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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奇葩

    黄昏,野地里,梁军将士正在露营,因为天气炎热、蚊虫较多,所以露营可不是什么舒服的事。

    然而,满载而归的人们,心中喜悦不已,看着大量马匹,回想着攻入邺城的丰功伟绩,一个个笑得合不拢嘴。

    据说自晋末以来,历代朝廷兵马,都未攻入邺城!

    我们却做到了!哪怕只是入城片刻就出来,但也是做到了!

    一处处篝火边,兵卒们唱着歌,烤着猎物,仿佛一场规模不小的篝火晚会,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当中一处篝火旁,李笠则在听‘唐僧’念经。

    这是后世的梗,所谓‘唐僧’指代说话啰嗦之人,此人样貌端正,名为祖珽,正在为他‘权衡利弊’。

    “君侯出身微寒,即便能征善战,却难免‘狡兔死、走狗烹’之结局。”

    “若不早做打算,待得穷途末路,悔之晚矣。”

    “南国素重家世、阀阅,君侯以为,立下再大军功,就能入中枢么?”

    李笠觉得无数苍蝇在耳边“嗡嗡嗡”,有一种打苍蝇的冲动。

    经过几日的交谈,他是看出来了,这个祖珽并不是傻之,不是傻兮兮来劝降,而是另有所图:推销自己。

    名为‘劝降’,把齐国夸得天上有、地下无,譬如典章礼仪、选举制度,律法编撰、均田制,等等。

    其实就是“炫技”,以“劝降”为名,向他‘推销’自己的才学,以及见识、经历。

    如此毛遂自荐,让李笠觉得很惊悚,因为对方的做法,让他想起各种“托”。

    譬如医托,譬如假装约会、实则骗人高消费的酒托。

    眼见这位的诡辩术登峰造极,靠三寸不烂大概能把死的说成活的,李笠惊叹果然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祖珽这个名字,他之前就听说过,往日和那些齐国被俘官员了解齐国风土人情、官场‘动态’时,得知了祖珽的“奇闻异事”。

    祖珽在齐国的官职不算很高,不过却是天子近臣,因为要随时‘待诏诰’,也就是为天子拟定诏书,所以算是秘书一类的人物。

    能给皇帝做秘书,文采必然了得,但北国人物众多,祖珽这么有名,主要是因为其人品行极其恶劣。

    用八个字来形容,就是:坑蒙拐骗,贪财好色。

    为官,贪污受贿,中饱私囊。

    任仓曹时,蛊惑上司一起伪造公文,从粮仓里偷运粮食十车,倒卖赚钱,此为监守自盗。

    事发后,当时的丞相高欢亲自审案,祖珽凭借诡辩之才,把责任全部推到了上司的身上,自己却全身而退。

    不久,祖珽再次伪造公文,从粮仓运走了三千石粟米,要发一笔横财,却再度败露。

    高欢暴怒,将祖珽打了二百鞭之后,贬去做苦役,因表现突出,后来得释放,成了丞相府的奴仆,替代苦役。

    为人,偷窃成癖。

    出席酒宴,经常偷贵重餐具,譬如某次于席间偷铜碟,被当场查出来,不以为耻,满不在乎。

    甚至参加高欢举办的酒宴时,也要偷,偷金酒杯,被当场查出来,高欢爱才,不予追究。

    祖珽因为医术高超,曾任尚药丞,管御药,结果偷窃贵重的胡桃油,再度被免官。

    给高欢嫡长子高澄做佐官时,偷窃宫中藏书,按律当绞,高澄惜才,免罪。

    结果祖珽死性不改,又继续偷书,其‘惯偷’恶名传播甚广,连齐帝高洋见了祖珽,也常说“贼来了”。

    祖珽除了喜欢偷窃,还没良心,道德底线极低。

    当年高澄准备受禅称帝,却被膳奴刺杀身亡,当时在场的心腹也伤亡殆尽。

    被砍成重伤的陈元康,临死前拜托好友祖珽写遗书,把自己存在另一好友处的二十五锭金子取出来,交给家人。

    祖珽答应了,事后凭遗书从其好友处拿金子,分两锭给对方,以作封口费,剩下二十三锭据为己有。

    甚至还偷陈元康藏书数千卷。

    为人好色,和‘同好’们纵情声色且不说,居然和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妪私通,还当着其他人的面和老妪打情骂俏。

