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鸟蛋,你好厉害,你竟然掏到了鸟蛋!二狗子也每次跟着他爹上山,他长得比你还大呢,他都掏不到鸟蛋的!”
二狗子是村里猎户家的儿子,和叶菀同岁,却要早出生几个月,是个长得黝黑壮实的小伙子。
听到叶蕊拿她和二狗子比较,叶菀的心请可谓复杂。
不过这会儿,也没心思去想这些,她直接让叶蕊去生火,把五个鸟蛋给烤了。
等待的时候,叶菀将乌饭树果推过去,让两人吃。
“这是什么?”叶蕊一脸茫然,显然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果子。
叶菀不由得惊讶,“乌饭树果啊,你以前没吃过吗?”
按理说,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应该是晓得这些野果的,可是叶蕊这样的反应,又让叶菀觉得陌生,难道这个世界的乌饭树果还没被挖掘出来可以吃?
如果真是这样,那倒是便宜她了。
叶菀边耐着心给叶蕊和叶孝礼介绍,说明了这是可以吃的野果,而且味道还不错。
“尝尝,酸酸甜甜的。”
为了表示可食用无毒,叶菀率先摘了一把塞进口中,吃的满脸幸福。
叶蕊紧跟其后,摘了就往嘴里塞,对她来说,只要是没毒的那都可以吃,但是果子的酸甜清香让她特别惊喜。
“姐,好甜,好吃!你咋知道这果子可以吃的?”
说完,干脆扒拉了一半拿到自己手上,吃的特别满足。
叶菀只能说是无意中看到有人吃过,自己就记住了。好在叶蕊心大,听了也就过去了。
叶孝礼吃相就斯文多了,一小口一小口的细嚼慢咽,但是眯起的眼睛还是表明他吃的很高兴。
等一大把乌饭树果吃完,两个人差不多饱了,可是鸟蛋的诱惑力不容低估,两个人还是眼巴巴瞅着炽热的泥土堆里,想着什么时候可以吃鸟蛋。
“姐,我好久没吃过蛋了,上一吃还是过年的时候呢,在姥姥家吃的。”叶蕊回忆起自己上次吃蛋时候的场景,那味道仿佛还残留在口中,叶蕊回忆的满脸幸福。
叶孝礼比叶蕊情况好,他偶尔还是能够在周氏那里吃到那么一点鸡蛋的,虽然不是一整个,但是也还知道蛋的味道。
可饶是如此,鸟蛋对他的诱惑力一点都不减。
“姐姐,好吃。”叶孝礼说着自己就笑了,凑过去,拉住叶菀的手,声音轻轻的,“谢谢,姐姐。”
小孩子的眼睛黑亮黑亮的,里面写满了欣喜和感激,是最纯粹的颜色,也是最干净的。
叶菀被这么注视着,心头一颤,心尖滑过暖流。
这笑容这眼神真是太治愈人了,小不点儿怎么可以这么可爱!
“啵——”
一个没忍住,叶菀在叶孝礼脸颊边亲了下。
叶孝礼直接愣住了,有些发懵,他不懂这个亲代表的是什么意思,正一脸疑惑的看着叶菀。
叶菀被盯的不好意思,却又红着脸给耐心解释,“这个呢,是表示喜欢的意思,就我们亲人之间啊,喜欢一个人,想要表达就可以亲一下脸颊,亲额头也是可以的,但是仅限于此,亲人之间不能亲嘴巴,这是不对的。等孝礼长大了,有了喜欢的女孩子,那才可以做那样亲密的事情……”
叶菀说了很多,确保叶孝礼能理解能听懂,才算是松了口气。
还好小不点儿单纯心思简单,这要是别的孩子,大概就被她这出格的一亲给吓到了。
瞥了眼边上的叶蕊,叶菀又是一脸无奈,这孩子就想着吃鸟蛋了,压根就没注意到这边发生的事情。
叶孝礼低头在思考,好一会儿抬头,手指指了指自己右边脸颊凑过去,“姐姐,亲。”
叶菀一脸惊愕。
小不点儿却执着,挺倔强的,“喜欢,姐姐。”
他喜欢大姐,很喜欢很喜欢,大姐说了亲脸颊是表达喜欢的意思,那就要亲啊!
见叶菀傻愣愣的没动作,叶孝礼急了,直接自己凑过去,吧唧一下,亲在叶菀的脸颊上。
随即,呵呵的笑着。
叶菀没想到到了这古代的第一个吻,竟然是被小不点亲的。虽然是姐弟,但是还是挺意外。
不过,她心里热乎乎的,有些感动,这真是个小天使啊!
以后,姐姐一定会让你吃香的喝辣的,过的日子能富的流油!
叶菀心中立下豪言壮志,这边叶蕊却是闻到香味,迫不及待的扒拉出五个鸟蛋来。
她拿了出来,自己先取了一个,又给叶菀和叶孝礼推过去各一个,“姐,赶紧吃,香死了。”
鸟蛋不大,也就比鹌鹑蛋稍微大那么一点点儿,叶蕊不怕烫,一个鸟蛋没两口就咽下去下肚了。
等吃完,眼瞅着剩下的两个,还有些馋。
可是她没去拿,这些鸟蛋是大姐找到的,她尝过一个就是占了便宜了,不能再贪心。
“小蕊,吃啊。”叶菀吃了一个鸟蛋,味道确实不错,见叶蕊傻愣愣盯着剩下的看,不由得笑。
叶蕊却摇头,“不吃,姐你吃。”
“我吃过了,剩下的两个你和孝礼一人一个。”
叶蕊还在纠结,叶菀却催促,“这鸟蛋味道香,咱们赶紧吃完了清理清理,免得被别人看到了。”
这么一说,叶蕊就不推辞了,赶紧吃完准备收拾。
等姐弟三人回了屋子午睡,一个个躺在床上,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异常的满足。
叶蕊砸吧着嘴巴,还在回味着鸟蛋的余香,“姐,要是每天都能吃到鸟蛋就好了,我做梦都能笑醒。”
叶蕊的想法太卑微,却让叶菀心酸不已,她拉了拉这个妹妹的手,保证,“会的,以后一定会每天有蛋吃,不仅有蛋,还有肉。”
“嗯,那日子可真是太美了……”
叶蕊在遐想中笑着睡着了。没一会儿,叶孝礼也跟着睡着了。
叶菀睁着眼睛却没有睡意,她看着家徒四壁破旧不堪的屋子,想要赚钱的念头越发的强烈了。
去山林里找野果挖野菜,甚至是掏鸟蛋,这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根本没法从本源上改善生活。她要赚钱,目光还是得放在做生意上。
只是古代女子做生意极少,一般抛头露面做这些的,都会受到鄙夷。
即便是有,也是一些卖绣花络子的小玩意儿,可那些东西利润太少,再者,她根本不会这些女红手艺。
她会什么?
叶菀躺在床上一下午,就在想这个问题。
现代她只是个小职员,做文案写写策划还行,复印文件排排文档也不错,可这些放在古代,一点用处都没有。
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吃?
叶菀是了十足的吃货,因为仗着自己吃不胖体质,曾立志要吃遍全国美食。在她还没来得及实现这个目标时,人就这么穿了!
“嗯,做吃食吧,我会吃也会做,民以食为天,这个道理无论在哪里都是行得通的。古人也要吃,而且更重食味,只要我做的东西好吃,不愁卖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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