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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六章 骏马宝刀金雕

    秦川不知道自己成了火山地狱的鬼怪头子,只骑着高头大马耀武扬威地在乌梁素海的交易场边缘巡视。

    不多时,人群后方的湖边就出现了一行蒙古人,大约十来人,快步朝秦川所在的方向走来。

    秦川身边的几个红衣侍从纵马前行,列在他身前两侧,并将手放在腰间短铳的握把上,警惕地审视着来者。

    那行人当中有商业司的人,正边走边向那些蒙古人解说着什么。

    到了十来步之外,那些蒙古人停了下来,为首一名剃了半个光头的年轻汉子朝秦川抚胸鞠躬,用生硬的汉语说道:“札萨克图部孛儿只斤诺尔布参见大将军。”

    秦川翻身下马,以汉人礼节抱拳回应后,笑着问道:“你姓孛儿只斤,是成吉思汗的黄金后裔对吧?”

    诺尔布眼里隐约有些骄傲,一边偷偷打量秦川,一边说道:“我是黄金家族的成员,达延汗的后代,父亲是札萨克图汗素巴第,祖父赉瑚尔。”

    “原来如此,对了,你父亲和其他两位可汗为何没来啊。”

    “父亲和两位可汗或身体不适或要其他要事在身,特地托诺尔布向大将军赔罪,并送上他们赠与大将军的礼物。”

    说罢,诺尔布朝后方招了招手。 m..coma

    他身后的几个族人很快将礼物带了上来。

    一匹身材高大通体枣红的骏马,一把刀鞘和刀柄都镶嵌有绿松石的弯刀,还有一只鸟。

    没错,就是一只鸟,一只通体黄褐色,头上戴着皮帽子被遮住双眼的鸟。

    秦川对骏马和宝刀的兴趣不是很大,但对那只鸟却极有兴趣。

    诺尔布有些得意地说道:“它是我父亲特意为大将军准备的礼物,一只还没满一岁的金雕,虽然它还不会捕猎,但它已经展现出了远超同类的智慧和勇敢。”

    “金雕?”

    秦川愈发感兴趣了。

    在诺尔布的指示下,驯鹰人抬高手臂,将金雕呈到秦川面前,然后取下金雕头上的罩子。

    只见那只雕头上的羽毛一展又一收,在阳光下金光闪闪,金黄的双眼机敏地左右扫视一遍,然后定定望着秦川。

    那瞳孔深邃得让人心悸。

    秦川却越看越喜欢,差点就上手撸一番了。

    若再碰到建奴的海东青,就可以放金雕上去干它了。

    “好,好,果然神俊,我很喜欢,请替我像你父亲表达谢意。”

    “大将军,这匹骏马乃是土谢图汗赠与大将军的,据说是土谢图汗的父亲默尔根汗在西域得到一匹金马,又在赛里木湖得到一匹天山马,于是默尔根汗让金马和天山马进行交配,繁殖出的马又与我们大草原最好的乌珠穆沁马交配,最终得出了这种各方面都十分优异的马种,这匹马便是土谢图汗从中精挑细选的最为神俊的一匹。”

    “还有这把宝刀,是车臣汗赠与大将军的,据说这把刀是西域大匠用天外陨铁所锻,锋利无比,刀鞘和刀柄上还镶嵌了三十六颗绿松石,每一颗都珍贵无比。”

    “好,好,也替我向土谢图汗和车臣汗道谢。”

    秦川将目标从金雕身上收回,然后接过诺尔布的人递上来的宝刀。

    刀柄和刀鞘的制作非常精致,镶嵌的绿松石也很漂亮,但刀身和刀刃对秦川没多大吸引力,所谓的天外陨铁所锻肯定是吹牛逼,不过铁质优良一些,折叠锻打的次数多一些,渗碳也更用心一些罢了。

    对于秦川来说,这东西只能当工艺品,偶尔拿来把玩还是不错的。

    将宝刀递给身旁的红衣侍从后,秦川又将目光转到了那匹马身上。

    这马的体型明显比蒙古马高大一些,腿较长,骨骼也较粗壮,脑袋稍微小一点,但脾气似乎跟蒙古马一样暴躁,秦川刚挽过缰绳,它便暴躁地用力甩了甩头。

    蒙古马之所以能成为最优秀的战马之一,不仅仅因为它耐力好、适应力强且容易喂养,还得益于性子野,上了战场敢于冲锋陷阵。

    但蒙古马的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速度不够快、体型不够大、力量也不是很大,两军冲锋的时候若对面是大体型的战马,就很容易吃亏,而且逃命或追击敌人的时候也不具备优势。

    诺尔布所说的乌珠穆沁马就是蒙古马中最优良的品种,体型比其他品种稍大一些。

    金马就是汗血宝马,优点是快,可用迅捷如风来形容,而且爆发力极强,耐力虽不及蒙古马但也比许多马种要强得多。

    汗血宝马的缺点也很明显,相比于喂啥吃啥跑几百里不掉膘的蒙古马,汗血宝马就金贵得多了,得有精料才能发挥它的速度和爆发力,而且其个子虽高,但骨骼纤细,并不适合冲锋陷阵,所以自古以来很多将领所得的汗血宝马只用来狩猎或游玩,行军打仗还是得骑蒙古马。

