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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五章 能饮一杯无?

    今晨,天刚蒙蒙亮,叶惊阑便收到了无名之人送来的离人醉。

    叶惊阑好酒,这是在盛京连三岁小童都知晓的事,甚至还被稍大一些的孩童编成了一首歌谣,踢毽子、跳皮筋、走街串巷都有传唱。

    唱的是什么?

    记不清了!

    叶惊阑眯眼打量着圆桌上三坛压着红布沙包的酒,心旷神怡,哪还想得起盛京城里的小曲儿。

    “好酒”二字,涵盖之意极为广泛,叶惊阑并非见着酒就走不动路的人,他所品之酒皆是上佳。

    打他眼前过的酒,没千种,也有个上百种。

    年节时从梨树下挖起的绫罗春,是他在盛京唯一的挂念,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酒不同,品酒之人心境不会年复一年如一,自然是不会再次尝到同样的味了。一年的绫罗春和三年的绫罗春终归是有少许差别的。常听人说,酒是越陈越好。这话对绫罗春这种酒来讲就是谬论。从树梢上开的第一朵梨花被未嫁女儿素净之手摘取,到年节时由同样干干净净的手从泥地里起出,一年未到,味儿却是最好。这酒,当真是怪。

    塞上陈情酒,在他心中占有一席之地。塞上天暗云疏,黄沙卷地,草木难生,唯有暖身子的酒水与猎猎战旗,高亢行军之歌最为相配。喝的时候酣畅淋漓,喝过之后回味无穷,无法形容的滋味,只在年少之时有幸领教过,至今难忘。

    江枫城的金玉露是绪风追的那个小妖精最喜欢的酒,其特点为醇香,小口抿时可尝出甘甜,适合三四个姑娘热÷书在一起谈谈风花雪月事,饮一小杯胜却人间无数的金风玉露,岂不十分妙哉。

    花朝城的啼绿酒……

    叶惊阑手肘撑在桌上,一只手指横在下巴处。记得上次与他对饮的人曾猜测过为何叫啼绿,那人认为是取自“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这句诗,江南盛景,春意盎然,自然是啼绿。叶惊阑毫不留情地拆了那人的台,啼绿是元十三路过时命名的,因了一渔家女为生计奔波不知疲倦地在绿水上泛舟,撒网,捕鱼,在夜幕低垂的那一瞬,她如同解脱般地伏在船上嚎哭,元十三素来心善,赠了周身所携银钱、首饰,就连一身锦衣都同渔家女换成了棉麻粗衫,花朝城里的老百姓感念元十三的菩萨心肠,把这酒名延续至今。

    至于青宁城的沉霞酿,沙城的沧陵酒……

    不计其数的天下名酒,他都有尝过。

    所以这三坛还没掀盖儿的离人醉,他一闻就知定是凌城最美的那一种。

    叶惊阑用一方锦帕擦着酒坛子,心情愉悦到吹起口哨,意料之外的收获。

    他有想过,在山高皇帝远的扬城给他送东西的,用手指头掰着数,也不过那么几个人。

    卿萝一向是不喜他的,怎会给他送杯中物,就算是送,送的肯定是一些见血封喉的毒药,要她掏了她的荷包给他买最好的离人醉,那他愿意把叶惊阑这三字倒着写。首先就将她排除了。

