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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故人来也(上)

    虽说,从年前到初五,好事多磨,一波三折。

    真到了大年初六当天,祭天大典暨路乘风敕封入册仪式,居然却在一片风平浪静中顺利谢幕了。

    完成度圆满的让路乘风这个当事人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只觉得无比恍惚,又无比意外。

    原以为太子会在此时借机发难,搅黄他人生中最光辉荣耀的时刻。

    然而,他所担心的一切并没有发生。

    也不知,太子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还是以不变应万变,正暗自酝酿准备给他憋个大招?

    管他浪高海啸呢!小爷我自会乘风破浪!

    路乘风经过江氏灭门案的洗礼,斗志越发昂扬。

    常言道,人生四大幸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他眼下可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

    常人眼中那四大幸事与他一比,都比不过他吉星高照、耀满京华。

    吴京墨也因查案得力,陛下下旨给他的父亲吴仁忠官复原职,还赐给吴京墨一柄狼毫金笔,寓意早日金榜题名。

    江氏灭门案一事牵扯出来的漕帮、黑市以及种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深层背景,都随着这道赞许有加的圣旨,一同被按下不表,尘封入卷。

    离二月二春闱开启只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吴京墨领旨谢恩以后就将自己关在府中,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上回失利,这次春闱,他一定要一举高中!寒窗十数年,只为了最后这场战役的打响,他不允许自己在这最后的二十之天中有一丝一毫的分心。

    吴京墨这边厢是寂寞春寒孤灯苦读,路乘风那边厢却是众星捧月载歌载舞。

    自从正式册封以后,他家西府门庭若市,来恭贺之人往来如流水,好似过江之鲫。

    前生的陆一只能天天腆着一张神经功能失调只会职业假笑的脸,天天在银行大堂里热情有礼的尬笑着,逢人便问:

    “又有新的理财产品了解一下?”

    收获无数白眼之后,这种假笑就长在了他的脸上,与他皮肉相连,让他身心疲惫却又撕不下来。

    路乘风心中不禁扬眉吐气,两辈子都没有如此光宗耀祖过,好不容易天上掉馅饼,他还挺享受这种快感的!

    怎能不大张旗鼓的得瑟一回,啪啪打脸唐伯恩等一干昔日风光占尽现在却处于下风的纨绔子弟。

    京华城中从来不缺擅长揣度人心见风使舵的好事之人。

    其中就有消息灵通心机敏锐者,以路乘风的名义,包场整座酒仙居,大宴天下仰慕投效之徒。

    当然,也给正主路乘风送上了邀请拜帖。

    路乘风恰好在府上闲来无事,只能追着同父异母的亲妹妹念骄公主插科打诨耍嘴皮子,惹得她心烦意乱捶胸顿足。

    他就脚底抹油,溜去逗小勤儿玩了。

    正愁无聊至极,陡然间收到一张莫名其妙的邀请拜帖,落款没有署名,筵席之主留的还是他路乘风的大名,令他好奇心勃然而生。

    有意思!小爷我居然有粉丝团应援了!这个宴请之人,应该就是我的头号粉丝,路乘风大靖粉丝团的团长吧!

    自古是,明星粉丝两相欢,小爷我怎么着也得去会上一会!

    路乘风心中无比兴奋期待,但又有一点焦躁难安。

    这种心情,就像初中生瞒着父母偷偷私会女网友。

    想象中的她要么清纯可人要么风情万种,就怕一不小心见光死约了个恐龙。

    最可怕的还不是恐龙,而是自己偷偷卖了还帮人数钱!

    也不知这位神秘粉丝,是位抠脚大汉还是女装大佬?

    说不定明天京华城头条就是小皇孙夜会女粉丝,神秘女子竟是一条街最亮眼的仔——体重两百斤的如花。

    怪只怪如花的形象太过深入人心,他不由地又打起了退堂鼓。

    “算了算了,还是不去了!小爷我好歹是个正儿八经的皇亲国戚了!干什么见网友的事!”

    路乘风捏着那张烫金请柬,喃喃自语道。

    “哟!这是什么好东西?拿来我也看看!”

    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在路乘风背后骤然响起。

    话音还未落地,路乘风手中的烫金请柬,已被来人轻轻一提,不费吹灰之力就抢了去。

    “啧啧啧,天下倾慕皇孙路乘风并有意投效之人皆可参宴!皇孙殿下好大的派头啊!”

    来人手中高高举起那张烫金请柬,装模作样借着余晖的照耀欲辨识文书字迹,口中却早已嬉皮笑脸的大声念了出来。

    “你怎么来了!”

    路乘风大吃一惊,还没转过身就已猜到来者何人,欣喜万分,不假思索的惊叹道。

    “怎么?皇孙殿下不愿见到我?莫不是入了路氏皇族的门,就忘恩负义不念师门了吧?”

    那人撇嘴一笑,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打趣道。

    “少来!你这是说的哪里的话?我路乘风是什么人,你还不清楚?”

    路乘风不自觉的嘴角上扬,狠狠拍了拍来人的肩膀,爽快一笑,直言道:

    “走!追风!你我二人一同前往!吃香的喝辣的去!”

    “有好酒好菜当然少不了我追风啦!小师弟在京华城中养的甚好啊!都比我这个当师兄的高了!”

    追风放下手中抢来的烫金请柬,一把搂过路乘风的肩膀,侧目一笑,感叹道。

    “你不要仗着拜师比我早,就真当自己是大哥了!你可比我小啊!我长得比你高自然是情理之中!”

    路乘风甩开追风的膀子,又朝他剜了一眼,不服气的辩驳道。

    “你说谁小?”

    一瞬间追风的大手已紧紧锁住了路乘风的脖颈之间。

    “啊?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路乘风一如既往的装聋作哑。

    “喂,今晚酒仙居大宴,你还想不想跟我一起去了?你看这天色眼见就要黑了,要与我同去的话就赶紧松手。我跟你说啊,那酒仙居的好酒可一点不输师父的醉红梅!”

    路乘风装死不成,只好用美酒佳肴作为诱饵,好叫追风乖乖就范。

    “此话当真!”

    追风的两只大眼睛扑闪扑闪的,一提及上品好酒,就眼冒精光,一把松开了那只锁住路乘风的大手。

    “那是当然!皇孙一言,驷马难追!”

    路乘风得意洋洋的拍着胸脯为酒仙居打包票道。

    追风早已馋虫挠心,但面上仍是挂着一副对路乘风相当不屑的一贯表情,冷嘲热讽道:

    “瞧你那损色儿!”

    路乘风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像在辟云谷里那样,搭着追风的肩膀,两人便一道从内厅跨过重重叠叠的门庭院落往大门外踱去。

    西府宫人们犹如看了一场大变活人,不由的瞠目结舌。

    谁人不知,王府是除了皇宫之外,禁卫最为森严之地。

    尤其是过年期间,冕王从长州封地带了一支精悍骁勇的近卫军一路守护而来。在京期间,也将整个西府守的严严实实,像个密不透风的铁桶一般。

    这个人竟然像是从地里忽然冒出来似的,无声无息的,让人防不胜防。

    不过看他与小殿下那般熟悉亲密的模样,倒不像有什么阴谋诡计要冲着王爷冲着西府而来。

    反而,似是故人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