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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间位于长江中路的花店,老板娘司徒婉如正在修剪几束红玫瑰,醉人的芬芳洒满布置精雅的店面,在这样的环境下,与其说是工作还不如说是享受。
“请问先生要买花吗?”看到郝伟走进店内,她忙起身相迎。
郝伟一见,是呼吸急促心跳加速,雄性激素大量分泌,了不得啊。
这司徒婉如一袭绿裙,面容清秀的仿佛天山上的雪莲,白嫩的肌肤,酥胸微翘,轻薄的绿裙下隐约显露让人心动的身材,不由心头狂喜,这几天自己走了什么狗屎运,怎么竟见到这般成熟诱人的美女。
郝伟一时间有些失神,待婉如询问第二遍之时,他才点了点头,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
司徒婉如嫣然一笑,她没有在意这厮极富侵略性的目光,自己的魅力自己晓得,来此买花的男子不多看她几眼的暂时还没有。
男人的目光通常偏爱美女,这是人性使然,而女孩子之所以打扮的花枝招展,根本原因也就是吸引异性瞩目的视线,男人追求的永远都是美女,而女孩子不惜时间金钱要做的就是争取极高的回头率。
每当被别人注视之时,司徒婉如的内心总有些说不出来的味道,那应该是一股淡淡的失落与寂寞,已经十二年过去了,自己也到了绚烂开放之时,在这美妙的季节里,那个人为什么还没来?难道一定要等到自己人老珠黄时他才来吗?
最美的季节应该留给最爱的人。
郝伟可没有注意到美女内心的一番起落,他在意的是透过领口看到的美妙风景,为了可以看得清楚一点他又走近这美女少许,当然摆出的模样可是在欣赏面前几束含苞待放的郁金香。
“先生,请问你要买些什么花?是送给女友的还是朋友?”
“喔,我是去看病人的,你看着给我扎一束就可以了。”郝伟手里拿着一株郁金香用余光盯着她白嫩的胸脯狂看,所幸司徒并未注意这极富侵略性的目光,她还以为面前这人和自己有相同的爱好,爱花。
郝伟确实是爱花,只不过他爱的花和她爱的花不是同一个概念。
“老板娘,你的百合花很漂亮。”郝伟看着被蕾丝花边胸围包裹的酥胸由衷赞道。
婉如扭头笑道:“花总是很漂亮的,就是因为有了鲜花人类才会开始了美的追求。先生,你的花已经包好,一共是一百七十八。”
这一扭头不要紧,恰看见郝伟余光在自己胸口扫描,心中厌恶顿生,真乃是人不可貌相,看着这样憨厚似乎颇有文化底蕴的人,竟然看的这么直接,简直就是衣冠禽兽。
郝伟接过包束好的剑兰拿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两张百元大钞递给婉如,似乎这事从未发生一样,其实心中恨不得痛扁自己一顿,娘的,看得入迷忽略了敌情,要不然岂不是要大饱眼福,嘴上却道:“花很漂亮,但是你比花还漂亮。”
郝伟在婉如心中现在已经被打上“禽兽”二字的标签,原本是由衷赞扬的一句话由他的口中吐出,也让婉如感到有几分厌恶,调笑,百分之一百的调笑。
“先生,请你说话注意点。”她的语气有些不耐烦。
郝伟愣了一下道:“我说的是真的,你就是比花还漂亮,怎么就不庄重了呢?”
“对不起,我不想和你探讨这个问题,如果你不想买花的话,我想你可以走了。”婉如不再搭理郝伟,坐下来继续修剪那几株玫瑰,心道:混蛋,那双贼眼一直盯着人家胸脯看,你还庄重?
郝伟很郁闷,最近是老见到美女,可是氛围却被自己搞得一团糟,这毛病到底出在哪里呢?想到这里,他不由摇了摇头,又道:“我刚才说的是真的,没有不庄重。”话音未落就准备呐呐离去。
婉如看着一脸失望的郝伟,不由感到可笑,庄不庄重那是说出来的吗,那是做出来的,你看你刚才那德行,好像多少年没见过女人的色鬼,还庄重,见鬼去吧。
但郝伟还是没有离去,因为他突然在一丛玫瑰的旁边看到几株苦艾草。
在郝伟的家乡,苦艾草总能随处可见,它们有一种随遇而安的适应能力。
不过,也并不任何地方它都可以容身,它们不是稻粮里蔬,不能昂立于田间悠闲地沐浴着阳光,吸取充足的养分;它们不是花卉,不能置身于园囿中享受园丁无微不至的呵护。
苦艾草只能在那些无人留意的角落,在稍有水份的地方和阳光的地方杂乱地吸收些微养料。
因此,除了略有幽香飘溢外,苦艾草从叶子到根须都有点苦味。
它是极为卑微的一种植物,不应该在满是鲜花从中存在。
郝伟抚摸着苦艾草,莫名有几分惆怅,轻声道:“你也喜欢苦艾?”
婉如心中一惊,在这个北方城市很少有人识得苦艾,在这鲜花满布的花店,更不会有人注意到这几株苦艾,便仔细打量面前的男子,开始尚未仔细打量郝伟的她,此时心里咯噔一下,此人好面熟。
“你也知道苦艾?”她反问道。
郝伟看到这几株苦艾心里不由升起几许悲伤,也正因为如此他远离南方,到青山这座北方城市发展,卑微的苦艾何尝不是自己从小到大的见证。
“卑微的苦艾草,孤苦的人生。”郝伟稀里糊涂地冒出这么一句,转身就要离去,他不想回忆,不想再触碰遥远的苦涩记忆,人,应该向前看。
十二年前有一个叫做郝伟的小男孩曾经说过的话,十二年前婉如在孤儿院生活,她的童年玩伴就是郝伟,那是孤独却快乐的童年,直到她被收养离开孤儿院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