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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纸条

    狗爷不再追究到底是谁打伤了旺天才,反正死的七七八八了。难道要他找个巫师来跳大神招魂,一个一个审问吗?

    漏了便漏了吧,漏网之鱼迟早还是会成为瓮中之鳖。到时候任由他煎炒炖煮。

    现在并不需要收拾这些小虾米,他没这闲工夫。

    晚宴自然是没了,他突然间就丧失了对游戏的兴趣。

    这感觉如同一晌贪欢,倏而梦醒,索然无味。

    哈欠连天,昨晚对旺天才期望过高,等了半夜,没想到竟等来了一只伤痕累累的大宝贝儿,真是令人……惊喜呢。

    这么久了,终于又碰上了敢于挑战他权威的人。

    心里隐隐有了火光,这是希望的火苗,它会燎了一片名叫无趣的心上荒芜。

    该死的令人渴盼的快乐。

    可惜现在还不是时候。

    他需要休养生息,而后才能打起十二分的心力来对付吃了熊心豹子胆的人。

    等在这里一刻钟,阿一及其手下护卫把该安顿的,都安顿好了。他们是狗爷手下最得力的护卫队,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狗爷交代的任务,达成最大程度的满意。

    譬如魂归西天的——填进坑里,沤成花肥。

    譬如气息奄奄的——找个人来瞧瞧,不行就填进坑里,沤成花肥。

    譬如挂上了彩的——该治就治,突然治成了气息奄奄的那一类,等到眼睛一翻,腿儿一蹬就填进坑里,沤成花肥。

    譬如活蹦乱跳的——暂且不用管,如是会慢慢变为第一类的,就提前挖好坑,灵魂刚一升天,就能填进坑里,沤成花肥。

    狗爷从不嫌花肥多。

    毕竟月见谷的娇花还需要他用心浇灌,呵护成长呢。

    “穆虚,你随我走一遭。哥俩好久未交心,今日得闲,一道散散步。”

    众人对狗爷念及维系兄弟情谊发出一阵唏嘘音。

    狗爷招来穆虚,同他肩并肩,一起往海边走。靠得极近,两人之间只一拳远,还时不时带起少许争论。

    但无人非议他。

    狗爷自认不是飞鸟尽,良弓藏的人。也许飞鸟未尽,良弓还是能先藏起来不是?

    听闻红楼要去月见谷,樱之瞅准了狗爷的离开,一路小跑着过来,抱住红楼的大腿,跌坐在地上哭嚎道“红楼姐姐,你走了,谁为我煮鲜肉汤,谁为我编辫子啊。”

    红楼弯下腰,拨开她被薄汗濡湿的绒发。她想要对樱之笑笑,奈何在樱之抬头的一瞬间,本是在眼眶里打转的眼泪簌簌落下。不该是这样的……

    “樱之,你要乖乖听南笙的话。”红楼手心的尘土和樱之淌下的眼泪混杂在一起,在樱之白嫩的脸蛋上蹭出了好大一块脏污。

    樱之牙齿狠狠地磕在下唇上,拼命摇头。

    红楼不解,想要问问她摇头是什么意思,晋南笙和她有了什么隔阂。可她没过多时间能听樱之与她聊聊心里话了,只得说一句“那便好好照顾自己。”

    阿一站在她身后等着送她去月见谷呢。

    她用指腹抹掉自己的眼泪,鼻子狠吸两次,“我先行一步,待青哥儿回程,我们一齐去接船如何?”

    “好……”樱之一泡眼泪花儿擦在了红楼袖子上,红楼的袖子下掩着的手捏着一个小纸卷。樱之极有默契地遮掩着接过。

    红楼轻柔地拍拍樱之的脸,直起身子。“记得告诉你二姐姐,红楼是不会忘记我们约好的事。”

    回院子里简单地收拾些衣物便能去月见谷和几个熟人打招呼了。

    在她身后亦步亦趋的是狗爷的卫队长——阿一。他是这岛上最老实的人,没有人说他任何一句不是。

    樱之望着红楼略微佝偻的背影。她的心也随着红楼蹒跚的步子,揪得紧紧的。

    现在只能等时间。

    张青应该还有两日抵达海岸边上。樱之攥紧拳头,红楼姐姐一定会平安出谷的。

    额上忽然被覆上了一个略凉的手掌。

    “怎得有些发烫了?”云岫将手翻了个面儿,再用手背触触。确定了樱之是发热了。可能昨晚心绪不宁,又吹了一夜的风,染了风寒。

    “二姐姐。”樱之拂开她的手。

    云岫将她方才从指间传递过来的纸卷不露声色地卷进袖袋里。

    应是红楼给的。

    她不禁开始猜测红楼想同她说的话。

    “你到时候也陪我去接张青哥哥好不好。”

