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斗罗之顶级魂兽 > 第二章: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第二章: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昨天作者真惨,一个眼镜框被黑了一百多,瞬间不想写了。就今天补上好了。

    这只是我的一个业余爱好。看不懂没关系。何必要看懂呢?有事候我也很迷茫,不知道怎么写。是能写一点算一点了。

    正文:

    从层层叠叠的山脉中望出去,月亮已经不见,可以看见天际一片红,太阳快要出来了,再过不久,这一片山脉就会迎来一个新的白天。

    如果不看地上的尸体。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草丛,一群斑狗正在悄悄的靠近。正处在收获的喜悦中的狼群十分兴奋。只有狼王有些不安。狼王不知道危险来自哪里,但只好吩咐手下赶紧把猎物收好。

    狼群一般是一一个家族为一个群体,家主就是狼王。一个小团体的狼群一般有七八只就够了。在大一点的就是几个小团体组成的团体。就叫中团体。有几十只狼。几个中团体组合成为一个大团体就有几百只狼了。一般狼群数量越多,狼王的修为越高。

    由于是破晓十分,光线并不好。所以狼族的视力或多或少都收到了一些影响。斑狗王用眼睛观察着四周。鼻子闻着空气中的血腥味。狗鼻子都很灵,可以在很远的地方用鼻子搜集着空气中化学信号,以此查探四周有无猎物存在。斑狗王头匍匐下去,然后在草丛中蜿蜒前行了起来,几百只小弟将跟着狗王悄悄前进。斑狗接近到两百多米时,才被狼王发现。狼王叫狼群警戒。

    在这个时候,狼群停止进食。训练有素。已经进食一半的狼直接放弃。吃饱的狼直接如同驴倒槽一样把胃里的食物吐出大半。因为吃饱的时候,狼群是没有多少战斗力的。狼王面色有些凝重。数百只斑狗,平时大家都是井水不犯河水。但现在,自己这方经过一夜奋战,捕猎很耗费体力。肯定干不过这些斑狗。而且地方人数众多。

    但要是这么轻易放弃,不太符合狼作风。什么时候吃过这么大亏。正在思索的的狼王。斑狗者缓缓的叫自己的小弟围住狼群。丛林法则,你不仅要能捕到猎物。还要守得住自己的猎物。就在这时,一道黑黄的光影飞逝,带走了两头羊。狼王与斑狗王都直接无视,这猎豹速度太快了。并且少个一两只猎物对于双方来说无伤大雅。

    狼和狗们不会像人这样。这是我先打猎到的,就是我的。也不肯能说平分,双方都没有这个概念。有的只是。斑狗想驱逐狼群,占有狼群的战利品。狼群想的是如何保住自己的战利品。

    山坡上,一个老人和少年静静地趴在角落里看戏。两人伏在这里已有一天了。老人虽然只有两个魂环,一白一黄。但狩猎经验丰富。是村子里最杰出的猎人。那一年,大旱,收成并不好。全村都在挨饿。如果没有食物的话,那么村里人就要卖儿卖女了。作为村子里杰出的猎人。老人义无反顾的戴上装备。花了三天三夜成功毒杀杀了一只修为的千年猛虎。可以说是救了全村子,完整的千年虎皮都惊动了从县城来的官老爷。官老爷花了大价钱从老人手中买下虎皮。有了钱的村子就渡过了难关。

    因为村子里的打猎习俗,所以老人几天前就带着自己的孙子进山。调教调教。

    少年:爷爷,你看那只银月狼幼崽,我们把他捉住肯定能卖个大价钱。

    老人小声说:你仔细看就明白了,那只幼崽(紫月)被几只狼保护起来了。作为银月王族。对于银月狼族很重要。有银月王族的狼群,战斗力可以发挥出300%实力。王族可以在战斗中为自己的小弟提供各种属性加成。小弟可以加速狼王的成长速度。而成长起来的狼王又会反哺狼群,加速狼群的成长。而且,狼群都是很记仇的。不论我们是否成功。都会成为狼族的死敌。不划算。唉,要变天了。景阳山脉有数百狼群,怕是很快就会被他统合起来。狼群怕是会成为这个地区的霸主。

    (关于幼崽这事怎么说,一头可以活千年,万年的魂兽,十年修为是不是属于幼崽啊!)

    少年问道:爷爷,狼群和狗群会打起来吗?

    爷爷轻轻叹道:不过不会打起来了,很快狼群就会撤退。

    少年:爷爷你叹息什么啊?狼群没有猎物就没有呗!

    老人:今年的天气凉的快,怕是雪来得早。(景阳山脉这里下雪是要数米厚,这次没有收获。到时候怕是狼要发疯啊!到时候肯定要对村庄发起进攻。。。。

    斑狗王似乎没有耐心了,对着狼王吼叫。龇牙咧嘴着,狼王似乎想明白什么了。不甘的放弃了猎物。狼群带着紫月夹着尾巴灰溜溜的逃跑了。

    斑狗们开始进食,就好像没吃过饭一样。狼群吐出来的都没有放过。统统吃到肚子里。很快百条羊就被吃的一干二净。狗王开始带领狗群撤退。得罪了记仇的狼,难免不会被报复。还是离开这里好了。

    话说,这些在食物链低端的生物,既要小心人类。还有小心天敌与强大的魂兽。人类进入魂兽聚集地,首先被干掉的就是这些外围的魂兽。你想往里面走吧!直接被修为高的魂兽当成食物。就像大鱼吃小鱼。人类猎杀魂兽,获取魂环与魂兽。魂兽反手干掉人类。都是正常现象。有时我就想,写魂兽大巨入侵人类。屠杀。是不是有些反人类啊。。。但想想,无论是魂兽,还是人类。都有生存的权利。我尽力不写成一边倒的情况。编不下去了。明天见。至于昨天哪章以后会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