    还以财物引诱官眷到府一起‘快活’,并与其他轻薄子弟“递寝”。

    这“递寝”,就是“轮流睡”的意思。

    简而言之,祖珽此人品行极其恶劣,劣迹斑斑,屡次被贬、罚、服苦役,却总是能‘死灰复燃’,得上位者任用。

    原因就就是真的有才学,且能力极其出众。

    所以,这是个优点和缺点都极其突出的人。

    对于李笠而言,他觉得最惊悚的就是这位老兄居然和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妪私通。

    李笠觉得男人好色不算什么,但也不由得惊叹:一个老阿婆你都下得去手,简直是奇葩啊!

    本来,“敌国皇帝身边秘书来投效”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李笠该高兴,但来投效的居然是“奇葩”,那就尴尬了。

    李笠甚至有一种担心,担心这品行极差的人物进了自己的‘团队’,会不会极大拉低自己团队的道德水准及风评?

    未必。

    首先从时代背景看,高欢执政时期,魏国的风气就是权贵大肆贪污受贿,而有司不管,也不敢管。

    权贵子弟终日声色犬马,有奇葩言行的人多得是。

    所以祖铤的品行虽然差,却不过是个随大流的‘俗人’,无非是道德底线更低一些。

    手头紧,开销大,却无法大贪,就只能靠监守自盗、小偷小摸敛财。

    若环境改变,对方未必会如此行事。

    其次,从个人能力看,祖珽既然劣迹斑斑却依旧得高家父子三人任用,想来确实是有才学,甚至是脱颖而出的那种才学。

    其三,让祖珽给自己效力,可以千金买马骨,这种品行极差的人,若在他手下都能量才而用,别人看了,只会愈发有投效之心。

    最后,对于官员而言,个人品行和才能为两码事,不影响其担当重任,最典型的就是汉初功臣、“盗嫂受金”的陈平。

    李笠觉得祖珽品行恶劣是事实,才华出众、能力强也是事实,居然来投奔他,或许是情急之下的变通,但也说得过去。

    因为对方目睹了火炮的威力,所以可能意识到一点:有了这种威力巨大的武器,就有了绝对的武力,可以扫平一切。

    所以,对方要投机,觉得他有可能成为第二个高欢,虽然出身微寒,却能依靠武力,击败对手,权倾朝野,然后...

    届时,这位就是从龙之臣,起家元老,能获得最大程度的利益回报。

    当然,这‘奇行种’能否真的为他所用,还是个未知数。

    对方道德底线很低,脸皮厚,节操、良心估计是没有的,若觉得在他这里不顺心,说不定还会偷溜。

    眼见着祖珽滔滔不绝说了不知多久,李笠递了杯温水过去,趁着对方喝水、不再说话,便开门见山:

    “我是不会投奔齐国的,也不会放你走,不如,就为我做事吧。”

    祖珽却没直接表态:“不知君侯需要在下做什么?”

    李笠也不直接回答:“先到寒山再说,那里到处都缺人。”

    “既如此,在下从命。”

    ‘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达成了‘试用意向’。

    李笠又问:“我烧了齐国太庙,齐军必然大举南侵,若对徐州只围不攻,却入淮南烧杀抢掠,如之奈何?”

    祖珽笑起来:“君侯既然敢入邺城烧太庙,想来已有应对之策,在下何必多言?”

    李笠懒得废话:“说来听听,闲着也是闲着。”

    祖珽闻言挠了挠右眉眉尖:“想来,君侯的后手,就是兵锋直指青州吧,若官军..咳咳,齐军南下入淮,恐怕青州后院就着火了。”

    “这一点,陛下...邺城那边,迟早会想明白的,而西面关中,又不得不防,所以权衡利弊,恐怕最后,还是得直奔徐州而来。”

    “而君侯在徐州严阵以待....”祖珽看着篝火,轻轻笑起来:“说不定,又能有一场大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