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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话 誓言

    珑的嘴角弯起,淼夕要是能看到他现在的表情,一定不会答应他待会要说的事,可惜她的眼睛被纱布密密缠上,无能看清珑不怀好意的诡笑。

    “方法很简单,只要你往我给你的项链上一滴你的血,让它认你为主就好,那项链是我的法器,它能阻隔除我以外的任何灵气接近你,不过我记得你很怕疼,每次我咬你脖子你都推三阻四,我一天才咬你一次而已嘛。”珑语气哀怨胜似深闺怨妇。

    淼夕自动忽略他的抱怨,她就是心太软,太纵容这个老妖怪了,早知道当初就该趁他身受重伤的时候逃得远远的,这个花妖的眼睛不但近视而且散光,居然会把他看得高傲尊贵,她现在怎么完全不觉得。

    淼夕反复想了好几遍,只是一滴血,应该没什么危险才对,可她怎么觉得的不太放心呢?

    “你会没有条件帮我?你又打什么鬼主意?”珑没有趁机占便宜,太可疑了!

    “怎么会呢,我是看你每天睡得那么不安稳,太可怜了,而且那条项链追随我多年,上面吸收了我的一些灵气,要送别人滴血认主我还真舍不得呀,虽然我猜测它能够抵挡外来灵力的呼唤,可为了以防万一,我暂时还是睡在你身边好了。”

    珑的“暂时”和她的“永远”基本上没什么差别,反正她就算拒绝,珑也会找个种借口接近她,这几天他们都睡在一起,珑虽然经常对她毛手毛脚,但他至少还知道分寸,不会逼她翻脸,与其日防夜防高压防狼,弄得自己神经兮兮,还不如先答应了他,他会收敛一些。

    “真的‘只是’睡在旁边?”淼夕觉得自己有必要问清楚。

    “你好过分哦,难道要我睡地板上吗?”珑故意曲解淼夕的意思,“而且我是正常男人耶,美女睡在旁边却和我背对背,还想尽办法要踢我下床,我也太凄凉了,那明明就是我的房间,我这个主人居然沦落到佣人还不如...”

    “你到底想怎么样?”淼夕提醒自己冷静,别中了老妖怪的激将法。

    珑故意沉吟半晌,接着叹了一声:“我还能怎么样,你是‘姐姐’,家里你说了算,我只要自己能睡床就很满足了,如果‘姐姐’大方,偶尔给我一个晚安之吻,我会更高兴,不过晚上我有时候会怕黑,想找个人抱抱...”

    珑瞄到淼夕额头跳动的青筋,知道自己快触及淼夕的底线了:“我也不是很贪心,就是这样,我是君子,不会趁人之危的。”

    你怕黑?鬼都不信!说谎也不打草稿!

    你不贪心就不会被记在书里当神话传说了几千年,这不叫“趁人之危”,也是“趁火打劫”,没差!

    所以说不能对这样的老妖怪太心软,几天下来他就欺负人欺负到上瘾了,现在倒打算实行长期战略,把前几天晚上他做的事发展到以后每天晚上的例行公事,谁知道他会不会做得更过分,他是君子世界上就没小人了!

    总归,他就是想揩油!

    “‘我的’姐姐,你是不该这样怀疑你可爱的弟弟我哦,我是真心想帮‘姐姐’耶,你希望以后每次睡觉都被吵起来吗?如果你一天睡一次被吵一次,一年就是三百六十五次,你也知道上了年纪的人耐心特别好,他们的命又很硬朗,几千万年都等下来了,也不差多叫个一万两千年,这样算下来,哇,你起码还要被吵上几十万次,你受得了吗?”

    呜...确实很要命啊,她就是讨厌这些老不死的耐心,直接杀了她吧!

    见淼夕的心开始动摇,珑继续劝诱:“我可以发誓,只是抱着你睡,偶尔亲几下而已,没有你的同意我不会太过分,你叫停我就停,这样好了吗?”

