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海,这就是这片红色海洋的名字。
传说这里有一个空间的裂缝,所有神弃之民的始祖都是从这里被抛入七海,而一同从这里落下的,还有众神的残骸以及他们的神器。
据说,是众神的鲜血将这片海域染红,使这里海水永远泛着鲜艳的红色,而那把打开诸族体内封印的钥匙:神息,也是在这里凝聚而成,并逐渐扩散到全世界。
可以说,这里是世界的源头,是七海诸族能够在这片严酷、陌生的环境中继续繁衍的造福之地。
传说中诸神的陨落,曾让无数贪婪的冒险者来到这片海域,希望找到那些足以让他们成为世界之王的神骸。只不过,没有人能够成功,因为所有人都忘了,这里除了是通往这个世界的入口之外,更是将诸族囚禁在七海上的枷锁。
对于胜利的诸神而言,七海本身就是一个牢笼,而死海,则是禁锢着这个牢笼的一把枷锁。诸神永远不会希望有人会打开这把枷锁,所以死海对于那些冒险来此的探险家来说,便等同于死亡。
在这片红色的海域中,没有任何生物存活,哪怕是渺小的游鱼、鲮虾都不会来到这片海域。这里,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死气沉沉,简直是一片水做的墓地。
当然,与外界相比,死海上的神息远远要比七海来得浓郁,在这里,你几乎能够用自己的肉眼看到七彩的神息流,而这些在空气中流淌的神息流会逐渐飘散到死海的外围,再被终年笼罩着死海的飚风吹散到世界各地。
“这么浓郁的神息……假如我是在这里修行,恐怕十岁我就能达到八门遁甲突破天门了。”辰牙有些感叹的自语,不过他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妄想而已。
就他所知,死海外围笼罩的飚风圈几乎无人能够突破,而且,就算你的水性极为出色,飚风圈中的落雷也会给你来上最后的一击。他实在无法想象,自己竟然会误打误撞的来到了这里,而且还好运的没有遭遇到落雷的袭击。
心中的疑惑让他回顾自己来到这里时的经历,那时,除了那遮天避日的暴风雨外,他还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以及时不时在天空中看到的风眼。
“那个就是落雷的眼睛吧,不过……它怎么就放过了我?”
辰牙有些明悟,但更多的则是疑惑。难道是因为诸神看到自己是贪狼氏的人,而贪狼氏又实在太倒霉了,这才放过了自己?
如果事实真是如此的话,那实在可以称之为贪狼氏三千年以来最大的幸事。
“看来运气来了真是挡也挡不住啊,风水轮流转,这回也总该转到我头上来了吧。”
意识到最危险的阶段已经过去,辰牙顿时从一开始的担心变的兴奋起来。要知道,这里可是无人能够踏足的死海,还是众神的埋骨之地,就算大多数的神骸都随着海水飘到了其他的海域,但一些分量够重的武器应该还是能留下来吧,要是能够找到一两件,那等遇到合适的新娘时,也不怕没嫁妆送人了。
想到这里,辰牙三两下的脱guang了衣服就要下海探索,但在跳水前,他血脉中特有的第六感突然向他传递了一个警讯,这片海域很危险!
险险的控制住了即将要跃起的动作,辰牙搭着船舷往海水中仔细的看了一眼,而这一眼的发现,足以让他庆幸自己的好运,因为差一点,他就做了一次等同于自杀的举动。
这片红色的海域看起来很平静,海面上也几乎没什么风浪,可这并不表示海面下也同样平静。只有仔细的观察,才可以发现平静的海面下那涌动的汹涌乱流,而且这里的海水蕴涵着浓度极高的神息,在乱流的推动下,这些神息简直就是一种毁灭性的能量。
难怪在这片海域根本看不到礁石,以及任何的水中生命。因为除了水以外的任何物质都已经被乱流中所蕴涵的能量击碎了,这已经不是水性的问题了,除非保证自己的身体有神器那么坚硬,不然的话,轻易下海的后果便是不出一秒钟就化为一滩肉糜。
“真是够郁闷!”
