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老百姓缺乏训练……
要不是移动的汽车给群众造成了一定的麻烦……
要不是太多的人互相拥挤,以至于缺乏有效的配合……
从人性最阴暗的一面来说,任何一个正直的,没有犯罪的公民都需要一个发泄心中积郁的苦闷的契机,而殴打,羞辱一个对人民犯下不可饶恕的罪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更没有心理愧疚的负担,甚至在一定的环境内,还能获让人成为胜利的正义方。
公审和游街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此。
罪犯能够在所有面前走过的人的眼神中,看到兴奋的嗜血,仿佛在下一刻将他撕扯成碎片的能量,确实让人有种想要逃离的恐惧。
白岹想要躲闪,他已经不用记住自己原本的姓名,因为此时此刻,他的名字就是叫白岹,一个靠上了省府大员的亲戚,在外作威作福的恶霸等等之类的符号,而现在等待他的是审判。
饶恕已经不太可能,而且他还需要在惊恐,愤恨中躲避飞向他脑袋和身体的烂菜叶,臭鸡蛋,臭豆腐……这是一个上手很容易,但却很难精准控制的技术活。尤其是他的身体大部分都是被固定在卡车上,于是卡车成了次要的攻击物,因为相对庞大的卡车更容易承受攻击物的命中。
白岹连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了,漫天都是飞舞的垃圾,可是在一开始,他还有心躲避的,以为这是本能反应。虽然老百姓丢的东西里可以威胁生命的东西,比如说搬砖。就臭鸡蛋,烂菜叶这些东西的话,就算是把人打伤都恐怕不容易。
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放弃了,学者坦然面对。
并不是他已经坦然接受这种羞辱和庆祝式的报复,而是他根本就没有躲避的空间。
卡车在宁波重要的道路上行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之后,车斗里已经装上了差不多一车的垃圾。生命东西都有。但大部分东西有一个同样的特征,就是臭。
恶臭,
散碎,
还有无法辨认的腐败。
这时候。白岹已经不再愤怒,他开始怀疑,替那个人背黑锅值得么?或者说,他虽然有错,但并不是主谋。虽说他在这段时间内。无所不为,恶贯满盈。
可他不少都是按照那个人的命令在做,除了两条人命案件,也多半是手下的失手……
审判,竟然有判,当然还有审问。
没有人会想死,尤其是习惯了优越的生活之后。贪生,是很多人最大的软肋。白岹心里想着的是,他不过是夏家的一个远房亲戚,说难听一点。和家奴没什么区别。只是他和夏超的关系很少人知道罢了。
家无恒产,却好吃懒做,这样的人除了让尊严变得廉价一点,根本不可能有其他的办法弄来钱。
而浙江警察厅长夏超才是他真正的幕后指使,他没有道理为这个一脸正义,却心思黑暗的家伙背黑锅。尤其是他死后,夏超依然是浙江的名流,高官,享受着数之不尽的财富和权势,他就不甘心。不甘心之余。就是觉得亏得慌,他想要活下去。
而活下去的唯一办法,就是将事实都说出来。
指认夏超,洗脱罪行。
认清楚形势之后。白岹似乎觉得自己肩负了一项使命似的,就算是在此之前,他非常反感的被押解的狱警推让的动作,他也不在一起来。满脑子都是夏超的教唆,还有指认夏超的想法。不过对他来说,这并不容易。
或者还有另外一条路。指认王鸿荣……
后者要比指认夏超更加的危险,至少王鸿荣的身份绝对不是夏超能够企及的。夏超拥有近万的部下,在过去的两年之中,戴笠,还有新加入的警察,效忠王学谦的警察之外,谁也不知道夏超在警察厅的控制还留下了多少。
可就算这样,戴笠还是选择按兵不动的原则,甚至故意的示弱,退出杭州的权力中心,转而在宁波配资实力。
就连狡猾的戴笠都选择避其锋芒,可见,在他看来,夏超的实力在警察厅内部还是很强的。至少戴笠还无法正面和夏超交锋,当然也有可能正面交锋的代价实在太大,他无法承受。
能够在卢永祥在浙江当政时期,暗地里却在浙江南部最重要的关隘埋下一颗雷,关键的时候,插卢永祥一刀的警察厅长。
显然,这样的人是不值得重用的。
可问题是,这家伙有名声,而且还挺不错。很多人帮他说话,加上有留学日本的经历,在政坛混的风生水起,要不是运气差了一点,说不定这家伙已经主政浙江了。
就算是周凤岐和夏超在李厚基出兵浙南的时候合作过,相信周凤岐上台之后,还是会被夏超下黑手的。
而且这家伙滑的像泥鳅一样,让王学谦也挺无奈,只能用戴笠、王学礼的情报一点点的盘丝剥茧,驱逐有问题的官员和警察,加上对政府部门的控制和清理,,将夏超的势力一点点的清除出官场,警察系统,甚至是军队。
这样一个难对付的家伙,就白岹的那点道行这么可能掀的翻呢?