    元六,这人阴晴不定,在盛京有给他塞过美人儿、字画、花瓶、玉器,说不准到了扬城就转了性,以美酒来蛊惑他?在扬城送凌城的离人醉?值得深思。

    狗爷,估计正在云殊城用清规戒律约束自己,都快要立地成佛了,哪来的心思给他送酒喝。

    析墨的话……极有可能,骚狐狸虽然不喜欢他这只野山鸡,但明面上的客套寒暄是从未少过的,尤其是在两人即将分别之际。

    罢了罢了,先喝上一杯提神。

    他拿开了红布沙包。

    “孟章,能饮一杯无?”叶惊阑对着空气说着,他知道孟章昨夜是睡在他的屋顶,更深露重,实在不容易。

    孟章闷声不言。

    一片青瓦落下。

    “啪。”粉身碎骨。

    叶惊阑一副预想之中的神情。

    孟章是用这种简单的方式回答了他——不要。

    叶惊阑只是笑笑,云岫说的很对,他的下属们都是些奇奇怪怪的人。比如孟章,少言寡语,针针见血,不谄媚,不附庸。

    他从怀中掏出一只琉璃小杯。

    这琉璃杯本就是一对,在无名岛上赠了其中之一给云岫作念想。

    “你若不愿陪我喝上一杯,那便去将蒙歌叫醒。”叶惊阑来了兴致,就想试试能否灌醉这个总是板着脸,背着刀的汉子。

    叶府有几条不成文的规矩。

    小心叶大人突然交代的事——譬如心血来潮的叶惊阑命蒙歌去将神捕大人家中的猫儿偷了,亦或是要金不换去结了冰的护城河里捞一尾不胖不瘦不长不短恰好四两的鱼。一人屁股上留了一块黑疤,一人膝盖一遇阴雨天就如针扎。

    不能惹古灵精怪的蒙络——总是被迫充当蒙络新做成小机关的试验品的蒙歌深有感触,宁可去偷猫被追到青宁城挨一顿暴打,也不想要惹上蒙络这个烦人精。

    不能叫醒睡着的蒙歌——哥哥平日里都算是好脾气,没睡醒的时候就成了一头猛狮,逮谁扑谁,不死不休。

    孟章故意踩碎了一片瓦作为回应——毋宁死,不屈从。

    一身傲骨的四象之首。

    叶惊阑捏着小杯轻嗅,清冽的酒香。

    “就不怕有人下毒?”脆生生的声音来源于墙头。

    他搁下杯子,抬眼。

    白底红线勾边的窄袖骑装。

    头发高束。

    云岫坐在没有一根杂草的墙上,脚在不安分地晃动。

    他举杯,如不是她脚上穿着一双白靴,他倒以为自己梦回凌城,人生又是初见。

    “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想死都死不了。”

    叶惊阑双颊浅浅的梨涡比起酒更醉人。

    “好人不长命,祸害留千年。”她的语气带了几分不屑。

    “活到千年,甚好。”

    没皮没脸的人,连王八的寿命都要抢去顶在头上。

    云岫落到地面,直奔他来。

    为了……

    桌上的酒。

    她从怀中摸出与叶惊阑手中一样的琉璃杯,以清酒冲洗,再斟满。

    看着她一气呵成的动作,叶惊阑不由自主地笑起,说道“我方才还在想云姑娘何时这般好心了,特意前来提醒我小心贼人心歹,原来是怕我一人独酌把这桌上三坛给送进肚儿里了。其实不劳姑娘费心,你在院墙那边知会一声,我立马送去请你品鉴。”

    云岫挑起一边眉,没有顺着他的话茬子说,而是问道“这是什么酒?”

    “离人醉。”

    “……”

    云岫默然,在无名岛上同他河滩上并肩坐,还用普通水酒骗她说那是离人醉。

    难怪当时感受全无。

    抿一口。

    叶惊阑摸着下巴想,当初两杯入喉,再灌半坛的豪气去了哪里?

    “我原是想着姑娘这般豪爽,会是一口闷。”

    云岫摇头,“我觉得它就应该小口尝……”

    “粗人喝的酒,三杯下肚暖身子,四杯五杯壮胆气,你认为教他们小口慢慢喝能尝出什么滋味来?”叶惊阑在激她,没能灌醉孟章,逮住一个自己送上门来的云岫更是不错。

    “不成。”

    “为何不成?”

    云岫皱起眉,似在思考他的问题。

    想了一会儿,云岫答道“不知为何,我嗅到这酒的味儿,就觉它应是小口喝。”

    难道这事在她心中是不可磨灭的记忆?叶惊阑如是想着。

    打斗声从不远处的小院子里传出。

    想必是蒙歌被孟章从床铺之上叫醒,开启了追杀之旅。

    蒙歌功夫不差,浑身上下除了那张臭嘴和不够靠谱之外,其余一切都还说得过去。

    孟章自认理亏,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只能不停地跑动,躲着蒙歌的袭击,偶尔接上两招为求保命。

    听这浩荡声势,摔桌,丢椅,砸古董瓷瓶……样样齐。但望扬城城主到回来那时别太过心痛,以致于一命呜呼、驾鹤西游。

    叶惊阑与云岫在混杂的声响里举杯。

    “敬大人,望大人府中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热闹非凡,人间胜景。”

    “多谢。”叶惊阑怎会听不出她话里的嘲弄,拐着弯说他府上鸡犬不宁,然而他根本不介意。

    云岫再斟一杯。

    “该启程了。”叶惊阑将红布沙包又压回了酒坛子上。

    云岫眼疾手快地抱过一坛,叼着琉璃小杯,迅速跃上矮墙,“去哪里?”

