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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礼贤下士

    日暮时分,沈光和岑参并肩骑马,回到了怀远坊,这时候坊门前的露布处人群已经散去,就连桌案都搬回了石府。

    “那某就厚颜叨唠沈郎了!”

    岑参虽是名门出身,但是少年丧父,如今虽得了官职,但是这手头也称不上宽裕,于是对于沈光的相邀,自是欣然领受,而他此时言语里也换了称呼,不再称呼沈光为沈大家。

    看到沈光归来,在门前迎侯的薛珍珠连忙上前牵马执鞭,同时看着和自家郎君言笑晏晏的岑参,暗道这位岑郎君果然不是普通人,难怪从他这儿拿了郎君的名帖便径直去了宜春院。

    “大郎,今日可还有人来捣乱?”

    “回禀郎君,咱今日打得那几个泼皮无赖哭爹喊娘,那几个贼厮鸟后来不甘心,纠集了同伙过来,都叫王校尉他们给打了顿,丢给巡街的武侯了。”

    薛珍珠说到那些粟特混混,满脸的不屑,这西市和怀远坊附近,就属河中来的粟特人最多,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更何况是这等鱼龙混杂之地,像是那些以粟特人为主的帮派也有好几个。

    当今圣人优渥胡商,这些不入籍的胡人干些偷鸡摸狗的下三滥勾当,万年县和长安县也是懒得管的。

    就拿今天来说,那几个挨打的粟特混混纠集人手过来,也只是想鼓噪声势卖惨讹钱,只不过遇到薛珍珠这等好讲道理又喜欢以德服人,而且还动不动就呼唤那些老兵阿耶来撑场子的,就只剩下凄惨二字。

    “这些胡儿混混就是那等欺软怕硬的德性,这回被打狠了,下回就不敢再来招惹是非了。”

    岑参也算是个半个长安通,自然晓得那些粟特混混的德性,恶事不敢干,顶多就是恶心人,平时欺压的也多是长安城里的底层胡人。

    “岑兄,里面请,大郎,你去通报都护和封兄,就说某请了右内率府的岑参军回来做客。”

    沈光说话间,把岑参那枚名刺递给了薛珍珠,半日相交他已经清楚岑参是那种吃软不吃硬的性格,或许这就是这个时代读书人的风骨。

    自家那位主君高仙芝是什么德性,沈光如今再清楚不过,以貌取人且不说,为人倨傲那是肯定的,也只有遇着顺眼的才会热情有加。

    接过名刺,薛珍珠一溜烟地便朝府内跑去,不敢怠慢半分,他没想到这位岑郎君来头这么大,居然能让自家郎君这般重视。

    不多时,薛珍珠便将名刺送到了封常清手上,他可不敢去找高仙芝这位大都护,郎君拿他当自己人看,可这位大都护说不准就会觉着他面目可憎,平白讨两句骂。

    “右内率府兵曹参军岑参。”

    拿着那张红笺泥金的名刺,封常清想到了自己写过的那些征募书信,说起来这个岑参也是名门之后,不过家道早已中落,所以他才写信征募。

    在沈光还未投效高仙芝以前,封常清在安西都护府的时候,每年都有他相熟的商人会从长安带来不少诗稿,而封常清就会打听那些诗稿主人的情况,然后写信征募。

    这长安城什么都多,落第的士子尤其多,封常清以外写信时也就是抱着个万一的心态,这要真有什么文学之士愿意来投靠自家都护,这不就是赚到了吗!

    这个岑参三十不到就考中进士,才华自不必说,不过是朝中无人不好做官罢了,可若是投了都护,以后在安西军里得了战功和资历,再回朝中那不就是能青云直上了么!

    想到这儿,封常清自拿着那名刺寻到这几日正春风得意的高仙芝,把岑参的事情说了遍。

    “都护,这可是三十不到的进士啊,日后前程远大,必定能成为都护在朝中的臂助。”

    “他在家守选三年,不也就是个右内率府的兵曹参军吗?”

    因为进献沙盘,而备受圣人夸奖的高仙芝,看过岑参的名刺后却是大喇喇地说道,七品的兵曹参军倒也不算太差劲,可是这属于东宫的右内率府就足以说明这个岑参在朝中毫无背景,不然怎么会安排到太子那儿去。

    “正是如此,都护才更该市恩于此人。”

    封常清正色道,他这位主君有时候很精明,可有时候又糊涂得很,这岑参若是背后有靠山,就是他来投效,他们敢放心用吗?

    “既是沈郎亲自引荐,想必有几分本事,封二,你让石市令设家宴,咱们好生款待下这位岑参军。”

    高仙芝不打算驳了封常清的面子,再说又是沈郎亲自带回来的,见见就见见。

    很快石府里便热闹起来,刚从西市官署回来的石坚听说沈光带了位刚授官的进士郎回来,更是高兴得找不着北。

    这可是三十岁都不到的进士啊,他辛辛苦苦为李相效力,舍了大半家财和高都护结亲,不就是为了成为大唐的名门上流吗,等到大郎成亲以后,他定要去东城那边买栋大宅,以后石府往来的都得是这位岑郎君一般的文雅士人。

    夜晚华灯初上时,岑参看到高仙芝身着常服却是以家宴的形势招待于他,顿时便生出了一股士为知己者死的心态来。

    “岑郎,来来来,这便是咱们沈郎所酿的安西烧春,如今这酒可是有市无价,你可得好好品尝品尝。”

    见到岑参后,高仙芝并没有失望,这位年轻的进士虽说黑了些,可是长得高大威猛又相貌堂堂,还是世家名门出身,确实是搔到了他的痒处。

    如今高仙芝挂帅出征小勃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他自然希望手下幕府里多些人才,别全是都护府里过往朝廷发配过来的歪瓜裂枣。

    得了沈光提醒的岑参没有逞能,而是先试了试那安西烧春的酒劲,果然是够劲道,顿时便被勾起了酒虫,他一边回答高仙芝,一边又和封常清高谈阔论,喝酒吃肉只觉得人生得意莫过于如此,再想到那右内率府的职司,只觉得能遇到沈光真是遇到了贵人。

    “都护若不嫌弃,某愿追随左右。”

    “某能得岑郎,真乃如虎添翼,来,咱们同饮。”

    岑参在高仙芝这儿得到了他想要的尊重,自然愿意跟随高仙芝去安西军中效力,更何况来年就有大战,正是男儿建功立业的好机会。

    要不是没遇上杜甫,要不然岑参都想劝这位杜兄同去安西,想到这儿他觉得若是这回杜甫科举不弟的话,还真不如跟他一块去安西军,何必留在长安城里到处投卷,还得看别人的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