虽说这家伙天真的以为,自己能将浙江的天捅一个大窟窿,又不是脚上的伤实在太碍事,他会走出政客登台演讲的步伐。可实际上,他的情况已经糟糕至极,身上的衣服是早上换的,出监狱的时候还算干净,可是等到游街结束之后,已经是面目全非,完全看不到本来的样子。
散发着恶臭的变质鸡蛋。
碎裂的豆腐渣。
各种来历不明的染料。
……
将白岹的衣服渲染成了一种混合的拙劣抽象画作,除了这个家伙竟然还能笑得出来之外,完全看不出有翻盘的可能。
可是当白岹押解在高台上,发现他对面坐着的人中间,有些人不认识,但是有一个人他是非常熟悉的——夏超。
警察厅长夏超。
白岹嘴角露出冷笑,嫉妒是会在短时间内疯狂的膨胀的,他嫉妒夏超的好运气,也嫉妒夏超的地位,就是这样一个人。把他那排到了王鸿荣的身边。而他做的,只是想要摆脱夏超的控制,这一点,错了么?
至少。在白岹的心中,他不认为是一个错误。
台上还有另外几个人,正中间的位置是林长民,王学谦并没有参加,他如果出现在现场。就会演变成为另外一幅局面。林长民是法学专家,但他以往的经历告诉人,这并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家伙。事实上,林家的人没有一个是安于本分的。
林觉民,是同盟会中早期牺牲的核心人员之一,就是林长民的胞弟。
这些年,林长民做的最多的并不是在法庭上充当一个审判者,或是一个辩护者。而是一个政客,一个郁郁不得志的政客。习惯于被边缘化,从来不知道权势是何物的政客。要是命运继续下去。说不定他会变成一个理想家。
别看林长民是法学专家,但他在法庭上的经验真不多,几乎为零。
“案犯白岹,在杭州担任警察厅职员期间,带领手下,控制帮派势力,受贿……”
“……凌辱许家女儿,并掳掠至家,逼迫许家一人自杀身亡,另外殴打抢劫商旅。导致商人龙岸符重伤不治,最后身亡……”
……
法庭称述的过程冗长,而且缺乏吸引人的亮点。当然这不是在台上宣读称述人员的错,也不是林长民的错。而是他们都不太习惯这种审判方式。因为一旦采用公审的方式,那么被罪犯就绝对没有被宽容的机会,刑场可能就在审判的地点。
这一点,林长民非常清楚。他一开始是反对这样的审判好的,就算是看到卷宗之后,也觉得非常不妥当。
加上白岹的身份特别。很可能会让王家人沾上一身的腥。
冗长乏味的称述过后,林长民自觉地挺了一下坐姿,正视白岹开口道:“白岹,你认罪吗?”
“认,为什么不认?”
