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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便装出行

    “王队正,今日某出行,另有私事,你们也穿便服,不必着甲。”

    晨练过后,沈光换了身赭红色的圆领长袖,朝身边打算重新披甲的王神圆吩咐道,他如今上街时,至少也是四名牙兵随行护卫。

    只不过他这回乃是去暗中观察高四娘那位情郎,看看其为人如何,可不是领着牙兵去把人给砍了的。

    “知道了,郎君,某这便让他们去换衣服。”

    王神圆应声道,他们披甲披惯了,而且真要遇到歹人行刺郎君,身上穿甲也好为郎君挡刀,不过这延城地面上,应该没有不开眼的敢朝郎君出手。

    不多时,王神圆和几个牙兵换了便服,随着沈光出了门,一行人上马后便直奔东城而去。

    延城历来是龟兹王都,历经战火,不过自大唐设安西都护府后,延城便没有再遭受过严重的兵祸,最近几代龟兹王都算得上事唐恭顺,因此这延城在复建时基本便是仿着长安城的规制,同样也有东西二市。

    这延城的东市,便是那些丝绸之路上的豪商巨贾盘恒之地,比起寸土寸金的长安城,延城的地价对这些商人来说便和白给的一样,因此东市里几乎都是以大型货栈为主。

    沈光要去暗中探查的石荣,家里便占着延城东市最大的货栈,刚到东市门口,沈光便见到了等候的曹居延,这个东曹国大商贾出身的胖子算得上延城里半个地头蛇,尤其是有关河中胡商,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的。

    “见过郎君。”

    曹居延毕恭毕敬地行礼道,他想要东山再起,就得攀附贵人,封二太孤高,而且对他有偏见,倒是这位沈郎君待人接物,使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可比封二强多了。

    而且曹居延从阿布那里知道沈园的规划,对于沈光的商业眼光也是极为佩服,因此心底里下定了主意,打算为沈光办事跑腿。

    “曹大不必多礼。”

    从马上下来,自有牙兵上前帮忙牵马,沈光唤过曹居延后,仔细打听起石荣的底细来。

    “郎君,这石荣没甚名气,不过他父亲石坚却是个人物,在石国能出入王宫,在长安更是奢遮,隐隐为石国胡商的领袖。”

    曹居延当年也是能和石坚相交的大商贾,彼此间还是竞争对手,只不过他时运不济,沦落成这延城里一介区区牙郎,而那石坚则是在长安城里置办了偌大产业,还能出入公卿府邸,和大唐的权贵结交。

    “如今这石坚久居长安,这丝绸之路上往来的贸易都交给长子石荣打理,这石荣没他父亲那般奸诈精明,但也称得上声老实能干。”

    见曹居延在那里一副老实模样地答话,沈光眉头微蹙,然后忽地道,“曹大,你可是知道四娘子的事了?”

    曹居延没想到自己随口一句夸奖,就被这位沈郎君猜到,也不由打了个哆嗦,他又不敢隐瞒,只得老实答道,“小的确实知道些。”

    “这石荣给了你多少好处?”

    沈光审视起曹居延来,这“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放在古时可真不是什么玩笑话,反正他身边认识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觉得干牙侩的绝不会是什么好人。

    “郎君,冤枉啊!”

    “小的虽然和那石荣有旧,可过往小的和他家还有些生意上的龌龊,小的怎么会收他的好处,给他说话,小的只是实话实说。”

    见曹居延神情不似作伪,沈光心里信了他几分,自从汉儿那事情过后,这胖子对他可谓是极为恭敬,而且让他办的事情,都会事先仔细问清,事后详细回禀,让他都有些不习惯。

    “前面带路,某要见见这石荣,看看他秉性如何?”

    按着封常清的意思,那就是甭管这石荣是好是坏,就是要促成这门婚事,将石家绑上高仙芝的战车,虽说高仙芝也不差钱,可是石家往来于丝绸之路,商队有骆驼千乘,在各国都有货栈分号,可为大军采买军粮,囤积物资。

    这可是用钱换不来的好处,封常清之所以看中这门亲事,又岂是为了走通长安李相的路子那么简单,只不过这里面的道理沈光虽然明白,但是他还是想完成高仙芝的嘱托,看看那位石荣到底算不算得上是高四娘的良配。

    曹居延在前领路,这东市虽然不如西市人多热闹,可往来的都是城中富贵人家,再加上沈光身边牙兵们都穿了便装,这进了东市后,倒也显得不怎么扎眼。

    “见过郎君。”

    只不过沈光没想到的时候,自己这次足够低调,结果还是遇上了熟人,那上前打招呼的纨绔子便是当日一群纨绔子里的头面人物,沈光还记得这张五郎被人唤做乌鸦,看上去确实颇有几分痞气。

    “郎君今日怎得空来东市,某家里的货栈便在前面,正好新运来几头白骆驼,郎君不妨去看看,可有中意的。”

    乌鸦满脸笑意地说道,身旁的随从们更是争先恐后地上前牵马引路。

    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而且沈光还正想着要如何试探那石荣,如今这乌鸦自个儿送上门来,倒是省得他另外找人了。

    “那便去瞧瞧。”

    听到沈光答应,乌鸦喜不自胜,如今延城里风头最劲的可就是这位沈郎君了,满城的达官贵人可都盼着沈园里那座乐楼早日建成,那位封判官可是和他们说过,沈郎君所制乐曲乃是大唐雅乐正音,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去听的。

    自家虽是豪商大贾,可是比起龟兹国的那些公卿贵族,这身份上就差了许多,如今他将沈郎君带回自家货栈,父亲必然欢喜。

    很快沈光便到了乌鸦家的货栈,那货栈门前停了长长一列车队,货栈养着的力夫们正在卸货,沈光上前看了看发现都是些鲜果蔬菜还有干货,却没想到乌鸦家里竟然是开菓子行的。

    “不知郎君大驾光临,张某有失远迎,还请郎君见谅。”

    乌鸦早派人回了货栈报信,因此一行人刚到,他父亲便已亲自出迎,似他们这等胡商,虽然家财万贯,可是在身份上却称不得贵重,就好比乌鸦父子想要结交都护府里的大人物都找不到门路,而封常清只要愿意,几乎能整死延城里九成的胡商。

    沈光最近风头极盛,而且高仙芝这位副大都护对他的看重简直是溢于言表,这对于挖空心思想要攀附贵人的胡商们来说,沈光可不就是最好的结交对象,而且比起那位封二来,沈光不但长得好看,还是能制雅乐的大家,就自然更叫胡商们趋之若鹜了。

    进入货栈内后,乌鸦父子自是领着沈光直往后面的兽栏而去,他们家是开菓子行不假,可也兼做贩卖牲口和货物的其他生意,丝绸之路上骆驼是消耗量最大的牲口,同时也是财富的象征。

    尤其是对那些往返于河中和长安的胡商们来说,衡量身家最好的标准可不是看自家在长安城购置的产业,而是商队里拥有的骆驼数。

    丝绸之路上,牵着几匹骆驼跑单帮的小商人多如牛毛,稍微规模大些的也就是几十头骆驼,只有那些动辄几百上千头骆驼规模的商队才称得上是真正的豪商大贾。

    兽栏里,几头神俊的白骆驼,正自惬意地由着专门看管骆驼的奴隶帮它们冲洗干净。

    沈光晓得,这年头的白骆驼就好比是骆驼里的兰博基尼,是安西这边权贵们最喜欢的坐骑之一,这东西也算得上是身份的象征,高仙芝府里就养着好几头白骆驼,只不过他从没见过高仙芝骑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