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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七年2月20日 雨

    金陵城的夜市本来就是秦淮河上的风景之一,白天时热闹,晚上时候更加热闹。

    辽新都比不得,金上都比不得,唯一能比的只有西北长安的朱雀夜市,沿着贡院街一路走过,整个秦淮风景尽收眼底,河上有船、船下人影如梭、灯火通明。白日贩卖珠宝首饰、绫罗绸缎、胭脂水粉的小贩撤换了下来,换成了买小吃的、卖宠物的、卖各国珍奇的、卖字画古董的等等,换了一个风格但是热闹依旧。

    秦淮河上的画舫中传来悠扬丝竹,清风慢扶柳,绫罗有洞天。和风细雨之中的秦淮河别有一番奇景,置身其中便是如同走入了迷离之境,倒是个美不胜收。

    “哥哥,你不是不吃么?”

    “别废话,赶紧吃完它。”

    兄弟二人躲在小巷的阴影之中,方之唯撕下一个鸡腿三两口便吃了个干净,就连那根腿骨都让他咀嚼了一番,细品其味。而那旁边的肉块更是让他二人包着白面馍馍早已吃了个干净。

    扔?这东西若是扔了,那可是要天打雷劈的,这些日子年景不好,鸡鸭羊猪狗都涨了许多,普通人家月余能吃上一次便已是不易,更别提他们这样的落魄子弟。

    吃饱喝足之后,兄弟二人不约而同的打了个饱嗝,小弟拍着肚子说道:“那家小姐真是人美心善。”

    “还有钱。”方之唯非常认真的说道:“不是一般的有钱。”

    “对,还有钱。”

    不说废话,方之唯最擅长的能耐便是观察入微,从送来的那些肉食可以看出来,上头那位小姐一定不是本地人,她点的这些都是这醉春楼的名菜。

    一个女孩子家家能吃多少呢?但既是吃不了多少却有点了那么许多,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人家压根就只是为了尝尝这金陵城的滋味。

    这醉春楼的东西可不便宜,一只烧鸡五百文,这还是去年没闹旱灾之前方之唯跟一位小姐去吃饭时的价码,如今的话怕是得涨到了一贯钱还多。

    而那一大盘子烧羊恐怕也是昂贵的很,全都是羔羊的羊排,外头买来生肉都得三四百文钱一斤,这再加上草原厨子的手艺和这寸土寸金的贡院街,少说一斤在醉春楼得卖上个七八百文钱,刚才那一根羊排便是一斤有余,人家小姐一给便是十根。

    这出手可不是一般的阔绰了,哪怕是金陵城那些个有数的富户都不敢这么糟践钱呢。

    “哥哥,这盘子里还有些汁水,等我再去讨要个馍馍来,咱兄弟将它蘸蘸吃了罢。”

    “没出息的东西。”方之唯斜眼瞪了自己这蠢蛋小弟一眼:“等会子你一句话都别给我说,差点让你给搅合了。”

    “我晓得……”

    方之唯叹了口气,看了一眼憨包似的兄弟,见他这头在答应那头居然在舔盘子,便是没好气的摇了摇头,掏出一张丝质手绢擦了擦嘴,整理了一番仪容:“等会子咱们在街上便去巧遇那位女菩萨,今夜保她开心愉悦。”

    “怎的个开心法?”

    “到时你便是知道了。”方之唯在手中一拍扇子:“走!”

    两人趁着夜色走入了秦淮夜市之中,而佛宝奴此刻正站在一处柳树旁,对面正有一个画匠在对她的进行临摹,现在这种画像的生意可是火爆,大姑娘小嫂子都爱在这里让匠人画上一手,摆在家中亦或送人。

    佛宝奴自然不能免俗,她穿上男装时就再也看不到自己这样的姿态了,所以她想给自己最美的样子留下纪念,即便是要在这里站半个时辰也在所不惜。

    “这位姑娘,看你的模样,应该还不到双十吧?”画师为了避免顾客无聊,一般会边画边和人家聊天,所以一般都会想到什么说什么:“年轻真好啊。”

    佛宝奴噗嗤一笑:“你说笑了,我已快三十了。”

    认识宋北云的时候,她便已经二十三了,如今快五年过去,孩子都已经三岁有余,还二十呢……这老板可是真会说话。

    “看不出来看不出来,夫人可是真出少啊。”

    佛宝奴听惯了“吾皇圣明”“陛下英明”之类的恭维,冷不丁听到这样一声别具一格的夸赞,她笑得很是由衷,虽然知道这画匠说这话是种拉拢顾客的话术,但不知怎么的,听到就很开心。

    不多一会,画卷完成。佛宝奴走上前看了一眼,觉得这人的手艺相当可以,将自己画得是娇柔美丽,十分养眼。

    “夫人稍等,我这便给您装裱一番。”