    “不可说。”叶惊阑伸了个懒腰,放松地说着。

    酒的主人该来寻它了。

    说到底不就是先礼后兵。

    云岫的身影已然消失不见。

    “蒙歌。”叶惊阑唤道。

    在和孟章交手的过程中,蒙歌的瞌睡没了大半。

    他气冲冲地掠过来。

    “大人。”蒙歌叹着气,感慨自己的清梦被人搅和了,一睁眼就是这个常年顶着一张死人脸的男人。

    “主上。”孟章恭敬地行个礼,他是叶府里礼数最为周全的一个人。

    蒙歌别扭地说道“大早上来扰人好梦,你年纪大了,睡不着,我省得。可我年纪小,还需长身体,你怎能这么无情无义。”

    大体上算是清醒的蒙歌开始耍无赖。

    昨日金不换说过蒙歌年纪大,现在有个年纪更大的孟章,蒙歌暗戳戳地笑,好歹有人和他承受一样的痛苦。

    孟章却答“老而弥坚,能成大事。年岁少,花花肠子多,多是半途而废。”

    蒙歌一敲自己的脑袋,怨怪自己还没能清醒过来,无法用言语当做武器狠狠地捅向孟章。

    金不换骂他年纪大,一事无成。

    孟章讥嘲他年纪小,半途而废。

    这可如何是好,在叶府里哥哥都快抬不起头了。

    蒙歌绞尽脑汁地在想用什么话来让孟章吃个瘪。

    叶惊阑见他想入非非,一脸嗤笑,再次唤道“蒙歌。”

    “哎!”蒙歌干脆地答着,大人有事哥哥服其劳,大人有事哥哥服其劳,自我催眠两遍之后,他又绽开笑颜,“哥哥是大人的心肝,大人的宝贝,大人的贴身小袄,有事请吩咐。”

    反正他的无良主子马上要启程了,叶惊阑走后,扬城就是他蒙歌逍遥法外之地了,在主子离开前表达忠心,是不是很妙?

    机智的哥哥最喜欢这种热泪盈眶的离别场景了。

    适时挤出一点眼泪,是临走前的依依不舍。

    拽住大人的衣袖,鼻涕唾沫直往上蹭,毁了他的衣袍更好。

    “大人?”蒙歌的手掌在他眼前晃晃。

    他在想用什么姿势抱住叶惊阑的臂膀比较好。

    “既然这样,那你代我去一趟云殊城,顺道和狗爷问声好。”

    叶惊阑从袖袋里取出一封书信。

    郑重地交托在蒙歌手中。

    手指在信封上敲敲以示重要。

    蒙歌愣了神,怎么回事?是睡得糊涂了还是根本就是活在梦中。

    “大人,这……是何意?”蒙歌犯了结巴,怎么是他去云殊城……

    叶惊阑眉眼弯弯,“你是我的心肝,我的宝贝,我的贴身小袄。我去云殊城不过是为了给狗爷庆贺,实际上三言两语便能交代清楚的事儿,我劳神费力地专程去一趟并无多大意义。且卿大人在扬城,这朵解语花我若是不照顾好了,回盛京时参我一本,你这腰牌也保不住了不是?不如你去做一回信使吧。”

    “我……”蒙歌再无一丝睡意。

    “路途遥远,你就坐金不换为我准备的马车去吧。”

    早知今日,何必愁叶惊阑在路途上太过无聊,连夜在马车的角落装了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只为了助他打发时间?

    没想到悉数落到他头上了,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放在哪些地方了。

    像硬吞了一块黄连,苦得说不出话。

    孟章清了清喉咙,“蒙大人一路好走。”

    “他娘的。”蒙歌骂道,此时此刻,他不用酝酿情绪都能哭出声了,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叶惊阑充耳不闻,起身,一手抱一坛离人醉。

    他这次要走正儿八经的院门,“翻墙客”这词若要传出去多难听啊。

    堂堂大理寺卿,女帝亲命的钦差,以越女子的墙头为兴趣……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适才好像也坐过他的墙头?

    原来翻墙不止是他一人的乐趣。

    金不换驱车到后门。

    三辆遮得严严实实的马车并排在外。

    还有一匹从马厩里牵出的日行千里的骏马。

    与此同时,叶惊阑敲开了云岫的院门。

    “绕城一日行,姑娘可赏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