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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南加大黄金前场

    是的,莫宁的确是穿越了。

    而且是没有任何来由的穿越,前一晚他还和朋友出去喝酒,醉得不省人事,然后第二天醒来就成了现在这家伙。

    这家伙也叫莫宁,不是那个nba铁血硬汉阿朗佐·莫宁,而是和他一样姓莫名宁,是美国南加利福利亚大学的一名大四学生兼校篮球队成员。

    他是一名华裔,准确来说是一个移民三代。

    最早应该追溯到他的爷爷,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就移民到了美国旧金山,经过几十年的打拼,总算在异国他乡立稳了脚跟。后来一脉单传生下他的父亲,取名叫莫忘华。

    老爷子的初衷是好的,但莫宁的老爸却觉得这个名字不够洋气,老爷子就给改了个名字叫莫克立,听起来就有些洋味儿了。

    但莫克立不知道的是,他这个名字老爷子取得的是“克己立德”之意,反而蕴含了更多中国传统文化在里面。

    莫克立继承了老爸的体格,从小就身高体壮,在运动上很有天赋,曾经也是南加州大学篮球队的队员,他在大学里认识了学校排球队一个叫陈岚的华裔队员,然后在一阵爱情的火花碰撞中制造了莫宁。

    莫克立情场得意,球场上就失了意,大学四年表现不温不火,没有意外地落选nba选秀后,改行做了工程师,后来为了培养儿子,又重拾对篮球的热爱当了篮球教练。

    能让莫克立放弃高薪工程师的工作,莫宁自有他的过人之处。

    完美继承了父母优秀基因的莫宁,从小就比同龄人高出一截,十七岁那年身高就已经超过两米,臂展更是接近恐怖的两米二零。

    只是莫宁继承并发扬了老爸的身体天赋,却没有继承他对篮球的热爱。

    这个身体条件惊人的孩子压根就不对篮球感兴趣,他真正感兴趣的是金融,从小就梦想着未来就职华尔街,出入上流社会,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

    只是因为个子比别人高,身体比别人壮,在莫克立的威逼利诱之下而不得不学篮球。

    所以从初中到高中,莫宁除了身体,篮球技术方面没有得到多少改善。

    到最后,莫克立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初衷,不再逼迫儿子成为一名篮球明星,只求他能去到一所不错的大学,然后毕业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

    之所以让莫宁申报南加州大学篮球队,除了对儿子还报有一线希望外,最主要的是以莫宁的学业成绩根本不可能就读南加州大学,只能通过篮球特招生的方式入学。

    当然南加州大学篮球部里面有不少是莫克立以前的队友和朋友,美国人不讲人情但也不是不近人情,何况莫宁本身的条件也不差,双方一拍即合。

    大学四年,莫宁学业成绩刷刷地进步,主课平均成绩都提升到了a以上,篮球技术却依旧没有什么改观。

    大一,代表球队替补出场18场,场均出战8分钟,得到2.2分3.2篮板。

    大二,代表球队出场26场,首发16场,场均出战17分钟,得到2.6分5.3个篮板1.1盖帽。

    大三,代表球队出场32场,首发29场,场均出战22分钟,得到3.6分7.6个篮板1.4盖帽。

    大四,代表球队出场33场,首发33场,场均出战26分钟,得到3.2分9.2篮板1.6盖帽。

    四年下来他唯一获得的荣誉是,最后一年被选进球队所在的太平洋十大联盟的最佳防守阵容第二阵容。

    从数据上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典型的防守球员,至于为什么大四这年他的出场时间增加了,得分却下降了,主要是因为他主动要求队友少传球给他进攻,宁愿自己多抢几个篮板。

    如果不是跟那个叫蒂姆·弗洛伊德的篮球队主教练签了一份合同,必须帮助球队打满四年(除非参加nba选秀),场上效率必须保证按每三十六分钟计算达到10个篮板以上,否则篮球队有权开除他,学校也有权终止他的学业,莫宁也许大一就退出篮球队了。

    蒂姆·弗洛伊德这个外表看似憨厚,内心实则无比精明的白人教练,在莫宁入学之前就摸清了他的底细,继而用这份“魔鬼合同”逼着对篮球兴趣不大,身体天赋却十分惊人的莫宁,通过几年的磨合,和队里的明星队员泰·吉米·吉布森组成了南加州大学篮球队的黄金内线。

    “吉米,快用你野兽的身躯去蹂躏那群可怜虫吧,莫会帮你抢下篮板。”这是蒂姆·弗洛伊德在场上提示球队往内线强攻时最爱说的话。

    吉布森主攻,莫宁主守,这套黄金内线,加上新来的大一新生,整个加利福利亚州2007届最顶尖的高中篮球天才德马尔·德罗赞,在2008-2009赛季为南加州大学赢得了他们所在联盟,也是ncaa最强大学联盟——太平洋十校联盟的冠军。

    这是蒂姆·弗洛伊德最有机会冲击ncaa总冠军的一年,只是可惜,在随后的“疯狂三月”中,南加州大学以69-74惜败给了劲旅密歇根州立大学,止步32强。

    球队的赛季结束了,其他人很失落,莫宁倒放松了不少,他终于可以从沉闷的训练准备以及漫长枯燥的比赛中解脱出来,把精力全部放在自己的学业上。

    就在前天莫宁向学校提交了毕业申请,得到了批准,他将在六月进行主修的金融专业毕业答辩,只要一切顺利,他将离华尔街梦想更进一步。

    于是那天晚上,莫宁约上几个朋友去酒吧庆祝,酒当然喝了不少。

    然后第二天,这个世界的莫宁就换成了他。

    说起来真是讽刺,前世的自己那么疯狂那么努力,却因为身体的限制打不了职业联赛,而这个世界的莫宁,拥有这么好的身体天赋,却一点都不热爱篮球。

    也许,老天这才让自己穿越到这家伙身上吧。

    至于以前的那个他,莫宁曾试着给自己、给父母,给身边所有记得号码的朋友打过电话,结果要么是空号,要么是陌生人,总之,这个世界抹掉了他之前人生的所有痕迹。

    所以,这肯定是老天给自己一次重新追梦的机会,而且不打算留一点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