,冒死攻城,夷人伏发,燃铜铳击杀华人万余,华人大溃或逃散,饿死山谷间,横尸相枕,计损二万五千人,存者三百口而已。见《东西洋考·卷五·吕宋》。

    大屠杀结束后,西班牙殖民者虽然一次性便清除华人的“威胁”,却也因此有得罪明朝的危险。殖民当局担心明朝会采取军事进攻、断绝通商等报复行动,便于次年遣使向明廷进行“解释”。福建巡抚徐学聚将事件上奏朝廷,万历帝听闻后暴怒,下诏将张嶷枭首示众,同时令徐学聚严厉斥责西班牙殖民当局。

    巡抚徐学聚等亟告变于朝,帝惊悼,下法司议奸徒罪。三十二年十二月议上,帝曰:“嶷等欺诳朝廷,生衅海外,致二万商民尽膏锋刃,损威辱国,死有余辜,即枭首传示海上。吕宋酋擅杀商民,抚按官议罪以闻。”见《明史·列传第二百二十一·外国四》。

    徐学聚等人奉命“问罪”西班牙殖民当局,然而在他们颁布的《谕吕宋檄》中,虽然一开始也宣称“尔吕宋部落无故贼杀我漳、泉商贾者至万余人”,实属严重罪行,但考虑到对方认罪态度较好,况且“海外争斗,未知祸首;又中国四民,商贾最贱,岂以贱民,兴动兵革”,竟然为对方的暴行进行辩解。

    殖民当局见到这份“问罪状”如释重负,自此看清明朝色厉内荏、糊涂颟顸的本性,在之后剥削、屠杀华人的行动中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去世明朝没有向西班牙还击也有深层次的原因。在17世纪,美洲白银的流入,加上大明朝廷超量印发宝钞,彻底击垮了以宝钞为基础的明朝信用货币体系。所以自嘉靖后期,国家货币财政开始陷入危机。

    但是在宝钞制度名存实亡和盐引制度被废除后,大明朝廷事实上已经没有能力发行公债或信用货币来解决财政赤字。而且万历三大征也耗尽了帝国的元气,已经无力对外征伐了!

    根据达维南特的计算,17世纪的英国,政

    府每年收入的330万英镑中,仅来自海外贸易的进口税就大约有130万镑,约占39。14%。而光荣革命后,政府得自贸易和国内制造业的收入每年可达200万英镑。同期荷兰公民在战时缴纳给政府的赋税占年收入的比例超过1/3,和平时期的赋税约为年收入的1/4,其中大部分由商人承担。

    而同时代的中国情形却不然。估计明末全中国每年总收入为3700万两白银,其中田赋收入在并入许多杂项税目后,总计约银2100万两;役银1000多万两;盐课价值200万两,杂色项目400万两。向长途贩运的大商人和海商主要征收钞关税和番舶抽分,分别为34万两和7万两,两项总和仅占全国总收入的1.11%左右,约为帝国来自土地收入的1/90。

    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明代末年,在朝廷官员和士绅阶层的掩护下,国家根本无法从商人集团的发迹中获得更多经济上的好处,因此出面支持对外扩张和贸易掠夺的“决心”和“意志”明显不足。

    晚明的几位皇帝对于海上贸易和扩张的态度最能说明问题。虽然嘉靖时期统治者解除了海禁,海上私人贸易被合法化,但是大明朝廷不但没有形成以国家的名义对外扩张的企图和欲望,而且对于中国海外的贸易势力,也不给予任何支持。

    简单来说,大明政府没有从这种海外贸易中获得足够的利益,因此对这些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则视为麻烦和累赘;虽然西班牙人屠杀了2万5千华人,但毕竟这些华人并不在明朝本土。

    而与西班牙人交恶的后果,明朝万历皇帝和官吏是看得很清楚的——明朝巡抚南居益认为:“夷舟坚铳大,我舟当之无不糜碎。即有水犀十万,技无所施。”

    明军将领朱文达认为:“红夷勇鸷绝伦,战器事事精工,合闽舟师,不足撄其锋。”

    也就是说,明朝认为没有必要为了这些海外华人引起边境动荡,因为为这些海华华人出头并没有什么实际好处,反而可能导致与西班牙人的战争。

    不过虽然力有不逮,但明朝也算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有所表示,虽然做的并非完善,但至少是负责任,有担当的。而1639年菲律宾西班牙人第二次屠杀华人距离崇祯皇帝殉国只有五年了,明朝政府已经内忧外患,无力声讨了。可见中国之强弱,与海外华人也关系菲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