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帝国宪法
第一天两项御案获得通过后,《帝国日报》予以了庞大篇幅的报道。虽然按照章程规定,国会在进行讨论时记者是不得参与其中的,但帝国此时并没有完善的新闻法,参与国会的人员亦没有接受“无可奉告”一类的培训,只消记者稍微追问几句,场内所有的情况便一清二楚。
当然,就议题本身而言,公开之后取得的效果更好,更有利于深入人心的探讨。林广宇便也不准备追究有关的“泄密”责任,否则,作为《帝国日报》的最后审定者,他完全有权力将有关报道拿下。
但放行归放行,皇帝的指示非常明确,责成政学院立即起草一部新闻法,在原有的报章管理章程上进一步细化深化,今后如有媒体或者当事人再敢随便泄露国家机密,报纸封馆、人员追究责任。
对帝国政治改良进程中所涌现的点点滴滴,欧洲列强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各国大使、公使纷纷撰写报告,向政府和外交大臣汇报中国政治中出现的新局面,《泰晤士报》、《宇林西报》等知名媒体予以了全程报道,其热衷的态度甚至不亚于中国本土媒介。
对大清国号改为“中华帝国”后,因为不涉及到利益关系的调整,各国依照惯例表示了祝贺,只有日本除外。日本公使对外交大臣梁敦彦提出了抗议:“贵国所称中华帝国,称贵国为天下中心,难道以蛮夷视周围友邦乎?”
对日本而言,中国两字所蕴藏的意义不仅仅止于一个简单的名词,在其背后有着深刻的正统情节。中国原来是“天朝上国”,自称“中华”自无不可,但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国势日衰,早已经失去了天朝上国的威风与地位,而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特别是通过日清、日俄两场战争的胜利一跃而成为世界列强后,其心态俨然以“中心”自居,对帝国号称中华倍感感冒——这也是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以“支那”这个明显带有贬义的词语称呼中国的内在原因。
面对日本人的胡搅蛮缠,梁敦彦显得不卑不亢:“中华者,系中国自古以来自称谓。中华二字,顾名思义,系华国之中,华国之中为中国,华国之边缘自古为夷狄,日本一贯号称不属华国,何必计较夷狄?倘若贵国计较夷狄,是不是要先承认贵国首先为华国之一部分呢?”
伊集院的牙齿咬得嘎嘎响,却又无法反驳,只能再冒出一句:“贵国遽改国号,未与友邦协商,太过匪夷所思。”
“5000年来,鄙国改朝换代不知凡几,不知道有哪一次是和贵国事先商量了的?”梁敦彦强压住火气,“美利坚原为英国殖民地,后来独立,不知是否与贵国事先商议?”
“日支两国文化相近、唇齿相依,彼此关系特殊,与他国关系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那么,朝鲜与鄙国文化相近、领土相接,彼此关系自古特殊,与他国关系同样不可等闲视之,日韩合并之举贵国倒是事先并未照会鄙国……”梁敦彦反唇相讥,讽刺日本吞并朝鲜。
这是注定没有结果的交涉,伊集院只能悻悻然归去。
有了第一天的热闹与经验,随后几天对其余各项御案的讨论进入了愈发激烈的过程。
第三号御案系政府官员任职年限,梁启超指出,中国官员自古以来除非出现不能胜任本职或者本人告老还乡的情况,任期一律终身——但这显然有悖于天伦之道,按照皇帝的旨意,应该仿行宪政国家实行退休制度,按照官员品秩的不同设立相应退休年限。
“正一品者,年满70退休;从一品、正二品者,年满65退休;从二品、正三品、从三品者,年满60退休;正四品至从七品者年满55退休;正八品以下年满50退休。”当然,退休年龄的规定虽然是一刀切的,但同样允许例外,“若总理、协理和各部大臣以该员年富力强,职责重要,报请圣上同意后容许递延,递延一次不超过2年,每人递延不得超过2次,若递延期间品秩变动,则以变动后的品秩作为退休年龄之依据。”