白岹光棍的样子,像是帮派的青皮,一脸的无所谓。可是他这种状态让人有种非常不妙的感觉。
认罪太快,也太干脆,显然是不打算让别人好过。
而这个别人很可能是台上的某一位。
其实王学谦也在现场不远,只不过他是在一栋建筑的房间里,窗口能够清晰的看到整个广场的动向。而戴笠正一声不吭的站在他的身边。王学谦甚至不用站起来走到窗口去观察,就知道广场的状况,一早赶来的老百姓都累了。都眼巴巴的等着看最后的‘表演’,也就是行刑环节。
在此之前,他们的耐心已经快要磨光了。
王学谦不由的摇了摇头,心说:“效果不怎么样?”
不过就算如此,杀了白岹也足够让整个浙江官场明白王学谦的立场,这就足够了。
看到王学谦摇头,戴笠一开始有些愕然,随即对站在窗口的手下挥动了一下手臂,手下会意,同样的手势传递了出去。
几十秒之后,广场上一个突兀的声音喊起来:“打到贪官污吏!”
老百姓的反应愣了一下,觉得这个口号很陌生,但是听起来很有特色。
于是当那个突兀的声音喊了几遍之后,跟着喊起来。
数千人的怒吼,顿时让白岹吓了个哆嗦,看着那些被煽动起来的群众,他觉得有必要让台上一个人跟着一起倒霉。他这辈子肯定完蛋了,想要活命的可几乎不存在,因为他招惹的是王家。
“审判长,我有话要说!”
在白岹喊了几句之后,因为周遭的声音很响,他的喊声被掩盖了下去。但并不影响台上的夏超表明立场,或者说上两句。因为他前面放着的是麦,周遭还有扩音器的喇叭。声震数里绝无可能,但大部分知道他要发言可并不难。
林长民狐疑的看了一眼夏超,然后点头道:“夏厅长,你请!”
“天上的那个人不是白岹,甚至不姓白,我要揭发,他其实是夏家的子弟,算起来算是我的一个远房的侄子。可惜不学好,整天游手好闲,横行乡里。要不是我今天来,还不知道这家伙竟然冒充王省长的亲戚,在外坑蒙拐骗,险些耽误了大事。尤其是他的所作所为,处处是针对我浙江新政,肯定有幕后主使……”
夏厅长在关键时候,跳出来的补刀,让白岹傻了。他刚准备揭发夏超的罪行,可是一转眼,他再次成了犯人。
而这一次,他的罪过就是冒充高官亲戚,为祸百姓。
别人或许感受不到夏超的善变,但王学谦和戴笠都是感受到这个老家伙不好对付的。夏超在白岹被抓的时候,就想过要逃离浙江,但是很快他又放弃了这个想法。
因为对于夏超来说,他要逃离浙江很容易。
但是能够逃到哪儿去?
上海?
王学谦本来就控制着上海的郊外,另外他和租界的关系也很融洽,夏超很难保证自己逃跑会万无一失。更多的猜测是他会自投罗网。所以,这家伙就反其道而行,他立刻动身从杭州离开,去了宁波。
然后承认了错误,这个错误是白岹犯下的,也就是冒充白岹的夏天典犯下的,而夏超与此无关。
要是夏超这样回答的话,王学谦一方,肯定不会满意。
可夏超接下来却递上了辞呈,等于是心照不宣的将所有的事都认了。可是他选择了投降。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将夏超收押,更不可能刺杀,而让他自行离开是最好的选择。考虑再三,王学谦也接受了夏超的低头,而夏超获得的是他能够安然离开浙江,甚至去北方。
至于夏天典也好,白岹也罢,这个家伙的作用只不过是一个心照不宣的私下交易的牺牲品。
对此,夏超踩起来毫无压力,以为夏天典死定了,反正都是死罪,多背一点罪责又不能多死一次。
看到白岹辨无可辨,退无可退,最后失落的跪倒在台上,王学谦暗叹一句:“姜还是老的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