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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初尘参军

    剩下的两天行程没发生任何事情的渡过,有的只是不惧风尘的赶路,显然这让书生很痛苦,我却乐死了,谁叫他害我吃了不少苦头呢。

    这天我们顺利来到燕州城,大家灰扑扑的脸上都是欣喜的笑容。蓝天烈日下,远处巍峨高大的城池在这刻比家都来得亲切。一进城我就想着和书生分开,我道“好了,现在平安送你到燕州城,我俩的雇佣关系也结束了,再会”,说完我转头就走,书生追问道“我回去的时候还可以找你护送吗?”,“我归期不定,再说这一路上比我想的凶险得多,我不考虑接。”,说完我就大步走了。

    我找了个客栈落脚,然后就火急火燎地拿着白老虎皮去了当铺,我把包裹打开给小二看,小二当即去请出掌柜,掌柜的是一个精明的老头带着个带链子的小眼镜,问道“这哪里来的白老虎皮,上面还有干涸的血迹?”,我挺挺胸膛道“我打的”,“你打的???”掌柜的惊讶道,然后把他那小眼睛使劲睁圆上下打量我,我道“不信?我现在就把这桌子劈成两半”说着就要动手,掌柜连忙道“我信,我信还不成嘛”。

    我问“你看这白老虎皮值多少钱?“,掌柜的道”这白老虎皮确实稀罕,不过皮子上有些细细的小伤口,再加上没有炮制,这样吧,我给少侠300两,你看怎样?","300两!!!那我不当了,这可是我舍了命打回来的"说着就要抱着皮子走,还没走掌柜的就拦着说“那少侠你要当多少两?”,我道“500两”,“500两太多了,也坏了我们当铺的规矩,要不这样350两,不能再多了”,“那不成”我装作还要走,“少侠留步”这时掌柜的从后赶来,从袖子里掏出汗巾查查额头的汗道“400两,实在不能再多了,我冒着这个掌柜的不做了的风险给您开的价,你再不卖就没法了”,他话说到这份上我也就答应了。

    完了他还问我“那你如何处理虎骨,虎胆,虎鳖的呢?这些也是好东西能卖上好价钱”,“啥??????”,他一看我这反应就不问了,我后悔没把老虎整个搬来,肉痛!!!

    我前脚从当铺出来,后脚就抱着银子猛亲起来,乖乖我的亲娘呃,竟然卖了400两银子,多亏了表姐教我讨价还价。回到客栈,把包袱打开,开始细数我赚到的银子。我原来的50两,从下山开始,花了还剩40两,这趟走镖赚21两加上卖老虎皮的400两,一共461两。虽然离一千两还是有好大的差距,但是我下山还不到一个月,这让我顿感欣慰,初尘,加油!!!

    我也没忘了我来燕州城的目的,我的长命。第二天,我就出门去城里打听雍王府的位置,自然很轻松就打听到了,毕竟这里是雍王的封地。我来到雍王府前,看见朱红色的大门上斗大几个字――“敕造雍王府”,金字黒匾,两个汉白玉石狮子树立在大门两旁,整个雍王府给人庄重威严的感觉。我吞了吞口水,向门口走去,这时候,门口侍卫手中的红缨枪形成个“x”挡着我,道“王府重地,闲杂人等不可乱闯”,我道“我是雍王的救命恩人”,侍卫讥笑道“每天来冒认雍王亲戚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你省省吧,我们没有指示是不会放任何人进去的。况且雍王又不在府里”,“那雍王在哪”,他自觉说漏嘴再也不言语,我只好离开。

    长命啊,长命,你可知道小时候救过你的小姐姐找你来了。

    在返回客栈的大街上,我正吃着刚买的冰糖葫芦,这时我听到旁边有人说“听说了吗,雍王正在城外大营操练玄甲军”,“每年这个时候雍王都会从新兵中挑选好的苗子扩充玄甲军。”

    雍王在城外大营,我赶紧回客栈收拾行李,这次我不硬闯了,我去了新兵登记处,文书问“姓名?”,“初成”,“住址?”,“随州绝尘山脚小叶村”,“家中可还有人口?”,“无”,“为什么当兵?”,“没其他本事,因小时候跟隔壁退伍老兵学过些拳脚,所以想靠力气混口饭吃。”,文书看我说话口音和样貌也不像奸细,于是道“瘦了点,去新兵营练练就好了,这是你的征兵牌,你拿着它去领五两银子和两套新兵服,去吧。”

    于是我成功当上了新兵,去到了新兵营。

    这边,雍王大帐里,只见大帐口走进个八尺高,身穿金色盔甲,戴着头盔的硬汉,正是姬长命。只见他取掉头盔一把抱住大帐里身穿月白长衫的书生,道了一声“表哥!!!”,“你怎么才来,我都想死你了”,书生道“不是来了嘛,来,这是你写信要喝的高粱酒”说完把包袱里的几个竹筒全都取出来。姬长命赶紧取出一个竹筒,拔开酒塞就往嘴里倒,喝完用袖子擦干下巴上,从嘴中流出的酒,“哈哈哈哈,爽,太爽了,还是表哥亲手酿的酒纯度高,酒性烈,过瘾,喝过表哥的酒,这边关的酒我是一个也瞧不上,我就是为这口而活”,书生答道“你呀你,喝酒要节制”,

    姬长命道“军营里的规矩已经够多的了,在你面前还不让我快活快活,我们可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呀,要不是我一辈子都得留在封地,我还想跟你一起回太白书屋呢”,书生道“别,别,书屋不适合你,我的酒也经不起你喝”,姬长命“那你一年来看我两次,好不好?”,“正陵城离这边太远,关键是一路上尘土飞扬,来一趟都难受死了”,“那你这次就多在这边住几天,我给你在军营里弄个随行文书当当,也不用出去”,“好吧”。

    这头,新兵营初尘每天都跟一些新兵蛋子一起操练,早出晚归,累得要死。晚上还要睡大通铺,每天都要小心翼翼的把旁边正陵城胶东县的傻大个的脚从身上移开,每次洗澡都要借口尿遁。出尘就在想雍王什么时候才来新兵营选人填充玄甲军呢。

    这一日,新兵营正在操练,只见一个金色身影骑着一匹汗血宝马,身后跟着同样骑着宝马的几名玄甲兵。只见他肤色古铜,脸上轮廓棱角分明,剑眉星目,长得很硬朗,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在军装的衬托下勃然英姿,如一把刚出鞘的利剑,锋芒毕露,夺目耀眼。

    只听负责操练的校尉道“拜见大将军”,然后新兵齐刷刷的道“拜见大将军”,旁边胶东大傻个道“这就是雍王殿下,俺最最崇拜的人”,我脑子里怎么也无法把他跟记忆里白白嫩嫩,软软糯糯的团子挂上一点点关系,只见大将军对着校尉说着什么,然后校尉对大家道“现在前后两排对打,由雍王殿下亲自挑选玄甲新兵”。

    我还在愣神,冷不防对面一枪刺过来,我赶紧回过神来全力应战,我要成为长命玄甲军的一员。这时雍王从台上下来,边走边挑选着合适的人“你”,“你”,“你”,走到我背后时,我正好一脚把对方踢倒,然后只听身后传来富含磁性的一声“你”,我被选中了,我高兴得差点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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