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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三十一章 司马荒坟的来历

    ‘土行孙’孙不恭经雪糕用‘摄魂迷心功’一做盘问,什么底细都抖落了出来,犯下过哪些恶行,凌辱过何方女子都一一做了供述。

    逼问功法却没有结果,一涉及他的武功诀要,他就会猛然醒悟,又得再次施展‘摄魂迷心功’惑乱他的心智。

    他确实是不知道幕后主使人是谁,在九幽神君门下,他不是太得宠幸,学了一身武功都未得真传,早早就被打发了下山,因好色成性,与独孤威臭味相投,故而一同闯荡江湖,四处为恶,因缘际会,一齐受了司马荒坟的招揽,成了十三凶徒之一。

    司马荒坟的来历孙不恭倒是知晓个大概。

    司马荒坟原名司马平,出身富贵的书香门第,命如其名,司马平的人生果真平淡如水,每天被逼着规行矩步的死读书,活得犹如傀儡,早被父母规划好了未来,求的就是恩科及第。

    也就是现实里所说的“鸡娃”。

    十年如一日的环境,纵是任何精灵聪颖的孩童,被这么逼着苦学,亦会变成行尸走肉般,迷失自我。

    直至一日,司马平举家搬迁,命运终赐给了他一个重生的机会。

    他一家子遇上了山贼劫道,家丁仆役尽数被杀,连他的母亲,都死在了他的面前。

    他却是首次发觉,刀子砍进身体里的声音,是那么的悦耳,惨呼声是那么的响亮,便连流淌成河的鲜血,都是红彤彤的,那么的漂亮。

    在那一刻,他整个人癫狂了一般,他爹拼命护住幼小的他,奋力嘶叫着他快逃,换来的却是他捡起兵刃的一记劈斩。

    一干山贼疯狂杀人劫掠,收获颇丰,也没人将他着孩童看在眼里,追杀的都是成年壮丁,抓拿婢女仆妇。

    终是发觉了他的邪门,提着刀四处劈砍尸骸,染得通体是血。

    全以为他是吓疯了,意欲斩草除根。

    司马平也是命不该绝,一位武林异人恰好途径此地,在千钧一发之际,将他救了下来,杀散了一干山贼。

    孙不恭都拿不准,究竟司马荒坟是积压成痴,还是惊吓过度,魔由心生,“弑父”之举,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在属下人前提起,这一天,他领悟到了生命的真谛,千真万确的感到了由衷的快乐,一种强烈到深蚀骨髓的快乐。

    便连孙不恭说起这事,都有些齿冷,他虽作恶多端,但还会讲究人伦亲情,不会祸害亲眷。

    这事情,那位叫南泰斗的武林异人却是不知晓的,只觉司马平遭逢大难,孤苦可怜。

    司马平也将之隐瞒了下来。

    南泰斗本已退隐江湖,不问世事,却因这一趟偶遇,心生同情,就此将司马平带返隐居之地天南峡,收之为徒,授以绝艺。

    司马平武学天资也是极高,得遇南泰斗,就好比千里马碰上了伯乐,光芒得以尽展,十年之功,他已尽得真传,更隐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但却终日郁郁寡欢。

    南泰斗得此佳徒,老怀大慰,以为他是心系灭门血仇,致无法释怀。

    为解爱徒心结,南泰斗多方打听,得知逃遁的那干山贼的下落,便同司马平追索了过去,直捣匪穴。

    却料不到,这番爱徒之心,到头来招致的是杀身大祸。

    一场杀戮,司马平再染血腥,山贼巢穴无一人逃出生天,他竟是觉得不尽兴,回过头来,就盯上了南泰斗。

    残害恩师后,司马平就只身踏上江湖路,从不断的杀伐之中,他才能感受到自己是活着的,还能亢奋,还能感觉到快乐。

    名声不显,全因他手下从无活口。

    直到他遇上了幕后的那位“大人”,被其收服,从此改名司马荒坟。

    这名字就是要表明,他拒绝老套的死亡,不需棺木,不需入土为安,坟墓与他此生绝缘,暴毙荒野,不得好死,就是最适合他的下场。

    在他的观念里,他追求的是激烈而震撼的死亡,作最灿烂的终结,但这不代表他讨厌生存。

    生与死,是两码子事。

    他认为,死,是代表着一段生命历程的终局,更是肉体和灵魂的真正解脱,升华至另一境界的开始。

    所以,他弑父杀师,是为了帮助他们“升华”,去感受生命的真谛。

    从他第一次接触死亡开始,便深深被‘它’神圣的气息迷住,这才是人生中最为动人的物事,便因死亡,他的生命不再灰暗无光,得见绚烂光彩。

    他不惧死亡,只怕死得不够激昂,不够畅快。

    不求善终,只求横死。

    所以,他最得意的武功也是自血腥杀伐,死亡之乐中创出,横死三击。

    光听雪糕的复述,风亦飞就感觉司马荒坟这‘抖m’是个十足十的疯子,就那么杀了他还真是便宜他了,满足了他的心愿。

    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司马荒坟疯狂中似也很清醒,他要真是追求震撼的死亡,怎么不敢去惹武功绝顶的高手。

    多的不说,他要敢上权力帮,姐夫一拳把他轰杀,绝对满足他的要求,死得轰烈痛快。

    骨子里,说不准他也是不敢直面死亡的吧?

    啧!

    这贱人!

    死都死了,风亦飞也懒得再作理会深究。

    本以为,孙不恭要被押解上京治罪,损失了一份经验。

    却没想到,他一身铁甲都给崔略商剥了下来,给了雪糕。

    算是意外的收获了。

    还是难得的套装,名为石鲮套,分为护臂,胸甲,腿甲,靴子四个部位,那铁靴也是铸造得奇异,带四个钩爪的,仿如野兽的脚爪。

    没有武器,那双爪子是连在护臂上,有单独的伤害属性,及外功破防值提高356,且有个特效,刨地速度增长40%。

    但有个弊端,装备这护臂,就不能再装备拳套了。

    等于护臂上的爪子是没有三围属性,护臂比诸单件装备属性要多几条,但要说比较拳套加护手两件,整体属性就低了。

    套装属性做了些弥补,两件套加500防御,四件套提升力道60点。

    一贯喜欢甲胄类装备的带着你老婆却是看不上这石鲮套装。

    原因很简单,穿起来太丑了,看着就像个死跑龙套的。

    寻常甲胄穿着都是威武豪气,这石鲮套却是背后一层层的厚实甲壳重叠,直包到臀部,团成个球的时候背上甲壳还能拉伸,因这缘由,背部会拱起一些,远看好似背了个龟壳似的,要多猥琐有多猥琐。

    正面反而是除了护心部位是沉厚的铁甲,其余位置皆是细密的鳞甲。

    用带着你老婆的话来说,装备只是一时的,帅不帅可是一辈子的,装备可以不强,但不可以不帅。  11679/96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