    他会那么听话?这几天珑虽然对她又抱又亲,老是挑她的敏感部位挑逗,但似乎是她一生气就停了,更多的时候都是浅尝辄止,逗她玩而已。

    淼夕几经深思,最终同意了珑的条件:“我可爱的‘弟弟’,我就暂且相信你的‘人’格,你可别忘记你的承诺,否则...我们人类有一句话‘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当然,我一直在很清楚这句话的前提下珍惜你的,现在把手给我吧,会有点疼哦。”

    珑牵住淼夕的手,用牙齿咬破她的手指,一滴血从伤口滴落到项链上,珑低声念了一句咒语,那滴血就被项链以诡异的方式吸了进去,项链从原本略粗写满符文的男式变成细小盘上精致花纹的女式,珑也咬破自己的手,在上面滴上三滴苍蓝的血,其中一滴与淼夕那滴的红血相融成雅蓝色的宝石固定在项链中间,另外两滴血分别石化挂在两侧,整个项链的灵力从内敛变为隐约可觉,纹理间透着高雅和威严。

    “完成了。”

    珑的话一落音,一阵雅蓝的灵力从项链流出,笼罩淼夕全身,把一直纠缠在她身边的那两股灵力阻隔开了。

    淼夕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不过她能嗅到周围空气似乎和刚才不一样,没有那种粘稠的压抑感,很清爽,好像有海风的味道,整个人都轻松多了。

    珑轻蔑一笑,手一挥,将两股失去目标的灵力从他的结界里驱除,或许他们的力量和他不相上下,但长期处于自己领域的他们还是输在对人心的窥识上,是她主动拒绝了他们的呼唤。

    珑抚摩着淼夕的脸颊,他还有一件事没有告诉她,那条项链的意义和力量可不输给修罗刀和“冰之吻”哦,她已经和它订下最高等的契约――血契。

    尽管他极力隐瞒,天人和玄人迟早还是会找到她的,但有了血契,即使天人和玄人把她带走,他也有把握能将她找回来。

    淼夕摸了摸项链,似乎变小了,而且接口不见了,仅是手的触感,淼夕就能想象得到项链的精美高贵,高手出产的果然是绝品,珑不会在用品上对她吝啬,这个交换似乎也不算太吃亏。

    “我刚才听你的咒语似乎是一种很古老的语言,你说了什么?”

    “那不是咒语,是神语,咒语最高的形态。”珑的手指在淼夕的唇上摩挲,“我对项链说,你是我的新娘,叫它要好好守护你。”

    “去你的!不说拉倒!”淼夕扭过头不理他。

    珑轻声笑了,他说的是实话啊,她项链上面的花纹正是神语――妖王的誓言。

    “好啦,是我不好,我的新娘别生气啦,你现在也不能修炼,日子很无聊吧,要不我教你神语当作赔罪?”

    “去,谁是你的新娘!”不过淼夕还是接受珑的建议,神语耶,也只有珑这样高等的灵兽才能使用的哦,不学白不学。

    ……

    公园一处冰封的角落里,一袭冰晶衣衫的玄王放开手里的六魂幡,长长送了口气。

    他的灵力被阻隔了。

    能做到这样,除了他的死敌阿修罗王,也没有几个人了,其中一个正是连洪荒之境也拒绝的妖怪――妖王饕餮。

    玄王看了一眼冰镜里嬉闹的珑和淼夕,他大概没想到吧,玄人灵力引发的冰雪不是普通的冰雪,它们是玄人的耳目,可以代替玄人看清被覆盖范围内的每一个角落,妖王大概没注意到他家的窗外结了一排冰晶,正好窗帘被风掀开了一点小角。

    对手是妖王,看来要暂时收敛一下行动了,妖王的出现时间比他更早,有多少实力也是未知数,每个对上他的人最终灵魂都成了他的食物,“妖王”之称不是白叫的,他也得谨慎一点。

    玄王抚摩冰中淼夕的容颜,恍惚间和记忆中一个拥有淡紫眼睛、冰冷微笑着的少女重叠,当她成为冰巫那一天,她站在玄冰神殿中,手上还沾着上一任冰巫的血,玄冰也比不上她表情的寒冷。

    她蓦然回头一笑:“我将鲜血染红的土地冰封万里,让拂面的寒风只能吹来地狱血池腥甜味,空气中不会再有吵杂的声音,好不好?冷静的冰世界才上最美丽的,对吗,你会帮我的吧,我最喜欢最喜欢的洛洇哥哥?”

    那一刹那,他几乎以为春神居然也来光顾幽雪国度了,他还记得自己的承诺:“我会帮你,我不会再让任何人侮辱你,从今天起,你就是幽雪国最后一任冰巫。”

    我的冰巫,我总算明白六魂幡为何要将你送回这个世界,你又得到一个能实现你梦想的男人了呢,你一定没忘记你说过的话吧,我期待你再回到洪荒之境的时候,你的眼睛,还是淡淡的紫色最合适,我想再一次从你眼中看到春天。