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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七十二章 飘红小记

    “因何事由?”铁手再度书写问道,又将纸笔推向了刘猛禽。

    看他们换来换去的着实麻烦,风亦飞跑去桌边,多拎了支笔过来,给了铁手。

    一沓宣纸,够他们写的了,何况全是写的蝇头小字。

    亏得两人的书法都不错,虽没多少神韵之感,但都是笔划分明,不至于看不明白。

    刘猛禽写道,“上头查知,孙家暗地里有研制一种威力极大的秘密武器,所以朱刑总派我来查探,能不能为朝廷所用,刚巧有这事情发生,顺势可进入一言堂。”

    风亦飞这才明瞭,刘猛禽还是身负这职责的,他怒斥袭邪之时,义正辞严的,还真以为他就是看不过眼孙疆做下的恶事呢。

    也就是我,够耿直啊!

    话说回来,刘猛禽倒是挺坦荡的,全不做隐瞒。

    只见刘猛禽继续写道,“神枪会的人如今一直都是不甚团结,三家皆有私心,但朱刑总言道,神枪会不能不加以防备,若三家团结一块,怕会扫平山东诸郡,直指江南,若察知有此动向,需立时禀报朝廷,以做防范,今夜,你应见了数名一言堂弟子手中所持的机弩,颇有些奇异,不知是不是与那秘密武器有关。”

    风亦飞也是有看见的。

    一言堂的弟子大多是手执长枪,但有些人手持造型奇特的机关匣,弯曲长方形,列着七八支中空的铁管子,装填着数枚缩小了几倍的枪尖,利而尖锐,里边绝对是有机簧,只要一触发,这些枪尖肯定会像密集的暗器一样,激发出来。

    但真没感觉需要上心,赠送给独孤师兄的‘潇潇暮雨洒江天’似乎还要更厉害得多,至少那些飞针是密如暴雨。

    要只是弹射飞镖,以自己的暗器机关术造诣,也能做出差不多的暗器匣,且体积不用那么大。

    铁手算是清楚了刘猛禽的来意。

    刘猛禽却还未停止书写,又换了张纸,“另据探子暗中查访,近几年间,一言堂有不少高手失了踪,或得了失心疯,就此暴毙,但有讯息表明,他们死前都曾武功突飞猛进,却就是因此,短短时日之后,就发狂而死。”

    铁手沉吟了下,写道,“你是认为,他们还在研制一种特殊训练高手的法门?”

    刘猛禽点头,挥笔写道,“可能是一种药物,也可能是一种行功法门,若此法能得完善,推广于军中,军力必能大涨。”

    铁手颔首,沉思了起来。

    风亦飞感觉,这确实是有利于朝廷的一件事,只不过练了会死,也不知道朝廷要得了这法子,会令多少军士去做小白鼠,丧了性命。

    “你为何如此坦白?”铁手书写道。

    “以我一人之力,怕不能成事,我要与两位联手,合则皆得其利。”刘猛禽写完转望向了风亦飞,又写下了一句话,“想来蔡相得知,也必定会促成此事!”

    风亦飞轻挠了下下巴,以便宜世叔的为人,对朝廷有益,又对他无害,说不定他真会同意。

    铁手写道,“我只要救人追凶,找出公孙兄弟的下落,现在还要找出杀害小红的凶手来。”

    “那并不相违背。”刘猛禽写道,“你是可以结交的朋友,所以我把一切事情都告诉你了。”

    特么的,我就不是吗?

    等等,他也算告诉我了。

    风亦飞心底暗暗嘀咕。

    铁手神色一下严肃了起来,飞快的写道,“任何人都可以将自己的子弟调训成为绝世高手,任何人都可以去练无敌于天下的绝技,那是他们的自由,我无权干涉,但若他们用这些高手或绝招为非作歹,杀人越货,草菅人命,我就一定不会坐视不理,如果并不为恶,我是不会干预的。”

    “你太迂腐了。”刘猛禽边写边摇头,他的表情,显然是对铁手这话嗤之以鼻。

    风亦飞能从他的黑脸上猜到他的想法,朝廷的人,当然要为朝廷尽心尽力的办事,朝廷需要,那当然就要占为己用。

    话说回来,铁大哥是真的并非一心向着朝廷,他以前做捕头,也只是为了惩恶扬善。

    但依便宜世叔蔡璟的话来说,那绝对是目光短浅,要朝廷军力强盛,哪还需要忌惮金国。

    不过,好像铁大哥这样的行事,也没什么不对。

    铁手似不愿再在这事上纠缠掰扯下去,转移了话题,书写道,“我依照小红的字条,在那棵名为‘紫微’的老榕树左近,掘出了一样物事。”

    “她不止是约你相见?”刘猛禽有些错愕的写道。

    风亦飞倒不觉疑惑,都看见铁手挖掘了。

    铁手点了点头,自怀中取出了一本线装书册,摆在桌上,写道,“我还未细看,这应是摇红姑娘的随笔手记,但小红会这么小心谨慎,还因此丧命,怕此物是个关键。”

    风亦飞扫了一眼,封面上书着的是‘飘红小记’四字。

    字体娟秀,跟之前那副画上的笔迹并不一样。

    兴许那幅画上的字是公孙扬眉手书。

    书册有些不对,书页不是紧密的合着的,能看出底下有些页像是被水浸湿过,又复变回干燥,呈微微的波浪状。

    刘猛禽没再书写,但眼神已经表明,他想看,书册里是什么内容。

    铁手翻开了第一页。

    没写序什么的。

    只是右侧卷首一个题目,飘红。

    接着是几列小字。

    得志则寄情予雄图,得势自寄情于霸业;

    失望则寄情予山水,失意自寄情于文艺。

    惟我情意两失,寂寞无边;春去秋来,惊红片片。

    知音能谁报,生死两不知,故作飘红小记,余不一一。

    落款是孙摇红。

    确实是她写的。

    铁手继续翻阅了下去。

    看着像是孙摇红写下的日记,她有一个十分愉快的童年和相当愉快的少年。

    她出世之前,还有个哥哥,名为孙兵,但才诞生不久就夭折了,因此,孙疆夫妇对她这女儿视若珍宝。

    按她的描述,那个时候,孙疆才新任一言堂的堂主,性情也未变得暴戾,对妻女呵护备至,一家人过得十分和睦恩爱。

    直至她未及笄以前的一段少年岁月,她仍是在十分幸福、充满关爱的气氛下渡过。

    谁都宠着她。

    她爱玩爱闹,终日与手帕交公孙邀红乘舟采荷,临风钓雪,朝阳喂雀,夕照吹笙,日子不知过得多写意。

    后来她年纪稍长,家里亦有了些转变。

    还是不愉快的递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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