辰牙有些气馁的瘫坐在甲板上,明明屁股下面就是金山银山,但自己却没那个本事去拿,这让他憋屈的几乎想打自己一顿。不过很快,这样的情绪便消失了,辰牙本来就不是一个患得患失的人,而且对于神器,贪狼氏也不像其他民族那样热衷,虽然论历史收藏品,从贪狼氏手中过掉的神器足以让任何民族羞愧到自杀,但贪狼氏收集神器的目的仅仅是作为嫁妆而已,也只有贪狼氏这么另类的民族,才会娶个老婆就丢一堆神器给人家丈母娘,而为一堆嫁妆就送掉自己的性命,这显然不符合贪狼氏人的价值观。
短暂的生命只有活的精彩,才是它的真正价值!
这一直都是辰牙的人生信条,而在他的看法中,自己能够活着来到死海,这便已经足够精彩了,至少,这是那本半米厚的族典上任何一代祖先都没有做到的事。至于能不能从这里带走点什么,谁在乎呢,反正那些东西最后都得送人。
在自我安慰了一番后,辰牙有些低落的心情又瞬间高涨起来,他现在唯一期盼的就是齐格弗雷德这个睡得像死猪一样的家伙能够快点醒来,他几乎就可以想象到齐格弗雷德在听到自己的震撼性发现后,脸上的那种震惊表情。仿佛,同伴的一个惊讶表情,比起屁股下面埋藏的神器更让他有自豪感一样。
“呵呵……先睡一会吧,这帮家伙估计要很久才会醒来,哈哈……到时候他们一定会吃惊的咬掉自己的舌头!”
乐呵呵的用斗篷裹住身体,辰牙靠着船舷打起了瞌睡,愉快的心情使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作上一个好梦。
……
与此同时,寂静的死海深处,那苍茫红色上唯一的一点黑色。
这点黑色与周遭显得那么的突兀,就仿佛它不应该存在在这里。而实际上,它的存在本来也就是一个奇迹,因为这点异样的黑色,其实是一座比狼牙岛小上一百倍的孤岛。
说它是岛,其实还是有些抬举它了。它浮出水面的部分仅仅有一公顷,那只不过是能造上几栋房子的面积,走路走上一圈,甚至都花不了几分钟,而令人惊讶的是,在这座小岛上还真有那么一间房子,一间小到只能由一个人住下的简陋石屋。
有屋子就代表有人居住,而作为神的墓地,毫无生命的死海上居然住着人,这恐怕是任何人都没办法想象事,假如现在辰牙在这里的话,他一定会狠狠的咬掉自己的舌头,以辨别自己是否是在做梦。
不过,哪怕辰牙真的咬掉自己的舌头,他也只能承认,这岛上还真有人,虽然只有一个人。
那个人藏在石屋中,浑身盖着一件精美的黑色纹金斗篷,佝偻着背脊,趴在一张小石桌上看着一个浅红色的水晶球发呆。
石屋、斗篷、水晶球、以及诡异的气氛,这些元素夹杂在一起之后所组合而成的名词只有一个:巫师。
在人们的印象中,巫师都是些瘦的犹如干尸、喜欢摆弄一些让人恶心的东西,还经常站在一个肮脏的大锅旁,用木棍搅和着一锅冒着绿泡的臭汤。
只是,当这个‘巫师’抬起头,露出他红色发丝下的面容,人们才不得不承认,巫师中也是有帅哥的。
他看起来很年轻,大概才二十岁的样子,也许是因为营养不良和缺乏日照的缘故,他看起来又瘦又白,但这种特质再配上他那张俊美的妖异的脸后,就让人觉得他长的实在太妖孽了。
这张简直比女人更精致的脸,配上他一头惹眼的火红卷发,再加上他精美的高领黑色纹金斗篷,使他整个人都释放着一种歌特式的诡异气息,他就犹如是一个从神曲中走出来的吸血鬼王子,优雅但却致命。
可是,当他用忧郁的眼神再次望向那个水晶球时,一句突如其来的粗口,让这幅可使所有少女都会做梦的美男画卷生生打破。
“我操!居然有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