对这个制度的规定,虽然出乎各位重臣的预料,但正如皇帝所料想地那样——任何一个大臣即便心中有所不满,也不愿意给皇帝留下人老犹恋栈的不良影响。更何况这个退休年龄的制定基本符合帝国职官的任职情况,以往确实有一部分重臣过了70还在职场拼杀,但无论精力也好、能力也罢,都极大地衰退下来、于事无补,何必自讨没趣。
对资政院议员而言,这番任职年龄的限制只针对政府官员,议员任期却可终身,这便给他们提供了一种优越感,虽然也有人提出要辩护一番,但主流意见特别是新锐派对年老之人把持朝政的固有症结早已种下,提议表决自然是极力赞同。
与退休制度相辅相成的是年金制度,杨度朗声说道:“官员年老致仕,除皇上钦赐优容外,别无他物,以至于生活困难,不得不仰仗积蓄,部分官员贪污腐化固然有其道德不检点之因素,但为身后事考虑、为子孙事考虑亦是重要原因。皇上一贯体恤臣下,先既已仿效西洋各国设立退休制度,则养老金制度亦一并遵照执行。”
按照议案的提议,官员俸禄被分为级俸和职俸两部分,级别即与官员品秩相对应的俸禄,品秩一经确定,除非变动,终身不易——退休后的大臣依旧保留品秩,职俸与职务密切相关,因职务不同而俸禄不同。官员在职期间,这两俸一并发放,构成官俸,官员退休之后,依然按照其退休前最高级别发放级俸,以作维持。
当然,一旦涉及到发放养老年金,就有一个资金如何筹集的难题。皇帝也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现有官员自维新三年起,一律按照本人官俸之十分之一提留年金,以备退休后发放。每逢官员退休,则对其进行勘察,若无渎职、违法、贪赃情节,则发放养老年金,先从本人提留年金部分提取发放,提取完毕后,由职官部从国家财政中提取发放直至官员过世,若该员不幸提前过世而本人提留年金部分仍未提完,则将剩余部分一次性发放家属,充作抚恤。
个人提留年金部分予以计息,按年息5厘计算,由财政部会同职官部统一建档、结算,每年岁末核对。年金制度从维新三年7月起执行,以前从未缴纳过个人提留部分的官员若退休,则视作缴足,由朝廷统一发放。
除此之外,杨度还着重指出,皇帝认为目前官员俸禄太低,各种非俸收入太多、太杂,有茫然不知所措之感。今后官俸体制改革将要大幅度提高官俸收入,减少俸禄之外的其余收入,“务必使贪官无所遁形,使清官不至于为生计发愁。”
皇帝明确指出,资政院议员任职期间即为帝国服务,国家同样要发给年俸以资使用。
端的是皇恩浩荡,这份御案的提出博得了全场阵阵热烈的掌声,几乎无一人表示反对,最后的投票结果也显示了这一点,186票全票赞同通过。
当然,财政大臣载泽的脸是铁青的,这意味着财政部想要平衡预算,控制财政赤字的难度又加大了,偏他有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与全体官员、议员对抗,个中滋味只有自己体会罢了。
一路有惊无险,经过近5天的讨论,前面8项御案均获得了通过,到了第6天,最后一件,也是最重要的一件御案要提交国会讨论,这便是《中华帝国宪法(草案)》。
这份草案是在数年前通过的《钦定宪法大纲》上修改而来,历经2年多的风雨,可谓数易其稿,反复推敲琢磨,政学院和修律大臣为了宪法的文字与细节问题,反复讨论研究,终于拿出了现在这样一个草案提交议会。
如果说杨、梁等人前面公布的8项御案都是在形式层面或者部分层面对国家体制进行有限调整的话,那么宪法草案所承载的内容就是寄托了对帝国维新事业的总体战略规划与宪政改良的全局谋划,如果不能形成一部凝聚统一意志、结构完整、条例清晰的帝国宪法,那么无论皇帝在其他方面做出了多大的成就,就宪政改良而言,在整体上是不完整和全面的。
因此,宪法草案甫一推出,她的命运就为全场所关注、所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