    天山马就是哈萨克马,这种马速度并不快,耐力比蒙古马差一些,但其最大的优点就是骨骼粗大力量十足,自古便是最优良的役马之一,耕地挽车无所不能,驮三百斤的货物走几十里山路完全不是问题。

    这三种马杂交出来的马种,若是能继承三种马中耐力好、适应力强、速度快、爆发强、骨骼粗大、力量十足这几个优点的话,那便能得出一种最优良的战马。

    秦川并不会相马,他只知道土谢图汗送他的这匹马健壮均匀,体态神俊,肯定是好马一匹,比自己骑的那匹好很多。

    这三年来,他换乘过不少马匹,白马黑马蒙古马娄烦马,一直都没有称心如意的坐骑。

    如今这一头应该是可以当他的专属坐骑了。

    “诺尔布,这匹马的耐力、速度和驼力如何?”越看越喜欢之下,秦川忍不住开口问道。

    “耐力和乌珠穆沁马相仿,但也更挑草料,速度比金马稍差一些,比乌珠穆沁马和天山马都更快,驼力比不上天山马。”

    “不错。”

    秦川满意地点点头,又问道:“这马数量多吗?我想跟土谢图汗再采买一些。”

    诺尔布脸色有些尴尬:“回大将军,这马种繁育到第二代之后耐力和速度等各项反而变得更差,所以数量并不多,据我所知土谢图汗也仅有不到四十匹而已。”

    “这样啊。”秦川显得有些失望,“对了,你的驯鹰人能留一段时间教我的人驯鹰吗?我手下没人会驯这只金雕。”

    “没问题。”

    “好,我这就让人去设宴,咱们喝两杯,回去的时候再帮我带些礼物给你父亲和另外两位可汗。”

    诺尔布欣然应诺:“多谢大将军。”

    秦川回头对身边的红衣侍从交代了几句,让他去叫人安排一顿宴席,再找些东西回赠给喀尔喀三汗。

    他库房里多的是金银首饰奇珍异宝,全都是抢来的,但他认为喀尔喀三汗不一定会喜欢金银字画古董之类的物件,所以决定送些实际点的东西。

    首先是一人一杆燧发枪,配五十发弹药,用完可以再来找他要一些。

    部分红衣侍从身上就带有短铳,但短铳有膛线,用的又是尖头弹,秦川不想让这东西流出去太多,被皇太极掳去的那两把是实在没办法,让他亲自把膛线和尖头弹的秘密送人的话,是绝对不可能的。

    就燧发长枪的制作精良程度,足够蒙古人当宝贝一样收藏起来了,何况燧发枪用到也是定装弹药,射速比各方的火铳好多了。

    第二样东西是玻璃,这时代被称为水晶,也是稀罕得很,但玻璃的制作成平非常低,所以秦川很大方地送了许多,玻璃杯、玻璃瓶、玻璃碗、玻璃吊坠等等一人给他们来两套样式不同的。

    商业司带有一些来,给蒙古人观摩或直接交换,现场凑就行了。

    就连诺尔布也得了两套,让他好一阵兴奋,拿着这些玻璃物件看个不停

    除了这两样东西之外,秦川还给他们一人一千两白银,这是来自宗主国的赏赐。

    以前,朝廷对林丹汗的赏赐一般是丝绢布帛为主,辅以一些茶叶、皮毛及牛羊马匹等物。

    秦川没有丝绸,晋西北弄不出这东西,所以丝绢布帛就不给了,茶叶也没有,皮毛牛羊等他还缺,干脆直接折银。

    宴席期间,秦川跟诺尔布谈到了这个问题,诺尔布当即对大明的丝绸赞不绝口,不仅仅西域的皇宫贵族喜欢,他们蒙古几乎所有部族的首领也都非常喜欢。

    秦川忽然灵机一闪,何不发展纺织业?

    永宁州、兴县和临县一带挺多百姓种植棉花的,总体产量并不低,其实他领地内大部分土地都适合种棉花,原料来源不是问题。

    就算养不了蚕弄不出丝绸,他也可以在其他面料上下功夫。

    比如棉麻混纺,棉麻混织,这些面料都保持了棉和麻的优点,在后世十分受欢迎,在这个时代肯定也受欢迎,只要控制住成本就行了。

    成本当中原料只是小头,人工成本才是大头,因为纺纱和织布要耗费大量时间。

    若能提高纺纱和织布的效率,就能大大降低面料的成本。

    想到这,秦川脑海里立马浮现出后世中学历史课上学过的两样东西。

    一是飞梭。

    二是珍妮纺纱机。

    前者能大大提高织布的效率,后者更是将纺纱效率提高几倍甚至几十倍。

    后世部分学者甚至将珍妮纺纱机视为工业革命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