    “好。”

    ……

    两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不过是二十四个时辰,一百九十二刻,五百七十六盏茶的功夫,一千一百五十二炷香,三万四千五百六十弹指……

    再想想,一弹指有十刹那。

    真是……

    难熬。

    樱之的头疼脑热睡一觉就没了感觉,在河滩上撒丫子疯跑,还糊了一个纸鸢放飞在碧空下。总要找点乐子消遣,只是消遣的同时,还是感到难熬。

    晋南笙两夜不归家。樱之视若无睹,人就在岛上,狗爷还活着,阿姊还能丢了不成?自打那日樱之撞破晋南笙还有着吹角之人的身份,她好像越发不在意樱之如何想,如何看了。樱之亦是如此。

    王嫂自席间脱困后,形容憔悴,她的禾儿不知被人藏到了哪里。她在家里度日如年,恨不得一刀了断了自己。然,儿子还流落在外,她还得活到恶人死去的那一天,带上铁锹掘坟。

    穆虚闭门谢客,独坐家中断水绝粮。小王八与何不愁去过几次都被赶了出来。

    月见谷看上去风平浪静。平静到使人胡思乱想,揣测谷里的人是不是都死了,预测收尸的日子,坟墓的风水朝向。

    狗爷不知所踪。

    其余事项,井然有序。

    这两日——

    有人过得并不舒坦。

    竹林里。

    蒙歌拿着小刀不紧不慢地削一节竹竿子。时不时地拿起放在地上的蒲扇挥舞两下,只为了驱赶蚊虫。他已经是全副武装了,只留下俩眼珠子在面罩外边滴溜溜地转。这些蚊虫就像通了人性,只挑他眼周叮咬,一叮一个准。

    他不得不停下手上的活,横竖掐两道印子,镇住“吸血鬼”。

    痒与痛的结合,使得蒙歌长叹一口气,恨不得端了蚊虫的老巢,一巴掌拍下去死一串。

    他才不想受这份罪,然而不得不承受住。

    谁让他的无良主子心血来潮,说要吹笛子,但岛上没有笛子。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吹,作为一个以主子为唯一进步标杆的忠心护卫,怎能不满足自家爷的小小要求?

    “嚓”,他终于把这一节竹竿给剔光滑了,还得好好磨边,不能割破了盛京第一花的唇瓣儿。

    这是他做的第四十七支竹笛了。

    短短两天,他从不沾阳春水的纤纤手指,竟磨出了老茧,起了水泡……实在有损形象。蒙歌又一次叹气,自己能吃饭能拿刀的右手,在一次又一次地削竹子的过程中,都不用别人帮他挑手筋,就被废掉了。

    他一向是不喜欢动脑子的,在他看来,动脑子影响发量,发量减少后头顶就容易感知到风的流动,这令他很是不悦。不过现在不得不动一下脑子了。若是再不被主子满意,那他就得做第四十八支竹笛,到时候手上的水泡儿破了,更是痛苦。

    前面四十六支笛子是以什么理由被丢弃的呢?

    “这竹子是用来做笛子的吗?分明就是用来装竹筒饭的!”

    蒙歌还不知死活地笑着说竹筒饭蛮好吃的。

    连人带物一起被丢出院子,头撞在墙面上冒出一个青紫大疙瘩。

    “太细了!你是准备用来剔牙的?”

    他特意挑选的细长青嫩小竹枝,瞧瞧这纤细的身材,这光滑的表皮,这恰到好处开的孔,这……

    还未说完,又被丢出了院子。

    “歪歪扭扭,你是把村口的歪脖树给砍了回来吧?”

    蒙歌默不作声地自己滚出院子。

    “孔位开的不对。”

    “边边角角没磨平,硌着我手指了。”

    “你雕什么彩云追月,照你的脑子难道不应该雕一出春宫戏在上边?”

    蒙歌听了这话连连称是,还是爷最懂他,彩云追月都是附庸风雅,唯有春戏图长存不灭。

    话不多说,这次被踹上房顶了。

    坐在破了个大洞的房顶上,蒙歌冷静分析。

    怎样才能做出让人满意的竹笛?

