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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五章 君主立宪

    对于帝国议会能够不同平常,如此快速的针对弗朗明哥大公国一案做出决议,经办此事的亚瑟是感到很意外和惊喜的,惊喜的是,毕竟自家主君获得更大的权力和地位,他作为追随者也将要水涨船高。

    而意外的就是,神圣帝国的帝国议会虽然不像布鲁克和弗兰茨议会那样低效率,前者君主立宪,王权被议会与内阁占据大半,往往一方提议某事,另一方多半会因此扯皮,而后者自从推翻了鸢尾花王朝之后,那就进入了百花齐放的议会时代,泼妇骂街、扔鞋斗殴都是家常场面,一个提议通常都要吵个一两个月甚至三五个月才能成行,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而作为神圣帝国境内所有邦国代表和地方贵族聚集在一起的国家权力机构,帝国议会通过一条决议通常也是要花费十天半月时间的,这次会这样痛快,完全出乎了亚瑟的意料之外。

    当然对他来说自然是越快越好。

    “想来那位约瑟夫皇帝对于我这种主动为帝国考虑的行为十分赞赏吧?有双头鹰家族的态度,帝国议会对于新大陆这边成立一个大公国并不会太重视,也不会为此故意跟皇帝对着干提什么反对意见,顺水推舟之下自然办的利索……”

    约翰半是吐槽半是解释的说给亚瑟听。

    “对于神圣帝国来说,成立归属于帝国旗下的邦国大公国,自然要比归附于埃姆斯丹更有利一些,毕竟埃姆斯丹吞下金沙州之后已经属于神圣帝国旗下国土面积最大的邦国了。那样一来,与帝国境内那些只有几千平方里的小邦国相比,国土大增又远在新大陆的埃姆斯丹的话语权将会大大的增长,地位也将变得超然,这并不利于帝国内部权力的平衡,也不利于双头鹰家族把持帝国大权。”

    亚瑟虽然能力不俗,但是对于高层的政治权谋方面没有丝毫经验见识,自然不是得到威廉三世言传身教和前世历史与理论洗礼的约翰可比。

    听完了约翰的解释,顿时深思起来。

    然后说道:“那么陛下你岂不是三方之中吃亏最多的?”

    三方指的是神圣帝国那边和弗朗明哥大公国这些贵族家族,以及约翰所代表的埃姆斯丹王国。

    约翰摇头笑道:

    “吃亏谈不上,反正大公之位是落在我头上的,我要是在乎这点权力,那么之前就不会提议成立君主立宪的大公国了,弗朗明哥这边的事情我都暂时不打算过多干预,跟海加尔那边一样,先打好根基,以后再慢慢来。”

    没错,新成立的弗朗明哥大公国约翰是准备打造为君主立宪制的国家。

    并不是约翰出于历史进步方面的考虑,认为君主立宪制要比中央集权制高明,在他看来制度不分高下,只看是否合适。

    他这样做其实只是因为身兼三个国家王位,暂时还没有那个时间亲力亲为一国政事,所以日常事务都交给这些闲不下的贵族去处理正好,不然这些习惯了权力的家伙在闲下来之后,万一整天胡思乱想,做出什么出阁的事情那就不好了。

    另外,约翰之所以是选择成立大公国,而不是王国,便是因为在西方世界,王位继承是一件十分严肃且严谨的问题,在唯血脉论的欧罗巴,只有先辈有着国王或者选帝侯等君主称号的家族,才有资格获得王位继承权。

    普通贵族除非与王室联姻,才会有很微小的机会登上王位,不然是根本不合法理的。现成的例子就是弗兰茨第一帝国的波拿马大帝,作为曾经征服了大半个欧罗巴的军事统帅,人们认可他的战功赫赫,但是一旦他自封皇帝,染指帝王权力,依旧被全部欧罗巴国家所排斥,并且公开斥之为篡政。

    别看这一次只是一个大公国,而不是王国,原则上作为帝国皇帝,那位约瑟夫皇帝是可以任意封赐一位大公国的君主之位给其他人的,只要他拿的出一块实际的封地。但是如果他提拔的是一个普通贵族成为一个大公国的君主,那么估计会得到帝国所有邦国王室和贵族们的抵制。

    按照欧罗巴的传统和制度,大公就是一个大公国的君主,比公爵和亲王地位都要高出一级,比国王则只低半级,但是也属于独立的国家,除了正式场合见了他国国王要先行礼之外,权力上跟国王也没有任何区别。

    也就是约翰以埃姆斯丹王储与海加尔国王的身份,才会被推举为自治以后的弗朗明哥君主,得到了弗朗明哥大公的冠冕。不然除非是某位王子或者公主,再不济也要是曾经出过选帝侯和公爵的家族,才有资格被皇帝授予大公之位。

    亚瑟明白约翰起身并不贪恋权力,但是作为比较传统的那一派贵族出身,他还是更推崇君主集权制而非立宪派。

    “陛下,那么放任这些家族来统治大公国,是不是将来会有权力失衡的麻烦?”

    “放心好了,这个世界虽然超凡隐匿,但到底是伟力归于自身的超凡世界,只要我的实力不退步,那些家伙就翻不起什么大浪,真有腐败不堪的货色,那就杀一批换一批便是,反正抢着当官做贵族的人有的是!”

    约翰对此并不以为意,虽然他这个大公也只是名义上的,弗朗明哥大公国内部还是采取的君主立宪制,由议会和内阁执政,但是如果君主一方强势的话,也并非没有可能收回权力,打破立宪重归君主制,布鲁克历史上不久几次在君主集权和君主立宪之间反复,然后杀的国内人头滚滚吗?

    约翰并不急于对弗朗明哥内部动手,毕竟从西部三州时期开始算,他们也都算是自己一方,虽然王权跟宪政天然就是对立的,但也是合作的,暂时维持现状,目前最重要的还是发展埃姆斯丹王国那边。

    约翰杀气腾腾的话让亚瑟感到了震撼,果然君主考虑问题的角度跟他这样的追随者是不同的。

    于是在约翰来到新弗朗明哥州一个月后,事情终于尘埃落定。

    新弗朗明哥州诸家族共同组成贵族议会,宣布向约翰这位埃姆斯丹王储和海加尔国王效忠,但是却并不归附于埃姆斯丹与海加尔,而是归附神圣帝国成为一个大公国。

    没错,出乎外界预料的,事情有了一定的变化,新弗朗明哥州并没有直接归附于埃姆斯丹王国,而是归附于神圣帝国旗下,成为皇帝册封的大公国。

    这里面也有神圣帝国那边的意思,这段时间约翰和新弗朗明哥州两边,一直在通过神圣帝国驻新弗朗明哥州办事处与旧大陆那边进行三方联系,所谓的办事处其实就是原本几家神圣帝国商人临时逐渐的部门,毕竟旧大陆那边一般只是在新大陆主要的国家地区设立了使馆,新弗朗明哥州原本就比较偏僻,以前一般具体涉及神圣帝国侨民的事务都是归设在金沙州的办事处来管理。

    之所以成为独立的大公国挂靠在神圣帝国旗下,新弗朗明哥州政府对外的表示是迫于国际上的压力,所以才没有让埃姆斯丹并吞新弗朗明哥州,埃姆斯丹作为吃亏的一方,接受了这个事实之后,也隐晦的对几家列强表示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