    在等待画匠装裱时,佛宝奴撑着伞眺望着秦淮河上的风光,两岸灯火映入眼帘就如繁星点点,置身其中仿佛置身银河。

    上过战场见过杀戮和残檐断壁的佛宝奴不由得心生感慨,感叹一声太平当真千金难求,再转念一想一手缔造这一切的人居然是那个会抱着自己叫自己宝宝的坏人,她就不由得笑出了声音。

    “夫人好了。”

    一声呼唤将佛宝奴从神游太虚给拉了回来,她让女官接下了画卷给了钱便离开了。

    她其实是有些怪癖的,比如一般不会直接接下别人递上前的东西,这让他看上去比较高冷,但殊不知她只是嫌脏罢了。

    但说来也奇怪,自己明明那么嫌弃他人,但偏偏在遇到那个狗东西时却干什么都不嫌脏,甚至就连咽下他的那个东西都……

    “陛下,那两个泼皮过来了。”

    女官小声提醒了佛宝奴一番,而阿奴却只是笑了一声:“无妨,你没见宋少保都不把他二人当个物件么?”

    想到自家狗男人不光不把那两个人当回事,甚至还骗了他们一百文钱就觉得有趣。

    而宋北云不当回事,难道佛宝奴就会当回事么?作为一个十五岁就游历四方、十七岁上战场、二十三岁便挥师北上打到了阴山侧的人来说,这种场面简直就是玩笑罢了。

    至于说什么想勾搭佛宝奴,那也真的是个笑话,就凭这些人那也配?也不看看她男人是谁,宋北云可不是五短身材靠卖烧饼为生的市井小民,那可是个以纵横之术驰骋三十六国从无敌手、以一己之力打造盛世王朝的人、是一国皇帝宁可用十六州县换而不得的人。

    所以宋北云对这种事并不上心,佛宝奴自然也不会上心。

    “对了,韩姬最近可还好?”

    佛宝奴突然想到了那个在大西北修路的韩姬,这一晃都快两年过去了,也不知道那边的情况到底如何。

    于是她开口问了一句。女官则立刻上前说:“韩大人有些日子未曾上报了,似是因为工期很紧,她如今已随工程队进了山中。”

    “也算辛苦了,你明日捎封信回去,给参与修路者以嘉奖,让他们过个好年。具体事宜让吏部斟酌。”

    “是。”

    说话间她已经来到了一处猜谜的摊位之前,摊主会将灯谜和奖励都放入灯笼之中,花上十文钱便能猜上一段,若是答对便能得来奖励。

    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小物件,木头发簪、小荷包、手工的小虎头鞋、布娃娃等等之类,但这个游戏却是很吸引人,不少年轻女子在情郎的陪同下在得到一些小礼物时会发出惊叹的欢呼,让人尤其感叹青春。

    灯谜有很多,但简单的很快就被他人给抢到了,剩下的一些比较难的都留在了那里,里头的奖励虽然是最好的,但却始终无人能摘走。

    佛宝奴走上前让女官给了老板钱,摘下了一个灯谜:胖娃娃,滑手脚,红尖嘴,一身毛,肚里红。

    佛宝奴端详一阵,想了半天却也没想到个答案,刚要摇头放弃时,身边却传来了个声音:“这不是正是桃么。”

    回头看去,正是那两个小混混之一,之前只是远观,这放进了一看倒也算是个俊俏的小男人,身上穿得也不差,手上拿着一柄扇子颇有些风度翩翩的模样。

    “姑娘好。”方之唯握着扇子朝佛宝奴拱了拱手:“方才多谢姑娘相赠,但姑娘似乎有些误会,我兄弟二人并非是在路边乞食,而是因那文章写得困倦,便出来观摩一番人间百态。等姑娘走了之后,此事一直在心中纠缠,若是不向姑娘解释,怕是彻夜难眠。”

    佛宝奴嗤笑一声,没有搭理他。只是她这冷若冰霜的模样突然笑了起来,霎时间就如那含苞的茉莉刹那盛开一般,惊艳了方之唯一脸。

    方之唯没有太靠近,而是站在佛宝奴身边,满脸笑容的看着她道:“姑娘似乎不是本地人啊,不知姑娘从何处而来?”

    “辽。”

    佛宝奴冷冷的回答了一句,方之唯连连点头:“那便对了,我观姑娘身上之气度,犹如万顷辽河,恬静而深邃。不似南方这小家碧玉一般,看来小生却是没有看错。”

    他的话术挺厉害的,不管是表达也好还是语气也好都能给人一种文质彬彬的感觉,说不上喜欢但绝不讨厌。

    见佛宝奴不说话,他便将灯谜的答案写给了摊位的老板,老板递过来一个木雕的小挂件,他接下后顺势递给了佛宝奴:“姑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