    还记得那个黄脸女子蜷起手指准备敲小院木门的时候,蒙歌如大鹏展翅,直飞到云岫跟前,完美落地。

    随即开始喋喋不休。

    云岫听了他倒出的苦水,没兜住笑,一边笑一边同蒙歌说道“你做一个你觉着满意的,再挑个他心情好或者无法分心评说你的时候献上,不就得了?”

    蒙歌亲自打开了院门,放云岫进去,为了感谢她提供的建议。虽说他开与不开都是一个样,一道木门怎能拦住云岫?

    云岫来叶惊阑这里并不怕会暴露。一是光明磊落在院里下棋读诗,不进屋中。二是岛上女人多,叽叽喳喳吵个不停,有说不完的话,比不玩的簪花胭脂,蹿个门儿也不足为奇。

    枯坐在林中的蒙歌。

    掏空了所有心思,在想如何做一支令自己都挑不出毛病的竹笛。

    和自己斗争了许久,约摸是成了吧。

    当他满怀期待地捧着笛子推开院门。

    本在闭眼冥思的叶惊阑猛地睁眼。

    他微抬下颌,目光从蒙歌手中的竹笛扫过。

    “再占一座城池。”叶惊阑拈子落于盘上,目光收回,定于那一粒黑子上。

    云岫顺手把棋子放在他刚下的黑子旁边,“不过尔尔。”

    他再次落子,抽过蒙歌掌上捧的竹笛,将才落在盘中央的黑子往前推了两格,“你快输了。”

    “你也快输了。”

    蒙歌不懂围棋,只知道黑白两色各占一半,纠缠交错,分不得谁的局势更为明朗。对于动脑子这种事,哥哥是不屑于学习的。

    他只关心自己的手工艺品达标与否。

    这次蒙歌没被丢出院子,他觉着身子蓦然一轻,还有些不习惯呢。

    “叶大人,我可以相信你吗?”

    云岫没再看棋盘,手托着下巴,眼光灼灼地盯着叶惊阑。

    叶惊阑以同样地动作,撑在棋盘边上,似笑非笑。

    “我想,你可以。”

    “那你看看这个。”

    云岫从袖间取出一张只有手指宽的小纸卷,搁在在棋盘当中。上面还残留着鲜肉汤的香味,不由得便想起那个故作声如洪钟后温言软语的红楼姑娘。

    叶惊阑拣起这张纸。

    纸上是潦草书写的三个大字——西船宫。

    西船宫?

    还有东船宫不成?

    红楼在这个节骨眼上给一个外人留字条是很令人生疑的一件事。

    而且写的看上去也不是什么紧要的东西。

    云岫那日看过之后,没有毁去,她想了一阵,还是决定给叶惊阑看看,兴许能帮上忙?

    红楼在月见谷里,就算待她出来了,这个问题可能还是没有任何答案。

    叶惊阑蹙眉,他把这几个字拆开来看,怎么组合也是非地名非人名,不知如何解这个谜题。

    灯会上的猜字谜都会有许多提示,这上面就留了三个字,意指何事何物都不清楚,想破头都想不出的东西。

    蒙歌凑上前,准备瞧瞧热闹,不禁念念叨叨,“西船宫,宫船西……哎,这哪里跟哪里啊。”

    云岫唇角带笑意,原以为她解不出的字谜,能在受万人仰慕的少卿大人这里得到正确的答案,看来是自己多想了。

    “蒙歌,我们出海已有些时日了,在这岛上该见的都见过了,再赖着也没多大意思。不如收拾收拾去别处看云蒸霞蔚,千岩竞秀?”

    冷不丁地从叶惊阑嘴里冒出这一句,蒙歌和云岫都有点摸不着头脑。

    蒙歌挠挠脑瓜儿,“我……”

    他倒是想走,可如何往来时的地方走?

    “山人自有妙计。”

    仿若他看出蒙歌的疑问,漫不经心地答着。

    有些东西不需要过多解释,只需要将每一出戏的生旦净丑安排妥当便可。

    叶惊阑掌间翻覆,完整的纸条变为齑粉。

    今夜张青的船会到抵达无名岛。

    既然红楼提到了“船”字,也顺道去瞅瞅有什么新奇玩意儿。说不准,所有的思维的纰漏都会因这一次好奇而补得严严实实。

    叶惊阑松开掌心,风过时,齑粉被吹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